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就跟莱斯丽谈起了当地的一些新闻,即将在新加坡举行的赛马、橡胶的价格,还有最近在附近出没的一只老虎,有好几回差点儿就被他给猎杀了。她一心想在规定的期限内把手头正在忙活的花边绣完,因为她想把它寄回国去当做母亲的生日礼物,所以她又戴上眼镜,还把放着枕头的小桌子朝自己的座椅又拉了拉。
“你要是不戴这种巨大的牛角眼镜就好了,”他道,“我真不明白好好的一个美女干吗老把自己打扮得其貌不扬呢。”
这话让她微微吃了一惊。之前他还从来没用这种语气跟她说过话。她觉得最好还是置之不理为好,权当没听见。
“你也知道我从来都没有自命是什么绝代佳人,而且你要是问我的意见的话,不瞒你说,我才不在乎你是不是认为我其貌不扬呢。”
“我可不认为你其貌不扬。我觉得你美若天仙。”
“你这张嘴可真甜,”她语带讥讽地道,“不过你要是真这么想的话,我只能认为你的眼光可不怎么样。”
他咯咯一笑。不过他从自己的椅子上站起来,在挨着她的那把椅子上坐了下来。
“你总不至于腆着脸硬是一口咬定你这双手也不是这个世上最漂亮的吧。”他道。
他作势像是要握住她的一只手。她轻轻地敲了他一下。
“别干傻事。坐回到你原来的位子上去,说话放尊重点儿,否则的话我就要送客啦。”
他坐着没动。
“难道你不知道我疯狂地爱着你吗?”他说。
她仍旧相当冷静自持。
“不知道。我也根本就不相信,即便果真如此,我也不希望你把它说出来。”其实她心里对他的这番话大为吃惊,因为在她跟他认识的这七年中间,他从未对她表示过特别的关注。他刚从战场上回来时,他们见面的次数确实挺多的,有一回他病了,罗伯特还开车前去把他接到自己家里来休养。他跟他们一起住了有两个礼拜。不过因为他们的趣味并不相投,这种相识关系始终没有发展成熟为真正的友谊。在最近这两三年间,他们很少跟他见面。只不过有时他会过来打打网球,有时他们会在某位种植园主的派对上碰到他,不过经常的情况是他们一个月都见不到他一回。
这时他又调了一杯威士忌加苏打水。莱斯丽疑心他来之前就一直在喝酒。他的举动有点反常,这让她略微有些不安起来。她不以为然地看着他在那儿自斟自饮。
“换了是我,我就不再喝了。”她道,依旧平心静气。
他一口喝干,把杯子放下。
“你以为我之所以跟你说这个是因为我醉了?”他很突然地问道。
“这是最明显不过的解释了,不是吗?”
“不,这是谎言。自从第一次跟你见面我就爱上了你。我只是一直把话都憋在心里,现在我已经再也情难自已,一定要把话说出来啦。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她站起身来,小心地把枕头放到一边。
“晚安。”她道。
“我不走。”
她终于忍不住,开始发火了。
“可是,你这个傻瓜,难道你不知道,除了罗伯特我从没爱过任何人,就算我没爱上罗伯特,也绝不会爱上你这样的人。”
“我才不管呢,罗伯特又不在家。”
“如果你不马上离开,我就把小厮们叫来把你给扔出去。”
“他们才听不见呢。”
她大为震怒。她作势要走到凉台上去,在那儿喊人他们肯定会听见的,可是他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
“放开我。”她怒不可遏地叫道。
“算了吧,我已经抓住你啦。”
她张开嘴大叫:“来人哪,来人哪!”可他急忙用手把她的嘴给捂住了。还没等她醒过神来,他已经把她搂在怀里,疯狂地亲吻着她了。她挣扎着,拼命挣脱他那灼热的嘴唇。
“不,不,不,”她叫道,“放开我。我不。”
之后发生的事情她就有些糊涂了。在这之前他对她说的一切她都记得一清二楚,可是这以后他的话语就像透过一层恐怖和恐惧的迷雾冲击着她的耳鼓。他似乎是在向她求爱。他狂暴地倾诉着他狂热的激情。他一直疯狂地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她毫无办法,因为他是个体格强壮、孔武有力的大男人,而且她的手臂也被他紧紧地箍在身体两侧;她的挣扎根本就是徒劳,而且她自觉越来越气力不支;她唯恐自己会晕厥,他那灼热的气息直喷到她脸上,让她感觉极度恶心。他吻着她的嘴唇,她的眼睛,她的面颊,她的头发。他手臂的力量铁箍一般让她透不过气来。他把她抱起来,两脚都离地了。她拼了命想踢他,可是他把她抱得更紧了。他已经把她扛了起来。他不再说话,可她知道他面色苍白,目光中充满灼热的欲火。他在把她往卧室里抱。他已经不再是个文明人,而成了一个蛮子。他匆忙中绊到了挡在路当间的桌子上。他膝盖受过伤,本来腿脚就不大灵便,再加上怀里还抱着个女人,结果站立不稳摔倒在地上。她马上乘机从他怀里挣脱出来。她逃到了沙发后面。他一骨碌爬起来,向她猛扑过去。书桌上放着把左轮手枪。她并非一个神经过敏的女人,不过因为罗伯特夜里不在家,她本来是打算上床睡觉的时候带到卧室里去的。所以书桌上才放着那把枪的。当时她已经被吓得魂不附体。她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了。她听到一声爆响。她看到哈蒙德趔趄了一下。他喊了一声。他说了些什么,可她没听见。他踉踉跄跄地走出房间,来到凉台上。她当时已经完全陷入狂乱状态,完全无法自控,她就跟着他出去,是的,她肯定是跟了出去,虽说她已经完全记不清楚这些了,她身不由己地继续射击,直到把枪膛里的那六发子弹全部打光为止。哈蒙德跌倒在凉台的地板上。他蜷缩成一团,血肉模糊。
