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还在抗日战争爆发三四年前,喜爱爬山越野的父亲就发现了这一片世外桃源。那时这里还只是一片不为人知的,只是种家族聚居的荒山僻野。如果你不能步行40里,你就决无可能亲自领略这一派人间仙境。父亲一心向往西方生活方式,也想在城外拥有一间幽静的别墅。他花了很少一点钱在花溪(当时的名称是“花格佬”)买了一小片地,就地取材,依山傍水,用青石和松木在高高的石基上修建一座长三间的房子,前面有宽宽的阳台,两边有小小的耳房,走下七层台阶,是一片宽阔的草地,周围镶着石板小路,路和草地之间,是一圈色彩鲜艳的蝴蝶花和落地梅。跨过草地,是一道矮矮的石墙,墙外是一片菜地,然后是篱笆。篱笆外便是那条清澈的小溪了,它是大花溪河的一道小小的支流。
草地的左边是一座未开发的,荒草与石头交错的小山。最好玩的是在篱笆与小山接界之处,却是一间木结构的小小的厕所,厕所前面有一块光滑洁净的大白石。后来,我常常坐在这块大白石上,用上厕所作掩护,读父母不愿意我读的《江湖奇侠传》和张恨水的言情小说。草地的右侧则是一间厨房和一间储藏室,父亲雇来看房子和种花草的一个孤单老人就住在这里。听说他也不是本地人,而是一个四处流浪,无家可归的老兵。几年后,这位孤独的老人一病不起,父亲一怕传染,二不愿有人死在自己的家里,就在墙外搭了一个草棚,将老人搬进去。我每天给他送水送饭送药,心里总感到很难过,很不忍,觉得我和父亲一起做了亏心的事。这是我第一次朦胧体验到人间的不平,此是后话。当年,这位老兵可真把房子、菜地、花园全都收拾得一无瑕疵,可惜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实际上,抗战前我和母亲只去过一次,是乘轿子去的。那次,新居落成,父亲大宴宾客,游山玩水,唱歌跳舞,又是听音乐,又是野餐,很是热闹了好几天。平时,父亲倒是常去的,他喜欢步行,认为那是一种很好的锻炼。
这次回返花溪的机缘简直使父亲欣喜若狂。虽然他的别墅离贵州大学足有10里之遥,他也宁可每天步行上课,而不愿住进大学教师宿舍。后来他为此几乎付出了生命作为代价。他和母亲在这里一住就是30年。五十年代,当我们兄弟姐妹都在北京念书或工作时,他忽然得了脑血栓,人事不知,昏迷不醒。那幢别野修建在种家族聚居的一座小山的半山腰,离镇上的小医院还有10多里地,既没有车,也没有电话,一时间更叫不来帮手。母亲怎么把父亲弄到医院,父亲又怎么能全无后遗症地恢复了健康,对我们来说,始终是不可思议!
我快乐地在花溪度过了我的初中时代。母亲因为在我就读的贵阳女中找到了一份教书的工作,心情比过去好多了。她担任的课程是美术和劳作。她教我们用白粘土作小器皿,并用铜板磨上淡淡的绿色。我知道这是为了纪念那位被枪杀的年轻美术教师吴夔。母亲还教我们用粗毛线在麻布上绣十字花,她也教我们铅笔画、水彩画、写生和素描。总之,她的教法是相当新潮的。她非常爱艺术,也爱她的学生。据说她和父亲结婚的条件就是婚后送她到上海读书学画,但是由于过早地怀上了我,一切计划就都不得不付诸东流!后来母亲和父亲吵架时,总是恨恨地骂他毁了她的一生。其实父亲也并非不感到内疚。在我两三岁时,父亲曾带着我和母亲去到杭州,让母亲在那里上了著名的杭州艺专。但是不到半年,由于我不知道的什么原因,我们一家又回到了贵阳。
总之,我们在花溪的生活又恢复到过去的情调:在小溪边野餐,看日落,爬山,做点心,赶集,只是这里的集市要比乌当大得多了,父亲又开始快乐地唱他那些永远唱不完的老歌。
我在贵阳女中念完了三年初中。这个刚从城市里迁来的学校集中了一批相当优秀的师资。我最喜欢的一门课是国文。老师是刚从北方逃难南来的一位“下工人”。我还清楚地记得她的名字叫朱桐仙。她也不愿住在学校附近,却在我们家那座小山上,比我们家更高一些的地方,租了两间农民的房子。她单身一人,家中却很热闹,常有许多年轻的来访者。母亲不大喜欢她,常在背后指责她走起路来,扭得太厉害,故意卖弄风情。
