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公艺十分注重家族成员经济上的平等,住房按人口划分,衣服由族里统一制作发放,吃饭时都聚集在一个大厅之中。相传,有一次有人来张家想要考验张公艺治家的本领,便给了张公艺两个梨,让张公艺分配。张公艺命人将梨捣碎,盛到容器中,让家族成员每人抿一口梨汁。这让来者敬佩不已。此外,张公艺在治家过程中还十分注重忍的作用。据记载,唐高宗李治在去泰山封禅时曾路过台前张家,曾亲自登门访贤。他看到张氏一族9世同居,而一团和气,便询问张公艺治家的秘诀。张公艺书写百余“忍”字奉上。唐高宗看后,深受感动,对张氏一族再次予以旌表。不仅赐予了大量的丝绸绢帛,而且亲书“百忍义门”4字予以表彰。而在此之前,唐高宗的父亲李世民也曾赐“义和广堂”匾,予以旌表。
张氏一族,因累世同居,孝义传家,而先后荣获皇帝4次旌表,可谓是圣眷优渥。但此时皇帝对张氏一族的旌表主要以赐予匾额的形势来实现的,只有唐高宗时给予了部分丝绢等的物质奖励。总体而言,此时的旌表以精神抚慰为主,缺乏实质性的奖励措施。而到了宋代,对于累世同居的旌表则不仅是赐予匾额、称号,而且加入可以解决实际问题的物质性奖励。这种物质性的奖励在国家对陈氏一族的旌表中表现十分明显。
据《宋史·陈兢传》记载,陈兢是陈昉的侄子,他们是陈后主弟弟陈书明的后代。在陈伯宣时,陈氏家族迁居于江州德安(今江西德安县)。陈伯宣的儿子陈崇曾购置田园,设立家法告诫子孙,选择堂兄弟及诸子侄掌管家事,并建立书堂专门用于教导家族内的子侄。
至陈昉时,陈家已是十三世同居,老少共七百多人。虽是当地绝对的大家族,但陈家不蓄仆妾,家庭和睦。每次吃饭时,大家一起坐在大堂上共同进餐。甚至陈家养的一百多条狗也从来都是在同一个食槽中吃食,如果一只狗未到,那其他的狗也都不吃。此外,陈氏家族还广泛致力于当地的教育事业。在当地修建书楼,邀请各方士人来此讲学。
随着人数的不断增加,到陈兢时,陈家的粮食已不能完全满足族人的需求。于是,在淳化元年,知州康戬上书朝廷说明了陈家粮食不足的情况。朝廷下令由陈家所在州每年借给他们粟米2000石。
陈兢死后,由他的堂弟陈旭主持家务。陈旭认为,如果节省,1000石粟米就可以维持家族需求,因此每年只从朝廷借一半粟米。有时当地遭遇灾荒,粮食短缺,有人劝陈旭把朝廷的2000石粮食都借来,再高价转卖出去,从中渔利。陈旭坚决不肯。他说:“朝廷因为我们家有上千口人,不忍我们缺粮断炊,把公粮借给我们,我怎么能做这种见利忘义,不忠不孝欺骗皇上的事情呢。”
为了将陈氏一族的忠孝发扬光大,唐宋统治者们多次予以旌表。唐僖宗时曾经下诏旌表其门;南唐时又为陈家设立义门,并免除了徭役;宋太祖时,免除了陈氏一族的徭役;宋太宗时,朝廷不仅免除陈氏一族的杂税,而且钦赐“三千余口文章第,五百年来孝义家”的对联及“义门陈氏”的匾额;至道三年时宋太宗又赐御书33卷,并题“真良家”;宋仁宗时赐“忠孝世家”匾额。
在朝廷的不断旌表之下,陈氏一族不仅享受到了免除赋役、杂税的特权,而且声望地位扶摇直上。宋中叶以后,陈氏子孙题名不称官爵而称旌门。而且在陈氏一族的影响下,当地民俗也变得愈发淳朴,出现了“乡里率化,争诉稀少”的局面。
其实无论是张家还是陈家,朝廷对他们的旌表都不仅仅是出于对累世同居这种形式的表彰,而是出于对这些累世同居家庭在同居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忠、孝、悌、义”的表彰。通过张、陈两家的比较可以发现,对于累世同居的旌表在唐代之后的力度逐渐加大。除赐予匾额外,还出现了免税、免役、贷粮等实质性的奖励措施。而这些实质性的奖励措施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其诱惑力是相当大的。在这股巨大的诱惑力下,民众们往往会更加积极主动地仿效旌表家族。久而久之,朝廷便可借助这种社会控制方式,不费一兵一卒而达到乡村社会的稳定。而这也正是封建统治者旌表的最根本目的。但统治者也不会任由这些累世同居家族无限制地发展壮大,一旦朝廷认为这种累世同居的大家族过于强大,有可能会对其统治产生威胁时,不但会停止旌表,而且会强制拆分。如上文中的陈家发展到嘉祐年间时,已是十八世同居,人数超过3000人。家族力量的过于强大让统治者产生了不安,因此宋仁宗下令将陈氏义门进行拆分。陈氏一族被拆分为12行派,291个庄,累世同居的陈氏义门至此分家析产。
