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开工后,因为那是台湾首次自行生产PvC塑胶粉,加工者对品质根本没信心。所以,从1957年3月开始到12月止,台塑所生产的PvC塑胶粉1吨也没卖出,库存堆积如山。
台塑当时的处境是骑虎难下,进退两难,几乎已经达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由于成本高,价格降不下来,产品不仅卖不出去,市场还被日本人抢去了。
在常人看来,事情走到这步田地,剩下的也许就是依常规将公司廉价转手,但王永庆不干。别人说“失败乃成功之母”,但王永庆却认为“检讨才是成功之母”,世上失败的人很多,但不一定都爬得起来。只有检讨反省,总结教训,找出失败的原因,奋起直追,才能置之死地而后生。
王永庆认识到,如果按台湾的市场需求来确定规模,成本就降不下来。因此,尽管100吨还卖不出去,但仍要实现平均成本最低的适度规模扩大,以低成本、低价格把产品推向世界,而且,当时生产PvC的氯气十分丰富,劳动工资又低,当与世界其他企业都达到最低平均成本后,其货币成本就低于其他国家,可以靠低价格占领世界市场。
经过一番“检讨”,王永庆采取两条强有力的措施:
针对供过于求的矛盾,他以常人所没有的胆识,采取了破釜沉舟的策略:大量生产以降低成本,把产量由100吨提升到1200吨,从而获得压倒一切的竞争能力。对此,股东们一致反对,纷纷要求退出。于是,他毅然购下“台塑”的所有股权,独自经营。
当时造成“台塑”濒临绝境的另一重要原因是,下游加工厂对自己的产品不愿降低售价,致使销售量无法大幅度增加,因而对塑胶原料的需求量不旺。王永庆苦心劝说无效后,义无反顾地成立了自己的加工厂——南亚塑胶,建立起塑胶原料与加工相连贯的“一体化发展体系”并直接将一部分塑胶原料生产出成品供应市场。
事实证明,王永庆的决策是正确的,1958年他突破了困境、业务转危为安,并从此踏上塑料行业的坦途。
3、注重合作 共存共荣
坚持利他利己的合作是王永庆一贯的宗旨。他拥有广阔的胸怀和长远的战略眼光,他相信为别人设想的越多,自己的收获越大。他与人合作本着相通相融,互相提携,互相合作,互相扶持的精神,坚持精诚合作,共存共荣,共谋发展。
1958年,为了解决塑胶粉的销路问题,对塑胶粉进行一次加工,王永庆设立了南亚塑胶厂。但是,南亚厂的规模并不大,消耗的塑胶粉十分有限,无法彻底解决塑胶粉销路不畅的问题。这个时候,王永庆开始考虑对塑胶粉进行二次加工,生产日用品。他认为塑胶制品能走进千家万户,市场前景将十分广阔。
接下来的问题是,二次加工厂由谁来办?他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有一次,王永庆乘坐飞机时,遇到了一个名叫卡林的美国人。两人经过简短地相谈,王永庆了解到卡林熟悉塑胶加工,并在日本神户开了一家属于二次加工性质的吹气玩具厂。王永庆想,如果能和卡林合作,塑胶粉的销路就不成问题了。下了飞机,王永庆热情款待卡林,并真诚的邀请卡林到台湾办厂。卡林比较犹豫,因为当时他的加工厂在日本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而且他并不熟悉台湾的市场,卡林认为投资办厂有一定的风险。王永庆耐心地说:“台湾的劳动力比日本还要便宜,如果你肯去台湾,办厂的费用我出,赚的钱归你。”卡林很是惊讶。
王永庆认真地说:“我是生产塑胶粉的,正在寻找销路。我决定自己开设加工厂。如果能搞成的话,塑胶粉的销路问题也就解决了。所以我希望跟你合作,你赚了钱就等于我赚了钱。”
话说到这了,卡林不再犹豫了。
双方很快进行了有效地协商,王永庆向卡林提供厂房与资金,同时台湾当局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优惠待遇。
王永庆与卡林合作的工厂设在新店,取名叫卡林塑胶公司,主要生产雨衣、浴室帘布、小儿尿裤等塑胶制品。而且王永庆将冠名权让给卡林。
在以后的几年里,王永庆又陆续与人合作兴建了几家二次加工厂,塑胶产品销路迅速扩大。仅卡林加工厂就消耗了台塑产量的20%,卡林仅此也获益匪浅。
二次加工厂陆续办成并取得了成效后,王永庆又开始了新的探索。他认为二次加工的业务开拓范围是有限的,市场开发还不够,必须进行三次加工,生产人们日常必需品。经卡林的介绍,王永庆结识了几位从事窗帘业务的商人。经过充分的准备和洽商,王永庆决定创办从事三次加工的新东塑胶加工公司。
经历了几年的发展和磨练,公司的条件比以前更好,而他本人也具备了丰富的经验,因此创办三次加工厂的事情进行得比较顺利,其产品以价廉物美不断地打进国际市场。
这时的王永庆已是今非昔比,他已经建立起石油化学工业中下游一体化生产体系:台塑公司生产塑胶粉,南亚公司利用塑胶粉原料制造二次用胶布、胶皮等产品,再供应给新东与其他众多三次加工厂商生产各种塑胶制品。
在经商的道路上,王永庆与别人合作始终坚持为双方为长远考虑的共存共荣的原则。
台塑的玻纤与美国的PPC合作充分显示了王永庆一贯坚持的合作理念。P PG在玻纤方面驰名世界,一开始他们提出了Know-how的费用。
王永庆解释说,双方的合作,一切应该以合作公司未来的成就及发展为前提,而双方不但要对其各自的片面利益都要放弃,而且还要对于各自能够承担的义务,要尽其所能贡献,在这样的前提下,双方投资比例各占一半,就会避免产生揽权的心态。
关于PPG要求支付know-how的费用问题。王永庆指出,公司的将来发展成就是双方合作作为最优先目标,如果双方的任何一方为了一时的权利,要求报酬,就会造成合作公司在未获利之前,就要付出一笔费用,成为发展时的负担。假如一切投入合作公司,不仅可以建立稳健的财务基础,双方也会彼此尊重、互利,为公司的更好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对于合作公司经营各方面所需管理及生产技术人员的待遇问题,PPG提出对所派人员应当和该公司其他派外人员一样,除依PPC一般薪津核薪外,应该有岛津贴,这部分费用要由合作公司承担。王永庆说,双方合作人员都是在合作公司任职,应该一视同仁,如果在待遇问题上有任何差别,尽管主要的合作者都能了解,但双方所派人员在工作上是密切联系,彼此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在心理上会感觉不平,造成人事纷争,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困难。
分析了各种情况后,王永庆请求PPG,所派人员的待遇一概依照合作公司的规定,与台湾当地的人员完全相同。经过认真考虑,PPG终于同意了王永庆的要求。
与此同时,南亚方面同意将19公顷的工厂用地以非常优惠的价格卖给合作公司,表示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