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与“孝顺”,在汉语中属于非常温情与和谐的词汇。一般认为,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与支撑点,也是传统中国人得以屹立于世的重要价值观。正因为如此,中国古人特别重视养老,国家也把养老制度建设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历朝历代,养老都是政府的一项战略任务,也是国家大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这么说,古代政府对养老的关注与投入,有一种近乎于天然的职责与自觉。而这种职责与自觉,无疑是与中国的孝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说孝文化是一种精神文明,那么养老则是古代中国人对这种精神文明的一种身体力行的实践。
一、“三老五更”——养老制度的起源
尊敬和照顾老人是人类社会共有的不变的价值因素之一,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长幼有序、事亲至孝、敬老崇文、尊贤尚德已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早在原始社会时期,人们就知道推举德高望重的人作为部落首领。氏族社会,人们都把长辈当做父母,同样地尊重,把后辈当做子女,同样地爱护和抚养,老弱病残一视同仁,得到供养、保护。到了原始社会后期,养老是氏族集体的义务和责任。当历史的脚步跨进阶级社会的大门,养老变成了国家福利和救济的一部分。统治阶级为了施教化、明人伦、正风俗,也提倡养老敬老。
先秦时期,各个朝代对养老敬老十分重视。首先,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养老事务。养老制度已具有初步框架,养老思想也已经发轫。《礼记》记载:老人的待遇应该为:五十岁开始享受特殊待遇,六十岁能够经常吃到肉,七十岁要每天吃两顿美餐,八十岁要吃难得一见的珍馐,九十岁要能躺在床上享受到后辈对其饮食起居的照顾。
对于鳏寡孤独者,先秦的各个国家都有抚恤养老的政策。老无所依之人皆有所养,是先秦时期养老制度的重要内容。《礼记·王制》说,少而无父者谓之孤,老而无子者谓之独,老而无妻者谓之鳏,老而无夫者谓之寡。这些类型的老人都是“穷而无告者”,必须予以救济。还有聋哑、侏儒等残疾人,要让他们利用自己的技能而获得生活质量的最大化。这实际也是养老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
先秦时期,政府对鳏寡孤独者均定期发放生活必需品,主要是粮食。夏商周三代的政府对鳏寡孤独者的照顾还体现在对他们人身权利的保护上。商王告诫臣民不要欺负鳏寡孤独者;周公则在告诫周人不要欺侮鳏寡之人的同时,还要他们像殷先王祖甲和周文王那样去关怀他们。这不仅有政府专职官吏负责,而且还有特定的经费来源。
每年仲秋八月是政府优惠老人的月份。据《礼记·月令》记载,仲秋之月,是月也,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这里所说的养衰老,一般指的是社会鳏寡穷困的老人。
据传,尧、舜、禹时代之前,中国古代先民就开始在祭祀鬼神和先祖之日,以聚餐和会餐的形式来编排老幼的顺序,把长者和老者安排在较为重要的位置,以此来作为一种尊老和敬老的礼仪。礼仪是中华文明的结晶,用礼仪来突出对老人的重视,是我们祖先在养老和尊老这个问题上所作出的具有开创性的一步。春秋时期齐国的政治家和思想家管仲曾提出国家有九项惠民政策,即“九惠”。其中排在第一的就是养老,强调凡是国家,都要有管理养老的专门官员——“掌老”。具体措施为: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可以有一个儿子不用服兵役,并三个月要赠送一次肉食给老人;八十岁以上的,可以有两个儿子不用服兵役,并每个月都要赠送肉食;九十岁以上的,所有儿子都不用服兵役,而且每天都要吃到肉,死后,国家要为其提供棺材等丧葬物品。
《周礼》是我国最为古老的礼仪典籍,其中的《地官司徒》明确地提出了“大司徒”的职责有六项,分别是“慈幼、养老、振穷、恤贫、宽疾和安富”。大司徒这个官职,类似于后来的宰相,是国家最重要的政府官员。还有一种官职叫做太宰,其职责是通管全国事务,以生万民,养老也是其管理的事务之一。可见,在中国古代早期,国家就有养老的职责,而且由中央重要官员来履行这个职责。
先秦时期,一般大司徒全面负责五十岁以上老人的饮食。大司徒的下属“槁人”具体负责供给老人饭食,“冢宰”的下属“酒正”供应老人们酒食,还有专职人员为老人们提供割肉、烹调等服务。为了改善老人们的生活,政府还为他们提供诸如鸠老的野味,对于那些没能得到照顾而死在荒郊野外的老者,则亦有专人负责收葬。基层管理者“乡大夫”,具体负责登记免除赋役的老者等事项。尽管当时还未设立专门的养老机构,但还是可看出当时国家对养老事务的重视。
