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造成腐败,贵族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贪赃枉法,侵占农民的土地,增加自己的财富。公元前7世纪阿提卡的土地兼并达到空前严重的地步。据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记载,这时的阿提卡到处都竖立着田产出售的标志。“(雅典的)贫民本身以及他们的妻子儿女事实上都成为富人的奴隶;他们被称为‘被护民’和‘六一汉’(必须把收成的5/6交给地主的分成佃农),因为他们为富人耕田,按此比率纳租,而全国土地都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如果他们交不起租,那么他们自身和他们的子女便要被捕;所有借款都用债务人的人身为担保,这样的习惯一直流行到梭伦时代为止。”土地兼并使农民情况恶化了,平民与贵族的矛盾加剧了,平民愤而反抗了。
但是,希腊的阶级斗争的进程和结果,和中国古代的完全不同。中国的阶级斗争从来也没有以党派的形式进行,其结果往往是一个王朝的结束和一个新王朝的开始。而希腊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常常以党派斗争的形式进行,其结果不是改朝换代,而是平民权利受到尊重,平民的状况得到改善,政治制度逐渐完善,贵族共和制转变为民主制。其原因很多,小国寡民可能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正是小国寡民才会有希腊的民主制,而对小国寡民的热爱又限制了希腊的进一步发展。
领导平民进行斗争的是一个新兴的富裕阶层。公元前7到前6世纪,雅典的手工业和商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制陶业,不仅有专门的制陶区,而且制陶规模大,产品精良,驰誉地中海地区。今天,考古学家还能在远离希腊的小亚细亚地区的墓穴中发现雅典制造的陶器,可见雅典陶器行销之远。这和商业的发展是分不开的。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使一些人发了财,一个富裕的工商业中间阶级兴起了。他们是金钱造就的人,有钱但没有权,地位不高,因而对贵族独揽政权十分不满,要求在政府中有一席之地。他们往往成为平民与贵族斗争的领导者。
不过,工商业的发展并没有使雅典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大城市,雅典仍然只有2.5万人,工商业虽然繁荣,农业仍然是雅典人最大的收入来源。但是,由于商业的刺激,一些地主贵族也开始把原来种粮食的土地,改种收入更多的橄榄和葡萄等供应油酒业的原料。这样一来,粮食就供不应求,从而促进了粮食贸易,但却破坏了城邦自给自足的原则,对雅典今后的发展有重大的影响。
平民斗争的第一个成果,是争取到了一部法典。这部法典是由一个叫德拉古的人编写的,在公元前621年公布。这部法典非常严厉,偷窃蔬果这类小过失,也规定判处死刑,但它是第一部成文法典,对执法的贵族,或多或少起了限制作用。法典废除了氏族私斗,规定法律上的争讼必须由国家机关审理,这是对传统氏族制度的胜利。
这时,雅典与邻国的冲突使情况变得复杂了,麦加拉商人占领了俯瞰雅典港的萨拉米斯岛。萨拉米斯的失守和贵族收复的失败,引起了雅典人的强烈愤怒。在这种情况下,在公元前594年,雅典发生了一次革命性的改革——梭伦改革。
7.雅典的革命:梭伦改革
梭伦出身于一个古老的破落贵族家庭,靠多次海上商业冒险发了财。他用激昂的诗歌唤醒他的同胞,号召他们奋起收复萨拉米斯,结果成功了。梭伦因此获得极大的威信,受到雅典各阶层的广泛爱戴,被选为公元前594年的执政官。
梭伦是一个代表新兴的工商业富裕阶层利益的有新思想的政治家,他一上任就为改善农民的恶劣处境,为满足新兴的富裕阶层的政治、经济要求,进行了改革。他一举废除了债务奴役制,宣布不得以土地作抵押,债主的要求不得危害公民的人身自由。他没有答应重新分配土地,但限定了贵族可以占有土地的数额。如果我们联想到今天还有人认为杨白劳以喜儿抵债是有理的,便知道梭伦废除债务奴役制有多么进步了,不过,梭伦的废除债务奴役只限于雅典公民,奴役奴隶,实行奴隶制,在当时来说则是天经地义的,这和我们今天要消灭人身奴役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为了促进雅典的工商业,梭伦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他鼓励外国的手艺工匠移居雅典,规定父亲必须教儿子学会手艺。他限制谷物出口,降低了谷价,减轻城市居民的粮食困难。他颁布法令,促进林木的培植和水利灌溉的改善,这一方面有利于种植橄榄和葡萄等经济作物的经营,另一方面又可保证油、酒业原料的供应。
