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产许可证工作搞好“质量、品种、效益年”[1]
(1990年12月15日)
这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会议开了4天,今天就要结束了。现在我代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做一个小结。
谈5个问题:对会议的基本估价;基本经验;加强和完善生产许可证制度;对几个问题的看法和关于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问题。
一、对会议的基本估价
第一次生产许可证工作会议是在第七个五年计划前夕,也就是1985年11月召开的。这次会议是在第八个五年计划的前夕召开的。1991年将是第八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是实现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第二步战略目标,也就是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的第一年;国务院决定,1991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的活动。在这样一个重要的时刻召开的这个会议,这本身就具有很大的意义。
这次会议的时间比较短,实际上只有3天半。但是经过全体代表共同努力,在这短短的3天半时间里,听取了李保国[2]的工作报告和10个大会发言;分组讨论了两个文件,一个是《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许可证工作的意见》,另外一个就是贯彻落实国办发〔1990〕29号文,进一步做好查处无证工作。这次会议肯定了“七五”期间特别是1988年以来各个行业、各部门、各地区在发证、查处无证工作当中所取得的成绩,总结、交流了经验,研究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许多代表围绕如何进一步搞好许可证工作提了很多很好的建议和办法。应该说,通过这次会议,大家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增强了信心。可以说,这是一次讲求实效的会议,是一次团结的会议,是一次鼓舞士气的会议。
二、基本经验
这次提交会议的经验介绍材料有23份,都是很好的经验材料。由于时间关系,只安排了10个大会发言。建议质量管理司将这些材料汇集成册,供大家学习参考。这些经验是长期实践的总结,有些经验的取得是付出了代价的,因而是非常珍贵的。虽然是一个部门、一个行业、一个地区、一个企业的经验,但是很多是带有共性的,对于全局工作是有指导意义的。所以希望大家要很好地学习这些经验,很好地借鉴这些经验。其中有一些经验经过提炼,可以上升为理论,上升为指导工作的方针、政策,甚至于法律、法规的条文,进一步指导工作。大家的经验概括起来,可以归纳为下面8个方面的基本经验。
(1)大量事实证明,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和质量意识的一项有效管理措施。特别是在国家处于短缺经济,竞争机制还没有形成,所谓“皇帝女儿不愁嫁”“只此一家别无分号”这样的情况下,生产许可证制度确实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强制性的宏观调控手段。
(2)生产许可证制度应该为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服务。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是使经济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这样一个轨道上来,使我们的企业由速度效益型转移到质量效益型,从粗放经营型转移到集约经营型,从内向型转移到外向型;要进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要讲求规模效益,要规划合理的布局。如果说生产许可证开始是由低压电器整顿试点和电度表生产“治乱”开始的,那么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形势下,生产许可证的内涵和职能就必然要有所扩展。这个在国家机电部、国家建材局和苏州电器一厂的经验介绍里面都说明了这一点。
(3)生产许可证必须坚持宏观调控作用与微观指导作用相结合的原则。所谓微观指导作用,主要是促进和帮助企业眼睛向内、眼光放远,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扎扎实实地从基础工作做起,把工作落实到控制产品实物质量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高职工素质这方面来。
(4)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必须坚持以行业管理为基础,国家宏观协调、统一综合为导向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尽管目前的行业管理还或多或少地带有部门管理的色彩,但这是暂时的,有一个过程。从发展的角度来看,行业管理这个大方向是正确的,一定要坚持这个方向。近几年来,行业管理的作用以及它的优越性表现得越来越明显。但是另一方面由于产品的生产是跨部门和地区的,又必须坚持国家宏观协调和统一综合。这是生产许可证工作能够取得成功的一条很重要的经验。
(5)生产许可证制度是由发证、发证以后的管理与监督、复查换证、查处无证和信息反馈所组成的一个闭环系统。同志们讲“领证不易,保证更难”,所以要把发证和发证后的各项工作做好。把执法和“管、帮、促”很好地结合起来。
(6)保证生产许可证制度科学评价的前提和核心是贯彻按照国际上的ISO9000等效采用的我国的GB/T103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这样做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有利于同其他质量管理手段相容或者说互相承认,有利于我国产品走向世界。
(7)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必须坚持“执法和区别管理、执法和服务相结合,着眼于提高”的方针。特别是查处无证必须坚持“打击和疏导”“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针。浙江省针对温州查处无证伪劣低压电器产品提出来的“打击、堵截、疏导、扶持”八字方针,提得也很好,体现了上面这样一个精神。
(8)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高审查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政策法律和专业技术素质,是搞好许可证工作的重要保证。在这一点上,很多代表也介绍了他们自己的经验。
三、加强和完善生产许可证制度
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五年多的经验表明,尽管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但是成效是显著的,越来越被企业和社会所重视。应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它,使它在提高产品质量、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发展国民经济当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关于如何加强和完善制度,应从以下9个方面着手解决。
