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中国航空工业大事记:195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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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初创与快速发展时期(1951—1965)(8)

11月航空工业局本着有重点、有计划地首先解决生产技术上最迫切需要解决问题的原则,规划“二五”期间科研建设项目。计划从“二五”开始,建设航空材料、航空工艺与生产组织、飞行试验及设备、空气动力与发动机4个科学研究机构,其中材料、工艺及飞行试验3个所1960年建成。空气动力与发动机研究所1965年建成。情报所1958年建成。同时还要建立13个产品设计机构:1.歼击机设计所;2.轰炸机设计所;3.直升机设计所;4.东北发动机设计所;5.西北发动机设计所;6.冲压式发动机设计所;7.陀螺仪表与自动器设计所;8.电气仪表设计所;9.液压附件设计所;10.发动机附件设计所;11.电器设计所;12.电机设计所;13.军械装备设计所。另外还设立降落伞设计组。

12月10日航空工业局向部报告“二五”计划中17个工厂、3个研究所的进度方案。制定方案的5条原则是:1.“二五”期间集中力量建设172厂及其配套工厂,争取基本建成,并于1962年或1963年试成图-16轰炸机;2.接受“一五”教训,注意发展辅机和缺门产品,至1962年基本形成完整体系;3.内地新工业区开拓艰难,周期势必拖长,为使进度稳妥可靠,并扭转“一五”基建设计落后于施工、施工落后于生产的局面,必须按基建程序进行建设;4.安排试制进度要考虑机种多变的特点,试制周期不宜太长,轰炸机为4年,歼击机为3年;5.同时考虑3个研究所进度,在“二五”期间打下科研基础。

12月22日中共中央同意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党组关于征求《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修正草案)》意见报告。这个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其附件,提出了国家建设所需要的57项重要科学技术任务和616个中心问题,以及各门学科的发展方向。规划中把发展和掌握喷气技术同发展原子弹、自动化、计算技术、半导体等并列为五大措施,以求12年内迎头赶上世界先进科学技术水平。同时要求在航空工业、无线电工业基础上,集中一切力量优先发展导弹。

当时作为五大措施之一抓的喷气技术,实际上也只限于抓火箭技术。

12月航空工业重新制定并执行了本专业通用工程的技术等级标准,从而使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进一步适应生产发展和升级考工的需要,促进了工人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12月航空工业全行业计件工资推行达到最高峰。1957年,针对存在的问题,对一些不具备实行计件条件的车间和工厂做了适当压缩,到1956年末,计件人数减少到4270人。1958年,在“大跃进”、“共产风”的影响下,批判计件工资制有“十大罪状”,各厂遂先后停止实行。

12月王西萍被任命为第二机械工业部部长助理,仍兼任航空工业局局长。

本年度1956年是航空工业发展史上非常关键的一年。

至1956年底,局属企业13个,事业单位23个,职工人数97334人。金切设备9343台;房屋面积294万米2,其中宿舍面积140万米2;基建投资完成2586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63978万元;工业总产值20898万元,其中民品产值2403万元;飞机产量154架,发动机产量261台;实现利润394万元;销售收入13990万元;科研试制费770万元;流动资金期末占用额21289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877元;工资总额5992万元。

中专由1955年的4所增至13所;技校由13所增至27所;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合计50100人,比1955年增长26363人。至1956年底,各校教职工达13298人,其中教师3399人。

航空院校毕业学生9198人,其中研究生53人,大学本科生170人,专科生594人,中专生2114人,技校生6267人。

1957年

1月17日宝鸡212综合仪表厂正式改为3个专业化工厂:119厂生产电气仪表,221厂制造机械膜盒仪表,212厂生产陀螺、氧气仪表和部分电气仪表。212厂1953—1954年在北京筹建,1955年迁址宝鸡。

1月25日航空工业局为大力发展民用产品向各厂发出指示:生产民用产品是一项经常性的长期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企业生产能力,积极组织开展。

2月11日航空工业首次民品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确定了在积极满足空海军需要的基础上,利用剩余能力,组织民品生产的方针。