朱老师很少照本宣科,总是在教完应学的单词和造句之后,就给我们讲小说。一本《德北家的苔丝》,讲了整整一学期。那时我们就知道她的丈夫是一个著名的翻译家,当时还在上海,《德北家的苔丝》正是他的最新译作。朱老师讲故事时,每次都要强调这部新译比旧译的《黛丝姑娘))如何如何高超,虽然她明知我们根本听不懂。在三年国文课上,我们听了《微贱的裘德》、《还乡》、《三剑客》、《简爱》等。这些美丽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几乎每天我都等待以至渴望着上国文课。初中三年,我们每学期都有国文比赛,每次我都是尽心竭力,往往几夜睡不好觉,总想得到老师的青睐,然而,不管我如何奋斗,我从来就只是第二、三名,第一名永远属于老师的宠儿,“下江人”葛美,她穿着人时,皮肤白皙,两只大眼睛清澈明亮。我对她只觉高不可攀,似乎连忌妒都不配。
她也一向只和“下江人”说话,从来不理我们这些乡巴佬。
我们的国文课越上越火了,大约在二年级时,朱老师在我们班组织了学生剧团,第一次上演的节目就是大型话剧《雷雨》,我连作梦都想扮演四风或繁漪,然而老师却派定我去演鲁大海。我觉得鲁大海乏味极了,心里老在想着繁漪和大少爷闹鬼,以及二少爷对四凤讲的那些美丽的台词。由于演出相当成功,朱老师甚至决定自己来创作一曲歌剧。她在课堂上大讲中国京剧如何落后,意大利歌剧如何高超。她终于和一位姓李的贵州农学院的讲师合作,写出了中国“第一部可以称为歌剧的歌剧”。在他们合作的过程中,李先生几乎每天都来朱老师家,他俩为艺术献身的精神着实令人钦佩。李先生会拉手风琴,会弹钢琴,会作曲,朱老师则构思情节并写歌词。他们常常工作到深夜,于是,人们开始窃窃私语。每逢李老师过我家门口,母亲总是对父亲悄然一笑。有一次母亲还一直熬到深夜,就为看看李先生究竟回家没有,我也使劲撑着眼皮,但却很快就睡着了,到底不知结果如何。
不管怎样,歌剧终于完成,并开始了大张旗鼓的排练。朱老师要求全班都学会唱所有的歌,我们大家每天都得练到天黑才回家,而这些歌也都深深刻进了我们童年的记忆。记得帏幕拉开,就是伯爵登场,他轻快地唱道:“时近黄昏,晚风阵阵,百鸟快归林。荷枪实弹,悄悄静静,沿着山径慢慢行……”他随即开枪,向飞鸟射击。一只受伤的小鸟恰好落在树林深处伯爵夫人的怀里,她于是唱起了凄凉的挽歌:“鸽子呀,你栖在幽静的山林,你整天在天空飞翔,从东到西,从南到北,没有一些儿阻当;鸽子呀,你哪知凭空遭祸殃,可怜你竟和我一样,全身战栗,遍体鳞伤,失去自由无力反抗……”正在此时,一位流浪诗人恰好走来,他唱着:“异国里飘零,流亡线上辛酸,这生活的滋味像烙印般刻在我心上。每日里,痛苦鞭打着我,我饱受人间的冷眼讽言。我只能忍气吞声,我只能到处飘零。如今,我不知向何处寻求寄托,何处飘零?!”当然,两个不幸的人立刻同病相怜,随即堕入情网。后来,当然是伯爵一枪将诗人打死,伯爵夫人也就自杀身亡。
当时,这出“千古悲剧”真使我们心醉神迷!虽然所有角色照例都属于漂亮人时的“下江人”,但我们对于分配给我们的职务却是十分尽职尽责。记得我当时负责管道具,为了打扮那位伯爵夫人,把我母亲结婚时用的银色高跟鞋和乳罩(当时一般女人不用乳罩)都背着母亲翻出来了。演出当然又是非常成功。
露天舞台设在一片土台上,后面是一片幽深的松林,当年轻美丽的伯爵夫人穿着一身白纱裙(蚊帐缝的),头上戴着花冠从松林深处幽幽地走向前台时,大家都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
我就是这样爱上了文学,爱上了戏剧。
母亲把她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总想让我来实现她未能实现的梦想。初中一毕业,她就让我考上贵州唯一的国立中学——第14中,这里的同学大半是大官和有钱人的子弟,下江人居多,师资水平相当高,不少是原来的大学教师或报刊文人。国民党控制很严,对学生有一套严格管理办法。每一班级都有一个级主任,这个班级就以他的名字命名。我们的泽寰级以数学好著称。
