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6世纪上半叶,接受训练的侍童大约有600到700人,这与同时期帝国近卫兵团和王室骑兵1.2万人的总数相比,内廷服务侍童的优越性是明显的。内廷服务侍童所接受的教育,是向他们这些新改宗伊斯兰教的人传授高级伊斯兰教教义和古老的伊斯兰传统。他们每天研读《古兰经》和学习其他有关的宗教课程,并学习突厥语、阿拉伯语、波斯语,以及历史、数学、书法和音乐。此外,提高他们的体质,也是日常训练的主要内容。因此,他们不但要刻苦地学习骑术、射箭、角力和掌握各种武器,而且规定每个侍童还要学习和掌握一门工艺技能以及各种宫廷礼节。在大小书院学习大约4年之后,侍童们还要再经历一次严格的淘汰过程,成绩最突出的人将获准进入上等宫院,在那里他们接受一种更加严格和特殊的训练,以便将来做素丹的个人侍从。那些被淘汰离开宫廷的人,则被安排在王室骑兵部队里,他们享受高薪,因为在训练过程中,这些侍童领到的生活津贴,是随着他们的进步而增加的。那些继续留在宫内学习的侍童,最后根据其资历和工作效率提升到重要的官职上去,管理和指挥宫廷的日常事务。资历和工作才能是奥斯曼帝国“古兰制度”的两个主要原则。那些没有被提升的高级侍童,不再在帝国内廷服务,而在宫外服务,主要从事于素丹宫廷以外的帝国事务。由于奥斯曼帝国致力于对外征服扩张,所以它的宫廷以外服务的各部门主要与军事密切相关是不足为奇的。这些部门包括近卫兵团、王室骑兵、炮兵、宫廷卫队、军事总部、军械制造、养鹰、养马以及制造兵器等工艺部门。那些担任帝国各个部门首长的高级侍从,骑着马跟随素丹左右英勇作战。当这些高级侍从离开宫外服务部门时,便会委派他们去担任各省的总督或各地的县长,并保持着较高的收入。
从宫廷毕业的基督教青少年,从理论和实践上来说,经过长达十几年的精心教育和培养,当他们成人的时候,每个人不但是优秀的穆斯林、素丹忠实的仆人,而且是学者、军人与绅士兼集一身的社会英才,足以胜任奥斯曼帝国素丹王室的内廷官员或是帝国各级政府的行政官员。如苏莱曼大帝的大维齐之一鲁蒂帕夏的经历,可以充分证明“古兰制度”在奥斯曼帝国选用人才方面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鲁蒂帕夏是在巴耶塞特二世统治时期作为基督教青少年被选进内宫的。经过数年的刻苦学习和严格的训练之后,他历经了几个宫院而被提升为素丹的御前侍从。他才华横溢,知识渊博,精通奥斯曼的文字、语言和习俗,熟谙帝国上层社会的规矩和礼节,视宗教信仰和国家服务为第一生命。当1512年塞利姆一世继位素丹时,他离开了帝国的内廷而在宫外的一个高级禁卫部队担任重要官职。在宫外政府行政部门几度担任最高行政长官后(包括宫门禁卫长),他又成了安纳托利亚卡斯塔莫努县的县长。凭着他的不凡的才能和辉煌的政绩,数年后他又成为了安纳托利亚省的总督,上升到了地位显赫的大臣地位。1539年,因他管理有方,作战勇敢,备受素丹苏莱曼大帝的器重,从而成为了帝国的大维齐,达到了帝国权力的顶峰。
奥斯曼帝国的“古兰”选才制度所具有的合理性是非常清楚的。被帝国政府征募来的大部分基督教青少年,来自帝国偏远的贫困家庭,然后他们接受了一种全新的宗教、语言和生活方式,他们把自己得到的权力和财富完全归功于帝国政府的素丹,于是在思想上和行动中,便忠心耿耿地报效帝国和素丹。这一制度与同时期欧洲那种从王室和贵族当中选拔人员担任政府高官要职的机制相比,具有很大的优越性,因此,博得了当时一些欧洲有识之士的一致好评。例如,在苏莱曼大帝统治时期,奥匈帝国的皇帝查理五世驻奥斯曼帝国首都伊斯坦布尔的大使,就曾经这样写道:“在奥斯曼人当中,对一个人社会地位的评价,丝毫不是看他的出身,或是对某个人的尊重程度,而完全是按照他在公务当中所担任的职务来衡定的。素丹在对某人做出提拔任命时,也并不注意他的财富和等级这一类假象,他完全是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来考虑取舍的。人们在政府部门中得到升迁,靠的是功绩,因此可以这样认为,这种制度保证了各种政府重要的职务,只委派给那些能力相称的人。在奥斯曼帝国,每个人都把自己的祖宗家系,还有个人的前程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至于是成是毁,那就全看他自己努力的情况了。”