会议提出,国防工业在和平时期必须学会两套本领,要选择比较适宜和长远性的民品项目。拟生产拖拉机、汽车零件、摩托车等,要求占产值10%。配合会议还举办了小型民品展览。

2月15日中央发出《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此后,航空工业和全国一样掀起了整风运动和增产节约运动。首先调整了1957年基本建设计划,推迟了一批建设项目。随即展开党内“整风”和“反右”斗争,与此同时,贯彻勤俭办企业方针,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发展民品生产。在“整风”、“反右”的基础上,各单位从三四季度开始,陆续精简机构、下放人员。航空工业局机关紧缩编制,由700人减到415人。从10月开始下放干部。

2月21日中央批准王西萍为第二机械工业部党组成员,同时被批准的还有朱涤新、杜星垣、王彬。

2月25日—3月7日二机部在北京召开企业领导干部会议。会上赵尔陆总结“一五”补充项目及“二五”调整项目工作,检查了急躁冒进现象,并对军工生产面临的主要矛盾进行了分析。

3月5—11日,航空工业局企业领导干部会议与二机部的会议交叉进行。王西萍局长在会上做了1956年工作基本总结和1957年主要任务安排的报告。段子俊副局长在会上做了《积极发展航空科研工作》的书面报告,指出:近年来世界航空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我们必须百倍努力,迎头赶上。号召全行业大力培养科学研究人员。今后局领导工作的重心就是大力领导科学研究与产品设计工作。同时要求各企业:1.要以最大努力调给科研设计单位一批干部;2.要主动与研究机构紧密配合;3.已建设计室的工厂,要像关心生产任务一样,保证样机试制及发动机试验设备的制造;4.要以极大的热情帮助研究机构制造各种工装和设备。

2月27日毛泽东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表扬昆明航空工业学校师生同甘共苦,克服困难办校的先进事迹。

2月27日—4月24日王弼副局长等陪同苏联教育专家彼沃瓦洛夫检查四川、陕西地区各工厂、学校的教育及员工培训工作,发现了西安第一航空技校勤俭办校的经验。该校校长王伊瑞根据过去教学结合生产的实践,向王弼提出办学不要国家经费的设想,并指导学校制定出《三年自给规划》。

5月17日,王弼向局分党组建议推广该校经验。从5月30日开始,《人民日报》等报刊和广播广泛宣传西安技校的办学经验。

3月5日吴大观、徐舜寿联名就提早开始试验空气动力学研究向部、局领导提出书面报告。报告根据苏、美等国经验,建议航空科学研究以空气动力为重点;航空工业在“二五”计划内建立一个口径较大的低速风洞,同时考虑设计并开始建设较大的跨声速风洞,以适应新机研制的需要。这一建议受到上级机关的高度重视。

3月25日航空工业局下达《关于贯彻部颁发的五项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要求所有企业全面贯彻试行。这些办法是从过去几年学习苏联的会计核算经验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是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法规。这五项核算办法是:1.现金出纳业务及其他业务会计核算的规定;2.工业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办法;3.工业企业材料核算办法;4.工业企业生产费用核算与产品成本计算条例;5.工业企业劳动和工资核算办法(草案)。

3月25日***委员长视察株洲航空发动机厂,对该厂开展自建公助解决职工住房的做法给以肯定。12月17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认为这是解决人民生活问题的一个好办法。1958年1月,毛泽东主席在《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中也肯定了这一做法。

3月27日朱德副主席视察西安飞机附件厂,参观1号厂房和P4M驾驶杆试制现场。4月,李富春、薄一波副总理也视察了该厂。

3月中国第一个机载设备专业设计研究机构——航空仪表设计室在北京正式成立,蔡克非任主任,昝凌任副主任兼总设计师。1956年10月19日,航空仪表设计室筹备组在航空工业局机关院内成立,昝凌负责。在仪表设计室筹备期间,昝凌向航空工业局领导提出了《关于发展我国航空仪表设计工作的建议》。