夏商周三代,养老的对象一般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高级官员中有德望的退休长者称为“国老”。第二类是普通百姓的年长者及烈士父祖、贤德者称为“庶老”(或称乡老)。国老和庶老,类似于今天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一样,被供养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同时,他们在学校也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即把自己一生的知识和经验传授给学生,以德育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当然,不论国老还是庶老都是由有很强代表性的人物担任。这些具有代表性的老人,享有各种优惠和特殊待遇,并形成了先秦时期具有很大示范效应的养老制度,即“三老五更”。所谓“三老”,是指具有三种崇高德行(正直、刚健、会变通)的厚道老人,而“五更”是指懂得用五种方式来观察周边人和事的老者。总而言之,三老五更就是有丰富阅历和经验的老者。
可见,三老五更并非就是几个老人的意思,而只是用“三”和“五”这样的数字,来表示老人在生产和生活中的重要性。周文王时期,“三老五更”的制度开始正式实施。起初是朝廷在退休的官员中,选择“三老”和“五更”各一人。后来各诸侯也仿造中央的模式,选定各自的三老五更。即便贵为天子,周王也要像伺候自己的父亲一样优待“三老”,要像善待自己的兄长一样优待“五更”。亦可见,“三老”的地位要高于“五更”。
后来,三老五更的人选范围也逐步扩展到非退休官员的普通年长百姓群体(即所谓的“乡老”)中。
周天子不能把“三老五更”当成自己的臣下,只能以一个晚辈和学习者的态度,来把自己放在一个很低的位置上。譬如,周文王就以身作则,把姜太公这位德高望重的老者奉为座上宾,对他的关怀和照顾无微不至。姜太公辅佐文王时,就已经年过六十,他不仅是周代开国的功臣,也是一位有大阅历和大智慧的长者。文王尊敬他,除了国家大政仰赖于他之外,客观上也开启和形成了敬老和爱老的社会风气。
为了大力推行这种敬老的社会风气,周代政府设计、组织了一项最为重要的礼仪活动,即每年腊月举办一次养老大典,在当时被称之为“乡饮酒之礼”。乡饮酒之礼是覆盖全国的敬老、爱老大型活动和仪式。仪式固定在中央和地方的各级学校举行,其用意是为了达到示范、推崇的目的。
这种大型礼仪活动规格很高,在首都,周天子要亲自前往参加,并由主管教化的官员主持,其他朝廷主要官员都要前来观礼。仪式开始之前,朝廷就精心推选出一位德高望重的“乡老”(非朝廷退休官员)作为首席贵宾,再择优选定其他若干老人作为众宾。仪式正式开始时,作为教化官员的主人要在官府的大门之外远迎老者。当老者走到大门的台阶之前,主人要行作揖大礼三次,以这种“三请”的方式来把首席贵宾奉上座位,然后是其他众位贵宾。宴席之上,周天子还要亲自动手撕割牺肉,送到“三老五更”的席位上,并向他们敬酒。
仪式活动现场,六十岁以上的老人都坐在席位上,而五十岁以下的人必须站在一旁伺候老人,并倾听他们的训导和教诲。为了体现老者的荣光,各种年龄段的老者要区别对待,如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在仪式上可以享受三个菜的待遇,而七十岁的有四个菜,八十岁的与九十岁的则分别有五个和六个菜。仪式结束之后,第二天“乡老”还要回拜周天子。
“孝”的思想在中国源远流长,周代的统治者很早就懂得利用“孝”来更好地统治和教化国民。而如何来体现“孝”呢?毫无疑问,“三老五更”便是周代朝廷对“孝”的一种高超运用。既然统治者都如此孝顺老者,那么国民也应该敬老爱老;既然国民都如此之孝顺自己的父母和长辈了,那就同样应该孝顺周王——毕竟周天子是最大的“父母官”嘛。孝顺天子,那就是“忠”了。说到底,“三老五更”的养老制度更多的是一种政治和社会作用,即要求每一个人都孝顺自己的长辈,忠于自己的上司,同时每一个国民都要忠于至高无上的周天子。如此一来,社会稳定的目的便达到了。
周代的“三老五更”对后世的养老制度影响很大,并成为后世朝廷养老敬老举措的一个蓝本。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规定,每个乡选举一名三老,称之为乡三老;然后在一个县的诸多乡三老中选择一位,作为县三老。县三老与县令和丞尉(副县令)平起平坐,享受县级官员的待遇与特权。
