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我们那里没有正视,七七,你说的很对,我绝对无条件听从你的安排。”路小薇哈哈的笑了出来,引得周围的人又一起看了过来。
秦子扬看看也是改收场的时候了,他清清嗓子,“我查到了一些关于你们好姐妹的消息,要不要听。”
果然两人都坐了下来,一起出声,“小石头在那?”
“我的人看见有一个和向南很像的女子在女人街出现过,和她一起的还有一个女孩子,只是之后就在没有了她的踪迹。”秦子扬停了停,“可是,她好像记不得以前的事了,也或许那个女人只是和向南长的像的另一个女人。”
“秦子扬,你说清楚点,究竟是怎么回事,你说的我有些糊涂了。”染小七已经完全忘记了刚才的不愉快,她现在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秦子扬带来的有关向南的消息上。
秦子扬冲着程子木扬一个眼,程子木回他一个感激的眼神,他才继续说道,“莫可欣见过那个女人了,她好像并不认识莫可欣,还有宁家原来的那个小女佣,你们应该也讲过的,就是那个叫晓月的小姑娘。”
“怎么会?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长的相似的两个人吗?”路小薇觉得不可思议,若是是向南的话,她不可能不认识莫可欣或者那个叫晓月的小姑娘。可是,她究竟是谁呢?又或者她到底是不是向南?
“说啊,秦子扬,你还知道些什么?那个女人现在在那?你带我去,小石头一定不会不认识我的。”染小七站起身,情绪有些激动,她一把抓住秦子扬的衣袖,她没看见程子木眼里的醋意,可秦子扬看的一清二楚,心里笑笑,还真是比他都要小气的男人,不过还是不动声色的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路小薇相比染小七要冷静的多,她想若是秦子扬已经确定那个女人就是向南,绝不会说这些话,而是会带了她到她们的面前,所以那个女人究竟是不是她们的小石头,还是一个谜。
她拉了染小七坐下,“七七,你做事不要这么冲动,子扬他自有主张,小石头失踪这么久,一定不会出事的。”
程子木想起一个人,突然问道,“你们有没有去找过曼阁里向南招的那个女人,叫什么来的。”程子木回想,却还是记不起那个女孩子的名字来。
“罗凡凡,找她干嘛?难道你看上她了,要不要我去告诉她。”染小七一脸的不悦,故意说道。
她和程子木自从向南失踪后的这些日子,关系一直比较暧昧,程子木一直陪在她的身边,她是感激的,这么些年,她身边从不缺男人,可是这样安守本分只对她纯粹的好的男人却不多,他们之间说不清是什么关系,可她潜意识里已经对他产生了一种依靠感。
程子木心里一愣,她的话里明显带着醋意,难道这丫头也开窍了,知道他的心意了。他不动声色,笑笑,“说什么呢,本人的心里已经被一个人装满,在也装不进任何人。”
两个人公然的说着情话,全然不顾及还有两个灯泡存在,当然秦子扬自也有他的苦衷。他像路小薇早已表明了心迹,奈何郎有情,妾未明。不过他依然愿意陪在她的身边,用他的真心捂热她那颗因伤害而冰冷的心。
路小薇替七七高兴,她一个人独身了这么些年,看眼前的样子应该是八九不离十了,她敢肯定,这个丫头一定是爱上了这么儒雅实则风度幽默的男人。
“我去找过她的,她说她也不是很清楚,只大概说了向南是和一个朋友一起在那晚离开的,至于那个朋友是谁,她不愿意说,我也不好在找,我之后又去找过那个姑娘,可惜她已经不知去向。”路小薇想起寒向南,看看七七,又看看秦子扬,心里一阵难过,她们四个最要好的朋友,现在她和七七都还算幸运,可是莫可欣和寒向南却不知飘零在何处。
藜洛的身体经过这些日子木石卓君的精心调理已经好的差不多,只是因为担心母亲的事,精神不是很好。
慕白给她安排的新身份是宿城新贵藜家的幺女,藜老爷为了庆祝小女儿归国,特意举行了酒会,晚上八点在锦都宴请业内好友,正式将女儿介绍给圈子里的人认识。宁城、程子木、秦子扬、叶秋凤以及宿城有名的名门之子都在邀请之列。
程子木、秦子扬几人是怀着三分怀疑,七分应酬的心态来参加这个聚会。
像这种上流社会的聚会,什么给女儿庆祝归国,说穿了就是一种变相的相亲,所以他们几个是带着女伴去的。程子木带的染小七,秦子扬带的自是路小薇,叶秋凤也带了一个小女朋友。
当然路小薇和染小七这两人纯粹是为了好玩,所谓的上流上会的聚会,她们还真没正儿八经的参加过。
他们几个几乎是差不多的时间到的,大厅里已经到了很多人,放眼望去,宿城几乎所有的名门公子小姐几乎都到齐了,他们不得不讶异于这个藜老对女儿的疼爱。
藜家他们是清楚不过的,在宿城那是占了八大家族之一席位的,黎家主营珠宝,在珠宝行业独占鳌头,藜老爷乐善好施的名声在圈子里也极富盛名。只是他们却从来没有听说过藜家还有一个小女儿,不过这种豪门家族,多出一两个孩子也不足为奇。
今晚来的年轻的男子却是占了多数,用意自是不用多说,若是有谁能攀上藜家这棵大树,不仅自己可以飞黄腾达,对自己家族的事业也大大有帮助。
他们几人找了一处比较僻静的角落,等到酒会的开始。
染小七离开几人,独身窜到自助餐台,用盘子盛了许多吃的,大厅里华衣丽服,嫣声笑语,多得是脂粉香气扑鼻的年轻女子和打扮俊朗的年轻男子。染小七一路打量整个豪华的场所,不得不惊讶的长大了嘴巴,这藜家真是大手笔,只一个词形容,醉生梦死。生在这样的人家,那个还未谋面的小姐真是幸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