4月1日二机部决定由计划司、技术司和八局抽人组成民用产品办公室(简称民品办),由刘鼎副部长领导。民品办由何华生负责。4月18日,部颁发《在和平时期发挥国防工业的生产设备能力,组织生产民用产品的办法》,明确了组织民用产品的5项原则以及民品范围、组织分工和有关措施。4月20日,又连续颁发了《民品出厂价格暂行管理办法》。从此,民品生产被进一步提到各级领导议事日程。

4月1日航空工业局发出《关于加强计划、劳资、会计财务工作的指示》,以贯彻中央关于增产节约,勤俭办企业的号召。要求各单位要具有完整先进的各项技术经济定额和计划价格目录,继续坚持企业的经济核算制,具备条件的单位逐步开展厂内(车间工段)经济核算制。该指示要求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此后各厂陆续报来1957年增产节约规划。

4月5日航空工业局发出《关于开展歼教1飞机设计和制造的决定》,指出:“设计并试制自己的飞机和发动机是中国航空工业由仿制走向自制的开始,是建设完整的航空工业体系的一个重要步骤。”

1956年10月,徐舜寿等向航空工业局呈送《关于开展飞机设计工作的报告》,随即为设计歼教1飞机先后召开14次分别有空、海军领导干部、飞行员、地勤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1957年1月,沈阳飞机厂飞机设计室开始草图设计,并将该机设计方案寄往苏联进行咨询。苏联中央流体力学研究院副院长斯特鲁明斯签署正式意见,认为歼教1飞机的设计是成功的。并建议将平尾展弦比适当减小些,性能还会更好。

1957年3月,歼教1飞机设计草案经空军审查同意,1957年5月开始木质样机制造。后经9月、11月两次样机审查委员会审定,开始进行详细设计。1958年3月发完飞机生产图样。4月,国务院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正式批准歼教1试制。5月,王西萍局长到沈阳飞机厂进行试制动员,到7月中旬,仅用100天时间就从组合件装配到最后总装完成,比原定计划提前5个月。

4月21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伏洛希洛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朱德和国务院副总理贺龙陪同下,参观沈阳飞机厂。

4月23日二机部会同建工部报请国务院批准172厂不在张掖地区建设,经李富春、薄一波副总理批准同意。四院院长李兆翔、总设计师汤礼智会同苏联专家契肯、博格列佐夫,经过实地踏勘,提出在陕西临潼阎良镇建设172厂及飞行试验研究院的选址报告。8月17日,航空工业局撤销张掖筹建处,成立阎良建厂工作处,统一负责172厂、124厂及飞行试验研究院的建设任务,并任命刘亚欣为阎良建厂工作处主任。

4月国产第一台仿制的航空燃油附件抽油泵在西安航空发动机附件厂鉴定合格,转入成批生产。9月,涡喷5发动机的4种主要附件:加力燃油泵、主燃油分布器、主燃油泵和加力燃油分布器亦鉴定合格。

6月13日中央军委转发国防部长彭德怀《关于派驻工厂的军事代表制度问题》的报告。报告中提出改进军事代表工作的3项原则和10条具体措施。

3项原则是:1.虚心学习,广泛联系群众;2.尊重厂方领导;3.正确地坚持职责。

10条措施是:1.适当收缩军代表检验范围;2.尽量减少驻厂军代表人数;3.改进验收办法,由月终验收改为每月分批验收;4.军代表工作、学习时间应与工厂生产时间一致;5.军代表党团关系转到工厂;6.军代表可以被选入工厂党委或列席工厂党委会议;7.双方发生争执应提请工厂党委讨论,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同时报请双方上级党委解决;8.军代表的工作条件应适当解决,但不得过高要求;9.军代表应由所在军区、省军区政治部代管;10.派遣单位要对军代表工作经常检查,每年召开一次会议,进行思想教育,交流工作经验。

该报告是彭德怀1957年初在上海、南京两地对国防工厂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

6月18日航空工业委员会决定仿制Р-1火箭(1956年10月2枚苏制导弹实物样品运抵我国,后未仿制),并成立P-1领导小组,由段子俊、林爽、陆孝彭、任新民组成。

6月航空材料研究所苏联专家组组长马特维也夫任满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