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涛摇译
外面的码头上骄阳似火。大街上摩托车、卡车、公共汽车、私家车和出租车熙来攘往、川流不息,每个司机都在摁喇叭;黄包车在人群中灵活地闪展腾挪、往来穿梭;气喘吁吁的苦力们相互喊着号子借以调整呼吸;他们扛着沉重大包,侧着身子,迈着碎步朝前奔,吆喝着行人赶快让道儿;流动小商贩们在沿街叫卖自家的商品。新加坡是个万国辐辏、五方杂处之地;所有肤色的人种一应俱全,黑种的泰米尔人[1]、黄种的支那人、棕种的马来人,还有亚美尼亚人、犹太人和孟加拉人,众声嘈杂,相互间扯着嗓门声音嘶哑地吆来喝往。不过在里普利、乔伊斯和内勒先生的联合律师事务所里却是一派宜人的清凉;跟大街上的尘土飞扬、阳光刺眼相比这儿是一片昏暗,跟那永无休止的喧闹相比这儿更是一派舒适的宁静。乔伊斯先生坐在他私人办公室的桌前,电风扇开足马力冲着他直吹。他靠在椅背上,胳膊肘搭在椅子扶手上,十指伸开,指尖相互搭在一起。他凝视的目光停留在面前一个长长的书架上插满的一卷卷已经翻烂了的《判例汇编》上。在一个小橱子顶上摆放着一只只涂了层日本漆的方形铁皮盒子,盒子上标着各位诉讼委托人的姓名。
门上响起一记敲门声。
“请进。”
一个身穿白色帆布长裤,显得异常整洁利落的华人职员把门打开了。
“克罗斯比先生求见,先生。”
他一口漂亮的英文,每个字眼都发得准确无误,乔伊斯先生经常会对他掌握的词汇量之大感到惊叹。他叫王志成,广东人,曾在格雷律师学院[2]学习法律。为了准备日后自己独立开业,眼下正在里普利、乔伊斯和内勒先生的联合律师事务所里见习,为期一到两年。是个勤勉、上进,堪为楷模的年轻人。
“请他进来。”乔伊斯先生道。
乔伊斯先生起身跟来客握手,然后请他坐下。他站起来时阳光正照在他身上,不过面孔仍旧在阴影中。他生性少言寡语,眼下他看着罗伯特·克罗斯比足有一分钟时间,一声都没吭。克罗斯比身材魁伟,足有六英尺多高[3],肩宽背阔、肌肉发达。他是个橡胶种植园主,经常要在整个园区走动,一天的工作结束后又喜欢打打网球松散筋骨,练就了一副好身板儿。他皮肤被晒得黝黑,他那双毛茸茸的手和套在笨重靴子里的脚都其大无比,乔伊斯先生不由得暗想,这样一个醋钵大小的拳头抡出去,还不一拳就能打死一个弱小的泰米尔人嘛。可他那双蓝眼睛当中却没有一丝儿凶相;而是充满了信任和友善;而且他的五官相貌虽说生得粗大、平常,却显得慷慨、坦率而又真诚。不过此刻却是愁云满面,形容晦暗而又憔悴。
“你看起来这一两天都没怎么睡觉啊。”乔伊斯先生道。
“是没怎么睡。”
乔伊斯先生这时注意到他那顶宽边双檐的旧毡帽,克罗斯比把它放在桌子上了;然后目光又转移到他穿的咔叽布短裤,短裤底下露出两条长满红毛的大腿,注意到他上身的网球衫领口敞开着,没有系领带,还有外面那件卷起了袖口的脏兮兮的咔叽布夹克。他看起来活像在橡胶丛林里长途跋涉后刚刚钻出来似的。乔伊斯先生微微皱了下眉头。
“要知道你可得打起精神来呀。你必须保持头脑冷静。”
“噢,我没什么。”
“今天见过尊夫人了?”
