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令我慰藉的是,这一切依旧只有我一个人注意到了,因此我只能容忍他那嘲笑却又会心的笑容。看见我痛苦,他似乎很满足,他一点儿也不关心他那精湛的模仿技巧有没有博得众人的赏识。不知道是不是他掩藏得太深,或许是他一点儿一点儿循序渐进的模仿让人以为浑然天成,总之没有人看出来,我也没有落入他人的嘲笑之中。对于这些,我只能一个人思考并苦恼着。
我说过不止一次,他总喜欢以我的保护者自居,和我作对,总是给我迎头棒喝或者一些暗示。我每每接受他的那些“好意”,心里却很反感。我渐渐长大,对于这样的行为也越来越厌恶,虽然多年后想起,他的那些建议都很适当和贴切,给予我很大的帮助。就算他的聪明和处世的圆滑程度高不了我多少,但至少他比我有道德多了。
而且,我也不得不承认,如果当时他的那些金玉良言,我能够听进去一点儿,现在大概也就会成为一个善良快乐的人。不过这一切都是后话,那时那些劝说只是我耳旁的一阵风而已,我从来没放在心上。最终,他对我没了耐心,我也越来越受不了他的多管闲事和不合时宜,从而对他的愤恨也渐渐浮现出来。
我说过,在认识的开始几年,我们两个虽然有很大机会能够成为挚友,可是到了最后的日子,他越来越懒得管我,我的恨意却并没有因此减轻。我猜他大概看出了我对他的讨厌,于是他开始躲着我,或者说假装躲着我。如果记忆没出错,那个时候,我和他大吵了一架,吵架的时候,我看出了另一个他,一个泛起警惕,公然跟我作对的敢作敢为的人。我也意识到,眼前的这一切,他的语气表情,不知道藏着什么,竟让我错愕地看到自己的婴儿时期,那些混乱的往事铺天盖地地出现。
那时,我并没有记忆,只是一种难以描述的感觉压迫着我。换句话说,我产生了那种在很久之前就已认识眼前这个人的错觉,又费力摆脱了,那也是我们最后一次谈话。
在学院古旧的房子和那些不知道个数的房间里,有几个相通相连的大房间是用来当做学生宿舍的。这样的房间,也有很多小角落和凹壁,以及其他零散的结构,自然也有储藏室那样只能装下一个人的小空间。精明节省的勃兰斯比博士,也把这样的地方布置成了宿舍,威尔逊就住在这样一间屋子里。大概是我在学校的最后一年,快要离开的时候,也就是刚刚提到的吵架的那个晚上,我趁着大家入睡,一个人提着灯,溜进威尔逊的房间。我心中早有计谋,一定要让他意识到我的厉害,只是我一直没那么做而已,如今这大好时机,我一定要它变为现实,让他感到我对他的怨恨和厌恶,比山高比水深。站在他的房间门口,我放下了手中的灯,小心地扣好罩子。我小心翼翼地走进去,确认他是否真的入睡。我慢慢地拉开床帐,看到光线下熟睡的人的面容,这就是威廉·威尔逊吗?他就长成这样。
可当我近距离真切地看到那张脸孔时,我就像受了寒一样全身战栗。我脑海中的他,绝对不是长成这样的。我凝视着他,思考为什么这张脸会吓得我浑身发抖。我心乱如麻,各种各样的想法、念头一起涌入脑海。他醒着的时候,绝对不是这个样子,绝对不是。同名同姓、同一天入校、相似的脸孔,这些还不够,接下来他模仿我,固执又坚持地模仿,我的习惯、我的步态、我的声音、我的行为,都渐渐变成了他的。他这些嘲笑我、讽刺我的模仿,居然让他变成我看到的这样?
