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末世,政局纷乱,正如何刚德在《春明梦录》序言中所说:“京师为首善之区,钟鼎所在,观听肃焉。时值承平,纪纲未弛,大臣老成持重,尽有正色立朝之风;百僚庶司,不失同寅协恭之雅。即朋簪投洽,亦每以道义相规;文酒过从,依然风流儒雅。人言朋友之乐无如京师,盖于饮食酬酢外独得真趣也。余于丁丑观政铨曹,躬逢其盛,固不以长安为不易居也”,但在戊戌政变、庚子拳乱之后,“世事已大异昔时矣,回首春明,重温旧梦,不禁百端交集矣”!
长江后浪推前浪,后浪死在沙滩上。载沣这些后浪亲贵,他们对权力的欲望明显超过了他们的能力,既然得到如此轻松,失去也必将容易。等待他们的,必将是一场严峻的考验。
6.授人以柄:
“皇族内阁”大败笔
载沣当政,亲贵揽权,其中最为人诟病的莫过于1911年的“皇族内阁”,而这事说来却也话长。早在1905年,在日俄战争的刺激下,慈禧太后派出载泽、端方、戴鸿慈、李盛铎、尚其亨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其主要模仿对象是日本。
次年五大臣归国后,清廷发布“仿行立宪”的诏旨,其中就提到,预备立宪的基础要从改革官制做起。这其实是对日本明治维新的刻意模仿,因为日本在实施宪法前,曾经对官制进行了两次大改革。端方和戴鸿慈在请求立宪的奏折中也提出了这一点。
在《请改定全国官制以为立宪预备摺》中,端方与戴鸿慈提出了官制改革的八条建议,其中第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撤销军机处,设立责任内阁。两位考察大臣的主张是:由总理大臣、左右副大臣以及各部尚书组成内阁,阁议决定政事之后奏请皇帝颁布谕旨;而上谕颁布时也需要总理大臣、左右副大臣和相关部尚书的副署。这个方案的来源,就是德国和日本实行的内阁制(二元立宪君主制的一个特征)。
这个方案在当时可谓惊世骇俗。因为中国的皇帝一向自称天子,乃上天的代表,神圣而不可侵犯。从理论上说,皇帝的权力不受任何的限制,他说的话就是金口玉言,具有最终的决定权,是永远正确而不可违抗的。但是,国家太大,事情太多,皇帝也不可能凡事躬身亲为,因此他需要助手,这就是宰辅。宰辅的出现又引发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一旦皇帝精力不济或怠于朝政,作为皇帝主要助手的宰辅重臣往往会颠覆王权甚至取而代之。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古代并不少见,特别是汉唐时期。
有鉴于此,明朝太祖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而用内阁取而代之,目的就是要分散相权。但是,内阁大学士也需要一个带头人,这就是常说的内阁首辅,而这又等于变相恢复了相权。清朝代明后,基本继承了前朝包括内阁的基本制度。但在雍正朝时,因为要打仗,因而雍正皇帝在南书房外的小屋子里设立了军机处,以便他处理一些紧急的军国大事。战事结束后,雍正并没有撤销军机处,于是朝廷的重要政令都出自军机处而不再是内阁。
军机处的设立,实际上皇权的进一步专制化、独裁化。从理论上来说,军机处不能算政府机构。因为它没有正式编制,不过是从内阁大臣里挑选几个能干的,来军机处帮皇帝办事。而且,军机大臣并不是政府的正式行政首长,而是皇帝临时调用的。这有点像明朝的中后期,皇帝不出宫办事,只是在里面找几个信任的人来商量,只不过清朝皇帝不找太监而是从外面调大臣。
军机处是皇帝亲管,所以它的地位在清朝政治中非同小可。但是,皇帝亲管军机处会带来一个极大的弊端,这就是皇帝做错了事情不用负责。有宰相时,宰相做错了要负责;有内阁时,首辅做错了也要负责。正因为有下台甚至杀头的风险,办事的人才会有责任心。但是,宰相废了,皇帝兼任了宰相的职责,设立了军机处又把内阁架空了,这导致皇帝对所有的事情负责,但皇帝做错了,他又是可以不负责的——谁吃了豹子胆,胆敢去指责皇上呢?
