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以孝齐家(中国孝文化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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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奕奕新堂,父母寿康——衣食住行中的养亲风俗(1)

《孝经·纪孝行章》:“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养亲风俗指在生活饮食起居方面,也就是衣食住行风俗中对父母的侍奉、敬爱和礼节。

一、养则致其乐——吃饭穿衣敬父母

“养则致其乐”是指在日常的饮食起居中要让父母感到幸福、快乐,充分享受到生活的乐趣,也就是我们日常说的,吃饭穿衣敬父母,让父母在子女的孝敬下有个幸福的晚年。

(一)甘肥供奉的孝子们

赡养父母,最根本的是让父母衣食无忧。战国时期思想家孟子曾讲,当时的社会风俗中有“五不孝”:懒惰不事生产,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吃喝赌博,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贪财好利,偏爱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胡作非为,株连父母,四不孝也;好勇斗狠,危害父母,五不孝也。“五不孝”之中,“不顾父母之养”占了三条。所以,孝敬父母,首先是养父母。

《礼记·内则》强调,在饮食方面,对父母要“问所欲而敬进之”。上述司马光强调的“将食,妇请所欲于家长,退具而供之”。也就是说,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父母想吃什么,子女就应该供养什么。

饭做好后,要先端给父母,端上来就走不行,要等父母开始吃了才能退下。《礼记·内则》叫“父母舅姑必尝之而后退”,司马光叫“尊长举筯(举筷),子、妇乃各退就食”。

《礼记·曲礼》强调:“父子不同席。”《礼记·内则》载:“与恒食饮,非餕莫之敢饮食。”古人一天吃两顿饭,称作“恒食”,“餕”是吃剩饭。现在的“不同席”,是不在同一桌上,在古代是子、妇得等父母吃完了以后才能吃。南朝梁王僧孺小时候,有人给他父亲送来冬李,拿了一个先给他吃,王僧孺说:“大人(父亲)未见,我不能先尝。”

“粥美尝新米,袍暖换故绵。”古代给父母吃精美的食品称作“致甘肥”、“奉甘旨”。如三国曹植的《灵芝篇》讲,汉代董永奉养父亲,“佣作致甘肥”。《晋书·高菘传》载,东晋高菘的父亲高悝,“菜蔬不厌,每致甘肥于母”。南朝梁冯道根,“佣赁以养母,行得甘肥不敢先食,必遽还以进母”。《元史·孝友传一》载,河南偃师人张恭,孝敬母亲冯氏,到了荒年,“夫妇采野菜为食,而营奉甘旨无乏”。

元朝人郭居敬编著的《二十四孝》中,姜诗妻纺织养姑、王祥卧冰求鲤以及子路负米、丁兰刻木、郭巨埋儿、孟宗哭竹等,都是这方面的典型。

(二)冬温夏凊,昏定晨省——奉事父母的人子之礼

《礼记·曲礼》载:“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昏定晨省”是晚上为父母定衽席,服侍就寝,早上探视,向父母问安。即司马光说的“昧爽(黎明),适父母舅姑之所省问”;“既夜,父母舅姑将寝,则安置而退”。宋代泰州泰兴(今属江苏)人顾忻,每天鸡初鸣,冠带整齐,率妻子到母亲的居室问安,50年如一日,从未间断过。

父母老了,要服侍父母起床、梳洗、穿衣。上述司马光《涑水家仪》讲,子、妇“天欲明咸起,盥漱(洗手、漱口)、栉总(梳头、束发)、具冠带(戴冠、系带)”。其实,子、妇不光要早起自己梳洗着装,还要服侍父母梳洗着装。上述那个“升堂乳姑”的唐夫人每天早上都为婆婆长孙氏梳头、束发、戴笄。元朝萧道寿家有80岁老母,每天早上等候母亲醒来,夫妇二人“亲侍盥栉”。因此,古代服侍父母梳洗着装,也叫“侍盥栉”。

在日常活动中,要时刻注意对父母的礼节。如不能坐主位。先秦时房间的西南角是祭祀摆放神主或尊者居坐之处,称作“奥”,人子是不能坐的。古人席地跪坐,子女不能坐席子中间。和父母行路时,不能走在道路中间,在家也不能站在门口中间。《礼记·曲礼》上叫“为人子者,居不主奥,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门。”

《礼记·内则》还记载,儿子、儿媳在父母舅姑跟前,不敢呕吐、不敢打喷嚏、不敢咳嗽,什么伸懒腰、斜视、吐痰、流鼻涕、搔痒、站立不直、披着衣服等,都不行。

司马光根据古代典籍阐述为:“居闲无事,则侍于父母舅姑之所,容貌必恭,执事必谨,言语应对必下气怡声。出入起居必谨扶卫之。不敢涕唾,喧呼于父母舅姑之侧。父母舅姑不命之坐,不敢坐,不命之退,不敢退。”

