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点评
《礼记·曲礼》曰:“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复仇行为在中国古代获得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心理认同,有些还得到了官府的旌表。在随州孔家坡汉墓出土的《日书》中有为复仇择日的记录,可见复仇在当时流行。所谓“不复仇,非子也”,复仇的主导动机就是尽孝。在如何对待复仇这一问题上,体现出传统伦理与法律之间的矛盾,“情”与“法”出现了冲突——为维护法律严肃性和社会稳定,法律对复仇是禁止的;而在被官方认可的崇孝的儒家经典中,却又可见对复仇宽宥甚至支持的文字。从李复新的例子中,我们就看出了府和县出发点不同造成的意见不一致。历代统治者在处理复仇问题时面临一种鱼和熊掌不能兼得的尴尬境地。统治者为了协调礼倡复仇与刑治复仇之间的矛盾,在总体上是禁止复仇的,但在实践中又给复仇者不同程度地减轻处罚。“父母之雠,不与共天地,盖男子之所为”,复仇多被认为是男子的行为,但有些女子在家中无男性成员的情况下,勇敢承担起为父母复仇的责任。敬杨用大杖为父雪仇就是例子之一。《华阳国志》中称赞其是:“敬杨雪雠,壮逾烈士。”东汉还有一位叫赵娥的女子,父亲被人杀死,赵娥的兄弟全都病死后,仇人一家高兴地庆贺,以为没有人向自己报仇了。赵娥心中暗暗感慨激愤,经过十多年的苦寻后,终于刺死了仇人,然后不慌不忙地到官府自首。
七、毁身行孝类
(一)张伯威割肉供二母
代表人物之一:张伯威
典型事迹:割肉供二母
出处:《宋史·孝义列传》
原文:张伯威,大安军人,武翼大夫、御前前军正将祥之子。绍熙元年,武举进士。调神泉尉。大母黄,年九十八,不忍之官。黄得血痢疾濒殆,伯威剔左臂肉食之,遂愈。继母杨因姑病笃,惊而成疾,伯威复剔臂肉作粥以进,其疾亦愈。伯威妹嫁崔均,其姑王疾,妹亦剔左臂肉作粥以进,达旦即愈。知大安军罗植即伯威所居立纯孝坊,崔均所居立孝妇坊。事闻,诏伯威与升擢,倍赐其妹束帛。
翻译:张伯威,是大安军人,是武翼大夫、御前前军正将张祥之子。绍熙元年,张伯威参加武举考中进士,调任神泉县尉。祖母黄氏,已经98岁了,张伯威不忍心到官赴任。黄氏得了血痢疾濒临死亡,张伯威剔下左臂上的肉给祖母吃,祖母就痊愈了。继母杨氏因为婆婆病重,被惊吓得病,张伯威又剔下臂上的肉做成粥给继母喝,继母的病也痊愈了。张伯威的妹妹嫁给崔均,婆婆王氏生病,张伯威的妹妹也剔下左臂肉做成粥让婆婆喝,到天亮时婆婆的病就好了。知大安军罗植在张伯威居住的地方设立纯孝坊,在崔均居住的地方设立孝妇坊。事情被朝廷得知后,下诏升了张伯威的官,加倍赐给张伯威妹妹束帛。
(二)余齐民悲甚殉亡父
代表人物之二:余齐民
典型事迹:悲甚殉亡父
出处:《宋书·孝义传》
原文:余齐民,晋陵晋陵人也。少有孝行,为邑书吏。父殖,大明二年,在家病亡,家人以父病报之,信未至,齐民谓人曰:“比者肉痛心烦,有若割截,居常遑骇,必有异故。”信寻至,便归,四百余里,一日而至。至门,方详父死,号踊恸绝,良久乃苏。问母:“父所遗言。”母曰:“汝父临终,恨不见汝。”曰:“相见何难。”于是号叫殡所,须臾便绝。州郡上言,有司奏曰:“收贤旌善,万代无殊,心至自天,古今岂异。齐民至性由中,情非外感,淳情凝至,深心天彻,跪讯遗旨,一恸殒亡。虽迹异参、柴,而诚均丘、赵。方今圣务彪被,移革华夏,实乃风淳以礼,治本惟孝,灵祥归应,其道先彰。齐民越自氓隶,行贯生品,旌闾表墓,允出在兹。”改其里为孝义里,蠲租布,赐其母谷百斛。
