与之相适应的是,德意志的政治上盛行诸侯小邦专制主义。三十年战争后,虽然以往皇室的那种“大一统主义”思潮还存在,但哈布斯堡王朝皇帝的权力除了能授予贵族称号外已经一无所有了,因而不再自视为帝国的保卫者了。在这种情况下,邦国分裂主义思潮开始大行其道,诸侯小邦专制主义的形成和出现也就毫不奇怪了。诸侯小邦专制主义,是指小邦邦君把最高权力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享有专制权力,如颁布法令,任命官吏,不许人民参与立法和监督行政,却征收人民的钱。专制主义在英国和法国最终的结果是民族统一,是分离状态的终结,而德意志的这种专制主义不仅加深了国家政治的分崩离析,而且阻碍了民族经济的发展和民族市场的形成。
在后来普鲁士的发展过程中,容克成了普鲁士的国家支柱,而普鲁士君主则借助专制主义形成了普鲁士的中央集权,并借助小邦专制主义给德意志带来的混乱扩展了本邦的实力。
至于普鲁士的形成和崛起,要从德意志的勃兰登堡马克和普鲁士公国一个望族——霍亨索伦家族说起。
2.霍亨索伦家族
霍亨索伦家族是德意志最古老的王家世系之一,早在1100年,该家族就统治了瑞士北方索伦山上一个城堡,被封为索伦伯爵。12世纪,这个家族的代表又成为纽伦堡城的城主。
14世纪中叶,该家族在“索伦”前冠以“霍亨”(高贵的)字样,成为了今天熟知的霍亨索伦家族。后来霍亨索伦家族分成了法兰克尼亚支系和士瓦本支系。1412年,霍亨索伦家族法兰克尼亚支系的纽伦堡伯爵弗里德里希六世奉皇帝之命来到勃兰登堡恢复秩序。弗里德里希六世采取武力镇压和谈判妥协的两手策略,征服了当地的强盗骑士。1415年4月30日,皇帝正式将勃兰登堡及选帝侯称号赐给弗里德里希六世,弗里德里希六世改称勃兰登堡选帝侯弗里德里希一世,从而开始了霍亨索伦家族在勃兰登堡的统治。
自15世纪开始,霍亨索伦人将勃兰登堡作为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加以悉心经营。1455年,弗里德里希二世从德意志宗教骑士团那里得到诺伊马克,还提出勃兰登堡有购回所有落入波兰人手中的西普鲁士领地的“单独购回权”。后来的选帝侯们也都不择手段地扩大勃兰登堡的领土和势力。
在16世纪宗教改革中,勃兰登堡选帝侯接受了路德教,并且攫取了天主教教会的土地财产,勃兰登堡遂成为一个重要的新教国家。1511年,霍亨索伦家族法兰克尼亚支系的阿尔布雷希特被推举为德意志宗教骑士团的团长,因而掌握了骑士团国家。阿尔布雷希特成功地使骑士团国家与罗马教廷分手。1525年,阿尔布雷希特宣布骑士团国家成为世俗的公国——普鲁士公国。他以继续承认波兰宗主权为代价,换得波兰国王封他为普鲁士公国的世袭公爵。这样,勃兰登堡和普鲁士都落入霍亨索伦家族的手中,只是两者各有元首。1618年,勃兰登堡和普鲁士终于走到了一起。这一年,最后一位普鲁士公爵、阿尔布雷希特唯一的儿子患病去世,因为无嗣,其婿勃兰登堡选帝侯约翰—西吉斯蒙德继承了普鲁士公国,从此,勃兰登堡和普鲁士开始置于霍亨索伦家族同一位统治者统治之下,勃兰登堡选帝侯国变为勃兰登堡—普鲁士选帝侯国,但普鲁士还继续保留波兰的宗主权。
以前的宗教骑士团国家,为勃兰登堡留下的最重要遗产是它的名字:普鲁士。
3.大选侯弗里德里希·威廉
把勃兰登堡—普鲁士打造成强权国家的奠基人是1640年即位的选帝侯弗里德里希·威廉。