子孙在父祖面前,甚至赋诗撰文也不能占先。据《贵耳集》载,唐末农民起义领袖黄巢5岁时和父祖一起对菊花联句。黄巢的祖父正在思考,黄巢抢答道:“堪与百花为总首,自然天赐赭黄衣。”父亲大怒,上前就要打。祖父制止说:“小孙子不知轻重,可让他再赋一首,写不出来再惩罚。”黄巢应声吟道:

飒飒西风满院栽,蕊寒香冷蝶难来。

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

这一文学史上的佳话,却是不知轻重、应该责罚的失礼者创造的。

这些对待父母的人子之礼,后来演变为子女必须遵守的家法,更成为一种家风。如东汉末年河内温县人司马防,虽闲居宴处,威仪不减。长子司马防、次子司马懿等八子,虽婚冠成人,“不命曰进,不敢进;不命曰坐,不敢坐;不有所问,不敢言”。

“昏定晨省”也包括父母老了,病了,子女要为父母端屎端尿。二十四孝中“涤亲溺器”的黄庭坚,就是这方面的楷模。

《礼记·曲礼》讲,子女奉事父母,要“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也就是说,儿子出外要请假,告知父母,回来要让父母见到,外出游玩要有规律。总之,不能让父母担心。如,北魏齐州东清河绎幕(今济南历城东)人房景先,父母死后,对哥哥房景伯“出告反面,晨昏参省,侧立移时,兄亦危坐,相敬如对宾客。”

“倚门翘首盼儿归,梦里依稀稚子啼。”子女外出,夤夜不归,让父母担心,既是不遵守家教,又是对父母的不孝。明朝翰林学士李东阳,曾在外面饮酒至深夜,父亲强忍寒冷和瞌睡,等着儿子回来。李东阳知道后,从此终身不夜饮于外。

上述这些孝敬父母的礼节,后来成为子女必须遵守的家法或家规。《韩非子·显学》曾言:“严家无悍虏(家奴)而慈母有败子。”中国古代有许多家法严肃、注重礼仪的家族,约束子弟,结果都使家族昌盛,子孙显荣。

(三)给父母以天伦之乐

明朝文学家方孝孺《四箴》诗讲:“子孝宽父心,子贤亲自乐。”孝敬父母还要想方设法让父母“老有所乐”。所以,古代称人子和颜悦色奉养父母为“色养”、“色养之孝”。

如果说吃饭穿衣敬父母是“养身”的话,那么,让父母“老有所乐”就是“养志”,或者叫“养心”。曾子说:“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养志”,是曾子、孟子对孝提出的高层次要求。《孟子·离娄上》载,曾参奉养父亲曾皙,每餐必有酒肉。撤食案时,都要请示剩下的酒肉给谁吃。父亲问还有没有了,他必定说“有”。曾皙死后,曾元奉养他的父亲曾参,每餐也必定有酒肉。撤下来时,不请示剩余的给谁。父亲问有没有剩余,他就回答说“没有了”。其实是准备下顿拿吃剩的再给父亲吃。孟子说,曾元是“养口体”,像曾参那样,是“养志”。用现在的话讲,曾参的“养志”是完全尊崇父亲的意愿,而曾元的“养口体”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赡养父母。孟子认为,侍奉父母应该像曾参那样。

“孝子之事亲,养志为大”,二十四孝中“戏彩娱亲”的故事就是这方面的典范。

据西晋皇甫谧《高士传》和其他典籍记载,春秋末年,山东蒙山之阳有一个隐士老莱子,楚国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老莱子是个大孝子,自己70岁了,父母仍然健在。在父母面前,老莱子从来不说自己老,有甘美香甜的食物,都用来侍奉父母双亲。见双亲寂寞,特地养了几只美丽、善叫的鸟,让父母玩耍,他自己也经常引逗,让鸟儿发出悦耳的叫声。为了取悦父母,老莱子经常穿着五彩衣,装成婴儿的样子,让父母享受年轻育儿时的天伦之乐。有一天,老莱子端着一盆水上堂,走到父母跟前,故意跌倒在地,四肢朝天蹬伸,像婴儿一样地啼哭,不肯起来。搞这样善意的恶作剧,就是为了让父母双亲看了高兴,可谓用心良苦。楚昭王听说后,想让他出来做官,老莱子便带着全家隐居到江南去了。

后来,“老莱衣”成为孝敬父母的代名词,老莱子戏彩娱亲的故事被广泛传颂、赞同。唐诗人孟浩然《蔡阳馆》诗称:“明朝拜嘉庆,须著老莱衣。”北宋诗人苏舜钦专门写了咏《老莱子》的诗,其中有“飒然双鬓白,尚服五彩衣”的诗句。南宋理学家朱熹《寿母生朝》诗:“但愿年年似今日,老莱母子俱徜徉。”元代诗人郭钰《赠彭将军》也有“座上衣冠戏彩日,窗前灯火读书秋”的诗句。

