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功——从父昆弟之丧,著大功服九月。
小功——再从昆弟外祖父母之丧,著小功服五月。
緦麻——三从昆弟之丧,著緦麻服三月。(以上参考《仪礼·丧服》)
c婚冠
(1)婚
媒妁——婚姻为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必慎重将事,先由媒妁通言,若无媒妁,男女不相知名。惟此时上自君主,下至士人,皆行多妻制。(注二)
六礼
纳采——男家托贽物于媒氏,使纳于女家。
问名——女家接贽物表示承认意,则问女之名。
纳吉——男家卜之吉,则告于女家。
请期——媒氏告婚期于女家。
纳征——纳元纁十端,兽皮二枚于女家,为女身代价。
亲迎——男亲往女家迎其妇。(以上参考《礼记·曾子问》及《昏义》)
附:婚姻期限男三十女二十合而为五十以适大衍之数。(《内则》)
(2)冠
资格——男子二十而冠,表示成人资格,其礼行于宗庙,父兄立于东阶,将冠者立于西阶,嫡子以醴礼之,庶子以酒醮之。
手续——冠凡三加,初加缁布冠,次加皮弁,再加爵弁。每次皆有祝辞,冠毕,则命之以字而不名,而冠者谒亲戚之长者,及乡大夫,乡先生,且升筵坐,以会宾客。(以上参考《礼记·曲礼》及《士冠礼》)
d祭祀
(1)祭之要义——“国家大事,在祀与戎。”(《左传》)
“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如示诸掌。”(《论语》)。可知祀之重要,若祀礼不讲,必招讨伐。(注三)
(2)祭之对象
1.祭天祭祖——“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礼·郊·特牲篇》),祭天祭祖盖为追宗报本之义。
2.祭司命,中霤,国门,国行,厉,户,灶,——“天子祀其七,诸侯祀其五,大夫祀其三,士祀其二,庶人祀其一”(《礼记·祭法篇》)。
3.祭先烈——凡法施于民,以死勒事,以劳定国,能御大灾,能捍大患,能殖百穀,能平九土等,皆祀之。(《国语·鲁语》)
(3)祭之繁琐——当时每食必祭,不祭不敢食新。(《论语·乡党篇》及《礼·少仪》)
附:商俗,生子以其日干为名,故凡祭先公先王,必以其人名之日祭之,例如祭祖甲,用甲日。(王国维《戬寿堂殷墟文字考释》)
C美术
a建筑——三代以前,皆以泥土为建筑,《古史考》谓夏代已用砖,此为建筑上之大进步。故《考工记》谓“夏用世室,殷用重屋,周用明堂。”而明堂之建筑,尤为宏大。(注四)
b绘画——夏商绘画,多不可考。《周·地官》有掌管地图之吏,每画交龙熊虎鸟隼于旂旗,画虎于王宫之正门,画尧舜桀纣之象于明堂四门之墉,当时画家封膜为周君画筴,敬君为齐王画九重台,鲁公输班能写水神忖留之貌,极有名于世。(陈彬龢译《中国美术史》第三、四、五章)
c音乐——周代音乐,列为学校必修科。当时士大夫,无不娴熟。至于乐器,殷墟甲骨,卜词,已有鼓声二字,周代乐器,见于《诗经》,则有箫,管,埙,箎,琴,瑟,钟,鼓,笙,簧,柷敔等,可证三代音乐之盛。(《礼记·乐记》,《殷墟书契》及《诗经》)
D姓氏——姓者,生也,古人知有母而不知有父,故从生母以为姓,如姜,姬,姒等,盖以明世系而别种族也。氏者,犹家也,所以明贵贱而表家门,故周之王子及诸侯,多以国邑为氏。(注五)
E文字——最初文字,即出于图画进而为象形字,再进而为指事字,谐声字,会意字,再进而为假借字,转注字,此即所谓六书。(注六)《周礼》谓:八岁入小学,保氏教以国子,先以六书,是周代已有六书。及周宣王史籕著大篆,颇与古文异,且周之钟鼎文亦较商之龟甲文为繁饰。(吕思勉《中国文字变迁考》第三章)
【注解】