端方、戴鸿慈提出的责任内阁制,他的厉害之处不仅仅是要取消军机处,更重要的是它要在制度上限制皇权,而与责任内阁制紧密联系的另一个变革是整理官制,改设九部。中国传统王朝一般实行“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制。英法联军入侵后,清朝在六部之上增加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执行外交功能。庚子年后,总理衙门被改为外务部并提为六部之首。而在1901年实行新政后,清廷又相继设立了商部、巡警部、学部和政务处、练兵处和财政处等中央直属机构。这些新旧机构职能重叠,旧的六部还实行满汉尚书,显然已不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
经过一番激烈的争吵后,奕劻将核定的方案上报,其具体内容是:实行责任内阁制,设立内阁总理大臣一人,左右副大臣二人,以各部长官为内阁政务大臣;中央设十一部,即外务部、吏部、民政部、度支部、礼部、学部、法部、农工商部、邮传部、陆军部和理藩部,外加五院一府,即集贤院、资政院、大理院、审计院、行政裁判院和军咨府。
为了让慈禧太后更好地理解这份方案,奕劻还特意附上一份说明:根据立宪国的通例,中央政府即以各部行政长官会合而成,分之则为各部,合之则为内阁;出则各部长官,入则内阁政务大臣。此现拟内阁官制之由来也。内阁既总集群卿协商要政,而万几所出一秉圣裁,不可无承宣之人为之枢纽,故设总理大臣一人以资表率。如果担心内阁总理大臣权力太大,则有集贤院以备咨询,有资政院以持公论,有督察院以任弹劾,有审计院以查滥费,有行政裁判院以待控诉。凡此五院,直隶朝廷,不为内阁所节制,而转足以监内阁,皆所以巩固大权,预防流弊。
但是,这个方案也遭到一些官员的激烈反对。如御史赵炳麟指责奕劻等人的方案是“将君主大权潜移内阁,暗移神器”,实行新的官制必然“大臣陵君,郡县专横”,其结果是“大臣专制”取代“君主专制”。军机大臣瞿鸿禨则更为的狡诡。他在讨论时不动声色,却暗中去见慈禧太后,并乘机放了一把野火,说:“根据这个官制,老佛爷从此就不必为军国大事而过度操心了。”他见慈禧太后不太明白,便解释说,内阁制与军机处的性质不同,军机处所讨论的问题,事前必须请旨定夺,内阁则由会议决定后上奏。在赵炳麟和瞿鸿禨的怂恿下,慈禧太后听后若有所悟。
1906年11月6日,清廷发布新官制上谕。新的官制没有采用责任内阁制而是继续保留了旧的内阁和军机处,各部院的设置则基本采用了奕劻提出的方案。各部院设置和长官如下:
外务部,总理大臣奕劻,会办大臣那桐,瞿鸿禨为会办大臣兼尚书;
吏部尚书鹿传麟;民政部尚书徐世昌;度支部尚书溥頲;礼部尚书溥良;
学部尚书荣庆;陆军部尚书铁良;法部尚书戴鸿慈;农工商部尚书戴振;
邮传部尚书张百熙;理藩部尚书寿耆;都察院督御史陆宝忠;大理院正卿沈家本。
从各部长官的人选上看,虽然清廷标榜不分满汉,但13个部院的长官中,满人7名,汉人7名,蒙古族1名,看似平分秋色,但认真推敲起来,满人占据的大都是要害部门。由此可以看出,满族亲贵专制化的趋向不但没有扭转,反有愈演愈烈之势,这实在开了一个极为恶劣的先例。当时《东方杂志》引用一个日本人的评论,说:“此次中国改革官制,其表面上不分满汉,与各部长官不兼任他职外,无改良之可观。要之归于改革派之失败,守旧派之胜利,可谓之龙头蛇尾之改革也。”
经过近两年的准备,清廷在立宪派的鼓噪声中,终于1908年8月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议院法选举法要领》和《议院未开以前逐年筹备事宜清单》(后称《筹备事宜清单》),由此拉开了预备立宪的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