当小厮们被枪声惊醒冲到上房里来的时候,发现她就站在哈蒙德身边,左轮枪仍旧握在手里,而哈蒙德已经气息皆无。她朝他们望了一会儿,一言未发。他们站在那儿都吓坏了,挤作一团。她任由左轮枪从手里跌落,一言不发地掉头走进起居室。小厮们眼看着她走进自己的卧室,转动钥匙把门反锁上。他们不敢触碰那具死尸,但是惊恐地望着它,激动地低声议论着。还是仆役长最先回过神来;他已经服侍克罗斯比夫妇多年,是个头脑冷静的华人。罗伯特是骑摩托车去新加坡的,汽车还在车库里停着。他让司机赶快把车开出来;他们必须马上去面见民政事务助理专员,向他报告事情的经过。他把左轮枪捡起来,放到口袋里。民政事务助理专员名叫威瑟斯,住在离此最近的市镇郊区,距此大约三十五英里。他们花了一个半小时来到他家。所有的人都睡下了,他们不得不把小厮们叫起来。威瑟斯很快就从屋里出来,他们向他禀明了来意。仆役长还把左轮枪拿给他看,以证明自己所言非虚。民政事务助理专员回屋穿好衣服,叫人把车开出来,不一会儿就跟在他们后面驶上阒无人迹的公路。他来到克罗斯比家的时候天刚破晓。他快步跑上凉台的台阶,看到哈蒙德尸体的时候突然又停下脚步。他摸了摸死者的脸,已经都冰冰凉了。
“太太呢?”他问小厮。
华人仆役长指了指卧室。威瑟斯走过去敲了敲门。没有应答。他又敲了敲。
“克罗斯比太太。”他叫道。
“是谁?”
“威瑟斯。”
又停了片刻。然后传来开锁的声音,门慢慢打开了。莱斯丽站在他面前。她没有上床睡觉,身上还是那件吃饭时穿的茶会礼服。她站在那儿,一言不发地望着民政事务助理专员。
“是府上的小厮把我叫来的,”他道,“哈蒙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想强奸我,被我开枪打死了。”
“我的上帝!我说,您最好离开这儿。您必须把事情的经过详详细细告诉我。”
“现在不行。我做不到。你得给我点时间。派人把我丈夫叫回来。”
威瑟斯年纪还轻,面对远远超出他职权范围的突发状况,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莱斯丽一直拒绝开口,直到罗伯特赶回家以后她才跟丈夫和威瑟斯讲述了事情的经过,打那以后,尽管她又重复讲述了许多遍,但即使是细枝末节都没有丝毫出入。
乔伊斯先生反复琢磨的是开枪这一点。身为她的律师,他感觉棘手的是莱斯丽不是只开了一枪,而是整整六枪,尸检的结果还表明,其中有四枪是在哈蒙德近身的地方开的。人们很容易推测,他在已经倒下之后,她还站在他身旁,居高临下地将剩余的子弹全部射入他的身体。她承认,尽管对于此前发生的一切她的记忆都非常准确清晰,可是开枪时的情况她却完全不记得了。她的记忆一片空白。这表明她当时的愤怒已经无法自控;可是,你很难相信像她这样一位文静、娴雅的女性竟会愤怒到无法自控的程度。乔伊斯先生跟她相识已有多年,一直都觉得她是个冷静自持的人;而且悲剧发生之后的这几个星期以来,她态度的沉着镇定也一直都是令人惊叹的。
乔伊斯先生耸了耸肩。
“事实上,我觉得,”他暗自思忖,“你永远都不会知道,即便是在品行最为端庄的女人心里都可能隐藏着怎样桀骜不驯的野性。”
门上传来一记敲门声。
“请进。”
那位华人职员走了进来,然后又把门关上了。他关门的动作很轻柔,态度审慎而又果决,然后朝乔伊斯先生的办公桌走来。
“可否打搅您一下,先生?我有几句话想私下里跟您谈谈。”他道。
这位职员字斟句酌的讲话方式每每都让乔伊斯先生觉得有些好笑,这会儿他就微微一笑。
“谈不上打搅,志成。”他回答道。
“我想跟您谈的这件事,先生,非常微妙而且机密。”
“但说无妨。”
乔伊斯先生的目光碰上了他这位手下那精明的眼神。王志成一如既往地一身当地最为入时的装束。脚上一双锃明瓦亮的漆皮皮鞋和色泽艳丽的丝袜。黑色领带上别着镶有珍珠和红宝石的领带夹,左手的无名指上戴着颗钻戒。整洁的白色上衣口袋里露出一支金自来水笔和一支金头铅笔。手腕上戴了块金表,鼻梁上架了副隐形的夹鼻眼睛。他轻轻咳嗽了一声。
“这件事跟克罗斯比的案子有关,先生。”
“噢?”