娱亲可以有多种方式。比方说《礼记·曲礼》讲,凡为人子者,“恒言不称老”。古代的“老”是尊称,在父母面前自言老,是妄自尊大,非孝子也。东汉戴良的母亲喜欢听驴鸣,戴良就学驴叫给母亲听。东汉胡广在朝廷任太傅,已80岁,德高望重,在家里早晚都要向继母请安,在继母面前从来不拄拐杖,不说自己老。

让父母老有所乐,当然不能让父母忧伤或不高兴。唐朝宰相岑文本的弟弟岑文昭任校书郎,因为与轻薄狂徒交往,唐太宗很不满意,对岑文本说:“你弟弟行为不端,我准备让他到外地当官。”岑文本一听急了,说:“臣早年丧父,母亲就宠爱我弟弟,不离左右,若让他外出,我母亲肯定忧伤。没有弟弟就等于没有老母。”说完悲泣呜咽,哭得唐太宗只好收回成命。

元朝诗人张翥少时豪放不羁,游嬉无度,其父忧心忡忡。一日他幡然醒悟说:“大人勿忧,我从今天开始洗心改业!”此后果真谢绝客人闭门读书,昼夜不辍,遂以诗文知名当世。

父母老了,家中的悲伤、忧患、灾难等,尽量不让他们知晓、参与,也是孝亲的表现。明朝靖难之役,戍卒储福不食而死,妻子范氏与婆婆安葬丈夫后,每次哭丈夫都到山谷中放声号哭,从不让婆婆听到。

岑文本、张翥和范氏都是以不同的方式保证父母老年快乐。

明代长洲(今江苏吴县)人王宾的娱亲方式是,坚决不惊扰母亲。苏州知府姚善贤带着骑从登门来访,王宾见太守带的人太多,怕惊动母亲,隔着门缝对知府说:“勿惊老母。”说完,越墙避开客人跑了。姚善贤无奈,第二天不带骑从,独自一个人候在门口,王宾才悄悄接待他。

这个王宾其貌不扬,仅仅是一介平民,为了不惊动母亲,让堂堂知府大人吃了个闭门羹,别说是势利小人,就是一般不事权贵的正直之士也难做到。

(四)“父母在,不远游”

孔子讲:“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理由)。”在社会风俗中,人们只是选择了“父母在,不远游”的最原始、最朴素的含义,强调在父母膝下尽孝的积极意义。人们用不同的价值选择来表示对“父母在,不远游”的同感和共鸣。

1.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俗话说:“子到英年亲白头。”到了汉代,随着孝道的强化,开始强调“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样,子女们不得不放弃自身价值的实现,把“膝下尽孝”放在首位。

三国魏王肃的《孔子家语·致思》载,孔子到齐国去,遇到一个叫丘吾子的,对孔子哭诉说:“我有三个失误,等现在感觉到已经追悔莫及了。我年少时好学,走遍天下求学,回来后,父母都去世了,是一失也;长大了服侍齐国国君,国君骄奢淫泆,致使我臣节不保,是二失也;我平生广交朋友,现在他们都离绝了,是三失也;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往而不来者,年也;不可再见者,亲也。”说完就投水溺死了。听了这个人的话,孔子弟子中辍学回家养亲的有十分之三。

该书还记载了二十四孝中“子路为亲负米”的故事。子路年轻时家里穷,经常用野菜汤奉养父母,他曾经到百里之外为父母背米回来。双亲去世后,子路在楚国做了大官,从车百乘,积粟万钟,列鼎而食。想起父母和过去的困苦生活,他难过地说:“我现在虽想再喝过去的野菜汤,再给父母到百里之外背米,能如愿么?”

2.“啮指心痛”

在古代,父母膝下无人,孤苦伶仃,一旦遇到重病、大灾大难,又没有电报、电话、手机等现代化的通讯工具,怎么能通知远处的游子呢?又怎么能让他们迅速地赶回家呢?博大精深的中国孝文化竟然荒唐而合理地解决了这一伦理难题,叫做“啮指心痛”。

“啮指心痛”是二十四孝中的故事,说的是孔子弟子曾参少年时家贫,常入山打柴。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而急得团团转,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母子连心,山里的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着柴迅速返回家中,跪问缘故。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于是,曾参赶紧以礼接待客人。

这个故事似乎已从人们的主观意念上揭示出,人类血缘亲情之间存在一种割不断的心灵感应。曾母用牙咬自己的手指,就像无线电电波一样告知了儿子。此后,在中国的孝文化风俗中,一直流传着母子连心的传统观念,许多远离父母的游子凭着这种心灵感应迅速回到父母身边。

《梁书·孝行传》载,南朝齐新野(今属河南)人庾黔娄任孱陵县(今湖北公安)令,上任不到10天,“忽然心惊,举身流汗,即日弃官归家”,回到家里,得知父亲得了痢疾。家人都搞不清楚,他为什么能这么快赶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