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三余堂散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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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朋友Q君和我说,他读到一篇微型小说,大致的内容是:一个人离婚再娶了,但过性生活还要找前妻去。说着就嘿嘿地笑。我知道,这小子就是离婚再娶的,他究竟讲的是小说内容,还是他自己,我也懒得去判断。

有一则寓言似的故事,说有一个人,总觉得自己家以外的世界很精彩,外边的风景一定迷人,于是就离家出走,一边走还一边叨咕:人生的美妙之处,就在于不断有新的刺激与新的追求。他走啊走,走了一处又到一处,有些筋疲力尽了,到了一个地方,发现这里很亲切、很舒适,于是停下来定睛一看,哦,原来地球是圆的,他又回到自己的家了。

这种经历是时下许多人都体验过的,尤其是那些离了婚又重归旧好的人。

我从不对离婚持有异议,我认为离婚就像人生病了要去看医生一样正常,或者是把强贴在信封上的邮票再撕下来。我不想讨论离婚的种类问题,只想说:是否所有离了婚的人都是义无反顾,都与前妻(夫)藕断丝也断?

在中国,离婚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我们这个民族受儒家几千年的思想教育,骨子里都长满了“忠孝仁义”、“相夫教子”的意识。所以,离婚就要受到父母、亲朋、单位,尤其是婚生子女的制约。据我所知,有许多离异后又重归于好的双方,都异口同声:“为了孩子。”

我这个朋友Q君,离婚后和一个比他小很多的女孩及他的婚生子一起生活,他本想通过一段时间的磨合,让孩子与这位候补女主人有一些感情,可情况恰恰相反。刚开始,生活得还算平静,仅两个月,情况变了,孩子开始用他生母的优点来比较“候补妈妈”的缺点,于是开始恶作剧,在“候补妈妈”的被窝里扔图钉,把痰桶放在梳妆台上,等等。“候补妈妈”明白了,对Q君说:“我能给你爱情,却不能给你正常的家庭生活,我还是走吧。”Q君很沮丧,也很无奈,女朋友走了,理想的爱情受到现实生活的严酷打击,他开始反思。

人世间真的有实实在在的爱情吗?这种二度梅开的爱情能带来孩子的健康成长吗?若不管不顾随爱情鸟飞去,是不是会成为千夫所指,会不会除了爱情鸟就一无所有?他拍打着自己的脑袋,低头了。在孩子的要求下,他又接回了前妻。一段时间后,我问他:“过得怎么样?回头草感觉如何?”他深有感触地说:前妻很实际,生活过得踏实,虽然没有女朋友那么浪漫,但是生活的内容还是油盐柴米醋;更重要的是,孩子的情绪很稳定,学习成绩也很好,我也不那么累。

面对Q君的这件事,我们有些朋友替他拍大腿惋惜,也有些朋友竖大拇指称赞。其实,现实生活对精神生活的破坏与逼迫古今中外皆有,“化蝶”和“孔雀东南飞”不是家喻户晓吗?所以,明知是地雷何必踏响它。

离异了再和好,情况是各异的,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双方都比较了解,都能宽容对方的缺点。

我觉得,离婚了再和好,是一次婚姻的革命,是离异双方对感情生活和现实生活的再认识。从现实生活的情况上看,离婚的事,是无可避免的,因为人在青春期时谈恋爱,是很容易犯错误的,离婚是对青春期错误的更改。改正错误的方式有很多种,但复婚未必就不是一种好方式,尤其对已有了孩子的双方。复婚能免去再次恋爱的失误,复婚能双方齐心协力共同担负起抚育孩子的社会责任。当然,复婚可能对某些人的精神生活带来残酷的伤害,但是乌托邦毕竟是乌托邦,现实生活就是锅碗瓢盆的现实。

我不想回避一个现实,就是无论男人女人,看见或遇到让自己心仪的人,难免怦然心动。(有人说,男人看到美妙的女人若不心动,就不算是好男人。)但我觉得,一个有家庭、孩子、婚姻约束的人,应沿着一条大路走下去,路边有些花花草草风风景景可以停下来看看,也不必责怪那些因一时心动走下大路玩耍一番的人,只要他能回到那条大路上继续往前走。

这条大路是双方最能放得开手脚的路。“安家立业”,安家是立业的保障。

有道是:“天涯何处无芳草”,我认为回头未必不芳草,只要双方以自省、宽容、奉献为怀,“回头草”是双方再恋爱的捷径。当然,双方若已有“深仇大恨”并“咬牙切齿”,则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