在政治方面,梭伦颁布法律,规定所有的自由民在法庭上都有平等的权利。他建立了一个四百人会议和公民陪审法庭。四百人会议的主要职能是为公民大会准备议程,预审提交大会的重要议案。其成员由选举产生,被选的成员只需一定的财产资格,不必一定是贵族,四百人会议也分得了长老会的司法权力。这两个机构的建立大大削弱了贵族长老会的权力。梭伦还用宪法形式,按财产的多少,把公民分成四个等级。所有的公民都能参加国家的管理,但只有第一或第二等级才能担任最高职务,第三等级只能担任次要职务,贫穷的公民只能参加公民大会和陪审法庭。
梭伦改革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缓和了阶级矛盾,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也使他个人赢得了巨大的威信和众人的爱戴,他有可能因此而成为“僭主”。“僭主”也就是事实上的专制君主,但却没有国王之名。国王是合法的统治者,而僭主却是不合法的。希腊在公元前650年始出现这种统治者,而公元前6世纪(公元前600~前500年)被称作僭主时期。在这种情况下,梭伦的朋友们都劝他自立为僭主,建立僭政。但梭伦却不为所动,毫不犹豫地辞去已超过期限的执政官之职,离开雅典,到海外漫游去了。在僭主盛行的时代,有机会建立僭政,而主动放弃权力的,并不只有梭伦。他们都受到人们的称赞,梭伦就被列为“希腊七贤”之一。
8.僭主政治:庇西特拉图政变
梭伦改革虽取得了极大的成功,问题仍然存在,不仅贵族不满,平民也不满。梭伦离职后,雅典长时期陷入党争之中。占有平原土地的贵族组成了“平原派”,以工商业者为主的阶层组成了“海滨派”,无地少地的山居平民则组成了“山地派”。各派都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平原派要求恢复传统制度,海滨派希望维持梭伦改革,山地派要求重分土地。有意思的是三派的领袖都是贵族分子。经过反复斗争,山地派领袖、贵族庇西特拉图,得到海滨派的支持,在公元前541年发动政变,获得成功,控制了雅典城邦,建立起僭主政治。庇西特拉图成了雅典历史上的第一个僭主。
庇西特拉图的僭主政治,遭到回国的梭伦的反对,但庇西特拉图的僭政,实际上贯彻了梭伦改革的主要精神。除了取得政权的方式不合法外,庇西特拉图的统治明智而又成功。他没收逃亡贵族的土地,分给贫苦公民,部分满足了农民的土地要求;他实施农贷制度,资助贫苦农民发展橄榄和葡萄种植;他组织巡回法庭到农村去处理诉讼事宜,节省了农民的时间和精力。他特别致力于工商业的发展。在他统治期间,雅典的手工业和商业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他大力发展造船业,并建造了一支约有48艘船的海军舰队,夺取了赫勒斯滂海峡(达达尼尔海峡),控制了黑海门户,这对雅典的发展大有裨益。他对雅典的许多公益事业进行了改进,把农民在春季举行的酒神节引进城市,由此而带来了剧院和精彩的戏剧。
庇西特拉图的统治,得到许多雅典人,特别是工商业者的真诚支持,为雅典今后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
公元前528年,庇西特拉图死了。继任的他的儿子既没有他的才能,也没有他的威信,而更为重要的是雅典人不能长期容忍不是由自己授权的统治者。因此,公元前514年,两个青年刺杀了僭主庇西特拉图的次子。这一行动受到希腊人的称赞,被誉为爱国之举。庇西特拉图的长子心怀疑惧,大肆迫害政敌,成了真正的暴君。为了维持摇摇欲坠的统治,他又与波斯勾结,更激起了雅典人的愤怒,为时不久,他就被迫逃亡国外。雅典的僭主统治结束了。不久,代表新兴力量的克里斯提尼走上了雅典的政治舞台,并在公元前508年进行了意义深远的改革,克里斯提尼也因此被誉为雅典的民主之父。
9.民主之父:克里斯提尼
