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午夜撞见爱伦·坡(爱伦·坡悬疑惊悚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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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威廉之死(1)

威廉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在他念小学时,他的生命中就出现了一个同年同月同日生且同名同姓的人。那个人一直如影随形,不断与他作对,害得威廉身败名裂。一天,威廉终于找到了和那个人决斗的机会,一剑刺死了这个仇敌,却发现……

我暂时称自己为威廉·威尔逊,不要好奇我的真实姓名,何必用我的真实名字玷污眼前的白纸,这名字已经让我的族人饱受侮辱、憎恶和轻视了。那些愤慨激昂的言语,难道还没把这声名狼藉的人所犯的错传到天涯海角?

啊,自甘堕落的浪子,难道你真的对人间心如死水,真的厌倦尘世的名誉、金钱,厌倦了鲜花,放弃了许愿?这些年来,我遇到了很多无法说明的事情,也犯下了滔天的罪行。在最近的岁月里,我突然跌入谷底。如今,我决心将这一切和盘托出。

人们通常是一步步走向深渊,而我却在一夜之间,就变成了恶人。所有的德行,所有优雅的举止都在某一刻,被人从身上完整剥落,就像是脱去了衣服一样。我站在巨人的肩上,越过了邪恶的地方,坠入了比依拉加巴勒那类滔天罪行还要难以谅解的深渊。

究竟是为什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我犯下了滔天的罪恶?请让我说出来。在死神面前我反而变得坦然,死亡的阴影反而让我平静,在临死之前,我渴望得到世人的同情——我差点说成了怜悯。

变成现在这样的情形,并不是我一个人的错,我只希望他们能够相信,我是被那摸不着看不见的命运之力操控至此。希望他们看了我所讲述的事情后,能够在我的罪恶沙漠中,找到一块绿洲,看到我内心柔软的地方。我希望人们能认识到,在诱惑面前人无能为力。也许他们没有面临着和我面临的一样大的诱惑,所以还不曾堕落。难道这人世间真的一片和谐美好,难道只有我一个人生活在现实中?人世间这些荒诞离奇的幻想,怎让我不恐惧害怕?

我们这族人,一直以脾气暴躁、善于想象闻名,我完全继承了家族特征。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特征越来越明显,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不仅我身受其害,就连我的朋友也因此变得焦躁不安。所以我时常孤身一人沉溺在幻想之中,固执且情绪失控。我家的大人们并不是没费心帮我矫正,只是他们也同我一样优柔寡断,最后在我的坏脾气面前俯首称臣。从那时起,在家里,我的话就是圣旨,在别的孩子还需要父母牵着走路时,我已经开始自立,面对事情只遵循自己的判断。

关于学校,我总记得最早接触时,有一幢伊丽莎白女王时期流行的建筑。它的结构不规则,有巨大的窗户、长且阴暗的回廊,还有高耸入云的大烟囱。那个屋子应该位于伦敦一个雾气笼罩的村子,房前屋后有许多参天大树,周围所有的建筑都古老且破旧。

不过,这样的一个古老小镇的确是个能够安抚人心的避风港。在我的想象中,我正一个人漫步在林荫道上,不时嗅到灌木丛散发的芬芳,听到从远处传来的空灵的教堂钟声。那钟声每隔一小时就突然敲响,有些阴沉。钟声在渐渐暗淡的天色里静静回荡,被岁月侵蚀了轮廓的哥特建筑也藏在暮色中,安静地睡去。也许,让我仔细回忆一番,我会比做现在的任何事情都开心、快乐。准确地说,我现在是聚集万千悲情于一身。

这千真万确,请原谅我这样毫无章法地写着这些小事,我只是为了给自己寻找一些短暂的慰藉,让自己不那么悲苦。虽然这事情看起来只有芝麻大小,甚至有些可笑,不过于我而言,特殊的时间、地点十分重要。现在的我,甚至能够意识到,那时候命运就已经为我敲响了警钟,给过我忠告。在以后的岁月里,那种忠告一直伴我左右。

我说过那建筑有些古怪,房子前面的院子十分宽敞,院墙用砖头堆砌而成,十分坚固。墙头上还插满了碎玻璃,就像牢房似的。当时的我们就被圈在这样一个院子里,每周只有三次出去的机会。一次是在周六的下午,我们排着队由两位老师照看着,规规矩矩地在田野散步;另两次是在周日,去教堂做礼拜。

我们的校长是镇子上唯一一所教堂的牧师,我忘不了他在教堂里走路时庄严的样子。他总是一脸严肃地站在讲坛上,身上的牧师袍随风飞扬。他头上的假发,也铺满了粉。这难道就是不久前,那个手持教鞭,身着制服,看上去不近人情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的校长吗?

