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佗始至百越之地,深感越人力量之大,认为汉人若想立足,必须加强与越人的联系。他任龙川县令和南海尉时就积极推行“和辑百越”的政策,在任龙川县令期间,主张汉越一体,充分尊重越人的风俗习惯,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士卒和移居越地的中原百姓实现适度的“越化”,深受汉越人民爱戴。他还上书始皇帝要求从中原迁移五十万居民到百越之地,以加强边疆开发。岭南得以实现跨越式发展,与中原发达地区的差距缩小。
一、汉越一体:以越俗笼络越人
为起到表率作用,赵佗带头尊重和顺从越人风俗习惯,例如他公开宣称自己是“蛮夷大长老”,还脱掉汉人的正统官服,采用越人的服饰。当陆贾使越时,他身着葛衣,剪发结髻,岔开两腿坐在席上,完全一副越人打扮,口中自称“蛮夷大长老”,被陆贾痛斥抛弃“冠带之制”后还推说自己久居越地,顺应了越俗而淡忘了汉俗。这在某种意义上也说明了赵佗推行“和辑百越”、汉越一体政策的决心。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华夏族(汉族的祖先)为主体的多民族共同体。相传在原始社会末期,黄河流域华山至夏水之间分布着许多原始部落,这一地区后来成为中华文明的主体部分,因而称作“华夏”。古代华夏族也称“夏”、“诸夏”。《说文》中说:“夏,中国之人也。”此处所谓“中国”与今日“中国”的内涵不同,是相对于周边的夷狄蛮戎来说的,主要是指黄河流域尤其是中原地区。“诸夏”则是对华夏族生活地域和中原人的泛称。华夏族是古代居住于中原地区的汉民族祖先的自称,自汉朝起始称汉族。华夏族的始祖被认为是炎帝和黄帝,以传说中的祥龙为图腾,因而今日的中国人自称炎黄子孙和“龙的传人”。
“华夏”的内涵也包括与蛮夷不同的文明形态,《左传》中提到“礼仪之大谓之夏”,正是对中原文明与蛮夷习俗区别的准绳。
夏朝在上古时期为中央大国,“夏人”就是“中国人”,即生活于中原地区的百姓。文明程度较高的族群被称为“华”,文明程度较高的地区被称为“夏”。在长期的历史演化中,“华夏”就成了文明程度很高的泱泱大国的代称,也成了生生不息的中华民族的代称。
延至周代,凡遵守周礼者皆称华族、夏族,统称诸华、诸夏。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说:“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意指华夏是礼仪之邦,尊礼守仪是华夏族的标志。
华夏族与周边民族的关系贯穿中国历史发展的始终,是中国历史由古至今延绵不绝的主线之一。
历朝历代,中原王朝依据不同历史环境对周边地区有不同的应对策略,也取得了迥然有别的历史效果。春秋时期齐桓公高举“尊王攘夷”大旗,树立华夏正统之威烈;战国时期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主动向胡人学习;秦朝时,蒙恬“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汉初对匈奴强攻受挫转而以“和亲”待之。赵佗建立的南越国位居百越深处,情况更加纷繁复杂,那么他是如何应对这一系列问题的呢?
早在第一次平越战争中,赵佗率领的东路军所向披靡,其克敌制胜的法宝就是知己知彼,彼此尊重。所谓知己知彼,就是秦军每到一地都要了解当地的山川险隘、气候环境、人文风俗,深入越人内部了解越人战斗姿态、兵力部署等状况。主将屠睢因滥杀无辜、粗心大意导致兵败退军、身死人手的客观现实更加促使赵佗深入地思考采取什么样的策略驾驭越人。在第二次平越战争中,赵佗继续发扬尊重越人的风格,并多次劝诫任嚣尊重越人习俗,不可滥杀无辜。
赵佗始至百越之地,深感越人力量之大,认为汉人若想立足,必须加强与越人的联系。他任龙川县令和南海尉时就积极推行“和辑百越”的政策,在任龙川县令期间,主张汉越一体,充分尊重越人的风俗习惯,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士卒和移居越地的中原百姓实现适度的“越化”,深受人民的爱戴。他还上书始皇帝要求从中原迁移五十万居民到百越之地,以加强边疆开发。岭南得以实现跨越式发展,与中原发达地区的差距缩小。
赵佗是龙川县首任县令,也是龙川县治所的首定者。关于龙川县治所建置,至今仍流传着赵佗称土建置的传说。
越地始平,赵佗便接受任嚣任命迅即奔赴龙川上任。
首先,摆在他面前的问题是:龙川首次设县,治所当如何选择?
