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航空工业厂所普遍开始贯彻中央先后颁布的《关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当前工作的十四条意见》(简称“科研十四条”)和《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工业七十条”),全面整顿各企业、事业单位,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建立正常的生产、科研秩序。
9月哈尔滨航空发动机厂开始改型设计活塞8发动机,以达到一机四用的目的,即可以同时装用于图-2轰炸机、伊尔-14、伊尔-12和美制C-46运输机(这4种飞机的动力装置功率相当)。
改型设计工作由该厂王修瑞工程师主持。1962年8月开始,发动机装在飞机上试飞,结果工作性能良好。贺龙副总理赞许:“这种改型设计是个方向。”1963年10月,通过了长期试车考核,并经航空产品定型委员会批准设计定型。到1980年停产时,共生产1300多台。
9月国产航空油料成品油在玉门油矿试制成功。玉门油矿采用北京航空材料研究所研究的耐烧蚀添加剂试制出航空油料成品油,由空军与三机部组织空中试飞与地面试车,1962年做出试飞、试车合格结论。1963年10月,又用大庆原油制成了航空煤油。到1965年12月,航空燃油、滑油和液压油等航空油料相继实现国产化,满足了科研、生产和部队使用的需要。结束了航空工业完全依赖“洋油”的时代。在整个过程中,北京航空材料研究所起到了关键作用。
10月航空工业局在天津航空电器厂召开优质过关现场会议,该厂是自3月以来陈少中蹲点抓辅机产品优质过关的典型。会议明确,优质过关必须达到:产品完全符合技术资料,能够稳定可靠地进行成批生产,产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果等3项要求,以及必须经过查定、小批考验和鉴定转入成批生产等3个阶段。这对当时执行“一刀两断”的口号,起到了正确引导作用。会后,各厂迅速打开了优质过关的工作局面。
10月24日沈阳航空发动机厂重新试制的涡喷6发动机(装歼6飞机)优质过关。
该机1964年5月获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防科委授予的工业新产品一等奖。由于空、海军需要量很大,后来由沈阳航空发动机厂与成都航空发动机厂同时生产。到1985年,沈阳航空发动机厂累计制造了15266台。
11月6—22日国防工委在北京召开学校工作会议。主要议题是:贯彻中央的八字方针,总结3年来学校工作的经验,检查学校调整和人员精简方案的执行情况,研究如何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问题。
会议由国防工委副主任方强主持,贺龙主任、孙志远副主任和国家文委主任林枫到会做了指示。会议期间,方致远副局长做了发言。这次会议对纠正“大跃进”以来学校中出现的一些偏向,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11月8日作为国务院管理国防工业和国防科技的一个口,国防工业办公室(简称国防工办)成立,罗瑞卿任主任。国防工办作为国防工委、国防科委两委的第一线办事机构,在党内向中央书记处和中央军委负责,直接管理二机部、三机部和国防科委所属范围的工作。国防尖端五人小组即行撤销。11月29日,中央任命赵尔陆为国防工办常务副主任,孙志远、方强、刘杰、刘西尧兼任国防工办副主任。1962年1月22日,国防工委与三机部正式分开。
11月11日哈尔滨航空发动机厂、沈阳航空发动机厂不再承担涡喷8发动机的试制任务,转由西安航空发动机厂单独进行试制和生产。11月20日,哈尔滨飞机厂停止试制轰6飞机,而由西安飞机厂继续进行试制,从而结束了两厂联合试制,即当时比喻的“两只猫抓一只耗子”的局面。
11月13日海军组建特种飞机研究所(西安飞机设计研究所前身),归第七研究院建制。后改称水上飞机设计研究所。1964年1月1日起划归航空研究院建制,后又改称大型飞机设计研究所,1968年1月改称解放军603所,随后由青岛迁到西安阎良。该所先后完成了轰6、运7系列、空警1号、“飞豹”歼击轰炸机等10多种飞机的仿制、改进改型设计和自行设计任务。
11月20日—12月8日航空研究院临时党委扩大会议在天津召开,传达全军政工会议精神,检查“科研十四条”的贯彻情况。提出科研单位定方向、定任务、定人员、定制度、定设备的“五定”措施。还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决定在院、所的知识分子中进行“摘帽子,解疙瘩”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双百”方针;强调以科研工作为中心。
