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新闻评论的属性
一、 什么是新闻评论
在中国,新闻评论是伴随着近代报刊的产生而产生的。早期西方传教士在中国创办的第一批中文报刊开始刊载少量言论,可视为中文报刊言论的发端。1874年王韬在香港创办的《循环日报》,是我国第一份以政论著称的报纸,被称为是“中国人自办日报之成功最早的第一家”[1]。该报开始大量评说中外时事和鼓吹社会改良,王韬发表的政论文章后来被收入《园文录外编》一书,是中国第一部报刊政论文集。维新变法时期,梁启超主编的《时务报》等维新派报刊大量刊登政论,确立了政论在中国近代报刊上的重要地位,开创了中国新闻史上的“政论报刊时代”。此后,伴随着中国革命的发展,政论文体成为不同时期重要的舆论场域,在推进中国革命发展的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新中国成立后,以《人民日报》为首的党报评论在新的形势下,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结合新情况、新问题,联系实际,有力地推动和指导了实际工作的开展。
尽管在1957年到1976年,我国的新闻评论经历了一段“灰色”时期,但这并没有阻止新时期新的社会语境和媒体语境下新闻评论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在新闻评论已经走过的漫长发展历程中,评论文体跟随时代的变换几经更替、几经沉浮,发展到今天,其评论形式、评论手段、评论内容以及功能都有了很大的变化。由于新闻评论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因此它比其他任何文体都更能显示出与一个时代的密切关联,它跟随时代主题的变化而变化,并成为大众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
新闻评论作为一种新闻体裁,在中国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那么究竟什么是新闻评论呢?尽管在不同的社会、媒介环境和文化情境中,新闻评论的内容和功能存在差异性,但对于新闻评论的关键性认知还是比较一致的,那就是:新闻评论是依托新闻事实而发表的看法和观点。从这样的一个基本认知出发,出现了对新闻评论定义的不同表述,比较有代表性的有:
新闻评论,是针对新近发生的重要事实、典型报道,公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或人们思想中的突出问题,直接阐明编辑部或作者的意见和态度,从而反映舆论和引导舆论,并影响读者、听众、观众的思想和行动。
新闻评论是就当天或最近报道的新闻,或者虽未见诸报端但确有新闻意义的事实,所发表的具有政治倾向的,以广大读者为对象的评论文章。[2]
新闻评论是媒体编辑部或作者对最新发生的有价值的新闻事件和有普遍意义的紧迫问题发议论、讲道理,有着鲜明针对性和引导性的一种新闻文体,是现代新闻传播工具经常采用的社论、评论、评论员文章、短评、编者按、专栏评论和述评等的总称,属于论说文的范畴。[3]
新闻评论是传者借用大众传播工具或载体,对新近发生或发现的新闻事实、问题、现象直接表达自己意愿的一种有理性、有思想、有知识的论说形式,新闻评论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上有不同的表现方式,或文字、或声音、或音像结合、或图文并茂,在新闻传播中发挥着重要作用。[4]
从以上对新闻评论发展的简单回顾和对新闻定义的不同表述来看,我们可以做出以下小结。第一,新闻评论是一个伴随着历史的演进、社会的发展、文化的变迁和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具有历史性、社会性和文化性的概念。时代的要求和技术的推进将催生出新的评论主体、评论渠道、评论内容、评论功能以及评论形式。例如:早期的新闻评论以报纸评论为主,评论主体以社会精英为主要群体,评论多为政论,功能较单一。而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民主社会建设的需求,推动普通公民借助互联网等新媒体平台成为新闻评论的新主体,新时期新的社会事项成为评论的内容,评论的渠道也由过去的报纸、广播、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向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发展,评论的社会功能呈现出多元化趋势,新的形式不断出现,新闻评论的内涵和外延都得到了丰富和发展。第二,新闻评论是依托于新闻事实,以大众传播媒介为载体,以传播意见、言论为主要目的一种新闻体裁。新闻评论是面向公众进行的公开意见或观点的表达,新近发生的事实、现象或问题是第一性的,评论是第二性的。
二、新闻评论的特点
新闻评论的特点是指它与其他新闻体裁在本质属性上的区别,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新闻性
新闻性是所有新闻作品的根本属性,自然也是新闻评论的根本属性。新闻性是新闻评论区别于其他评论文章和理论研究的第一属性。具体说来,主要体现在真实性和时效性两个方面。
1.真实性
新闻评论是对新闻事实发议论、讲道理,因此必然以新闻事实为评论的基础,坚持真实性原则,具体来说,就是新闻评论依托的事实是已经发生、存在和正在发生的真实情况,评论所涉及的新闻事件,其要素要真实,不能为了表述观点的便利而虚构新闻事件的五个“W”和一个“H”。同时新闻评论的真实性还要求评论不能单纯满足于反映事物的现象和外部联系,要善于从事物的总体关联中把握事实,在此基础上对事实进行评论,从而使观点有利于引导人们深化对事物基本趋向和本质的认识。
譬如,2010年9月到11月,腾讯QQ和360安全卫士之争。事件的起因源于360安全卫士推出个人隐私保护工具“360 隐私保护器”,指责腾讯QQ软件窥视用户隐私。接着,腾讯正式起诉360安全卫士不正当竞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作出赔偿;360安全卫士随后回应称将对腾讯QQ提起反诉。之后双方数次过招。11月,腾讯QQ发布“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决定将在装有360安全卫士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