荒谬,甚至可笑,这是多么自相矛盾的一个人。

在堡垒一般的围墙角,有一扇笨拙的大门。门上满是大头的铁螺丝,就连顶端也高耸着铁钉尖尖的锋芒。乍看过去,会以为是巨大的铁皮怪兽,让人不由得后退几步。

除了我之前提过的定期出入时间外,那铁门总是紧闭着。伴着铁链吱呀的声响,打开的门带给孩子们一个庞大的世界,让人深思。门的这一头,则是一片安逸的小天地。形状不规则却很宽敞的院子里的地面有许多地方都凹进去了,最大的三四个凹壁围成了操场,那只是个铺了上好沙粒的平坦地面。没有树,没有椅子,没有什么能用来坐的东西,这些我都记得真切。

屋子前面还有一个小花坛,里面种着黄杨还有其他小灌木;屋子后面高大的树木和灌木更多。不过对我们而言,小花坛就像圣地一样,除非是第一次进校、离校,或者父母朋友来找,再就是我们高兴地回家过节时会经过,其他时候,它就在那里,让我们瞻仰。

这幢宅子,对我而言是多么的古香古色,长长的曲折蜿蜒的回廊,多到数不清的房间,整幢建筑像是迷宫一样离奇。身在其中,你摸不清自己究竟在哪一层。

在我们眼里,这幢宅子似乎就是个可以无限延伸的空间,世界上再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在这里我居住了5年,一直和其他一二十名学生住在同一间小寝室里,不过我们一直都没弄清楚,这间寝室究竟在屋子的哪个角落。用来当我们教室的屋子更大。它吊起的屋顶并不是很高,整间屋子狭长,显得很是压抑;房间的窗子是哥特式的,天花板则是橡木的。

就在教室的不远处,有一个大概八九英尺见方的小屋子,那是我们校长兼当地牧师勃兰斯比博士的密室。那屋子建得十分结实,屋门也很厚重,不过就算天借给我们胆子,主人不在时,我们也不会好奇去开那扇门。

听说,那是属于校长“授课时间”的屋子。在另外两个角落,还有两间样式相仿的屋子,是教师办公室,一个属于“古典文学”教室,另一个是“英语兼数学”老师的,不过这两间房子都没有校长那间让人肃然起敬。

我还记得,当时我们的教室里,横七竖八地散摆着数不清的桌椅。桌椅都是黑漆漆的,看起来年代久远且十分破旧。桌子上乱糟糟地堆着翻开的书,桌面刻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字母和图案——早在很多年前,它们就已经这样了。教室的一头,放着一个盛满水的水桶,另一头则是一个巨大的钟。

在这里度过的5年,是指从10岁到15岁那5年。孩童时代,人们有异常丰富的想象力,对外面的事情不感兴趣。那时有很多值得玩乐的,也用不着自己自娱自乐。

学校的生活看似枯燥单调,却因为有着一群同样天真可爱的玩伴而热闹非凡,就连成年后的那些灯红酒绿也比不上这时候的热闹。但是,我必须承认,当时我已经开始长大,有很多地方不同以往,甚至打破了常规。总的来讲,成年后人们很少能够清楚地记得童年时候的影子,就算硬生生回忆起来,也是模糊不清的,像蒙着一层纱布,能够回忆起来的多半是儿时的喜悦和愁苦。不过对于我而言,每当我回忆童年,就像是又看一遍电影一样,画面清晰,发生过的事情就像是非洲古国迦太基奖章的刻迹一样清晰、分明且长久。

大概从那时起,我就已经能像成年人一样感知发生过的事情。实际上,别人眼里模糊的事实没有什么好值得回忆的,无非就是清晨起来,夜晚入睡;拿着书本朗诵,记忆,背诵;规定好的假期散步;要不就是和同伴在操场上嬉戏玩耍,做游戏;调皮一点的喜欢捣蛋,恶作剧。

不过这一切正因为记不太清楚,而显得格外珍贵。看着往昔平常的事情,也觉得有趣动人,会产生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对比产生的刺激,也在心里一次次地激荡,童年真是每个人的黄金年代。

记得那时候,由于我天性热诚、脾气专横,在同学中间渐渐有了名气,自然而然地成了同龄人,甚至比我大一些的人的号令者。只是有一个和我不相干的人与我同名同姓,完全无视我的存在。这样的事倒是没什么好奇怪的,毕竟,我的名字早就和普通的名字一样,可以被平民拥有,早就不是贵族专用了。这里,我所说的假名,威廉·威尔逊,其实和我的真名相差不多。

