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边饮茶,一边回答他:“其实,所有人都应该看到了问题。虽然他们观察不一定全面,但综合起来,问题绝对比你一个人发现得更多。只有你一个人‘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只是你自己感觉不到或者被蒙在鼓里了。为什么他们不说出来?一是可能他们说了你不听,也不爱听,更不会改变。久而久之,大家就没有再说出来的激情,也没有积极改善的愿望了。只要你不少给工资,他们就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二是有些人说出来之后,就得罪了别人,就影响了别人的直接利益,导致他们不敢说。三是有些人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只要不冲击到自己,不影响自己的利益,就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懒得去说。四是更多人认为企业是你的,你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他们只是长工或短工,不可能当家做主。其实,这并不是说他们真的没有责任心。”
说到这里,看到员工们络绎不绝地经过办公室的窗口,纷纷走向工作岗位。我站起身来,提议大家一起到厂区再走一走,看一看。于是,三人又到厂区转了一圈。经过一些场所时,刘总仍不忘向我介绍工厂目前的做法,征询我的意见,我也顺势给出了一些建议。
回到办公室内,老板娘拿出许多文件夹,叠放在一起,有三十多个。她希望我帮忙看看公司的管理制度,我顺手拿过来其中的几个,打开翻了翻,内容翔实具体,每个制度都有几十条规定,放在一起,绝对可以编成一本厚厚的书。
我问她:“你感觉这些制度执行得如何?也就是说,你们是否作过分析,有多少在执行,有多少只是摆设,平时根本用不到?”
老板娘茫然地望着我:“这事,还真没想过呢。”
我指了指厚厚的一堆文件夹,告诉她:“这么多条条框框,我根本就没时间看完。粗略一看,里面特别具体,至于是否适用,我不敢评判。一个小型企业的制度,不用那么多,那么细,更没有必要像大中型企业一样,弄出这么多具体的条条框框来。我个人觉得,针对企业自身的实际,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只要一个概括性的综合制度,最多弄出20条规定来,2~3页A4纸就足够了。这些明确的规定就是刚性的铁律。其他枝枝节节的事务,平时形成一个基本的通用做法,大家按习惯参照套用,由各级管理者去把握就行了。”
说到这里,我转身问刘总:“弄出这么多管理制度,你是不是请来了什么高人,或者聘请职业经理人来指点过?”
刘总回答:“没有啊,都是前几任行政人事主管折腾出来的,有一些是各部门上交的,也有一些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积土成山,三年积累下来,就有这么多了。针对公司的整体运转情况和内部越忙越乱,越乱越忙的现象,我一直想着改善。去年我请来了一名管理咨询顾问。他的说法与你有很大差别。他反复强调老板先要从‘理念’入手,管理者先要从‘认识’入手。只有在老板有了‘理念’,各级管理者有了‘认识’之后,才可以起步做实事。否则,没有思想基础,只会越理越乱。起初,我们也认同他的做法。于是,请他给大家讲了两次课,一次是‘共创美好未来’,另一次是‘如何顺利地把信送给加西亚’。大家的真实体会我不是很清楚,反正我自己当时是热血沸腾,急于想找到突破口,想试试专家的方法。但总是找不到切入点,找不到下手的地方。”
“后来呢?”我问他。
刘总接着说:“后来,因为忙于销售、生产和乱七八糟的事务,渐渐地,越来越感觉那玩意儿太缥缈。尤其是先要整出‘理念’和‘认识’,这事对于我们简直比登天还难。我们等不起,也就慢慢淡化了那股激情。”
“可以理解。其实,有些正确的废话,你即使听了许多遍,也仍然无法驳斥他说错了。他也可能说得完全在理,句句都是至理名言。但是,你就是没办法按他说的去操作、去落实,就是找不到切入点。这类现象很多。”我接着问他,“咨询顾问以后做了些什么呢?”
