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新编经济法教程
3761900000039

第39章 宏观调控法(3)

(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指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2、纳税义务人。按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法律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2)小规模纳税人。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认定标准有二:其一,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前述业务为主又兼营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其二,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

3、税率。增值税的税率是整体税额与课税依据之间的比例。增值税采取比例税率,实行价外计税的机制。其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4%或6%。

4、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销售额的确定。增值税的应纳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从购买方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包括收取的一切价外费用。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以及同时符合承运部门将运费发票出具给购货方条件和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条件的代垫运费。采取折扣方式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销售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冲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3)进项税额。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有: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可按买价 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4)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费及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所列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款准予扣除)。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有:1)购进的固定资产;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6)非正常损失的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7)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8)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扣税凭证,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

(4)免税项目包括: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有的物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游艇、摩托车、汽车以外的货物。

(5)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6)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6%)

(7)含税销售额换算公式: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5、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

对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和199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其退税计算步骤的公式为: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如果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退税率≥未抵扣完的当期进项税额,则退税额=未抵扣完的当期进项税额;

如果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退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则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退税率

结转下期的进项税额=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必须提供下列凭证:

(1)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或普通发票;(2)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4)出口收汇核销单。

6、进口货物征税

申请进入中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适用13%、17%两档增值税税率。

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或: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进口货物纳税期限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

7、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证的当天。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8、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仅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纳税人当月购买专用发票而未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销售专用发票。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凡开具了专用发票,其销售额未按规定计入销售账户核算的,一律按偷税论处。

专用发票基本联次统一规定为四联:第一联为存根联,销货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作付款的记账凭证;第三联为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销售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三)消费税

1、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法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税目,共11个: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小汽车和摩托车。

3、税率,包括比例税率和固定税率两种。比例税率最高为 45%(甲类卷烟),固定税率限于黄酒、啤酒、汽油和柴油四类消费品。

4、应纳税额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其中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对于下列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算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外购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3)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4)外购已税护肤护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5)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6)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7)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8)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5、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其他方面包括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是: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6、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7、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8、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9、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营业税

1、纳税义务人,为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单位、个人、承租人、承包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2、税目和税率。营业税共九个税目即交通运输业3%,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8%,邮电通信业3%,娱乐业5%~20%,服务业5%,转让无形资产5%,销售不动产5%。

3、免税项目,包括有:(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3)医疗、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的劳务;(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在确定营业额时,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的营业额为其按实际取得的营业额,其自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建筑业总承包的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金融企业贷款业务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融资租赁业务的营业额为租赁费减去设备价款的余额。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境内旅游,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营业额。

5、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的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6、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金融业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保险业纳税期限为1个月。

7、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转让土地使用权,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销售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承包工程跨省区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五)关税

1、关税是由海关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对贯彻国家对外开放政策,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2、关税的征收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3、纳税义务人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4、税目和税率。我国以《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结合我国进出口商品实际而编排、公布《海关进出口税则》,全部应税商品共分为21大类。关税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两个部分。国务院决定从1996年4月1日起将我国进口关税总水平降至23%。

5、关税完税价格。完税价格是征收关税的计税依据,进口关税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到岸价(COF)包括货价,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包装、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出口货物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应以该项货物运离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口岸的离岸价格为实际离岸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