针对这一事件,《人民时评》发表了评论员文章,指出:“从格力美的员工肉搏,到蒙牛伊利的诽谤事件,再到如今腾讯360的攻防大战,到目前为止,中国很多企业依然不懂得如何处理竞争关系,最终往往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尤其对拥有亿万用户的大企业来说,其产品的意义往往超出了普通的商业意义,而具有了对社会和公众的公共服务价值。越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公众对其寄予的期望也就越高。此时,倘若有关企业不从内心真正尊重用户,忘记服务用户这一根本市场法则,甚至试图利用自己的市场垄断地位,在竞争中拿用户利益做筹码、当炮灰,那么,苦心经营建立起来的用户信任将很快被挥霍殆尽,基业长青的梦想也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5][6]
这篇评论文章源于腾讯QQ和360安全卫士之间发生的恶性竞争事件,事件推进中的事实是评论的依据,评论是就这些真实的事件发表的观点,可以说,没有这些事实作为评论的依托,评论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同时评论没有把重点放在对腾讯QQ和360安全卫士谁是谁非的简单判断上,而是透过事实现象看问题本质,为各方正确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供引导性的观点,为今后可能发生的类似隐患打预防针,充分发挥了新闻评论舆论引导的作用。
当然,先有事实后有评论不是说新闻评论中必须出现新闻事实,有时,对人们已经从相关的新闻报道中知晓的事实,新闻评论也可能会在评论文章中略去新闻事实直接进行评论,这并不影响其评论的真实性。例如,人民时评在《“躲猫猫”是激活人大调查的契机》一文中就略去了此前多家媒体报道过的“躲猫猫”事件的相关新闻事实,直接进行评论:“‘躲猫猫调查委员会’触网刑事侦查,在法律的‘铜墙铁壁’前黯然收场,是必然,也是应然。以网友为主的民间调查的‘致命伤’,在于其法律地位的缺失带来的调查乏力和身份尴尬。法网面前,恐怕任何长效化、机制化的努力都‘插翅难飞’。”[7]
2.时效性
时效性是指新闻事件发生与传播之间的时间差,它是新闻评论的生命力之所在,在新闻事件发生后,新闻评论要反应迅速,及时对新近发生或发现的新闻事件进行评论,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传播出去。时效性是对新闻评论的新闻性另一方面的要求,这是由新闻时效性的特性决定的。新闻评论的时效性不仅能赢得受众、争取主动,而且能增强传播效果。媒体对受众的影响力与其对新闻事件的反应速度基本是成正比的。2010年10月31日,举世瞩目的上海世博会成功落下帷幕。《人民时评》在当天及时作了评论,在充分肯定了世博会所创造的辉煌的同时,评论员说道:“世博会是中国经济转型的一个支点,然而,要真正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就必须打破现有的观念,突破体制的桎梏,如果唯GDP论英雄的考核方式不变,没有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没有来自社会的更广泛监督,即使有世博会这样强有力的支点,中国经济也难真正走上稳定、协调、高效的科学发展轨道。”评论将人们所关心的“闭幕后,上海世博会中被广泛认同的发展理念如何成为社会发展的推动力?”这一问题及时提出来并发表观点。这样的评论与新闻事件联系紧密,能引导人们对正在发生、发展的新闻事件予以即时思考,充分体现了新闻评论的时效性。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当前网络新闻评论也开始勃兴,新闻评论的时效性得到了更充分的体现。网络评论的即时性,其时效性不是以天计,而是以小时计,对国内外的各种新闻即时发表评论,一般在新闻事件发生后1小时左右即可上网发表评论,这对传统媒体的新闻评论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二)政论性
新闻评论的政论性是指新闻评论要从思想、政治、伦理的角度以说理为主要手段来明确阐明对于所论述事物的看法。这里强调的是对所要评论的新闻事实表明观点的时候不能仅从业务技术的角度简单地就事论事,而要从思想、政治、理论的高度探寻普遍意义。新闻评论经常被称为媒体的旗帜和灵魂。灵魂者,思想也,透过事件现象一针见血地指出其本质,辨明是非善恶、针砭时弊、为大众指明发展的方向,体现了新闻评论深刻的思想性。
关于新闻评论的政论性,有两种观点值得我们关注,一种观点认为,政论性不等同于政治性,随着我们生活的日渐丰富,新闻评论议题也日趋多元化,除了政治议题之外,还有很多非政治领域需要关注,因此那些针对政治问题所进行的评论只是新闻评论中的一部分。仅用政治性来说明新闻评论的特点,是对新闻评论狭隘化的理解。而另一种观点认为,政治性是新闻评论的本质特点之一。其理由是,新闻媒体总是代表一定的阶级、政党或政治集团的利益,因此我们的新闻媒体,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必须有鲜明的立场和态度,代表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发言。其实这两种观点并不冲突,只是它们各自从不同的层面来理解新闻评论的政论性罢了。第一种观点是从新闻评论议题的范围来说的,而第二种观点则是从新闻评论表达观点的立场和态度来说的。对非政治性的议题进行评论,同样不能违背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否则再有见地的观点都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譬如,2010年8月1日,海关第54号公告规定,对入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 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征收高达20%关税,其中新潮电子产品iPad成为被“重点关照”的对象。但记者在采访时发现许多过关人士抱怨,他们在香港购买的iPad明明仅花了4 000元,却也被按照5 000元的纳税门槛强征,对此海关给出的解释是“一一核对发票不方便”“有的超出有的不足,5 000的价格是平均价”,而这个“平均价”以海关自行制定的“完税价格表”形式存在,旅客携带的物品是否要交税,要由这张“价格表”来认定。对此,评论员发表评论:“立规矩者,自己必须先‘规矩’,而所立规矩更应‘循规蹈矩’,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认的道德、常识。”[8]这则新闻评论的议题不是政治议题,评论员发表的观点立场鲜明,呼吁执法者要坚持党性,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依法行政,不要为了方便征税而损害人民利益,有一定的思想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