翻译:余齐民是晋陵郡晋陵县人。他少年时就有孝行,担任县邑的书吏。父亲于大明二年(458)在家中病亡。家中人曾把余齐民父亲生病的事情告诉他,送信的人还未到,余齐民就对他人说:“最近我肌肉疼痛,心头烦躁,好像刀割锯截一般,平日常常感到惶恐惊骇,肯定有事发生。”果然送信的人随即到了,他便立即归家,虽然有四百多里的路程,但余齐民一日就赶到了。到了家门口,余齐民才知道父亲已死,他痛哭流涕,伤心过度而昏死过去,好久才苏醒过来。余齐民问自己的母亲:“父亲临终时有什么遗言?”母亲说:“你父亲临终的时候,只是遗憾没有见到你。”余齐民说:“见面又有什么困难的。”于是在殡葬父亲的地方号叫痛哭,片刻间就死去了。州郡把这件事报告朝廷,有关部门启奏说:“收聚贤者,旌表善人,历代都没有两样,内心至诚,来自天性,古今岂有不同?余齐民纯孝的性情出于本心,并不是外界事物引起的感触,这种孝亲的纯情极为专注,深挚的心意上通于天,因而在跪问父亲的遗言时,悲痛过度即刻身亡。虽然他的事迹与参、柴不同,但诚心却与丘、赵相等。现在朝政圣明辉煌,改易华夏的面貌,实在是因为用礼来使得风俗淳厚,以孝来作为治国根本,所以吉祥的灵瑞会有应验,率先显现出来。余齐民超越乡民,孝行贯穿一生。旌表他的闾里和坟墓,在崇尚孝道方面是得当的。”于是,朝廷将他居住的村庄改名为孝义里,免除了赋税,赐给他母亲稻谷一百斛。
(三)宗杞血泪哭父亡
代表人物之三:宗杞
典型事迹:血泪哭父亡
出处:《元史·孝友列传一》
原文:宗杞,大都人。年十九,父内宰卒,擗踊号泣,绝而复苏,水浆不入口者三日。哀气伤心,遂成疾。伏卧床榻,犹哭不止,泪尽,继之以血。既葬,疾转甚。杞有继母,无他兄弟,度不能自起,作遗书嘱其妻杨氏曰:“汝善守志,以事吾母。”遂卒。杨氏遗腹生一男,人以为孝感,天不绝其嗣云。泰定三年,旌其门。
翻译:宗杞,是大都人。19岁时,父亲去世。捶胸顿足号哭不停,昏死过去又苏醒。宗杞三天水浆不进,因悲痛伤心而病倒。宗杞伏卧在床上依然不停地哭泣。眼泪哭干了,接着流出血来。父亲下葬后,宗杞的病情更加严重。宗杞有继母,没有其他的兄弟,估计自己的病好不了了,写遗书嘱咐他的妻子杨氏:“你好好守节,侍奉我的母亲。”宗杞死去。杨氏生了一个遗腹子,人们认为是宗杞的孝行感动上苍所致,上天不断绝他的后嗣。泰定三年(1326),朝廷旌表了宗杞的家门。
(四)点评
张伯威为祖母、继母割臂肉,其妹为婆婆割臂肉,得到了朝廷立坊旌表。余齐民为满足死去父亲的遗言,“号叫殡所,须臾便绝”。宗杞因为父亲去世伤心过度,自己竟随之而死。在史书中,有许多割肉、投崖、绝食、悲痛而亡的例子。朝廷对这种行为的旌表,出发点往往是表彰他们的孝心。令狐楚《奏百姓王士昊割股状》中写道:“臣得太原府牒,前件人为母阿张患病,割股奉母,其母所得疾渐损者。臣伏以登于大孝,在礼为难;忍其甚痛,于人不易。王士昊长于市井,利在锥刀,誓以诚明之心,疗其羸老之疾,割肉于股,馈羹于堂。信可以感通神明,风变人俗。某猥司廉察,获守方隅,以此至性,恐须旌表。”令狐楚认为长于市井的百姓能有如此孝行至性,需要旌表。