除了近卫兵团和王室骑兵以外,地方骑兵也构成了奥斯曼帝国军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奥斯曼帝国这个庞大战争机器对外征服扩张的强大支柱。地方骑兵称之为“西帕希”,它来自帝国各地的封建领主,完全依赖于采邑制度。根据奥斯曼的有关法令规定,一切领有采邑的封建领主必须每年向素丹提供一定数额的兵源,组成地方骑兵部队。
经历了包括苏莱曼大帝在内的最初十位素丹的统治,奥斯曼人精心创造出了一套高效的政府管理机构,它既可以让奥斯曼人兼并新征服的领土,又能把新征服的领土相当牢固地黏合在一起;它既可以有效地管理社会治安、税收,又能维持一支骁勇善战、特别具有战斗力的军队。对于新征服来的领土,奥斯曼帝国起初一般采取这样的兼并办法:仍由当地的统治者掌权,不管这位统治者是穆斯林也好,基督教徒也罢,都处于一种藩属的地位,每年必须向素丹缴纳一定数额的贡金,并提供由帝国政府规定数额的兵员。有些日后被帝国政府授之为“特许区”的边远地区,如摩尔达维亚、瓦拉几亚等多瑙河邦国,一直保持着这种藩属地位。然而,随着奥斯曼帝国的疆域不断扩大,军力不断加强,此后奥斯曼帝国往往是将已经被征服的领土直接并入自己的版图,并通过军事采邑制度来确立奥斯曼人的统治。奥斯曼帝国的军事组织和行政组织,都与采邑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素丹一般把新征服来的土地,以采邑的形式授予当地的封建领主,由他们为帝国提供一定数额的封建骑兵,这既有效地加强了对那些封建领主的统治,又解决了国家维持一支庞大军队而无须支付巨额现金的问题。
3.采邑封地制
根据奥斯曼帝国的有关法令规定,帝国的全部土地的终极所有权都属于素丹。他可以把大片的田产划归己有,由手下的官员来管理,每年向他缴赋纳税。他也可以把一部分田产赐予私人和宗教慈善基金管理机构。但是在奥斯曼帝国不断对外进行扩张的历史时期,帝国的大部分土地则给予了封建领主,他们也就成为了采邑承受人。这些采邑承受人既要履行地方的行政职能,又要履行帝国军事的有关职能。
奥斯曼帝国的采邑封地一般被分为三部分:采邑年收入在2万阿克切(奥斯曼帝国早期的货币名称)以下的属于“蒂玛”,采邑年收入在2万以上10万以下阿克切的叫作“扎美”,采邑年收入超过10万阿克切的称为“哈斯”。“哈斯”一般都被授予素丹的宠臣,甚至授予后宫受宠的妇女。这种不良的倾向也是导致日后奥斯曼帝国采邑制度腐败和帝国濒于衰亡的根本原因之一。
采邑的岁入都由承受人征收,这实际上也就是他的薪俸。农民缴纳的农产品什一税是他最主要的收入来源。除此之外,采邑承受人还享有其他一些政治权益,如参与地方政务和军事管理,监督司法公正等。他所应尽的义务是:和平时期要进行军事训练,战时要根据采邑的规模和价值,向素丹提供一定数额的戎装骑兵和辎重。采邑这种办法,以前突厥塞尔柱人和拜占廷帝国也都使用过,到奥斯曼人手里也多系承袭沿用,并未做重大改革。随着奥斯曼帝国采邑制度的确立,以及那些被征服的当地封建领主和军事头领,甚至安纳托利亚地区和阿拉伯地区的部落首领,都被素丹授予采邑之后,他们就逐渐融入了奥斯曼帝国的整个社会。
在奥斯曼帝国的早期年代,有好多采邑承受人都是基督教徒,他们是被奥斯曼人所征服的巴尔干地区的军事贵族成员,当他们被帝国素丹授予采邑之后,他们就与奥斯曼人同患难共命运,随着奥斯曼帝国社会体制的发展变化,原有的许多基督教徒采邑承受人或皈依伊斯兰教,或下降为一般平民。