二、养老与孝紧相连
养老与孝是两个紧密相连的问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养老与孝是同一个问题。虽然说在古代社会中,老年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的比例还非常小,根本不存在什么老龄化问题。但封建王朝的帝王们为了达到移孝作忠、“以孝治天下”的目的,自然不敢小觑养老问题。朝廷不仅仅要对民众发号施令,让民敬老养老,还要拿出实际行动,切实为养老敬老做点实事。因为帝王将相们都知道,身教的效果要强于言传。与其总是喋喋不休地说教,倒不如以实际行动进行无声的宣传。为了做好这种无声的宣传,朝廷一般会从两方面出发。一是利用传统的礼教,告诉人们长幼有尊卑,晚辈尊敬长辈是不可逆转的礼法要求;二是通过赏赐老年人钱帛、米肉、官爵等,来告诉人们老人不仅不是社会的累赘,还会得到政府的接济与表彰。在这两种作用的合力推动下,养老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而在人们对养老、敬老达成社会共识的过程中,人们对忠、孝的共识也自然而然地建立起来。
(一)乡饮酒礼教孝
乡饮酒礼是古代一种由官方举办的宴饮性活动。它来源于中国原始社会的群居共食生活,后来逐渐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发展为一种由官方出资、主持并定期举办的礼仪性宴饮活动。而官方之所以花费人力、物力、财力来举办这种活动,是因为这种乡饮酒礼在教化百姓方面具有显著效果。乡饮酒礼仪式上的祝辞是这样说的:“举行乡饮,非为饮食,凡我长幼,各相劝勉,为臣竭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族,外和乡里。”[1]这句话充分说明了官方举行乡饮酒礼的目的所在。而且为了更好地达到这种目的,显示它的教化意义,乡饮酒礼一般选择在当地的学校举行。
西周初年,乡饮酒还仅仅是一种乡里民众的普通聚餐行为。通过这种聚餐,民众与民众之间,官员与民众之间都可以起到联络感情的作用。但随着国家对乡饮酒的逐渐规范,礼仪在乡饮酒中的作用越来越重。伴随着礼仪化影响的加深,这种最初只是联络感情的普通聚餐活动也逐渐上升为国家推行尊老、敬老、养老教育的教化活动。
根据《礼记·乡饮酒礼》的记载,升级为教化行为的乡饮酒礼从开始到结束具有一套详细而烦琐的仪礼规定,尊老敬老、长幼尊卑在这套烦琐的礼仪中得到全面体现。
要举办宴席,当然首先得确定宴请的宾客名单,这在乡饮酒礼中称为“谋宾”,也就是谋划商量要请谁的问题。能有幸被政府列为宴请名单的人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老”,一类是“庶老”。“国老”指的是那些曾经做过官,年老退休之人;“庶老”即庶民老人,也就是指非官非贵,平民百姓中的年老者。但并不是所有的退休官员跟庶民老人都可以参加乡饮酒礼。无论是“国老”还是“庶老”除了年龄的限制外,还必须是德行高尚,在乡里有威望有影响的人。到了明代,虽然参加者的身份范围有所扩大,但对于那些德行有亏,行为不检的人,尤其是曾经触犯过法律的人,仍规定不许与“善良”之人同席。《御制大诰·乡饮酒礼》中就明确记载说:“其有曾违条犯法之人,列于外坐。不许干预善良之席。”
既然宴请的对象都是乡里德行厚重的老者,而且举办的目的也是为了响应朝廷养老、尊老的号召,那么在接下来的具体宴饮过程中就必须切实做到尊老、敬老。宴饮当天的第一件事便是“迎宾”。古代的迎宾并不像现在只站在酒店门口说句“欢迎您”那么简单。乡饮酒礼的迎宾工作一般有专门的政府人员负责,而且在迎宾时要“三揖三让”。揖,也就是作揖;让也就是礼让。所谓的“三揖三让”也就是迎宾者要与宾客来回客套三次。
宾客在经过迎宾的“三揖三让”进入大堂之后,接下来是落座。在乡饮酒礼中,落座也是有讲究的,只有60岁以上的老人才能在堂上就座,而50岁的老人只能站立在侧。而且能有落座资格的这些老人在餐具餐食分配上也还要按年龄分个三六九等。《礼记·乡饮酒礼》中记载:“七十岁者四豆,八十岁者五豆,九十岁者六豆。”豆是古代的一种容器兼礼器,它与鼎一样都具有身份等级的象征意义。使用豆的数量越多说明这个人的身份也就越尊贵。从宴饮中豆数量分配规定可以看出,越是年长者在乡饮酒礼中的地位也就越高,享受的待遇也就越高。