注一“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礼记·乐记》)“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别嫌……所以治政安君也。”(《礼记·礼运》)“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以为民坊者也。”(《礼记·坊记》)足见礼在当时之重要性。
注二古代之一夫多妻制,表列如下:(《礼记·昏义》)
天子——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诸侯——一夫人,二,六娣姪。
卿大夫——一妻,二妾。
士——一妻,一妾。
注三古人崇拜神权,凡天子诸侯,祭祀不谨,必招天讨。例如汤征葛,武王伐纣,皆责以不祀。(《牧誓》及《孟子》)
注四明堂之构造,据王国维《明堂寝庙通考》谓:四屋相对,中为太室,每室各有一堂一室,堂之左右为房,室之左右为个,是堂及左右共十二,室及左右,亦十二,总共二十四房个,非常宽大。
注五周分封之诸侯及其后裔之氏,如下:
1.以国为氏——如韩,赵,魏。
2.以官为氏——如司马,司徒。
3.以爵为氏——如王孙,公孙。
4.以住地为氏——如西门,南宫。(顾亭林《日知录·姓及氏姓》与《潜夫论·志民姓》)
注六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象形者,化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象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说文》)
第四节三代之社会
A奴隶
a捕虏之奴——掠取降顺之敌人,以为奴隶,《说文》“臣”之一字,乃是稽颡肉袒屈服之象形字。故《周礼·秋官》有蛮隶,闽隶,夷隶,貉隶,此即捕虏之奴。
b坐罪之奴——“其奴男子入罪隶,女子入于春藁。”(《周礼·秋官·司寇》)所以童妾仆等字,皆从“辛”——罪字,可知古代奴隶,乃为坐罪之人(以上参考唐道海译《奴隶制度·附录·中国奴隶制度概说》)。
附:按春秋以前无私奴,孔子之御,尚为弟子樊迟,此即一例证。
B阶级
a贵族
(1)王(天子)。
(2)诸侯:公,侯,伯,子,男共五等。
(3)大夫。
(4)士。
b平民——庶人(皂,舆,隶,僚,仆,台共六等)。(注一)
c待遇不平
(1)礼节上——“礼不下庶人”,可知宗庙,丧葬等,平民贵族,皆有不同。
(2)教育上——公卿之子弟,可入国学,庶人子弟,只能入乡学。
(3)刑法上——贵族犯罪,有宽宥之典(注二),且有“刑不上大夫”之明文保障。(以上散见《礼记》及《左传》)
附:按“诸侯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隶食职。”(《国语·晋语》)自士以上,皆有世禄,可称为贵族阶级,士以下无世禄,可称为平民阶级。
C交通
a门关之防——周代王城有门,诸侯与王畿之间有关,凡往来出入,必有节或传,无此,不得通过。故《周礼》谓:“守邦国者用玉节,守都鄙者用角节。”此节传,即如今护照之类。(《周礼·地官·司关》)
b旅行之备——旅客于路有标记,有保护,于客栈有宿食,有牧料,设备颇周。(注三)
c邮递之法——“传命则有置邮”,“每五十里一置。”(《孟子·梁惠王篇》及《韩非子·难势篇》)
D宗法
a起源——起于周代立嗣必立嫡之制,嫡为大宗,庶为小宗。(陆懋德《中国上古史讲义》第十八章)
b组织——“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为小宗。”(《礼记·丧服小记》)“凡大宗为百世不迁之宗,小宗为五世则迁之宗。”(《礼·大传》)其组织法,颇为井然。(注四)
c影响——按我国国民今日,只有宗族观念,而无国族观念,皆受此宗法制度之影响。
E习尚
a普通的