“我了解到一个情况,先生,此情况在我看来将使此一案件呈现出不同的面貌。”
“什么情况?”
“我了解到存在一封信,先生,是由被告写给此一悲剧中不幸的受害者的。”
“这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在过去这七年当中,克罗斯比太太无疑会经常有写信给哈蒙德先生的情况的。”
乔伊斯先生对于他手下这位职员的才智是有很高评价的,他说这番话无非是不想贸然暴露自己的想法。
“这是极有可能的,先生。克罗斯比太太之前肯定跟死者经常有信件往还的,邀请他跟她一起吃个饭、约他打个网球之类的。我刚得知这一情况的时候最先也是这样想的。但是,这封信却是在已故的哈蒙德先生死亡的那天写的。”
乔伊斯先生的眼睫毛都没动一下。他仍旧面带通常跟他讲话时一贯饶有兴趣的微笑看着王志成。
“这是谁告诉你的呢?”
“我了解到的这一情况,先生,是由我的一位朋友告诉我的。”
乔伊斯先生明白最好不要再追根究底了。
“您一定还记得,先生,克罗斯比太太一直宣称在那个不幸的夜晚之前,他已经有好几个星期没有跟死者有过任何来往了。”
“那封信在你手里吗?”
“不在我手里,先生。”
“具体的内容是什么?”
“我的盆友[6]给了我一份抄件。您愿意研读一下吗,先生?”
“应该看看。”
王志成从上衣内侧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巨大的皮夹子。里面鼓鼓囊囊地塞满了各种纸片、新加坡元的纸币和香烟卡。他很快从这一团乱麻中抽出半张薄薄的便笺纸,呈给乔伊斯先生过目。信的内容如下:
罗今晚不在。我急欲见你。十一点钟等你来。我已孤注一掷,如若不来,后果自负。来时不要开车。———莱。
抄件是用外国学校里教华人的那种连体字的写法写的。书法本身的毫无个性与充满不祥噩兆的词句之间极不协调,显得诡异无比。
“你凭什么认为这个字条是克罗斯比太太写的?”
“我对内情提供者的可靠性是绝对信赖的,先生,”王志成回答道,“而且这件事也很容易证明其真伪。克罗斯比太太无疑马上就能告诉您她本人是否写过这样一封信。”
自打谈话一开始,乔伊斯先生的目光就一刻都没离开过他这位职员那谦恭殷勤的面孔。现在他疑心是否真在其中窥测到了一丝嘲讽的表情。
“克罗斯比太太竟会写出这样一封信来,这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乔伊斯先生道。
“您既然持这样的观点,先生,那这件事自然也就到此为止了。我的盆友之所以向我披露这一内情,完全是因为他考虑到我在您的事务所服务,您或许会希望在它被递交给副检察司之前,知道有这封信的存在。”
“原件在谁手上?”乔伊斯先生厉声问道。
王志成丝毫没有流露出他由这个问题以及问题提出的口气中已经察觉到乔伊斯先生态度有所转变。
“您无疑应该记得,先生,在哈蒙德先生死后,曾经曝出他跟一个华人妇女姘居的新闻。这封信就在这个女人手上。”
这件事正是促使公众舆论最为猛烈地谴责哈蒙德的主要原因之一。大家这才知道他让一个华人妇女跟他住在一起,两人已经姘居了有好几个月了。
一度两个人都没有说话。的确,该说的已经全都说过,而且双方都已心照不宣。
“我得对你表示感谢,志成。这件事情我还要再考虑一下。”
“很好,先生。您是否希望我把您考虑的结果转告给我的朋友呢?”
“我觉得你还是跟他保持接触为好。”乔伊斯先生神色庄重地回答道。415
“是,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