为了能更有效的管理和龙川百姓的安居乐业,他顶风冒雨,不顾寒暑,驾舟沿东江而上进行实地勘察。每到一地,他都要仔细察看山势水脉,了解乡土民情,渴了喝山泉,饿了就啃点干粮,可谓殚精竭虑、不遗余力。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段时间的艰辛考察,赵佗认为在一处依山傍水、地势坦阔、土壤肥沃、背山临水、扼关控险的风水宝地建置治所最为合适。
在进行充分论证后,他召集乡绅长老深入讨论。此时,大家纷纷建言献策,大多主张在各自家乡设置治所。一连数日,各地代表彼此攻讦,治所问题聚讼不已,争论不休,连续几日都没有定论。
谋在于众,断在于独。赵佗是一个足智多谋的人,深知如此争论下去不会有结果。为顾全大局,他在听完各位代表的陈述后,平静地说:“大家且莫争论,听我一言。三天之后,你们各自在自己家乡挖一斗土前来过秤。哪个地方的土最重,铁定在哪个地方建置龙川县治所。”大家一听,这也是个办法,就分头准备去了。
量土称重那天,各地的乡绅长老都带着一斗从家乡挖来的土前来过秤。不知是天意使然,还是人们刻意为之,赵佗看中的那块地附近的绅民领会到了赵佗“铁定”两字的含义,在土中掺杂了铁块。经过称重比对,该地的一斗土比其他地方的一斗土都重半斤。于是,赵佗当机立断,大声宣布:“经过量土称重,龙川县治所就定在这里。”这就是佗城的由来。
正是因为赵佗的智慧和谋略,平息了建置治所的纷争,团结了各地绅民,也开创了龙川县治所两千余年的历史。千百年过去了,佗城一直是福地,才子佳人荟萃,喜事不断,历史证明了赵佗的英明决断。
为了在百越之地站稳脚跟,赵佗还非常推崇节烈之士,无论汉人还是越人,只要行为值得尊敬,他都大张旗鼓地宣传,树立道德楷模,维护越地稳定秩序。
佗城“七月十四”节的由来就反映了赵佗在越地旌表节烈,提倡仁孝的行为。
古邑佗城附近几个乡村,千百年来流传着一个奇特的节日。每年的农历七月十四日是附近乡民的喜庆日子,家家户户杀鸡宰牛、酿制豆腐,其隆重程度仅次于春节。即便家庭不和、村落不睦,这一天也要化干戈为玉帛。尤其是夫妻平时有矛盾,这一日也要相敬如宾,双双去娘家省亲,民间俗称:“七月十四,回心转意。”七月十五日,乡民们便要探亲访友,路上行人川流不息,络绎不绝。这个奇特的“七月十四”节的由来也与赵佗有关。
赵佗任龙川县令时,佗城有一马姓女子的丈夫病故,撇下一儿一女,生活十分艰苦,马氏只好给大户人家做乳娘。某日,马氏因劳累和饥饿过度,眼前一片乌黑,瞬间一阵晕眩而跌倒在地,怀中正在哺乳的婴儿也坠地身亡。此时家中无人,马氏醒来后见怀中婴儿摔死,自知罪孽深重,本欲撞阶石而绝,却被人阻拦而自杀未遂。东家一纸状书将她告到县衙,此时赵佗外出,代理管事者不顾事情缘由便将马氏打入死牢。
马氏有女,年方二八,出落得亭亭玉立,尚未婚配,马氏小儿还在嗷嗷待哺之中。马氏女儿闻知母亲闯下大祸,终日哀愁不已,水食不进,日渐消瘦。某日,马氏女儿怀抱年幼的弟弟前往大牢探视母亲,娘儿三个相见抱头痛哭,道不尽生离死别。狱吏无不动容,虽知道内有隐情却无能为力,只等县令赵佗回来裁决。
马氏女儿深知母亲罪行难逃,夜来无眠,想到母亲守寡多年拉扯姐弟两人,个中苦难,常人难以体会。感念母亲养育之恩,再看看年幼无知的弟弟,往后一个孱弱女子如何支撑起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呢?母恩深似海,无以为报,思来想去,唯有替母抵命,以自己一死去换取母亲的生还,以全孝道。马氏女儿便取出一块白布,咬破手指写下一份血书,叙述案情原由和自己的心愿。只等县令赵佗回来,她便击鼓登堂,替母赎命。
几日后,赵佗归来。正要升堂议事,忽闻击鼓声急切凄厉,衙署外面人头攒动,不知发生何事,遂唤来衙役前往察看。不多会儿,一个小女子手捧血书跪在堂前,痛哭失声,苦苦哀求道:“老母因劳累过度,过失伤人,罪有应得。但母爱如山,小女子愿意替母抵命,以全孝道。跪求青天大老爷成全!”话音未落,只见那小女子一头撞在石柱上,脑浆涂地,顿时香消玉殒。堂里堂外,众人呆若木鸡,不知烈女何以有此壮举。
县令赵佗拿过血书细看,一切尽在不言中。他仰天一声长叹,深为这个孝烈女子感动,遂下令释放马氏,厚葬马氏女,建孝悌牌坊,以示纪念,并定此日农历七月十四为纪念日,彰显孝悌之道,倡导尊老爱幼之美德。
