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养老待遇高低的又一重要表现,就是退休后是否再发挥其为朝廷“咨询”和“顾问”的作用。由于现实政治和军事的需要,朝廷往往会向德高望重和有真才实学的退休官员征求意见。甚至有的官员退休之后,可以重新担任官职。退休官员是政治上的“老者”,重新起用这些“老者”,当然是对他们的肯定,无疑会让他们获得极大的精神愉悦。西汉成帝时期的官员杜钦,因为侄子与皇太后的妹妹私通,羞愤难当,而致仕归家。后来,国家发生日食和地震等不祥事件而急需人才,于是杜钦受到一位大臣的推荐,再次入朝为官。
东汉第六位皇帝汉安帝刘祜早期,邓太后当政,司徒刘恺因老病向朝廷上书请求退休,朝廷同意他退休,并赏赐他铜钱三十万,按照每年一千石俸禄的待遇来发退休工资。当时,刚好安帝刘祜亲政,满朝文武都说刘恺有德行,是不可多得的好官,刘祜于是专门派人到他家,探望在家养老的刘恺。不久,太尉(中央最高军事长官)一职出现空缺,又有大臣举荐刘恺,于是安帝重新起用刘恺为太尉。唐太宗贞观年间,重臣李靖致仕后,由于时局和朝廷的需要,复出担任西海道行军大总管。宋代官员陈知质以五品“中大夫”退休,后来到了徽宗宣和四年(1122),他经大臣宇文虚中的推荐,再次做官,任隆德府知府,官阶比退休之前还提高了一些。
明代宣宗(1426~1435在位)时,从一品少保兼武英殿大学士黄淮退休后,又一次到皇宫去谢恩,当时国家正好正在选择科举“会试”的考官,而礼部就认为在京师的黄淮是一个非常不错的人选,并向皇帝奏请此事。虽然黄淮早已致仕,但明宣宗立马同意了礼部的建议。“会试”是古代中央举行的全国性的科举考试,考中的人才有资格参加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并最终获得进士功名,甚至考中状元。明清两代,往往主持会试的主考官,都是皇帝格外宠幸的重臣。而且,考上的那些新贵,都要尊称主考官为老师,而他们也自称是主考官的“门生”。要知道,古代的官场文化可是非常讲究科举“同年”和门生出处等特殊关系的。可见,会试主考官是一个有名有利的肥差,而明宣宗决定让一个退休的官员来担任此重要任务,可见其政治地位是非常高的。
晚清时期,国家内外交困,急需人次,所以很多三品以上的官员在退休后会被再次起用。这是晚清高级退休官员的一大政治特权。光绪朝的刑部尚书薛允升被言官弹劾而惨淡地退休。几年后,义和团运动爆发,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光绪和慈禧被迫逃到西安。危难之时,薛允升跑到“两宫”身边去护驾,结果朝廷旋即起复他为刑部侍郎,不久再次升为刑部尚书。而且,当时薛允升都已八十岁了。
正因此,晚清的很多高级退休官员都“心知肚明”,总是把退休当成下一次官场生涯的开始,并时时关注朝廷的各种动向,并时刻与官场人士保持密切沟通,在为自己的复出积累各种资源的同时,也使得暂时的退休生活更为充实,不至于太过于清闲和寂寞。
政治待遇的另一种体现形式就是丧葬待遇,而丧葬在古代十分重要,是养老的一种延续和重要的组成部分。古代官员报效国家和君王一生,死后一般会有抚恤金和高规格的丧葬仪式。汉代,退休官员逝世后,天子通常会亲自参加葬礼。汉代名臣霍光死后,皇帝和太后都去霍光宅邸,表达哀思。东汉灵帝时期的司空(汉代主管监察与刑罚的高级官员)杨赐去世,皇帝素服,三日不临朝。还有,高级官员去世后,皇帝会下诏赐予一定数量的钱物,以提高其丧葬的隆重程度,东汉外交家班超死后就曾获得极多的赏赐,使其风光大葬。而汉代底高望重的地方官员或中央官员去世后,朝廷会派遣专人前往参加葬礼,或者下诏书进行表彰和赠印绶。西汉宣帝时的名臣尹翁归去世,宣帝怜惜他家贫,特派使者前往他家去吊唁,并送去黄金百斤。
唐代官员死亡之月,无论时日,当月俸禄全给,而且还要多发一个月的俸禄。对曾任三品以上实职或中央最高行政机关尚书省四品以上官职的官员,可以行国家吊祭之礼。在职高官死后,一般都会有追封、陪葬、致哀等待遇。如唐初名臣马周,贞观二十二年(648)死后,追授“幽州都督”,陪葬昭陵(唐太宗的陵墓);高宗即位后,再次追封马周为尚书右仆射(副宰相级别)、高唐县公;武则天时期,马周又被赐予配享高宗庙庭的优待。真可谓无以复加的荣耀。