11月24日航空工业局向成都飞机厂下达关于夜间作战的歼5甲飞机任务安排及移交工作的通知。
该厂成立了以晋川为首的歼5甲飞机领导小组,任命屠基达为主任设计师。1962年9月完成全套设计图样。1964年6月制造出第一架供静力试验用的飞机。8月25日,在沈阳通过全机静力试验。
12月上旬航空工业局召集8个工厂的领导干部座谈,一致认为:把贯彻“工业七十条”和优质过关结合起来。通过贯彻“工业七十条”,进一步贯彻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贯彻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生产技术责任制;进行清产核资工作;进行查定工作。
12月12日中央同意军委《关于七所国防工业高等院校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军委在报告中明确了各院校的任务、发展方向、规模和专业设置,确定各国防工业高等院校各有侧重。北航以飞机、导弹并重;西工大以飞机为主,同时设置水中兵器及部分导弹专业;南航以飞机为主,同时设置部分导弹专业。
12月24日周恩来总理任命王振乾为国防部航空研究院政治委员。
12月国务院副总理、国防科委主任聂荣臻先后视察宝鸡航空仪表厂、兰州航空自动驾驶仪厂。同月,国务院副总理薄一波视察兰州航空自动驾驶仪厂。
12月成都航空发动机厂试制成功民用750千瓦蒸汽轮机。
本年度航空工业按照“八字方针”大力缩短战线,保证重点。
至1961年底,局属企业37个,事业单位37个,职工人数208512人。固定资产原值142430万元;全年基建投资额完成11080万元;工业总产值21962万元,其中民品产值6548万元;交付飞机60架、发动机238台、导弹27枚;利润出现负数(-4783万元);销售收入30540万元;科研试制费3945万元。
各航空院校调整至34所:高校3所,专科5所,中专9所,技校17所。在校学生34877人。毕业学生14232人,其中研究生20人、大学本科生3399人、中专生3923人、技工生6610人、进修班280人。
1962年
1月1日航空研究院院部及其下属的研究所(室)和附属的试制工厂、车间,正式列入军队编制,属国防部建制。1月2日,总参谋部同意航空研究院所属研究所执行师级权限,研究室执行团级权限。
1月3日航空工业局分党组讨论1961年基建总结和1962年计划,强调按“工业七十条”及“突破尖端,加强常规”的指示,抓紧企业整顿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新秩序。基本建设继续执行“缩短战线,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原则,加速续建项目,并尽快建设若干缺门辅机厂。
1月5日航空研究院与航空工业局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为及时解决双方在协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交换情况,双方建立每月联席会议制度。
1月5日国务院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正式批准初教6飞机设计定型,投入成批生产。同年装备空军航校使用。该机是中国自行设计的第一种初级教练机。
1月26—28日航空研究院在北京航空材料研究所召开“摘帽子、解疙瘩”工作现场会议。此项工作于7月基本结束。“摘帽子、解疙瘩”工作的落实,大大调动了科技人员和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
1月航空研究院颁发《航空研究所暂行条例(草案)》。条例强调,科研工作的方针是通过仿制逐步达到独立设计、试制。研究所的根本任务是出成果、出人才。研究所的领导制度实行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
2月2日解放军总参谋长兼国防工办主任罗瑞卿主持召开国防工业办公会议,确定航空工业在最近两三年内,执行以零备件生产为主,适当兼顾新飞机试制的方针,并确定现有装备以用烂用完为止。
2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护航、表演大队在北京军区空军内成立,后改称“八一”飞行表演队,首任大队长邵彦魁,表演机使用国产歼5飞机。
2月20日航空研究院制定《航空科学研究十年(1963—1972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首先要配合米格-21飞机及卡-13空空导弹的试制,再在摸透的基础上开展高空高速歼击机歼8的设计制造。