刘总回答:“讲完课之后,我满怀信心地要求他来亲自主导一段时间,按他说的道道来操作。这时候,他向我提出,企业的管理基础实在太差,人员素质跟不上重新做‘大纲’的起码要求。因此,他无法完成‘建模’的工作,于是要求先招聘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进来,才能尽快完成模式的建立。我让他列出招聘对象的要求和条件,结果,他提出的要求让我一看就不敢招人了。他开出那么高的招聘要求和条件,我即使招到人了,也给不起工资,也留不住人。我这座小庙能容纳什么样的菩萨,我自己心中还是有数的。最后,他说我没有变革的决心和诚意,就要求我结清咨询费后中止合同。我给他打了个三折,他似乎想都没想就高高兴兴地答应了,结完费用就走了。这事也就过去了。后来,我也考虑过聘请职业经理人来打理,但内心里始终纠结:一是担心无法驾驭职业经理人,一旦放手之后,自己不能控制局面,反而有可能让别人将企业越搞越乱;二是这类人士动辄要求几十万、上百万元的工资,我这小庙也确实给不起。”
我告诉他:“你目前的主要问题,并不是急于聘请职业经理人,而是首先强化管理基础。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也就是如何充分授权,如何将责、权、利分配给各级管理者的问题。先跨出这一大步,让各条块、各部门负责人成为独当一面的职业人士,你就相当于自己培养出了许多个职业经理人。这种权力分散的形式,可能你更容易接受。做好了这件事,既能让你从繁重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又能让你真正放下心来。这种权力结构对于企业的风险也更小。这样一件一举三得的大事,可能是你目前的首要任务。”
又聊了半天,员工们开始下晚班了。刘总站直身子,吩咐老板娘叫来几个陪客,一定要我随他们去外面进餐,体验一下当地风味。我不便过多推脱,便同刘总一边继续刚才的话题,一边朝外面走去……
仓管拒绝做义工
源头上出现的问题,必然引起各环节的连锁反应。仅从环节上解决,又必然导致不公和内耗。只有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出发生问题的根源,并从源头上加以解决,才能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星期天上午休息,值班保安打来电话:“供应商送来一车货,我们通知仓管员来收货,让他们点数之后放入待检区,等到明天上班检验了再入库。可是,找了两名仓管员,都是百般推诿,不愿来收货。你看怎么办?”
我未加思索,随口说道:“你找仓库主管就行了,让他来安排收货。你不用一一找仓管员,你又不是他们的领导,人家自然不会听你的调遣了。”
保安回答:“刚才打电话找过仓库主管了,他昨晚就到外地休息去了,赶不回来。他让我自己找仓管员收货。”
这些家伙,一个比一个会推诿!我听到保安的回答,带着恼怒的情绪回头再一想,这事不对头啊,供应商休息时间送货来,是采购与供应商协调出了问题。仓管出现推诿的现象,不能完全怪他们。一则这类临时性短时间职员加班,公司规定为义务劳动。没有加班费刺激,他们不情愿也在情理之中。二则他们好不容易有一天休息时间,我们却要临时占用他们的休息时间,他们心里自然就会不痛快。不愿来做义务劳动似乎也有道理。我们提倡规范化管理,也应该规范员工的休息时间,在企业法定的休息时间内尽量不打扰他们,更不能要求他们抛开自己的私事来做义工。员工没有过错,是我们要求过分了。休息时间本来就是他们自由支配的时间。谁都有一些自己的私事,谁都不可能时刻在待命,遇到这类事情,我们没理由要求对方无条件放下自己的私事而临时跑来做义工。真正要解决问题,还是要追根溯源,要从采购开始追究!
想到这里,我拿起电话告诉值班保安:“请通知采购部经理,让他安排采购员来收货,按照采购下单的数量先点数。是谁经办采购的这批货物,最好就由谁来收货。就说是我这样决定的,让采购经理去安排他的下属吧。”
过了一会儿,采购经理给我打来电话,虽然不敢直说是我的指令有问题,但他对这一指令明显不满,他巧妙地通过发泄到保安头上而含沙射影地表现出来了。从其不友好的口气中,我可以听出他的不解与不满:“是不是保安搞错了,让我安排采购员去收货。这保安是不是脑子进了水?明明这是仓管员的职责,与采购无关啊,怎么让采购员来履行呢?”
