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播电视人才培养的原则、目标和任务
广播电视的人才培养是一项有序的系统的工程,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在一定的目标指引下完成特定的培养任务。
(一)培养原则
中国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握正确用人导向,树立和落实科学的人才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人才标准,着力培养政治素质高、道德素质好的优秀人才;坚持服务发展,紧紧围绕广播电视科学发展的主题,制定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任务,加大培训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坚持以用为本,重视实践锻炼,积极为各类人才的健康成长和发挥才能提供机会和条件;坚持创新机制,努力构建与广播电视改革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工作机制,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坚持高端引进,以各领域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为重点,突出培养急需紧缺的复合型人才、创新型人才、外向型人才,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整体开发,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基层和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广播电视才人队伍建设,重视青年创新人才的培养锻炼,实现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
(二)培养目标
我国广播电视人才中长期发展总体目标是:培养造就规模适宜、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为广播电视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人才队伍的规模不断壮大,人才的增长幅度与广播电视的发展速度相协调,确保满足事业产业发展的需求;人才素质显著提高,人才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更加合理,创新型、复合型、外向型人才比例逐步提高,人才布局与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布局相适应、相协调;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明显增强,在党政管理、新闻传播、国际传播、艺术创作、经营管理、科技研发、新媒体新业态、理论研究等方面培养一批优秀人才;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人才培养、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形成育才、引才、聚才、用才的良好环境。
(三)培养任务
广播电视人才包括党政管理人才、新闻传播人才、国际传播人才、艺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科技人才、新媒体新业态人才、研究和法律人才等。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各司其职,共同维护着广播电视系统的正常运转。在人才培养上,应针对其岗位、职位的特征,适时调整人才培养方针和培养任务。
1.广播电视党政管理人才培养
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善于推动广播电视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党政管理人才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高各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广播电视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和人民的人手中。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逐步做到竞争上岗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注重从基层选拔干部,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加大干部实践锻炼力度,把多岗位锻炼、交流任职、挂职等作为实践锻炼的主要方式,不断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逐步建立健全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及其能力素质标准,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干部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落实后备干部培养锻炼计划。
2.广播电视新闻传播人才培养
适应建设国家重要媒体的要求,以提高广播电视舆论引导能力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新闻传播人才队伍。加大名编辑、名记者、名评论员、名播音员、名主持人培养力度,加快培养复合型专家型编辑记者和新闻评论等人才。进一步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学习教育,提高广播电视新闻从业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把握导向、引导舆论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新闻传播人才实践锻炼,有计划的安排中青年业务骨干到基层和艰苦地区挂职锻炼。切实加强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进一步完善准入退出机制。
3.广播电视国际传播人才培养
适应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要求,以提高广播电视国际传播能力为核心,按照掌握话语权、赢得主动权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熟悉国际传播规律、掌握对外传播策略和技巧、具备跨国界、跨文化沟通能力的国际传播人才队伍。加强与国内有关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交流合作,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国际传播人才到海外研修培训。积极创造条件从海外引进国际传播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探索海外本土化人才聘用方式,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不断增强广播电视重点媒体和骨干企业国际传播整体实力。
4.广播电视艺术人才培养
适应推进文化艺术大繁荣大发展,多出精品、多出效益、多出人才的要求,以提高艺术创作、创意、创新能力为核心,建设一支思想进步、社会责任感强、业务精湛的优秀艺术人才队伍。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大自主扶持力度,促进广播电视剧创作、动漫形象创意、文艺栏目节目晚会和影视评论等方面的广播电视名家、艺术大师的不断涌现。完善扶持青年编剧、青年导演的资助培养机制,加强年轻人才培养。引导广播电视工作者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从社会生活中汲取营养、激发灵感,推动创作繁荣。
5.广播电视经营管理人才培养
适应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的要求,以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为重点,着力培养造就一支讲政治、懂业务、会经营、善管理的广播电视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以推动产业发展和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为契机,打造一批广播电视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加大广播电视业务、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业务培养力度,壮大职业经理人队伍,提高其综合素质。积极培养和引进企业管理、新媒体经营、市场营销、资本运作等高层次人才,努力提高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的能力。