纲要提出6条具体任务:1.集中主要力量,设计试制出一种性能较优的歼击机;2.争取设计出一种新型强击机;3.争取完成一种改型歼击教练机;4.参加轰炸机、运输机和直升机的仿制工作;5.争取仿制和设计试制两三种机载火箭武器和其他航空武器;6.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航空科学研究所需技术人才,设法解决技术关键问题,加强科技情报工作。
3月2日周恩来总理在广州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和全国话剧歌剧创作座谈会上,作题为《论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报告重新肯定了我国绝大多数知识分子是属于劳动人民的知识分子。陈毅在这次会上提出,应该给知识分子脱帽加冕,脱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之帽,加劳动人民知识分子之冕。
3月6日苏联方面同意供应中国伊尔-14飞机的生产技术资料。
3月罗瑞卿总参谋长在北京召集国防工业和国防科研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开会,研究讨论科研机构如何与生产结合,以及重新调整航空科学研究管理体制的问题。会上因意见不同争论激烈,没有达成一致。
4月16日三机部发出贯彻执行“工业七十条”的指示,并指出“五定”(定产品方向和生产规模;定人员和机构;定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工具的消耗定额和供应来源;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定协作关系)是系统整顿企业管理的基础,一般应从“五定”入手。
从1962年起,航空工业各企业普遍贯彻了“工业七十条”,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逐步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秩序。
4月24日航空工业局对主机厂生产线进行调整,决定将哈尔滨飞机厂、哈尔滨航空发动机厂分别改为涡桨式运输机、直升机及其发动机工厂。
4月25日三机部同意航空工业局撤销中等专业学校1所,技工学校9所,即:郑州航空工业学校(后来根据地方意见,保留了建制)、新乡第一航空工业技工学校、保定航空工业技工学校、成都第一航空工业技工学校(并入成都航空仪表厂)、成都第二航空工业技工学校、兰州第一航空工业技工学校、南京第一航空工业技工学校、兴平第一航空工业技工学校、西安第三航空工业技工学校、株洲第一航空工业技工学校(并入株洲航空发动机厂)。
5月18日航空研究院与航空工业局发出《关于共同组织米格-21飞机技术摸底,为仿制及进一步自行设计做好准备的联合指示》。
6月4日株洲航空发动机厂试制的活塞6发动机(装用于初教6)经国家鉴定,投入成批生产。
6月4—9日在周恩来总理指导下,三机部在沈阳召开东北地区国防工业系统干部会议,落实战备任务。周总理在会上肯定国防工业过去10多年的工作成绩,提出科学研究和尖端技术要循序渐进。
孙志远部长提出国防工业今后的设想:一是军工必须服从国民经济,但又必须立足于战争,这两者从长远根本利益上讲是一致的。二是改变过去“抓两头带中间”的提法,中央和军委提出,一头是尖端,一头是民兵武器,中间是常规,而要以常规为主,重点突破尖端。
会后,周恩来总理召集沈阳地区航空工厂领导干部座谈,着重研究歼7飞机试制问题。
6月10日中央军委副主席叶剑英视察哈尔滨飞机厂。
6月13日周恩来总理偕同全国妇联副主席邓颖超视察沈阳飞机厂,听取第一副厂长兼总工程师高方启关于产品质量的汇报。同时参观了沈阳空气动力研究所“沈阳”1号风洞。
6月20日周恩来总理视察哈尔滨飞机厂,乘敞篷汽车同全厂职工群众见面。之后周总理到哈尔滨航空发动机厂视察。
6月23日三机部发出《立即行动起来,加紧进行备战整军工作的指示》。决定以备战增产为中心,带动全面的企业整顿工作,又以企业的整顿、调整来保证备战增产任务的完成。
7月5日中央军委办公会议决定:国防工业的高等教育事业由国防科委统一管理,三机部不另办高等院校。三机部所需各类高级技术干部的培养和分配,由国防科委负责统筹安排。
7月6日孙志远部长向中央书记处和中央军委提出三机部收回19个研究院、所,实行科研和生产相结合的建议。
7月13日航空研究院航空科技情报研究所正式成立,所址与航空研究院院部在一起,首任所长陈御风,副政委王绪彦。该所1962年春由空军特设专家、该所副所长杨劲夫负责筹建。1963年定址北京北苑。1965年初与第三机械工业部航空科技情报研究所合并,统一归航空研究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