这是真的吗?我心中突然充满了畏惧和崇敬,我要离开这里,我灭了灯,逃离了这个学校,再也没有回来过。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待在家里。不知不觉,我变成了伊顿公学的一名学生,再过一段日子,对于勃兰斯比学校的记忆,也模糊了。至少,每当想起时,那些真相、悲剧什么的都云淡风轻。
就算换到了伊顿公学,我对自己的质疑也没有丝毫减少。一到新的环境,我就立刻投入到荒唐的飓风之中,心中那些刻骨铭心的重要印象早就被席卷一空,只剩下过往一些细碎的琐事,脑海中也只遗留着过往的轻浮。
不过我可不想详细叙述我那放荡不羁又可悲的时光,除了虚度光阴,我没得到任何收益,还沾染了不少恶习,并且难以改掉。在这3年里,我的个子不断地长高,甚至有些高得离谱。在一周的放荡日子后,我邀请一些学生到我的房间偷偷举办了宴会。我们在深夜碰面,准备寻欢作乐一整夜。
就在我们的穷奢极欲达到顶峰时,天已经亮了,我正醉醺醺地喝着酒,要求再来一杯。突然一个仆人急切地敲门,说门厅有人找我,看样子十分着急。我满是醉意,听到有人找就兴奋地出去了,一点也没担心。
迈着酒鬼特有的踉跄步子,我来到门厅,借着窗户透过来的几缕微光,我看见一个身材同我相仿,身着样式新奇的雪白开司米晨衣的青年。那件衣服和我当时身上穿着的一样,不过光线实在昏暗,我看不清他的长相。他一看见我,就冲过来,一把拉住我,在我耳边低声说道:“威廉·威尔逊。”
那一刻,我完全醒了。只见这个陌生人竖起一根手指在我面前,有些颤抖,发出古怪的嘶嘶声,暗含着警告。不过我并没有多大的触动,只是十分惊讶。可是,当我听到那几个字时,我立刻像是触电一样。那感觉震撼心灵,过往的记忆一下子如潮水般涌来。当我缓过来时,他却消失了。尽管当时我那混乱的记忆中,有鲜明的印象,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印象渐渐变为碎片,消失了。
说实话,最初我还病态似的认真猜测,这个怪人是谁?我没法假装不认识他,因为正是他不断地干预我的生活,给我提出忠告。但是这个威尔逊究竟是谁,到底是干什么的,怎么会突然出现,想要做什么?
我没有答案,因为当年我离开时,他也离开了那里。过了不知道多久,我忘记了这个问题,动身准备前往牛津大学。我那虚荣的父母,不仅帮我准备好所有需要的用具,还给了我足够的生活费。
在那里,我能过尽情玩乐的奢华日子,那样的生活想想就觉得美好。我马上就要跟大不列颠那群傲慢的豪门子弟,比一比挥霍的能力了。我越想越高兴,因为我有堕落的本质,我骨子里挥霍的天性,在那里发挥到了极致。我一直拼命地寻欢作乐,没有节制,如果让我来形容我的那段日子,我只能说,与希吕王相比,我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要把我所做的事情列出来,在记录这所慌乱大学的罪行路上,我只占了不短也不长的一段。
难以置信,我就是在这个大学里,变成了一个下流的赌棍。我耐心地学习赌术,并且越来越精湛,然后在那些低智商的同学里面,大显身手,增添自己原本丰厚的财产。我就这样一次次铸下大错,论原因,可能是自己已经丧失了良心和德行。
不过那些围着我转,吹捧我的人呢?他们难道不应该站出来吗?在他们的眼中,我威廉·威尔逊是慷慨率直的代表,是整个牛津大学里最高贵的自费生,就连我的荒唐也比别人更离奇。如果说我有错,那我只是错在我天生的恶性,错在对于奢华的迷恋。直到现在,我在赌场上只成功地耍了两年花招,而且都跟学校那个叫做葛兰丁宁的贵族有关。
据说他和希腊诡辩家希吕士·艾迪克一样富有,他的钱财来得也容易。接触下来,我发现他的智商远没有他的财富那样丰富,于是自然地他就成了我行骗的对象。
我不时地怂恿他玩牌,然后使出赌徒的伎俩,先假意输给他一些钱,让他上钩,然后渐渐地实施我的计划。后来我在同样是自费生普雷斯顿的宿舍又和他见了面,我意识到时机来了。不过坦白来说,他一点都没怀疑我。为了让这次的计划实施得更顺利,我特意找了七八个人,然后装作不经意地提起玩牌的事。和我想的一样,他立刻上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