为了计算财政税收和分封采邑,素丹每年都要对每个省细加调查,这种调查叫作“塔里尔”,是奥斯曼帝国行政管理的基本手段。调查时,素丹派出的官员将村落人口、土地、庄稼、牲畜一一登记入册。尽管现在保存在土耳其共和国博物馆的登记册最早的日期是1431年,但根据有关历史资料的记载,这种调查登记册奥斯曼帝国在14世纪就已经开始采用了。在当时巴耶塞特一世使用这种调查登记册时,许多保守分子就加以坚决反对,从而不自觉地重复了盎格鲁撒克逊年代史编者对《末日裁判书》的评语:“要是把每头公牛和每头母牛登记入册的经过情况都讲出来,实在有失体面。”这些调查登记册,在当时是帝国政府对采邑承受人实施控制的有效工具,可以从中了解采邑变化的情况,如采邑承受人的死亡及其采邑的重新分配等。这样素丹可以准确地知道什么时候帝国的军队达到满员,什么时候采邑还有空额。在今天,这些调查登记册是了解奥斯曼帝国社会发展现状的不可多得的重要史料。
在苏莱曼大帝统治时期,据有关史料记载,奥斯曼帝国欧洲部分的各采邑封建领主向素丹提供的地方骑兵数额为8万人,亚洲部分的各采邑封建领主提供的地方骑兵数额为5万人。各采邑封建领主军队的指挥官称为“贝伊”,“贝伊”之上是“贝勒贝伊”,即总司令。奥斯曼人称其领土的亚洲部分为“安纳托利亚”,欧洲部分为“罗姆尼亚”,两部分的地方骑兵各设一名总司令。两部分地方骑兵的军旗上分别以两支马尾巴和三支马尾巴为标志,加以区别。
在奥斯曼帝国军队中,执掌大权的多是素丹的直系亲属和宠信的近臣。如奥尔汗统治时期,他的长子就是帝国驻守欧洲地方骑兵部队的第一任“贝勒贝伊”。“贝勒贝伊”除了指挥地方骑兵之外,还兼有总督的职能,在其管辖区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贝勒贝伊”可以不用请示素丹,而直接把占领的土地作为采邑赏赐给那些作战英勇,屡建奇功的人,也可以采取极其严厉的手段,直接惩罚那些临阵怯敌者。居于“贝勒贝伊”之下的,是拥有“帕夏”和“贝伊”头衔的文武官员,他们中的等级,完全由他们旗标下面所挂马尾巴的多寡来表示。奥斯曼帝国的地方骑兵由于长年累月不断地从事征战,而且又总是子承父业,因此个个武技娴熟,英勇善战。同时,他们越是英勇作战,屡立战功,就越能得到更多的采邑。所以,直到16世纪末期,奥斯曼帝国地方骑兵的战斗力,仍然堪与欧洲任何一个强国的封建骑兵相匹敌。
除了地方骑兵之外,“阿金日”和“阿扎布”也是奥斯曼帝国军队中一支骁勇善战,不可忽视的中坚力量。“阿金日”是奥斯曼帝国非正规、无军饷,并且作战时要自己带一匹战马、一个护胸和一顶帐篷的志愿骑兵。他们一般是为了荣立战功,攫取战利品而志愿应召服役的。“阿扎布”是奥斯曼帝国非正规、无军饷,自备相应武器的志愿步兵,他们与“阿金日”类似,也是为了荣立战功,攫取战利品而志愿应召服役的。在奥斯曼帝国每次对外征服战斗中,“阿金日”和“阿扎布”总是被派遣到第一线打头阵,因而有时伤亡比较惨重。
此外,奥斯曼帝国还拥有强大的海军舰队。由于奥斯曼帝国幅员辽阔,横跨欧亚非三大洲,再加上海岸线又特别长,因此,从穆拉德二世统治时期,发展海军就成了奥斯曼帝国军事战略中的重点。在奥斯曼帝国政府的不断努力下,海军逐渐成为帝国各军、兵种中的一支特别具有战斗力的队伍。从黑海到亚得里亚海的许多港口,奥斯曼帝国政府用重金聘请的威尼斯造船专家和帝国的造船工人们在一起,经常在火炬的照耀下,加班加点,拼命地建造船只,以确保奥斯曼帝国的海军有足够的船只可以随时下海投入战斗。因此,奥斯曼帝国的海军战舰始终保持在三四百艘左右,装备精良,武器先进,并配备有来自欧洲各地经验丰富的航海人员和训练有素的水手,其实力均能同当时的海上强国西班牙、法兰西和威尼斯的海军舰队相匹敌。在和平时期,奥斯曼帝国的海军将领,其中包括许多希腊或意大利的叛教者,自作主张出海航行,经常干一些袭击欧洲基督教国家商业船只的海盗勾当,其情况同奥斯曼帝国早年加齐们在陆地上侵扰拜占廷帝国的边境一样。到了塞利姆一世和苏莱曼大帝统治时期,奥斯曼帝国的海军舰队已经发展成了一支驰骋于红海、黑海、地中海等领域的海上劲旅,其威力震慑于整个欧洲和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