当时三十年战争尚未结束,勃兰登堡成了瑞典与皇帝拉锯战的战场,选帝侯国成了一片“沙漠”,田园荒芜,乡村和城市没有了居民,商业凋敝,居民数从66万减少到21万。面对国家残破、国内分离主义势力和国外强权,年轻的选帝侯决心打破这种局面,他曾说:“我一定要把勃兰登堡—普鲁士打造成为强权国家。”在他的努力下,勃兰登堡—普鲁士建立起一支较为强大的常备军,建立了邦国诸侯专制政体,恢复和发展了经济,因其功绩,他被尊为大选侯。
在三十年战争中,大选侯体会到军队为立国之本,国家必须拥有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才能有对外扩张的本钱,才能有对内镇压贵族反抗的实力,才能实行强有力的专制统治。因此,弗里德里希·威廉在即位不久就放弃了他父亲的旧式军队,按照当时的军事强国瑞典的模式建立起一支全新的军队。新军由长期服役的士兵组成,由职业军官领导,向大选侯宣誓效忠。新军由单个团队组成,士兵们驻扎在“征兵区”的农民和市民家里,置于铁的纪律之下。纪律由只对大选侯负责、佩挂肩章的军官团维护。大选侯又依照法国模式建立了军官学校,让那些没有地产继承权的容克贵族子弟以服役形式入学,形成一个贵族军官阶层。这样既可以缓和贵族的反抗,又可以利用贵族为自己的统治服务,实为一石二鸟之举。从此,那些在经济上捉襟见肘的普鲁士乡村贵族的子弟有了较好的去处。他们大多投身军队,以效忠大选侯为荣。大选侯同最高级军官的例行商讨,成了一种固定的制度,奠定了后来普鲁士总参谋部的基础。常备军开始时为1.8万人,到大选侯去世时,包括要塞卫戍部队在内,增加到3万人。
1655—1660年波兰瑞典战争期间,大选侯带领组建的全新军队加入瑞典方面作战,并趁机宣布取消波兰对普鲁士的宗主权,普鲁士从波兰臣属地位中解脱出来。1675年5月,大选侯的军队不仅在陆地上战胜了入侵的瑞典军队,在海上勃兰登堡舰队也打败了瑞典人,迫使瑞典撤出奥得河、易北河出海口地带,维护了勃兰登堡—普鲁士的安全。
国内,大选侯平息了容克贵族的反抗。大选侯的格言是:“必要时就得中断法律。”因此,他使用武力手段迫使容克贵族承认大选侯的邦君权力。那些拒绝向大选侯作忠诚宣誓的容克代表及城市贵族代表受到镇压,分别被监禁或斩首。大选侯还成功地实行了普遍的税收改革,统一规定了勃兰登堡—普鲁士各地的税收制度,税务机构被置于大选侯的官吏监督之下。各地税款主要用于军队开支,他把税收事务交给军方去办,为此组建军事总部,下面设军事财务处,向各地派遣军官,负责收税。这些军官用军事命令的方式进行工作,很快把工作范围扩展到整个经济领域,并把各地原有的行政机构排挤到一边,其中包括各领地等级会议和市镇自治当局。
大选侯追求的目标是让勃兰登堡—普鲁士成为独立自主和富强的国家。当他掌握了一支个人的常备军后,就更积极地推行邦国中央集权计划。1651年,大选侯恢复了枢密顾问委员会,将之作为中央权力机构,负责向大选侯提出关于军队组织、行政组织特别是经济组织方面的建设性建议。大选侯委派官吏,任命各城市中新设立的税务委员,这些人后来控制了城市的行政。在农村设立了行政公署作为管理广大平原地区税务的税务署,它们后来都变成了钦差监督公署。在诸侯领地,大选侯也设立军事专员公署作为最高行政机构。一个统一的官僚行政系统形成了,它和军官集团一起,成为勃兰登堡—普鲁士君主国的两大支柱,勃兰登堡—普鲁士就这样演变成一个军人和官僚的国家。
勃兰登堡—普鲁士之所以能迅速崛起,是和17世纪勃兰登堡—普鲁士的经济发展密不可分的。