(1)跳舞娱乐——《竹书纪年》谓:“夏桀之死,禁止歌舞。”想夏代跳舞,必极盛行。商代有“万舞”,《商颂》谓“庸敦有斁,万舞有奕”;又“恒舞于宫,酣歌于室”;尤知商民,对于跳舞之兴趣。周定跳舞为学校必修科,《礼记·内则》谓:“十三学舞勺,成童舞象。”则当时之注重跳舞,似为古今所未有。(陈文波《中国古代跳舞史》,《清华学报》第二卷第一期)
(2)祭神大会——古人每年十二月,举行大祭一次,夏曰清祀,殷曰嘉平,周曰腊。每次举行,国人若狂,此为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祭其神之礼。(《礼运》郑注及《礼·郊·特牲篇》)
(3)祭祀用尸——古无画像设像之俗,祭祖必用尸以代神灵,而尸必用孙。(《礼记·曾子问篇》及《礼器篇》)
b个别的
(1)民之性质不同——夏尚忠,殷尚质,周尚文。(《史记·高祖本纪》)
(2)色之好尚不同——夏后氏尚黑,殷人尚白,周人尚赤。(《礼记·檀弓》)
(3)商人信鬼——商人信鬼,每事必卜。卜筮在政治舞台,极占势力。(注五)
F乡饮——周制,每三年集一乡之人而礼饮,乡大夫为主人,乡父老为宾客,凡年六十者坐,五十者立,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盖以尊贤养老,以明长幼之序,每于十月行之,饮酒以后,继之以射,亦为社会行乐之一种。(《礼记·乡饮·酒义》及《射义》)
G工业——商代工业,已颇进步,有食器(鼎尊等),土木(舟车等),纺织(丝绵等),武器(弓矢等)。周代工业更成专门化,极其精工,有攻木之工,攻金之工,攻皮之工,设色之工。(《考工记》)惟工人在社会上,地位极低,亦颇影响于工业之发展。(注六)
H农业——三代农事技术,尚为幼稚,农具概为木石所制,其主者为耒与耜。大抵商人用耒,周人用耜,掘土甚浅。且无牛耕,(《山海经》谓“后稷之孙叔均始作牛耕”,信否特证。)只用耦耕方法,以事播种,效率极低。(万国鼎《汉以前人口及土地利用之一斑》,《金陵学报》第一卷一期)
【注解】
注一《左传·昭公十年》芋尹无宇曰:“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阶级极为森严。
注二周代优待亲贵有功之人犯罪,共八条:
1.议亲之辟,2.议故之辟,3.议贤之辟,4.议能之辟,5.议功之辟,6.议贵之辟,7.议勤之辟,8.议宾之辟。(《周官·司寇》)
注三《周语·功引》谓:“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国有郊牧,疆有寓望,薮有圃草,圃有林池。”对于旅行之设备,颇为完善。
注五《书·洪范》曰:“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又曰:“庶民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卿士逆吉。”筮有议决之权,且比卿士之权还大。
注六按《礼记·王制》:“凡执技以事上者,不贰事,不移官,出乡不与士齿。”又谓:“仕于家者,出乡不与士齿。”工士不平等,足见工人地位之低。
问题
1.古代井田之制如何,试述其大略。(师大一二年)中华民国一二年,即1923年。
2.尧舜之禅让,周公之共和,与民国之共和政体为同为异,试晰言其义。(成都大学一四年)
3.古者有田则赋之,有身则役之,及唐改为租庸调,然究竟事实上,有无异同?(师大一五年)
4.上世之井田,中世之均田,其用意安在?其制度是否相同?(北大一五年)
5.汤武革命,周召共和,其意义如何?与现时国情是否相合?(法大一七年)
6.周代封建之制,最为明备,试就事实上证明其利弊。(中山大学一八年)
7.封建制度在何时确定?何时废止?(东吴二〇年)
8.中国上古史应以何时为历史时代?(清华一九年)
9.试述三代之际,四夷杂居状况。(中山大学一九年)(参考下章)
10.略述封建制度之利弊。(朝阳大学一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