“还没,我打算下午去见她。你知道,他们竟然当真逮捕了她,这可真他妈太可耻啦。”
“我想他们是不得已而为之。”乔伊斯先生用他那平静、柔和的语调道。
“我本以为他们会允许她交保释放的。”
“这可是项非常严重的指控啊。”
“见他的鬼。她只是做了任何一个正派女人处在她的位置上都会做的事儿。只不过十个当中倒有九个没有她的胆量罢了。莱斯丽是这个世上最善良的女人。她连一只苍蝇都不忍心伤害。唉,真是该死!老兄。我跟她结婚足有十二年了,难道我还不了解她?上帝啊,要是那个家伙落到我手里的话,我准定把他的脖子给拧断。我会毫不犹豫地把他给宰了。换了是你,也不会饶了他。”
“我亲爱的伙计,大家都站在你这一边哪。没有一个人为哈蒙德说一句好话。我们会把她救出来的。我相信,不论是诸位陪审推事还是法官大人,没有一位不是在出庭前就已经下定决心要促成她的无罪宣判的。”
“这整个儿就是场闹剧,”克罗斯比言辞激烈地道,“她首先根本就不该被逮捕,我这可怜的姑娘在经历过这番磨难后,还得承受审判的折磨,这太可怕了。自打我来到新加坡,我碰到的每个人,不论男女,没有一个不对我说莱斯丽那样做是完全合情合理的。这几个星期竟然一直把她给关在监狱里,实在是糟糕透顶。”
“法律毕竟是法律。再说了,她承认是她杀了那个人。确实很可怕,我对你和尊夫人都深表同情。”
“我没什么。”克罗斯比插了一句。
“不过事实是她确实犯了谋杀罪,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审判是概所难免的。”
“除掉一个为非作歹的恶棍也算谋杀?她击毙他就如同射杀一条疯狗。”乔伊斯先生再度往椅背上一靠,并再度把十个手指的指尖搭在一起,看着像是搭起了一个屋顶的骨架。他沉吟片刻。
“身为你的法律顾问,”他终于开口道,语气平和,一双冷静的棕色眼睛直视着他的委托人,“有一点颇让我有些担心,如果我不直言相告的话那就不能说是称职了。假如尊夫人只朝哈蒙德开了一枪,那整个案子处理起来就会一帆风顺了。可不幸的是,她连开了六枪。”
“她的解释非常简单。在那种情况下任何人都会那么做的。”
“也许吧,”乔伊斯先生道,“当然啦,我觉得她的解释也是非常在理的。可我们对事实视而不见却是没有好处的。换个立场考虑问题总是明智的,我不能否认,如果是由我来代表国王陛下提起公诉的话,我会特别针对这一点来提出质询的。”
“我亲爱的伙计,这可真是太白痴啦。”
乔伊斯先生用犀利的目光瞟了罗伯特·克罗斯比一眼。他那棱角分明的嘴唇上隐含着一丝微笑。克罗斯比是个好伙计,可不管怎么说都称不上聪明。
“我敢说这确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律师道,“我只是觉得有必要提醒一声。你已经用不着等很长时间了,等这一切都结束后我建议你跟尊夫人到某个地方去旅行一趟,把这一切都忘掉。虽说我们几乎铁定会无罪释放,这种审判的过程总归还是很耗神的,到时候你们两位都会需要休息一下。”
克罗斯比脸上这才头一次露出笑容,这一笑奇特地改变了他的整个面部表情。你忘了他的一切粗鲁不文,只看到他灵魂的善良美好。
“我觉得我比莱斯丽更需要休息。她竟然坚强地挺了过来,真是神奇。上帝作证,你的委托人可真是个有胆有识的小女人哪。”
“没错,我对她的自控能力也是大为感佩,”律师道,“我怎么都没料到她竟然有这般的杀伐决断。”
身为她的辩护律师,他在她被捕后有必要多次跟她会面。虽说已经想方设法、竭尽所能使她的处境不至于太过艰难,事实上她仍旧身陷囹圄,等着因为谋杀罪出庭受审,即使她精神崩溃、歇斯底里也丝毫不足为奇。可她看起来却能沉着镇定地忍受磨难和考验。她花大量时间阅读,尽一切可能锻炼身体,而且经官方好意批准,把绣制枕套的花边作为消磨漫长闲暇时光的娱乐。乔伊斯先生去狱中见她的时候,她总是整洁利落地穿一件凉爽、干净、样式简单的衣裙,头发仔细地梳理过,连指甲都精心修剪过。她言谈举止泰然自若。她甚至能拿她牢狱生活的各种小小的不便开几句玩笑。谈到这桩悲剧事件的时候她的态度竟然带点漫不经心的放任和随性,使得乔伊斯先生不禁暗想,只有凭借良好的教养,她才不至于在这极端严重的事态中发现些许荒唐可笑的端倪。这令他大感惊讶,因为他从来没有想到她居然颇有幽默感。
他跟她的交往虽说时断时续,算起来也有些年头了。她每次来新加坡的时候,通常总会跟他和他妻子一起吃顿饭,有一两次她还跟他们一起在海边的小别墅里度过周末。他妻子也曾跟她一起在他们的种植园里住过十天半个月,并在那里见到过杰弗里·哈蒙德几次。这两对夫妇虽谈不上是至交,也算得上是好友了,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罗伯特·克罗斯比在大难临头后就火速赶到新加坡,恳请乔伊斯先生亲自为他那不幸的妻子担当辩护律师。