我起初本想对他解释一番,但听到他抵触情绪表现得实在是太过张扬,于是不得不针锋相对,不得不以强势的态度去堵死他推诿的退路。我以命令的口气回敬他:“是我让值班保安这样通知你的,你不用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了。让你安排你就安排,有什么不满,明天上班再说,现在先执行。要是实在安排不下去,你自己亲自去收货!”说完这些,我迅疾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上班,采购经理带着委屈的情绪来找我,表面上是汇报昨天的工作当时已经及时完成了,实则是仍然想不通昨天的事情,想在我这里“讨一个说法”。
果然,三言两语说完昨天的工作,采购经理迫不及待地提出自己的疑问:“这些进仓、出仓的工作本来就是仓管员的分内工作,现在怎么也要由采购来做呢?这样一来,采购员岂不变成仓管员了?”
我早有准备:“这类事有个时段之分,这是前提。正常上班时间,这些活儿才是仓管员的分内工作。做不好这些工作,他们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是他们的职责范围。另外,采购时本该由采购员与供应商提早协调,供应商在工作时间送货,质检员在工作时间检验,仓管员在工作时间收货。这样一来,大家都在工作时间完成了分内的工作,彼此相安无事,这才是正常的流程。现在身为采购员,你们自己没有协调好供应商的送货时间,让供应商拖延到休息时间才送货,却还要牵连仓管员在休息时间去收货,导致了本不该发生的额外加班。仓管员加班收货的加班费,是由你来付,还是供应商来付?还是让仓管员义务劳动?事实上,这笔加班费供应商不会付,你自己也不会付,仓管员也不该义务劳动。那么,最终只能由公司付了。如果让公司付,公司岂不是成了冤大头,要为你们的过失埋单?所以,这件事,从源头上分析,是你们有错在先,才导致出现了后面环节的连锁反应。解决这个问题最合理、最公正的办法,当然只能辛苦你们一趟了。好在是你们订购的产品,你们自己也基本熟悉,清点起来也不费事。让你们做一次义工,让当事人增长记性。下次,他就知道事先协调好供应商的送货时间,才不至于害人害己了。”
采购经理本想讨个说法,听我搬出一个“时段论”,而且说得合情合理,只好哑巴吃黄连,一声不吭地站在那里。我继续不依不饶:“不要以为这事就过去了,今后,凡出现类似的情况,统统以这次的处置办法作为参考。你去告诉那些采购员,让他们心中有数,自己误了事,不能牵连别人,只能自己加班去补救。”
采购经理寻了个自讨没趣,小声挤出“明白了”三个字之后,灰溜溜地转身走开了……
围墙被撞倒之后
对于日常工作中许多鸡毛蒜皮的小事,以宽容的态度,从换位思考的角度出发,促使事情尽快了结,可以少耗费我们自身的许多精力。
2012年3月,春暖花开的一个周六上午,邻居工厂的供应商开着大货车,途经本公司侧翼的围墙转角处时,本该减速慢行,但司机忙于点燃叼在嘴上的香烟,忽略了手脚上的动作,大货车在疾驰中因为转弯半径过大,半边车头与本公司围墙亲密一吻之后,后半截车身借助惯性的力量也直接擦上了围墙,将两米多高的围墙撕开了一个十多米宽的缺口。
正在侧门值班的保安听到车辆撞击和围墙倒塌时发出的轰隆巨响,一边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赶往事发现场,一边呼叫巡逻保安和行政主管迅速到达。
行政主管察看现场之后,向肇事司机提出三条要求:一是迅速修复围墙,并打扫清理现场;二是承担风水受损的责任,赔偿损失;三是择一个黄道吉日焚香祭拜。
肇事司机拒不接受行政主管提出的三个苛刻条件,双方争执起来,越吵越凶。邻居工厂厂长闻讯赶到现场,出面调停,希望化解此事。本公司行政主管并不接受对方的调解,声称:“又不是你给我发工资,我为什么要听你的?你到一边去,不用你多管闲事,我只找肇事者解决问题!”厂长无奈之下,只得要求他们暂时停止争议,给我打来电话,希望同我一起协商处理。
我来到现场,当着邻居厂长和众多围观者之面,也不便多说什么,只能要求邻居厂长与肇事司机商量先修复围墙,其他事项缓一步再议,厂长接受了我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