东汉时期,朝廷明确规定,中央级别的“三老”人选在现任“三公”(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中产生,年龄要在八十岁以上;而“五更”则在“九卿”中产生,年龄在七十岁以上。在职责上,东汉的“三老”和“五更”要在国立大学“太学”授课,三老是主讲,五更是辅讲。
“三老五更”制度一直延续到宋代,明清时期被废除。清代乾隆皇帝有意恢复古代的三老五更制度,而且有两个非常合适的人选——当时的重臣张廷玉和鄂尔泰。但张廷玉坚决推辞,此事就不了了之了。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专制制度在清代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公卿大臣们早已不敢被皇帝称之为“父”、“兄”了。
二、“导民以孝、则天下顺”——国家养老战略与养老伦理
“养老”在中国古代的礼仪、道德和伦理中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是中国传统文化和民族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个朝代,朝廷都把养老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使之成为统治者本身和广大人民都必须身体力行的行为准则和主流价值观。
夏、商、周三代的开国君王,在历史记载中都是尊老爱老的典范,并作为后世追思三代仁政的重要内容。据《礼记》记载,周代早期,五十岁以上的老人就可以被政府授予爵位。周代,周天子要定期巡视各诸侯国,每到一个诸侯国,天子要见的第一个人不是诸侯王,而是该地区颇具代表性的老者。周天子对于诸侯国国王的履职考察,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便是当地的养老工作做得好不好。做得好,会得到奖励;做得不好,则会受到惩罚。
经过先秦养老思想和政策两千多年的积淀,到了汉代,养老被法律所强制执行。汉高祖刘邦在大汉帝国建立的第二年,下令每年十月赐予“三老”酒肉。所谓三老,乃县乡两级被推荐的德高望重并教化乡里的特权老人。这开了汉代尊老的先河,但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们还没有享受到国家养老的优惠政策。几十年之后,到了汉文帝时期,朝廷正式用法律的形式规定,年龄超过八十岁以上的老人,要赐予他每月粮食一石,肉二十斤和酒五斗;九十岁以上的,要在八十岁的标准基础上,再加赐丝帛两匹,丝絮三斤。不过,曾犯了刑法的老人被排除在外。这对以后中国历代王朝的尊老养老法律和政策影响很大,很多王朝都是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加大赏赐的力度。
西汉早期,“黄老”道家哲学是统治者钦定的国家意识形态。但是,汉武帝(前141~前87在位)时期,西汉的国家意识形态发生巨大变化,开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占据统治地位,所以,以儒家典籍为依据的孝文化便成为主流文化与思想。譬如《孝经》中就明言,“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莫大于孝”。对于“孝”有这样一种认识,《孝经》便得出如下结论:圣明的君主都试图“以孝治天下”。
魏晋南北朝时期,国家分裂,人民常常倒悬于乱世。但是,并非如此,国家就放弃了对孝道和养老的诉求和宣扬。众所周知,曹操一代枭雄,他早年为了对付叔父对他的管教,曾假装中风(头疼)。后来,他按照“宁我负人,毋人负我”的逻辑,滥杀了朋友吕伯奢一家。赤壁战前,他扣押徐庶老母,搅乱其方寸,迫使徐庶归附。为了进一步独揽大权,他派兵入宫,杀死伏皇后及其老父伏完。这些都充分暴露出曹操不孝的一面。但是,为了国家长治久安,也为了曹家的政权稳定,他又打出了“以孝治国”的旗号。
建安七子之一的孔融,因为说了“父之于子,当何有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缻中,出则离矣”,就被曹操宣布为“大逆不道”的重罪,最后被判死刑。其实,孔融是从纯粹生理和自然的角度来讨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曹操只不过是找了一个借口,把他早已欲除之而后快的孔融干掉了。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即便魏晋玄学放浪形骸的个人主义喧嚣一时,也依然不能完全忽视“孝道”的传统普世价值。孔融虽非“不孝”,但却是在“不孝”的罪名之下被杀害。曹操杀孔融,的确是在客观效果上重申了孝道与养老的国家伦理。至少在国家意识形态中,此点是不容否定和轻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