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朝祖制,不杀言官。御史可以风闻言事。虽劾人无实迹亦不加罪。惟受人贿嘱上章谓之“卖奏”,察出则必处斩。
道咸以前,未闻卖奏之事。近二十年渐闻。御史有卖奏者,谓自庆某始。数千金、数百金、数十金不等。殆京官穷苦,迫而出于此与?抑传言者之误与?是皆未可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