我后来考大学往往拿高分,就得益于赵泽寰老师教我的数学。学校每天都有升旗仪式,唱国歌,升国旗,然后校长训话;晚上有晚点名,点名前唱的歌是劳动歌:“神圣劳动,小工人爱作工;神圣劳动,小农民爱耕种……为什么读书,为什么读书,为辅助劳动”;点名后唱的歌是学校老师自编自谱的“马鞍山颂歌”。我至今清楚记得歌词是这样:“马鞍山,马鞍山,是我们成长的园地,是我们茁壮的摇篮。山上飘洒着园丁的汗雨,山下流露着慈母的笑颜。上山!上山!往上看,向前赶!永恒的光,永远的爱。永远地守住我们的园地,永远地守住我们的摇篮!”每个星期一都要举行“纪念周”,在这种全校的周会上,常常有大小官吏来训话。总之,国立14中有自己独特的传统和校风,尊师爱校,严格训练和管理,重视劳动,每个班级都有供自己种菜的自留地,学生都为自己的学校而自豪。
可惜我在14中的时间并不长,高二那年,抗日战争胜利,14中迁回南京,重新复原为中央大学附属中学,我则仍然留在贵阳,进了贵州中学,高中三年印象最深的就是美国。我最讨厌那些嚼着口香糖,伸出大拇指叫“顶好”,开着吉普车横冲直闯的美国兵。我每个周末回花溪,有时坐马车,有时走路,总会碰上那些载着花枝招展的时髦姑娘的美国吉普。车上的美国兵常常冲着我喊:“漂亮姑娘,要不要搭车?”我就觉得受了莫大的侮辱。有一次,我和堂姐在碧绿的溪水里游泳后,正穿着游泳衣坐在桥头晒太阳,来了一群醉醺醺的美国兵,他们先是说说笑笑,后来就动手动脚,竟将堂姐推落水中。堂哥一见大怒,用相当流利的英语和他争吵起来。堂军当时是空军机械师,刚从美国受训一年归来。美国兵一看堂哥能开“洋腔”,顿时有些气馁,终于被迫道了歉。,后来“沈崇事件”,美国兵强奸了北京大学的女学生,凶手竟被引渡回国,无罪开释、掀起了全国学生运动的轩然大波。我自己更是觉得对美国兵恨之入骨。我的这位堂哥后来加入了地下共产党,解放前夕被抓进监狱,国民党撤退时英勇僦义,(成为贵州有名的烈士。我想他所感到的民族的屈辱一定是他参加革命的重要动因。
然而,奇怪的是另一方面我又被美国文化所深深地吸引。那些美国的“文艺哀情巨片”简直使我如痴如醉。泰隆鲍华、罗勃泰勒扮演的银幕上的美国兵竟然成了我的英雄。我宁可摸黑走路回家,也要在星期六下午赶两三场美国电影。我们学校附近就有美国兵驻地,我和同学们都喜欢黄昏散步时在那边徘徊。
堆成小山的咖啡渣发出诱人的香味,偶尔会拾到一两张美丽而光泽糖纸。特别吸引我们的是沿街销售美国剩余物资的小地摊,从黄油、奶粉、口香糖、信封、白纸,直到简装本的古典小说和侦探故事都有。这种简装本62开,软封皮,不厚不薄,在车上、床上,特别是上课时偷着看都方便。霍桑、海明威、辛克莱、斯丹倍克,我都是通过这些简装缩写本读到的。当时,傅东华翻译的美国小说《飘》刚刚出版,真称得上风靡一时。同学们都在谈论书中的人物,我和母亲也时常为此发生争论。我当然是有文化、有理想、有教养的文弱书生卫希礼的崇拜者,母亲的英雄却是那位看透了上流社会,能挣会赚的投机商人白瑞德。
整个高中时代,我沉浸在西方文化的海洋中。每个星期六一定参加唱片音乐会,听著名的音乐史家萧家驹先生介绍古典西洋音乐,然后系统地欣赏从巴哈、贝多芬、舒伯特、德沃夏克、柴可夫斯基到德彪西、萧斯塔科维奇的乐曲。
我当时对萧先生特别崇拜,他的言谈举止对我都十分有吸引力。后来听说他和我堂哥一起被关进了国民党监牢。肃反时又听说他被共产党监禁,原因只是他既然没有被国民党枪杀,那就肯定是叛徒。关了好几年,出狱不久就与世长辞。
那时,每个星期天晚上,我一定参加圣公会的英文礼拜,听上海圣约翰大学神学院毕业的汤牧师用英文布道。起先只是想练练英语听力,后来是真正对基督教的一套仪式发生了兴趣。特别是那些非常动人的赞美诗,似乎真沟通了一种超自然力量和人的灵魂。我不但参加作礼拜,而且也参加了查经班、唱诗班,并认识了年轻的女牧师密斯宾,这是我认识的第一个美国人。我们一起用英文读圣经,唱赞美诗,我最爱听她讲圣经故事和人生哲理。她的广博知识,平等待人,特别是她的献身精神都使我深深地感动,并看到了另一种人生。
在这一时期,我的业余时间几乎全部用来看外国小说,中文的、英文的,D.H.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安德烈·纪德的《伪币制造者》,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真是无所不看!我也喜欢写散文、念古诗,国文课上,总是得到老师最热心的夸奖。我就是这样无可挽回地走上了我的文学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