还有,唐高宗永徽二年(651),老臣张行成亡故,高宗皇帝哀痛之极,连续辍朝三日,并下令京城所有九品以上的官员都他家去哭丧。快要下葬时,高宗三次派专员来到张行成家,赠送包括寿衣在内的各种丧葬之物。当晚,派专职入殓的礼仪官住在张家,全程指导和帮助张家人的入殓与下葬仪式。
古代退休官员在去世后,那些政绩尤为突出者,朝廷会赐给他们“谥号”,即国家对去世官员盖棺定论的一种荣誉称号。譬如,诸葛亮被谥为“忠武”。唐太宗身边的重臣房玄龄死后的谥号为“文昭”,盛唐时期的宰相宋璟,被谥为“文贞”。北宋写出“一曲新词酒一杯”的名臣晏殊,谥号为“元献”,即有特别大的贡献之意。范仲淹和司马光都被谥为“文正”。而宋代大改革家王安石病亡之后,得到“文”的谥号。一个字的谥号,在古代是异常罕见的。这是因为王安石去世后,恰逢王安石的信徒——改革派官员——再度执掌朝政,他们都希望给王安石一个最为响亮的谥号,于是就选择了其他人很难有的一字谥号——“文”。
明代初期的名臣刘基(字伯温),死后被朱元璋谥为“文成”。明代第六个皇帝英宗朱祁镇时期,原礼部尚书魏骥去世,朱祁镇赏赐给他的谥号为“文靖”。写《醉翁亭记》的宋代名臣欧阳修被谥为“文忠”,近八百年之后的近代,虎门销烟的民族英雄林则徐死后,被朝廷晋赠封为“太子太傅”,按照“总督”的标准来进行抚恤,也谥为“文忠”。晚清同治中兴的四大名臣之一彭玉麟,病故后,被朝廷追赐为“太子太保”,谥“刚直”,并在他老家衡州和他战斗工作过的省份建立专门的祠堂,以供后人纪念。
古代退休官员去世后的谥号,一般都用两个字,以“文、忠、武、贞、正、刚”等褒义字眼两两相结合为主。其中被谥为“文忠”的特别多,如晚清重臣胡林翼和李鸿章等人,与欧阳修、林则徐一样,都是“文忠”。不管是“文忠”也好,还是“文正”也罢,反正都是对退休官员死后的一种莫大的肯定和认可。后人在称呼他们的时候,往往都非常敬仰地叫他们的谥号,如范仲淹被后人称为“范文正”,岳飞叫“岳武穆”,曾国藩叫“曾文正”等。
不管是在生前还是在死后,古代王朝对退休官员在政治地位上的倾斜是显而易见的。这不仅是对他们养老的一种保障,也是对他们及其家族的一种全方位的补偿。因为,古代的官员都被尊称为一方的父母官,而这些“父母”在为众多子女(百姓)操劳一辈子后,当然要得到国家的表彰与奖励。平常家庭的父母只是养育了这个家庭的儿女,而一个地方的父母官则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养育和保护了某一个地区所有家庭的儿女。其意义在传统儒家文化里,是怎么说都不过分的,所以对退休官员的养老待遇必须拔高与彰显。
五、“荫补制”——退休官员家族的政治特权
古代有一项针对退休官员子弟的额外奖励制度,即“荫补制”或“恩荫制”。所谓“荫补”,就是老子退休之后,儿子可以接班,进入官僚系统。这样,不仅对家族政治地位的延续有着极大的好处,而且非常有利于退休官员的养老。很明显,当退休官员的子孙能够获得一份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对于家庭的养老意义十分重大。收入是一个方面,这种制度安排对于退休官员的心理精神层面的肯定与满足,有时候作用大于某种单纯收入。
西汉初年,官吏退休之后,可以举荐一名嫡亲后人进入官员系统。西汉规定,两千石以上的高级官员任职三年以上,其子弟一人可以做官。“两千石”的俸禄待遇,一般是指郡守级别的官员。规定是规定,实际上,接班的子弟有时候绝不止一个,可以有好几个。汉武帝时期,被羁押在匈奴国牧羊,而始终不忘国家使命的苏武,早年就是和他的几个兄弟都接父亲的班,才入朝为官的。还有那位敢于与汉武帝的舅舅、宰相田蚡作对,并屡屡直谏汉武帝的官员汲黯,当初就是因接替父亲的官职,而在汉景帝时期做太子洗马一职的。
而且,西汉能够让子女顶替的官员,也不仅仅限于两千石以上的级别,因接班而做官的人特别多。
东汉朝廷规定“三公九卿”等高级别的官员,子孙可以接班为官。汉成帝(前33~前7在位)时,高级将领史丹任左将军长达16年,最后病重退休。他有20个子女,其中就有九个接班为官。甚至有些宦官的子弟,也能在长辈退休后,接班做官。还有的官员退休后,其兄弟也能获得荫补去做官。
