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以孝选官:孝与古代选官制度(中国孝文化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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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以孝选官的批判性继承与其时代价值(2)

孝与慈,是国人的基本道德规范。慈指的是父母对儿女的责任和义务。在独生子女时代,父母的慈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对孩子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唯恐自己的孩子受一丝一毫的委屈,心甘情愿让孩子做皇帝,自己做奴隶,甘愿代替孩子承受所有的痛苦与不幸,恰恰是这种畸形的慈爱,使孝这种民族道德规范,在日益发达的物质生活中蜕化变质,向着相反的方向演化、转变。面对现实,加强孝的教育,已刻不容缓。传统的,就是根本的;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因孝而产生的个人行为和社会功效,是千百年来维系中华文明绵延不断、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之一,它已经成为我们中华民族的道德基础。世界各地华人回大陆省亲或寻根,也是传统道德中孝道文化的体现,这在世界上是独特的一种民族文化,令其他国家和民族艳羡不已。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孝是一切美德的根本。一个人对生养自己的父母都不爱,怎么可能真诚地去爱他人呢?所以,对父母尽孝是做人的根本。如何在当今中国进行孝的道德教育,是一个现实课题。文化的力量,深深融入到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特别要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道德在于教化,一种道德的形成和发展需要一个曲折复杂的长期发展过程。但今天经过社会的大变革,经过改革开放过程中西方文明观念的冲击,被公认为是我们民族传统道德根本的孝道文化,被忽视和冷落。我们学校的德育课,往往是一些不切实际的泛泛说教,严重缺乏具体的贴近人性的教育,把德育与人性的基本道德要求割裂开来,老师讲着空洞的内容,学生无法得到真正的孝道文化的熏陶,中国青少年失去了中华民族最基础的伦理道德观念。如果当今我们的孝道教育确切有效,使学生们懂得了慈的伟大,理解了孝的神圣,他们就会自觉主动地奉行孝道文化。

道德不是法律,没有很强的强制力,但有时道德的力量比法律的力量更强大。孝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基础,应该还原其本来面目,给予其应有的崇高地位,并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功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我们未来的幸福生活服务。

忠孝观念在中国历史中一直是非常重要的道德内容。只是到了20世纪,从“五四”运动到“文化大革命”受到不同方式的批判,发生了一定程度上的扭曲和衰落,但在百姓思想中仍然根深蒂固,深入人心。孝道文化必须要深入研究,发掘其中的合理成分,经过改造,让它重新焕发青春活力,为新社会新时代贡献巨大的作用。孝是家庭和睦的基础,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世界和平必不可少的道德规范。当有人问舜为天子,其父杀人,舜该如何处理时,孟子说:“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蹝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舜对权力的放弃就像扔掉破草鞋一样,他会偷偷地背着父亲逃到海边隐居起来,终生与父亲相处,快乐过日子,忘掉天下。这里将孝顺父亲看得比获得天下还要重要,宁可放弃天下,也不能放弃父子之情,这就是孝。孟子在这里强调孝的重要性,认为掌握天下大权没有孝心重要。但是,现在的腐败分子并没有将掌握天下大权放在孝心之下,也没有人辞职带着父亲隐居,去过贫困的日子,而只有带着妻子或情人,带着贪污来的不义之财,逃到外国去享受。儒家虽然也讲“大义灭亲”,往往只是长辈灭晚辈的亲,而没有子女灭长辈的亲。因此,荀子说“从义不从父”,还是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义大于亲,一呼百应,唯唯诺诺,看似上下一致,万众一心,实则暗藏矛盾,时间一长,矛盾逐渐扩大,一旦爆发,局面就不可收拾。掩盖矛盾,表面上风平浪静,却是极其危险的。我们讲以德治国,也讲以法治国,有时这两种观念会产生矛盾和碰撞,这个时候如何抉择?答案就是坚持义为先的观念。这个课题很大,需要深入研究,也的确值得我们研究。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应该是冷冰冰的,而是需要人情味儿,那么,这个人情味儿就应该来源于孝。如果一个人对于养育自己的父母尚且不孝,又怎么相信他会对其他人有爱心呢?一个没有爱心的社会是多么得可怕!孝道文化必须提倡和大力弘扬,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这是最基础、最根本、最重要的内容。父慈子孝,是和睦家庭的基础,和睦家庭是和谐社会的组成因素,和谐社会是和平世界的必要保障。孝是建设幸福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天经地义的。