6.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培养
适应广播电视高新技术发展的需要,以提高研发运用和高技能操作能力为核心,建设一支掌握现代高新技术、善于运用科技手段推动广播电视发展的科技人才队伍。结合广播电视重点工程、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加大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制作、播出、统计等人才培养力度。加强领军人才、核心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切实发挥高新科技在广播电视科学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保障和推动作用。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依托鉴定机构和职业院校,逐步建立重点职业(工种)技能实训鉴定基地。
7.广播电视新媒体新业态人才培养
适应新媒体新业态快速发展、传统媒体新兴媒体深度融合的趋势,以抢占舆论制高点、掌握发展主动权为目标,培养造就一支创新能力强的视听新媒体人才队伍。适应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电视、IPTV、手机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等新业态的发展需要,加强网络文化、新媒体运营、视听新媒体人才的培养培训。与有关高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培训机构联合建立若干新型人才培养基地。
8.广播电视发展研究和法律人才培养
适应广播电视改革发展的需要,以广播电视宏观政策、发展战略、体制改革、产业发展等重要问题研究为重点,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的研究人才队伍。适应加强广播电视法治建设的需要,以提高法律服务和保障水平为重点,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法律人才队伍。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文艺观为指导,培养一批用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广播电视理论研究才人,切实加强广播电视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规律性、政策性课题研究。与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理论研究人才培训培养工作。鼓励支持优秀研究人才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加强对法律人才的政治、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法律人才队伍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防范风险等方面的作用。
三、广播电视人才培养现状
中国广播电视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是高校,以1959年北京广播学院正式成立为标志,中国广播电视高等教育事业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实现了从“部门办学”模式向“开放教育”办学模式的转变。在办学层次上,完成了从低学历向高学历专业人才培养的过度;在培养方针上,更加重视应用型、国际化、全媒体人才的培养,以适应广电媒体大跨步的发展。
(一)广播电视人才培养历史沿袭
我国广播电视人才的培养是与广播电视诞生相伴发展起来的。20世纪初叶我国培养的第一批无线电通信人才创办了国人第一座广播电台,开启了广播人才培养的萌芽阶段。经过90多年的曲折发展,现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1.广播电视人才培养的奠基阶段
从20世纪20年代初到1959年这一时期可以视为我国广播电视教育的奠基阶段。1959年以前,我国广播人才培养尚未形成系统,主要是由广播管理机构或各广播电台组织的培训班来培养大部分采编播和技术人员。1959年北京广播学院(现为中国传媒大学)开始招生,标志着广播电视教育迈上新台阶。在经历短训班、中等专科、高等专科教育三个阶段之后,我国广播电视教育正式步入高等本科教育阶段。“文革”初期,广播学院停办;1973年恢复办学,接收工农兵学员。
2.广播电视人才培养的发展阶段
1977年,全国高等院校通过统一高考招生的方式得到恢复,广播学院恢复正常招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高等院校逐步恢复正常教学秩序。1979年起,北京广播学院开始招收新闻学专业广播电视方向硕士研究生。
20世纪80年代以后,全国各地普遍开办广播电视院校。1986年,浙江广播电视专科学校(2004年更名为浙江传媒学院)成立,主要为地市级广播电视部门培养新闻、艺术人才,学制为二到三年,设有新闻、播音、文艺、摄录等专业。1992年,山西省创建广播电影电视部管理干部学院,作为培养各级各类管理人才的成人高等学校。同年,北京广播学院建立了广播电影电视部培训中心,担负短期培训国内外广播电视人才的任务。广播电影电视部还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办华北广播电视学校(太原,1992年开办的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在此基础上建立)和郑州广播电视学校两所中等专业学校,主要培养影视动画、录音艺术、摄影和广播电视技术人才。这一时期,广播电视教育的管理日趋规范科学,全国共有17个省的广电厅(局)开办了广播电视中专学校。
在专门培养广播电视人才的院校复兴并蓬勃发展之时,一部分综合院校的新闻系也开始开设广播电视新闻专业,广播电视系统自己培养广播电视人才的模式得以突破。1985年起,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等综合性大学的新闻院(系)先后开始了广播电视新闻专业。20世纪90年代初期,南京大学、四川大学、杭州大学等新闻系的新闻学专业也先后开设了广播电视专业方向。一些综合大学的中文系和电影戏剧专门院校也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开设了电视文化、影视文化、电视剧编导等专业(或专业方向)。另外,一些著名的工科院校则以自身传统的无线电专业为基础,以广播电视人才市场需求为风向标,培养相关的人才。
3.广播电视人才培养体系的创建阶段
对于国家发展而言,1992年是一个重要转折点。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十四大经济体制改革的提出,极大地促进了我国传媒业的发展。对于我国广播电视教育而言,也是具有转折意义的一年。传媒结构的调整、报道内容和形式的更新,新技术的应用、新媒体的出现等都对广播电视教育产生深刻影响。
1992年11月,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新的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其中将“广播与电视”列为“新闻学与传播学”学科范围的二级学科,下设“广播电视史”、“广播电视理论”、“广播电视业务”、“广播电视播音”等三级学科。广播电视的学科地位得以提升。此后,我国广播电视教育呈爆炸式发展。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颁布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中,在艺术学一级学科范围内首次列入“广播电视艺术学”。1998年,教育部修订后颁布的《本科专业目录》中,涉及广播电视教育的相关本科专业增加至20多个。2002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复,同意复旦大学将广播电视学列入“博士学位授予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标志着广播电视教育覆盖了本科、硕士、博士三个阶段。2012年,教育部公布《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将“广播电视新闻学”调整为“广播电视学”,正式确立了“广播电视学”一级学科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