她每次对案情经过的陈述都跟她第一次对乔伊斯讲的一模一样,就连细枝末节都从来分毫不差。在悲剧发生仅仅几个钟头之后,她就能非常冷静地把前后的经过讲述出来,就跟现在的态度一般无二。她的讲述非常连贯,语气平稳自持,唯有当她描述一两处细节时脸上才会泛起一丝红晕,这也就是她仅有的一点精神慌乱的表现了。谁都不会想到这样的事情竟会发生在像她这样的女人身上。她三十刚刚出头,体质娇弱,身材不高不矮,与其说是漂亮,不如说是优雅更合适。她的手腕和脚踝异常纤细,她极其瘦弱,透过她手上白皙的皮肤,骨头都隐约可见,而且蓝色的血管非常突出,历历在目。她面色苍白,略显菜色,连嘴唇都没什么血色。你不会注意到她眼睛的颜色。一头浓密的浅褐色头发,微微有点自来卷;她这一头秀发只要略加修剪就会非常漂亮的,不过你很难想象克罗斯比太太会刻意求助于任何此类的修饰手段。她是个文静、可爱、毫不装腔作势的女人。她待人接物风度优雅迷人,如果说她并非那么大受欢迎的话,只是因为她略有些羞涩矜持。这也是很可以理解的,因为身为种植园主的妻子,她的生活相当寂寞,不过在她自己家里,跟她熟悉的人相处时,她却自有其文静娴雅的魅力。乔伊斯太太在她家小住了半月之后,就曾告诉她丈夫,莱斯丽是个非常讨人喜欢的女主人。她说,她可远比大家以为的更有魅力和涵养;等你跟她熟悉以后,你会对她的博览群书和宜人风度而惊叹不置的。
像她这样的女人是绝不会犯下谋杀罪的。
乔伊斯先生竭尽所能对罗伯特·克罗斯比说了一大通给他宽心的话以后才把他送走,然后独自留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翻阅本案的卷宗。其实这也不过是种下意识的动作,因为他对案情的所有细节都已了如指掌。这个案子已经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从新加坡到槟榔屿的整个马来半岛,它是每家俱乐部、所有餐桌上大家讨论的热门话题。克罗斯比太太提供的事实相当简单。事发那天她丈夫因为公务去了新加坡,晚上就她一个人在家。她独自一人吃了晚饭,当时是差一刻钟九点,很晚了,饭后她就坐在起居室里绣她的枕套花边。起居室的门朝向凉台敞开着。她住的这幢带凉台的平房里一个人都没有,用人们都回后院自己的住处睡下了。她突然惊讶地听到花园的石子路上传来脚步声,听声音是穿着靴子的,所以来人应该是个白人男子而非本地的土著;可她又没听到有汽车驶近的马达声,她实在想不出这么晚了还有谁会来看她。有人走上通往住宅的几级台阶,穿过凉台,出现在她正坐在里面的起居室门前。一时间她没认出来者是谁。她坐在一盏带灯罩的电灯旁边,而他站在门口背对着黑暗。
“可以进来吗?”他问道。
她连声音也没听出来是谁。
“是谁啊?”她问。
她做活儿的时候是戴着眼镜的,说话时她把眼镜摘了下来。
“杰夫·哈蒙德。”
“噢当然啦。快请进来喝一杯吧。”
她起身热情地跟他握了握手。见到是他她有点吃惊,因为虽说他是他们的邻居,可无论是她还是罗伯特近来跟他的来往都不怎么密切,她已经有好几个礼拜没见过他了。哈蒙德也是个橡胶种植园主,他的橡胶园距离他们的有将近八英里远,她挺纳闷他为什么选在这么晚的时候过来看他们。
“罗伯特不在家,”她说,“他到新加坡去了,要在那儿过夜啦。”
也许他也觉得有必要对他的深夜造访作个解释,因为他说:
“很抱歉这么晚还来叨扰。今晚上我感觉相当寂寞,所以就想过来看看你们过得怎么样。”
“你到底怎么来的?我没听到有汽车声呀。”
“我把车停在公路上了。我想你们可能都已经上床睡下了。”
这解释也很自然。种植园主都是黎明即起的,为的是监督工人上工的情况,所以吃过晚饭后就很乐意早点上床睡觉。第二天,也确实在距离克罗斯比家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找到了哈蒙德的汽车。
由于罗伯特不在家,威士忌和苏打水就没放在起居室里。莱斯丽考虑到小厮可能已经睡了,就没叫他进来伺候,而是自己去把酒水拿了来。客人给自己调制了一杯威士忌加苏打水,并且装上了烟斗。
杰夫·哈蒙德在这片殖民地交游颇广。这时他已经年近四十,不过他刚来到这里的时候还是个小伙子。大战[4]爆发后,他是第一批奔赴战场的志愿军,而且表现相当不俗。两年后他膝盖受伤,因伤退役,不过是佩戴着杰出服务勋章和军功十字勋章重返马来联邦[5]的,可谓衣锦荣归。他是整个殖民地最棒的台球手之一,原来还曾经是舞姿最漂亮的跳舞行家和一流的网球选手。虽说现在已经跳不得舞,而且因为膝伤网球的水准也大不如前,不过他那大受欢迎的天赋魅力仍旧不减当年,所到之处深得大家的欢心。他个头高挑,相貌英俊,一双勾魂摄魄的碧眼,一头乌黑拳曲的美发。老江湖们都说他唯一的毛病就是太贪恋女色,这次灾祸发生后,这些人更是大摇其头,断言他们早就料到他会在这上面栽跟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