1.现代社会仍然应该重视提倡孝道文化。我国传统的孝道意识之所以产生并不断发展,有着特殊的历史根源,那么现代社会还需不需要提倡孝呢?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原因在于:

首先,现实社会面临问题的严峻性。在当今社会,由于人均寿命不断延长,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已经成为21世纪中国面临的一大挑战。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已成为整个社会的重大问题。面对未富先老的未来局势,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足以完全解决老年人的生活物质需要,这就决定了家庭养老仍然是社会养老体系的最主要方式。而如今社会中,许多年轻人对孝敬老人采取漠视的态度,或者错误地认为孝道就是封建道德糟粕,不需要继承和发扬,少数人甚至以不孝为荣,这种观念和趋势的发展值得警惕。面对着日益加快的老龄化进程,重振孝道迫切而必要。

其次,目前中国社会中有这样几种现象令人担忧:第一,剥削父母,即啃老。子女把父母一辈子省吃俭用的积蓄甚至退休金都肆意挥霍;第二,不赡养父母。子女互相推诿,致使老人孤苦伶仃、无家可归;第三,虐待父母。把父母当成驱使的奴婢,稍不顺心就打骂父母,父母终日胆战心惊。另外,有些人不思上进,游手好闲,变卖家财,作奸犯科,成为社会的蛀虫,让父母为之忧虑痛心,等等。还有一种变态的社会行为和风气就是在父母生前不孝敬,等到老人死后却大办丧事,大摆排场,以炫耀自己的能力和地位,这是对传统孝道文化的歪曲和亵渎!当今社会,儿女婚后大都不与父母住在一起,日常的问安请示、嘘寒问暖严重缺乏,这使得我们客观上远离了父母身边,越来越难于就近关怀和照顾父母了,因此,这就更要求我们自己应该对父母给予较多的关怀和爱心。

再次,我们说过,强调子女对父母的义务和关怀,实际是一种对自己付出不足的弥补,是对子女父母双方之间感情天生不平等的一种自我调节,同时,正是在这种调节中显示出文明和道德的力量。无论我们怎样崇尚竞争、高效率、快速发展和飞跃式进步,但不能说明我们很享受它所带来的一切后果,我们能否做到在百忙之中抽空看望父母,尽尽孝心呢?能否让父母感受到真正的天伦之乐呢?

最后,尽孝也涉及传统道德。虽然我们已经进入了现代社会,但古老的传统道德仍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我们仍然要重视我们的传统道德,其中就包括孝敬的内容。尊重不仅是因为这传统来自我们的祖先,更因为我们借助传统的力量,能更好地把握现在和开创未来。我们身上流淌着祖先的血,违背祖先的正确伦理道德只会带来我们难以承受的苦痛和折磨。当然,这种对传统的尊重绝不是要求我们对传统道德观念全盘接受,而是需要注入理性的因素,进行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改进。

2.现代社会应该如何尽孝。现代观点认为,现代人尽孝应建立在对中国与西方、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传统与现代三对关系范畴的正确认识之上。

(1)中国与西方对孝的概念的不同理解。在西方,孝不是主要体现在子女对父母的行为之中,而是更多地体现在宗教文化中。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孩子并没有强制性的赡养老人的义务。西方文化所宣扬的有独立才有尊严的思想,使得在西方社会中,尽孝的意识很淡漠,子女成人之后,均选择离开父母过自己独立的生活,而有些老年人在处境困难时也不愿向子女伸手。这种文化观念决定了西方大多数老人认为赡养老人是政府的责任,同时也应承担起自我养老的责任。这使得西方社会发展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养老保障体制和制度,以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如陪老年人聊天、带老人看病、帮老人购物、为老人咨询等服务。而在东方,尤其是在中国,孝主要体现在子女对父母的行为和态度上,孝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在维护亲情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在中国,几千年以来,一直是家庭养老和子女养老,子女与父母体现为反哺关系。因此,由于中西方拥有不同的孝文化观念,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所以我们应在尊重本民族文化传统的基础上来构建我们当今的孝道文化。