唐代五品以上的官员退休后,子孙可以依据长辈的官职品级获取相应的官位。第一等功臣,其子弟无五品以上官位者,可以选择其中一人直接升为五品官。第二等功臣,后代无人官居五品以上的,可以选择一人担任从六品官。
宋代真宗时期,国家颁布了第一部较为完整的官员荫补法,从而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了退休官员子弟所享有的政治特权。当时高级退休官员子弟一般可以授予进士出身,中低级官员则授予“诸科”功名——北宋科举除进士科之外的其他科目总称。宋朝名臣胡旦退休时官做得不算太大,为正四品“秘书监”,他以自己有眼病,申请退休,同时向朝廷请求荫补他的儿子做了八品校书郎,朝廷便在他退休之后完成了他的心愿。秘书监是秘书省的一把手,而校书郎也是秘书省的官员,胡旦的儿子还真是子承父业,也荫补在他老子曾经最后工作的部门。其实在北宋真宗皇帝之前,所有六品郎中以上的官员,在退休时,都可以向朝廷申请荫补其子孙。
宋初的荫补政策当然对官宦家庭非常有利,但正因获得荫补的官宦子弟太多,严重影响了国家的行政效率,并加大了政府的财政开支。故而,到了真宗的儿子宋仁宗时期,很多有志之士看不下去了。如范仲淹曾说,如果高级官员连续任职达20年,那么他们一家的兄弟子孙甚至有二十人获荫补为官。
为此,宋仁宗纳谏,进行改革,大规模削减了各级官僚子弟的荫补特权,实施了新的荫补办法。具体规定为,四品以上的文官和六品以上的武官退休后,可以按照官品的高低,授给其近亲子弟一个到三个名额的低级官衔。五品到七品之间的文官和七品武官,如果退休时自我放弃升迁加官的机会,那么可以荫补其子弟一人。曾担任副宰相以上职位的还能荫补五个子弟,而且荫补对象的范围很大,连门客都可以受益去做官。
宋代退休的官员除了按例荫补子孙外,还可以向政府申请以各种不同方式照顾一下自己的子孙。一般情况下政府都会满足其要求。宋太宗时期,一位高级官员致仕,因其担心自己的儿子参加科举考试不理想,便向朝廷提出要求,让自己的儿子得到好成绩。朝廷满足了他的“陈乞”,把他儿子的考试名次列为高等,并相应地授予高官。宋真宗时,大臣董浔退休,也“陈乞”一子,朝廷便授予他儿子“同进士出身”。还有的官员,如神宗时期的副宰相赵拤退休时,请求将其儿子调往全国最为富庶的地方(江浙一带)去任职。更有甚至,有的退休官员还请求将自己儿子破格和快速升迁。
即便经过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宋代的荫补制度所造成的官员特权,其规模和力度都是历史上任何朝代都无法比拟的。
明代初年的荫补制度规定,文官七品以上都可以荫补其子孙,而且明代的嫡庶观念很强,有资格荫补子孙的官员,必须荫补嫡长子。如果嫡长子有疾病,则要荫补嫡长子的儿子;如果没有嫡长子,则可以荫补庶出的儿子;如果官员没有儿子,则可以荫补亲侄子。明武宗(1505~1521在位)时期的从一品太子少师李东阳退休,但他没有儿子,就荫补他的侄子李兆延为从七品的“中书舍人”。对于各级官员应该享受到怎样的荫补子孙的待遇,明太祖洪武二十六年(1393)就有了详细的规定,一般正一品官员的子孙可以荫补正五品官,从正一品到正五品,按照一个品级有“正从”两个级别来算,也就是说子孙所获得的荫补官职低于长辈八个级别。所以,从五品官员的子孙刚好只能荫补到从九品的官职。而从九品就是古代最低级别的官职。依此可见,正六品及以下官员的子孙就无法荫补正式的官职了,但他们也能在“未入流”的职位中,担任一官半职。
明代前期的荫补制度如北宋一样,使得退休官员的家庭大获政治特权。但任何时期,都是物极必反,到了明代中后期,朝廷对荫补的范围做了限制性的调整,即京官三品以上才可以荫补子孙。如刚刚提到的明武宗时的重臣李东阳,他以从一品大员退休,如果按照朱元璋时期的荫补办法,他的侄子应该可以荫补到从五品的中级官位,但在明武宗时代,也就只能做一个从七品的中书舍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