(1)随着国家产业、产品结构调整,高技术产业出现,特别是乡镇企业、校办企业、个体企业量大面积广,这些企业的发展都对许可证发放范围、要求上有所扩大,特别是在这些企业当中如何发挥许可证的作用,对于这个问题,需要采取积极和审慎的态度进行研究,确定发放生产许可证的范围和产品目录。
(2)在消除部门和部门之间、部门和地方之间、地方和地方之间的行政壁垒方面要发挥统一协调的作用。
(3)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统一的原则。
(4)要认真贯彻GB/T10300国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适时调整生产许可证本身的质量标准,提高发证的审查水平。
(5)前一个阶段,强调了发证和查处方面的工作,而对于发证以后日常的、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取证产品有效期满以后的复查换证,以及宣传和信息沟通等方面的工作还比较薄弱;今后应当加强这些环节,使之成为系统工程,形成闭环。
(6)前一个阶段,在行业管理上做得较好,但在统一管理、组织协调方面还显得薄弱。今后要在继续做好前者的同时,加强后者。为了消除发证工作中的一些弊病,有必要对统一发布取证目录和统一颁发证书加强管理。
(7)前一阶段,查处无证侧重于生产和流通环节,而对于物资采购和使用环节的查处无证工作注意得不够,今后要加强全过程管理,而且做出相应的法规规定。
(8)进一步解决生产许可证的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以及生产许可证执法的统一管理问题。
(9)一定要始终把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放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对于违法乱纪,以权谋私、搞钱权交易的,要坚决处理,决不护短,也决不手软。
四、对几个问题的看法
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可避免也不可回避的问题,需要通过研究,做出相应的规定,加以解决。从这次会议讨论来看,问题是很多的,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重点有3个问题。
(一)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认证的关系
在讨论和发言当中,很多同志提出这个问题。现在这两个证都在搞,有必要把这个关系明确一下。对于质量认证,有一个质量认证条例正在国务院法制局征求意见,可能很快就会发下来。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两者,都是质量管理的一个手段,在这一点上是没有异议的。问题在于如何在实践当中处理好这二者之间的关系。
(1)这两个证的功能作用是不一样的。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认证都要对产品质量和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科学评价。但是生产许可证具有明显的行政调控的功能,它是强制性的。质量认证一般是在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有的也不一定在取得生产许可证以后,在生产达到了一个稳定规模的情况之下,为了提高产品的声誉,特别是在国际市场的声誉,而进行的这样一种认证制度。它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认可,这个产品符合特定的标准并发给证书和允许使用认证标志。认证一般来讲是自愿性的,但是,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对一些涉及安全性的认证也要进行强制。产品的质量认证一般受竞争机制、市场机制的驱动。
(2)两者的工作基础有很大的共性。它们都是从产品质量和企业质量体系审查开展工作的,都是以执行国家技术和管理标准为基础的。
(3)正因为如此,这二者在许多内容上是相容的,是互补的。特别是在强制性安全认证方面,更应该使这二者统一起来,互相认可。
(二)关于多证并存的问题
在国务院颁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以后,相继出现了和生产许可证的功能相类似的名目繁多的各种证,据了解多达20多种,在技术监督系统内部也存在着多证并存的现象。这种证出多门,多证并举,重复检验,重复收费,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甚至于用它来设置部门壁垒,在生产领域造成了混乱,特别是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企业反映非常强烈,必须进行整顿。我们的意见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从这些证的出现来看,情况比较复杂,原因也很多,其中一些使用部门从使用的角度考虑,在以卖方市场为主,企业的质量意识不强,对产品真伪难辨、优劣不容易区分的情况下,使用部门增加发证,重复设卡,也是一个原因,有它可以理解的一面。另外,产品归口不明确,也是造成相互设卡,证出多门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应该进一步加强发证归口的协调工作。
(2)使用部门的一些合理要求应该在标准中得到充分反映,如果标准当中一时难以解决,可以纳入到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当中加以反映。
(3)用户方面应该充分利用经济合同的规定来约束生产部门、约束企业,并且可以增加必要的使用检验和检查,但是不能单独发证。
(4)现在制定国家标准上已实行了专业委员会的制度,它的目的就是广泛地吸收生产和使用方面的人员参加,制定出相互信任、可以操作的标准。
(5)加强管理,积极有步骤地组建一些联合办公室或者办事机构协调各个方面,消除壁垒。
(三)关于地方发证的问题
这个问题一些地方要求比较强烈。经过研究,倾向于同意给地方发证开一个口子。但是口子怎么开,地方发证的工作怎么进行,还需要认真地研究,现在提出几点初步的想法。
(1)地方发证也必须实行以行业管理为基础的这样一个原则。
(2)地方发证和中央发证在目录上不能重复。
(3)地方发证也要经过论证,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并且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备案。
(4)地方发证的有效范围只限于本地区。其他地区对它的产品质量仍然要实行监督管理,以利于促进竞争,提高质量,消除壁垒。
(5)地方发证不能影响查处无证和对取证企业的监督管理。
(6)地方发证这件事需要制定专门管理办法,报国务院审批以后执行。
五、关于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问题
1990年12月1日,李鹏在全国计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国务院决定明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的活动,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把这项工作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务求经过一年努力,使各项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都有比较明显的改善。为了贯彻国务院的决定和李鹏的指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在起草一个文件,技术监督系统1991年如何开展这样一项活动,准备拿出一个意见来,我就这个问题,先谈一点儿粗浅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