《孝经·开宗明义章》中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些自残身体甚至以身殉亲的行为是否属于“孝”,也引起了许多人的争议。唐朝韩愈曾说:“父母疾,亨药饵,以是为孝,未闻毁支体者也。苟不伤义,则圣贤先众而为之。是不幸因而且死,则毁伤灭绝之罪有归矣,安可旌其门以表异之?”意思是说,父母生了病,应当用药物治疗,这是孝顺的表现,没听说过残损肢体是孝顺的。如果这样做不伤义理的话,那圣贤早就在众人之前做这种事了。这些割肉救亲不幸因此而亡,就有了毁伤身体灭绝后嗣的罪名,怎么能旌表他们的门闾表彰这种异行呢?韩愈对这种毁伤身体的行为是抱着谴责态度的。五代时的程邈还上过“请禁割股疏”,认为应当晓谕各州不要再推举这种现象。
唐朝陈藏器著有《本草拾遗》,里面提到人肉可以治病。民间多有孝子孝媳,在父母公婆病重时,割下身上的肉来治疗双亲的疾病。不仅有为父母,还有为丈夫、兄弟割肉的。宋朝时,割股救亲更加流行,《宋史·孝义列传序》记载:“太祖、太宗以来,刲股割肝,咸见褒赏。”《宋史·孝义列传》里就记载多位割肉为双亲治病的孝子,割大腿肉、割臂肉、刺血、断乳、挖肝、摘目。张伯威是官宦之家,不存在无钱买药的窘迫,其割肉的目的就值得怀疑了,应当有沽名钓誉的成分在内。这些都与政府的表彰和提倡不无关系。统治者后来立下法条,严禁愚孝之举过分蔓延。来看明太祖命议旌表例一事和雍正六年三月壬子谕。
据《明史·孝义列传一》记载,在洪武二十七年(1394),山东守臣上报明太祖朱元璋:日照有个叫江伯儿的人,在母亲得病后曾割肋肉为母亲治病,但没有好。于是江伯儿又向泰山神祈祷,如果母亲病愈,就杀子祭祀。母亲的病好后,江伯儿果真杀死了自己3岁的儿子。朱元璋听后大怒,说父子关系是“天伦至重”,无知的小民“灭伦害理”,应当治罪。于是逮捕了江伯儿,杖刑一百,遣戍海南。朱元璋因此也对国家旌表割股一事有所感触,“因命议旌表例”。礼臣认为,若父母只有一子,因割股卧冰等事而丧生,这些会使父母没有依靠,是大不孝。有些愚昧之徒,为了规避徭役获得旌表,做出割股、割肝、杀子之事。以后父母有疾无法治疗,再有卧冰割股的,不再予以旌表。朱元璋对此议表示了赞同。
据《清史稿·孝义列传一》记载,福建罗源人李盛山的母亲得了病,李盛山割肝救母,自己却因伤重而亡。当地巡抚向朝廷请求旌表,但礼部认为这是轻生愚孝,不在旌表之例。雍正帝为此专门下了一道谕旨,其中说道:愚夫愚妇救亲而捐躯、殉夫而殒命的现象有不少,这种事情若不予以旌表,无法彰显他们的苦志。数十年来未有定例,仍允许奏报这样的事情,还对一些事迹突出的进行过表彰。父母热爱子女,若因自己的病导致孩子割肝刲股,纵使孩子无事,父母都会感到担忧不安,若孩子因此而死,父母怎会忍心?父母有病,人子若能尽心照顾,人子的至诚纯孝必能感天地、动鬼神,不必有那些惊世骇俗、超出伦常的行为。在谕之后,仍有不爱惜生命的,不再加旌表,否则就会鼓励那些激烈轻生的行为。
虽然国家颁布了相关法令予以禁止,但统治者有时还因为政治需要对这种愚孝行为予以奖赏,使得禁令在实行上效果不佳。我们从雍正帝的纠结态度中也可见一斑,而且李盛山仍被给予了旌表。政策的反复和朝廷的放任,间接鼓励了民间此类事件的发生。虽然少了统治者的旌表,但“割股行孝”的思想已深入中国的民俗之中,各类毁身躯行孝的事情还是屡见不鲜,还能得到世人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