接下来的程序是“献宾”,所谓“献宾”就是敬酒的过程。首先是主人,也就是举办乡饮酒礼的地方官向宾客敬酒,这一环节叫做“献”;然后是宾客回敬主人,这一环节称“酬”;主宾互敬完成之后,宾客之间要再按照长幼顺序依次互相敬酒,这个环节称“酢”。“献”、“酬”、“酢”,这三个环节依次进行完成后,宾客便可以相对自由地吃肉喝酒,没有数量的限制。当然作为一种以教化为目的举行的礼仪性活动,仅仅是敬酒喝酒是不够的,尽管敬酒喝酒的过程也体现出了长幼有序、尊老敬老。往往在这过程中还要请德高望重者讲话,而讲话的内容当然主要还是劝导年轻人要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和睦邻里、遵纪守法等。此外,在整个宴饮的过程中还会演唱一些有利于推行教化的乐曲,如《诗经》中的《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等,这些乐曲要么是歌颂朝廷的功德,要么是歌颂亲友之谊,总之以劝善、劝仁、劝义、劝孝、劝忠为目的。
乡饮酒礼的最后一个环节是送宾。送宾时主持乡酒礼的官员要亲自把宾客送到门外,并行两次拜礼,而且送宾的过程要再次奏乐。为了表示感谢,宴饮的主宾要穿着前一天参加宴饮时的服饰,去主人家中拜谢。这样,一个完整的乡饮酒礼才算圆满完成。
每一个朝代每一个时期举行乡饮酒礼的具体流程、规定有所不同,但主要的参加人员与环节都是相对固定的。有的朝代的乡饮酒礼已不再仅仅限于乡、里等基层地方举行,如清代的千叟宴实际上就是乡饮酒礼的一种升级版。
据记载,千叟宴始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这年正是康熙的六十大寿,由于当时政治清明,人民安居乐业,为了表达对天子康熙的感恩之情,全国各地的许多老人赶来京城为康熙皇帝祝寿。为此,康熙在生日这天,将这些来京的老人年满65岁的都召到畅春园宴饮,并赐以金帛。康熙六十一年(1722),康熙又在乾清宫赐宴所有65岁以上的满汉官员。并且命皇子皇孙们为在座的寿星们敬酒,以示皇家对年老者的尊崇。当时参宴人数达一千多人,千叟宴的名称也就由此而来。此后千叟宴便正式成为了体现皇帝重老敬老的一种重要方式。后来乾隆曾效仿康熙举行过2次千叟宴,一次是在乾隆五十年(1785),一次是在乾隆已是太上皇的嘉庆元年(1796)。这2次的参加者都达到了三千多人,其中不仅有朝廷大臣、地方官吏,还有年老的庶民。这些参加千叟宴的老者们不但有机会亲面圣上,而且还得到了乾隆的多种赏赐。其中90岁以上的老人被赏予七品顶戴,百岁以上的老人被赏予六品顶戴。
由于千叟宴耗资巨大,因此除了康乾盛世时期的康熙、乾隆外,再也没有一个皇帝举办过。乡饮酒礼实际也一样,虽然相对千叟宴而言,它耗资较少,但也需要地方政府有一定的财政支持。因此,到了道光时期,伴随着清朝国力的衰弱,加之内忧外患的局面,统治者便明令废止了乡饮酒礼。
作为中国古代一种重要的尊贤敬老的礼仪性活动,乡饮酒礼成功地发挥了它对民众的教化作用。《礼记·乡饮酒义》中说:“君子之所谓孝者,非家至而日见之也;合诸乡射,教之乡饮酒之礼,而孝弟之行立矣。孔子曰:‘吾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易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君子所说的孝,并不是挨家挨户、天天见面加以教导,而是集合民众,通过举行这种乡饮酒礼的形式,对大家进行教育,使大家树立起孝悌观念。连孔子都说,参观完乡饮酒礼之后,便知道在百姓中推行儒家的仁爱、孝悌是十分容易的。明朝人丘浚在《大学衍义补》中评价乡饮酒礼是一种“视学养老之礼”,可以“教天下人之孝弟”,从而达到“无一人而不亲其亲而孝,不长其长而弟”。通过前人的评论可以看出,乡饮酒礼在对民众进行孝悌教化方面是功不可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