克里斯提尼改革是雅典民主政治的开始。他的改革扩大了人民的权力,进一步削弱了贵族的势力。他把原来按血缘关系划分的四个部落,改分成完全按地区划分的十个部落,每个部落又设有三个“三一区”,每个区都包括一个平原地区、一个山区和一个滨海区。这样就使贵族分了开来,并在每一区都是少数,从而瓦解了他们的势力。他又把各个区分成许多自治的村社,村社有政治和军事职能,其中包括登记本村社的公民,据亚里士多德说,他把“许多曾是外人和奴隶的外来居民登记在他自己的部落之内”,这样就增加了许多新的公民,从而使旧的血缘关系愈益失去意义。
克里斯提尼创立了一个新的五百人会议,取代过去的四百人会议。五百人会议的成员由新设立的区选举产生,每区50人,共500人。后来形成会议成员分成十组分期管理国事之制,并由每一部落选出一个司令官的十司令官制。
为了防止新的僭主产生,克里斯提尼创立了所谓的“陶片流放制”,规定在每年春季的公民大会上,人民可以通过投票,宣布任何突出的公民为危害城邦安全的人,并把他放逐十年。一个公民要投票反对某人时,只要拾起一片散布在市场上的碎陶片,在上面写上所要放逐的人的名字,再把陶片投入投票罐里就行了。如果得到大多数人的票决,这个人就要被放逐十年,期满才能回来。陶片流放制的实行,表明雅典人都识字,对于防止僭主政治的再现,起了极大的作用。
克里斯提尼的改革,使雅典的民主制最终确立下来,也是希腊城邦制度最后完成的标志。雅典民主制有两个鲜明的特色:一是“主权在民”,尽管高级职务仍只能由贵族担任,其他公民却也享有重要的政治权利。当然,这里说的“民”是有公民权的公民,不包括大量的奴隶和外国人。主权在民的制度在伯里克利时代发展到顶峰,雅典的全体公民都要出席公民大会,公民大会每月举行两至四次,解决城邦的一切重大事件:宣战与媾和,解决城邦的粮食,听取负责人员的报告,掌握国家的最高监督权,审查终审法庭的讼事等。每个公民在公民大会中都有选举权,每个公民都有可能被选为五百人会议成员,每个公民都要轮流参加陪审法庭。陪审法庭的成员多达六千人,而当时的雅典公民最多也不会超过六万人。最高官员离任时要接受审查,有诸如叛国等重大问题的,法庭和公民大会可没收其财产、放逐或处死等。二是“轮番为治”,也就是说,“公民是轮流统治或被统治”,官吏由公民轮流当。这样的民主制,只有在希腊雅典这样的领土狭小的城市国家中才有可能。中国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民主制。不过,希腊的民主制是完全把妇女排除在外的,妇女的唯一任务就是生儿育女。希腊对妇女的卑视和东方民族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亚里士多德就认为,男人天生比女人高一等,因此,男人治人,而女人治于人。
10.非常态政体:希腊城邦制度的形成
克里斯提尼之后不久,爆发了希波战争。战后,雅典在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上都居希腊首位,它事实上成了全希腊的楷模,它的民主制度也成为各城邦效法的榜样。例如,雅典的陶片放逐制就有好几个城邦仿行。希腊诸城邦的政制五花八门,而“主权在民”和“轮番为治”却是它们共同的特点。
希腊城邦的民主制还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即法律高于一切,人人都尊重法律,按法办事。古希腊最著名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他的《历史》一书中,用一位希腊人对波斯国王说的一段话来赞扬希腊人的,或者说,希腊城邦的这一特点。这位希腊人在说起自己的同胞时说:“虽然他们是自由人,但并非在各个方面都是自由的;法律是他们的主人,他们畏惧这位主人甚于你的臣民害怕你。法律规定他们做什么,他们就做什么,法律的条文始终如一。法律禁止他们临阵脱逃,不管遇到的敌人有多少;要求他们作战时坚如磐石,或者战胜敌人,或者死于敌手。”这种把法律看得高于一切的精神是城邦民主政体得以建立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没有这种精神、这种传统,民主是根本不可能的。古今中外的民主都离不开这一条件。可以说,没有法律,没有把法律看得高于一切的精神或制度,就不会有希腊城邦的民主。当然希腊各城邦的法律是公民自己制定的,而不是别人强加于他们身上的。希罗多德这里虽说的是希波战争时的希腊人的情况,其实是希腊城邦的普遍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