但是,在所有同学里,只有这样一个和我同名同姓的人,从来不听从我的号令,从来不屈服于我。无论是课堂还是操场打闹以及运动中,他总是跟我对着干,他敢拒绝我的指令。这样的人,在我号令的“同窗王国”中很难见到。可是他,不仅拒绝我,还敢于横加干涉我的决定,不时打破我的专制统治。这个威尔逊,让我头疼极了,虽然明面上,我表现出对他不屑一顾,可是私下里,我越来越害怕他,害怕这个轻易就能打败我的家伙。

我不得不承认,他是我唯一的对手。不过,说他能打败我也好,与我不相上下也好,都只有我一个人能意识到。我的那些同学,都看不出这一点,甚至从来没有怀疑过。说实话,虽然他一直和我较劲儿,放肆又持久,但是这种战斗一直很私密。他既没有和我作对的野心,也没有要战胜我,总的看来,我倒是占据了上风。不过我留意到,他跟我作对或许就是一时兴起而已。或许他是为了阻挡我的专横跋扈,也可以说帮助我克制自己,他每次在伤害我、侮辱我和反驳我时,语气眼神中还夹杂着一丝不忍和温柔。

这一点让我心里十分不舒服,我说不清自己究竟是自卑还是愤怒,或者说是被人看轻之后心生嫉妒。为了让自己感觉舒服些,我把他的举止归结为他的自负,归结为他希望以救世主自居。也许,正是因为我们举止之中带着一些亲密,加上我们同名同姓又同一天入校,高年级有传言称我们是兄弟。不过这一点从来没有高年级的人来证实。其实,威尔逊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一点,我必须重申。倘若我们真的是兄弟,那我们一定是双胞胎。因为在我离开这个叫做勃兰斯比的学校后,偶然得知,我们居然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都是在1813年1月19日那一天,这一切实在是太巧了。虽然威尔逊老是和我吵架,但我一点也不恨他,只是他老反驳我,令我感到烦躁。我们天天吵架,不过当着外人的面,赢的总是我。他一边让我赢,一边又让我意识到如果他不让我,他才是那个获胜的人。

由于我们两个过剩的自尊心,因此我们不过是“点头之交”,但我们又真的志同道合,拥有一样的兴趣爱好。或许,我们所处的位置,就是我们一直没有产生友情的原因。如果让我对我们之前的感情进行描述,这真的是很难说清的一种感觉。对他,我仇视得有些任性,却生不起恨意。我对他又爱又怕,又十分好奇。

如果以道德家的标准来衡量,我们反而是难舍难分的好朋友,即使这一点无关紧要。毫无疑问,我和他的关系十分反常,所以,我总是不遗余力地攻击他,无论明面上还是暗地里,总是对他半真半假地开玩笑,却从来没有清楚地表达敌对。我的玩笑,总能在最要命的地方给他一枪。

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我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这个同名同姓的同学,生来谦虚,待人温和,却也十分严谨认真,尤其是听到跟自己有关的笑话,他简直气极了。在他身上,我只找到了一个弱点,就是他无论什么时候都没办法提高音量。或许是我的这个对手患有的一种先天疾病,也可能是他的发音器官有些问题,他说起话来,总是慢声细语,如果不是像我这样结怨已深的对头,恐怕从不会针对这一点羞辱他,但我怎么会放过老天爷赐给我的机遇。威尔逊对我的报复也千奇百怪,他有一招百试不灵,让我头痛极了。谁知道他为什么那么聪明,能够一开始就找出我的弱点,用些雕虫小技,一而再再而三地惹恼我,对于这一点我怎么也想不通。

我这辈子最厌恶的就是自己的名字和姓氏,如果这样普通的名字是独一无二的也好,可偏偏平民百姓也有许多人叫一样的。每次一听到,我就像是喝了毒药一样,哑口无言。偏偏,我报到的那天就知道,另一个威廉·威尔逊也来这里上学。那个让我愤恨的人,总是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由于重名,我们时常被别人搞混。所以,一旦发现这个家伙与我外貌和言行上有什么相似,我就无法遏制地火冒三丈。最初,我并没有发现我们的生日相同这样骇人的事情,只是发现,无论是身高体形,还是面部轮廓,我们都出奇的相像。所以听到高年级的传言,我顿时恼羞成怒,要是有什么人敢在我耳边提起,哪怕是说我们只有一丁点儿相似,都会让我焦躁不安。

虽然我一再掩饰自己的情绪,但这的确是事实。他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现了我们之间的相似点,并借此说出我们是亲戚的言语,让此类流言风传。这一切绝对可以看做是他极聪明的表现。对于我的言行,他都模仿得极为形象,无论是衣着打扮,还是走路的姿势,他都演绎十分完美。唯一不像的就是我的声音,他天生嗓子的缺陷,致使他即便模仿我说话,听起来也像是我说话的回音。这神形皆像的模仿,让我十分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