勃兰登堡的地理位置对经济发展十分有利。贸易航路从地中海转移到大西洋沿岸,虽然引起整个德意志经济衰落及停滞,但是却促进了勃兰登堡的经济繁荣。贸易航路的转移,使得南德和中德的个别地区不得不向北海海岸寻找贸易出口。勃兰登堡因据有德意志输出物资的重要河流易北河和奥得河,又在威悉河和莱茵河下游拥有领地,成为东西方贸易和南北方交换的必经之地,这种地位还由于开凿奥得河和施普雷河之间的“弗里德里希·威廉运河”而得到加强。勃兰登堡利用这种有利地位向西欧各国输出谷物。更重要的是,大选侯保护工商业的政策也有力地促进了勃兰登堡—普鲁士经济的发展。
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工商业发展,勃兰登堡—普鲁士吸收了大量移民。
1671年,大选侯接纳了50个被维也纳驱逐的犹太人家庭,因为他希望利用犹太人的经济力量对抗等级手工业工会。1700年,大选侯在柏林建立起第一个犹太教堂。
1685年,法国政府取消《南特敕令》后,胡格诺教徒纷纷逃往国外。
大选侯颁布《波茨坦敕令》,准许被法国驱逐的胡格诺派新教徒居留避难,并给予自由选择居住地的权利。至1703年,大约有2万名法国胡格诺教徒和1.3万名其他国家的新教徒定居勃兰登堡。这批新教徒移民主要是手艺高超的手工业者和能干的商人,他们把极有价值的生产经验和经济上较为发达的法国资本带到了勃兰登堡。移民们分别开办毛织和棉织手工工场,进行丝的加工和天鹅绒、蜡烛、绢带等物品的生产。为了解决劳动力问题,大选侯利用刑事犯及狱囚、流浪汉以及乞丐充当新工业的劳动力。法国胡格诺教徒移民的资本、技术和经营活动有助于后来普鲁士的工业化。在柏林,出现了一个繁荣的“法国人区”。他们还为军队提供了5个新团的兵力。接着而来的是为保持自己新教信仰的韦尔多教派和门诺派教徒,大选侯对这些外来者都同意保护,并授予避难权。吸收大量移民,这一措施使勃兰登堡—普鲁士的国家收入在30年内增加了7倍。
为了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大选侯改造或改建了道路和桥梁,实行了统一的币制,征收统一的税种,建立了全邦国的邮政联系。
4.普鲁士王国的建立与发展
1688年,大选侯去世,次子弗里德里希三世即位。弗里德里希三世的愿望就是使自己升格为“普鲁士的国王”(即普鲁士地区的国王)。在1701—1713年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中,弗里德里希三世同皇帝利奥波德一世达成一项协议:
选帝侯弗里德里希三世允诺在战争中出租勃兰登堡军队供皇帝调遣,皇帝则付给巨额补助费,同时承认他为“普鲁士的国王”。
1701年1月18日,在柯尼斯堡王宫举行普鲁士国王加冕庆典。加冕标志着普鲁士王国的成立,选帝侯弗里德里希三世正式改称“普鲁士的国王”弗里德里希一世(1701—1713年在位)。
然而,普鲁士王国真正的建筑师,并不是王国开创者弗里德里希一世,而是他的儿子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在位期间(1713—1740年),普鲁士发展成高度集权的专制国家,崇尚俭朴、军营式的纪律与等级制度支配了整个社会生活,所谓的“普鲁士精神”到这时已经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