(2)孝的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所谓孝道,就是以孝为本的道德规范,是奉养父母的品行。狭义的孝是赡养父母,即父母年老体衰后失去劳动能力,子女要主动侍奉父母,使他们得以安度晚年。广义的孝指奉献社会,即做一切事情要合乎整个社会的道德规范,能得到社会舆论的称颂,使父母在精神上获得安慰和满足,实际上,孝道涉及子女的整个行为。而传统孝道更偏重于讲孝的社会价值,也就是广义的孝。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对个人价值的肯定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家庭中当然也不例外。因此,过分强调孝的社会价值显然已行不通,我们的出路就在于对孝的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进行分离,使孝亲仅仅作为一种子女对父母的爱,只在家庭中起作用,使之回到个人伦理的范畴中来。在家庭道德建设中,重视孝道的教育,在后代的心中种下亲亲尊尊的种子。这样做既可以为家庭道德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也可以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3)传统与现代对孝的不同理解。传统孝道中的一些弊端显而易见,如郭巨埋儿以及割股尝秽等孝行,在今天看来已不符合我们的现代观念了。至于把孝与忠进行联系,在今天就更行不通了。“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这是封建王朝统治下的传统观点,在高速发展和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已经有很多选择和方式来实现尽孝,例如电话、电子邮件、网上交流或者更为高级的交流方式已经基本可以满足子女对父母实现嘘寒问暖的需要。再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在当今也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了,我们现在提倡的是男女平等。另外,把孝当成是子女必须对父母百依百顺也是错误的理解,是对孔孟观点的曲解,等等。

尽管传统的一些东西在今天已不再适用,但传统孝道提倡的养亲、尊亲、敬亲的思想,在我们今天仍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当批判地加以继承和发扬。对于赡养父母来说,仅有养是远远不够的,敬亲是子女对父母内心感情的自然流露,是一种感情的需求,体现了人类文明的层次和高度。只有对父母又养又敬,才能使人类区分于动物。养亲与敬亲,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二者缺一不可。在新时代,青年人如何尽孝,也是整个社会都在关注的一个问题,按过去“二十四孝”的标准来要求现在的青年显然已不合适,有些愚孝的做法更是不可取的。在满足老人物质生活的同时,尊重他们,多与他们沟通,让他们在精神上感到愉悦,这应成为当代青年尽孝的标准。也就是说,在当今社会,在老年人的物质生活需求基本得到保证的情况下,更应该从精神上、感情上尊敬关心老人,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密切与老人的感情联系,使老人得到精神上和感情上的慰藉,不让他们陷入孤独与绝望,失去温存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另外,尽管社会养老能否真正实现和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问题在当今社会仍存在着一些争论,但不可否认的是,社会养老将是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同时,对于现代社会中不同年龄层的人对孝的含义的理解和接受程度的不同,我们也应表现出最大限度的理解和宽容,毕竟不同年龄层次的人所具有的价值观及面临的人生际遇不同。对老年人而言,文化基因中孝的观念早已根深蒂固了,其表现可能是顺从;中年人定义为家庭和睦,把孝当做一种途径,其表现可能是哄老人开心;青年人则注重内心体验,由爱而孝敬,其表现可能是尊敬。

那么,如何确保孝的实施呢?个人认为,首先要重视教育。因为虽然孝的伦理观念具有自然或血缘的基础,孝的意识在一定意义上来自于人的天性,但是仅仅依靠天性,是不能使孝道文化得到弘扬的,还需要后天的教育与培养。从现代社会心理学的观点来看,人们的社会态度和社会行为都是经由学习和社会化的过程而形成的,孝道作为一种社会态度和社会行为也不例外;其次,要提倡与法律约束相结合。

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我国家庭养老的功能有日益削弱的趋势,传统的孝道观念也开始淡化,各种不孝行为的事件也不时发生。在这样的情况下,弘扬传统的孝道文化,积极倡导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每个自然人都必须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爱我们的父母做起,真正把传统文化中的孝道传播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让孝道文化在我们的现代社会土壤上生根发芽、焕发青春,这样,我们的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才能大大加快,我们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将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