清代龙川知县胡一鸿在重建南越王庙的碑记中盛赞“岭南之声名文物开于赵佗,而基于龙川”。此乃通达之论。赵佗在任龙川县令的六年间,大力推行“与越杂处”、“和辑百越”政策,大大缓解了汉人与越人的矛盾,为赵佗积淀了宝贵的治国经验。以至在赵佗称王建国后,依然推行汉越一体的治国方略。
继任南海郡尉和建立南越国后,赵佗更加积极主动地调和汉越矛盾,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和辑百越”政策,以越俗笼络越人。在与越人的深入交往中,赵佗深深意识到,一旦汉越关系处理不当,岭南将再无宁日,新建立的南越国也将很快崩溃。
越人的生活习性、社会风俗与汉人迥然有异,有些是汉人所不能接受的。如果汉人歧视越人的不同习俗,就容易挫伤越人的感情,势必引起越人的敌对情绪。为此,赵佗主张汉人务必尊重越人的风俗,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中原“冠带之制”,而对越人的风俗采取接纳甚至模仿的态度,即“同其风俗”。
为起到表率作用,赵佗带头尊重和顺从越人风俗习惯,例如他公开宣称自己是“蛮夷大长老”,还脱掉汉族的正统官服,采用越人的服饰。当陆贾使越时,他身着葛衣,剪发结髻,岔开两腿坐在席上,完全一副越人打扮,口中自称“蛮夷大长老”,被陆贾痛斥抛弃“冠带之制”后还推说自己久居越地,顺应了越俗而淡忘了汉俗。这在某种意义上也说明了赵佗推行“和辑百越”、汉越一体政策的决心。
秦军的占领势必会侵犯到越人的切身利益,引起越人仇视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作为汉人的赵佗是在越人世居之地建国的。他和南越国的上层统治者大多是汉人,能否处理好汉人和越人的关系,是南越国政权要从政治上解决的首要问题。
南越国的法令规定百越之地土著居民与中原移居之民享有平等的社会地位,这是汉越一体的法律基础。赵佗效法秦始皇推行“行同伦”改革,就是要端正风俗,建立起统一的伦理道德和行为规范,要求各族人民都遵循统一的法度和习俗。
当时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越人好勇斗狠,仇杀成风。部落之间彼此互不统属,各自为政,保留着浓重的原始社会部族战争的残存形式。各部落间和部落内各族群间为了争夺生存资源而相互攻杀,死伤无数,极其不利于生产发展和社会稳定。
赵佗身居越境、统驭越人,非但没有借机脱离华夏文明,反而在与越人杂居中坚持以商鞅之法消弭私斗仇杀。赵佗颁布法令,严禁私斗仇杀,遇到不决之事,各部落不得擅自动武,务必交由地方官吏处理。他还颁布相关法令,惩治违规逾矩之恶行。消弭私斗仇杀的举措使得岭南三郡文明之风大兴,社会安定了许多,减少了很多流血杀伐,越人数量大大增加,为岭南开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赵佗所率中原士卒和迁居至此的中原百姓数量也持续增长,始终维持着强大的镇抚力量。
当时越人没有成形文字和统一语言,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也很弱,对原始自然心存敬畏。岭南越人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体系和风俗习惯,延续着对鸟、蛇、蛙等动物的原始图腾崇拜。在日常生活中,他们断发文身、干栏而居、身体穿孔、凿齿漆牙等。其中,断发文身、凿齿漆牙是越人成年礼的标志。
关于“凿齿”的习俗,学界比较普遍的有数种说法,一是认为是青春期、成丁礼或结婚所需的一种仪式;二是认为它表示一种美的观念,具有装饰意义;三是认为这是为了表示一种崇信的行为或纪念性的行为。但不论哪种说法更能接近古人“凿齿”的深意,有一点不可忽略,即这种看似奇怪的习俗是古代岭南先民丰富多彩生活的一部分。
在装扮上,越人喜欢披头散发,终生不剪头发,但发型经常变动。在饮食上,他们喜欢吃蛇、蜥蜴、昆虫等各种让中原人难以接受的奇异动物。在居住上,古越人多为巢居和干栏之居。巢居是指在树上营建房屋居住,干栏是指利用多根柱子做支撑,把房屋凌空建在柱子上。这两种凌空建造的房子都是为了避免蛇虫走兽的侵扰和适应当地高温多雨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