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股民速查手册(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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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股民必备常识速查(3)

成交量的大小直接表明了多空双方对市场某一时刻的技术形态最终的认同程度。江恩十二条买卖规则中的第七条就是观察成交量,指出研究目的是帮助决定趋势的转变,因此市场上有“量是价的先行,先见天量后见天价,地量之后有地价”之说。不过也不能把成交量的作用简单化、绝对化,由于国内股市中存在大量的对敲行为,成交量在某种程度上也能骗人,因此还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量虽是价的先行,但并不意味着成交量决定一切,在价、量、时、空四大要素中,价格是最基本的出发点,离开了价格,其他因素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交量可以配合价格进行研判,但绝不会决定价格,对于这一点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要被伪说法所蒙蔽。

最高价、最低价和平均价

股票最高价是指股票在成交过程中,出现的最高买卖价格。

股票最低价是指股票在成交过程中,出现的最低买卖价格。

股票平均价格即从某个时点算起,到现在买卖双方成交的平均价格。我们通常所说的,实时均价是现在这个时刻买卖股票的平均价格,等于e分时成交的量乘以成交价,然后除以总成交股数。股票平均价格反映了个股在一段时间以来的真实交易成本。

上述三种价格一般是指一天中的最高价、最低价、平均价。如果是反映上一个星期或上一个月的最高(最低、平均)价,则称为上周或上月最高(最低、平均)价。

不要误认为最高(最低)价是仅指一天营业期间买卖价格最高(最低)的那种证券成交价。每一种上市证券在每一个营业日里都有自己的最高(最低)价。

什么是交割

在证券交易过程中,当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后,应根据证券清算的结果,在事先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合约。买方需交付一定款项获得所购证券,卖方需交付一定证券获得相应价款。在这一钱货两清的过程中,证券的收付称为交割,资金的收付称为交收。而证券清算和交割、交收两个过程统称为证券结算。

简单地说,所谓交割就是卖方向买方交付股票而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行为。

证券交易一般有下列交割方式:

1.当日交割

指买卖双方以成交后的当日就办理完交割事宜。适用于买方急需股票或卖方急需现款的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目前采用此种方式。

2.次日交割

指成交后的下一个营业日正午前办理完成交割事宜,如逢法定假日,则顺延一天。

3.第二日交割

即自成交的次日起算,在第二个营业日正午前办理完成交割事宜。如逢休假日,则顺延一天。这种交割方式很少被采用。

4.例行交割

即自成交日起算,在第五个营业日内办完交割事宜。这是标准的交割方式。一般地,如果买卖双方在成交时未说明交割方式,即一律视为例行交割方式。

5.例行递延交割

指买卖双方约定在例行交割后选择某日作为交割时间的交割。买方约定在次日付款,卖方在次日将股票交给买方。

6.卖方选择交割

指卖方有权决定交割日期。其期限从成交后5天至60天不等,买卖双方必须订立书面契约。凡按同一价格买入“卖方选择交割”时,期限最长者应具有优先选择权;凡按同一价格卖出“卖方选择交割”时,期限量最短者应具有优先成交权。我国还未采用这种交割方式,因此我们投资者只需了解即可。

什么是”"t+0"和"t+1"交易法

t是英文trade(交易的意思)的第一个字母。所谓的"t+0"的t,是指股票成交的当天日期。凡在股票成交当天办理好股票和价款清算交割手续的交易制度,就称为"t+0"交易。通俗地说,就是当天买入的股票在当天就可以卖出。

"t+0"交易曾在我国实行过,但因为它的投机性太大,所以,自1995年1月1日起,为了保证股票市场的稳定,防止过度投机,股市改为实行"t+1"交易制度,意思当日买进的股票,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同时,对资金仍然实行"t+0",即当日回笼的资金马上可以使用。目前国内市场只有投资权证是实行"t+0"的交易方式。

"t+0"回转交易制度的特点:

1.投机性增强,投机机会增多,非常适合短线投机客的操作方式。

2.由于主力可以随意买卖进出,会造成对敲盛行,主力利用虚假成交量引诱散户改变操作方向。

3.随着散户买卖次数的增多,交易费用会大幅度增加,对于券商来说,是一大利好。

4.散户交易次数和交易费用的增加会导致交易成本的增加,从而引起投机风险的增大。

5.散户船小好掉头,容易及时跟进或出逃。

6.在失去"t+1"助涨助跌作用后,无论股指或个股股价的振幅都会加剧。

7.如果实行"t+0"交易方式,对于小盘股有直接的利好作用。

股票交易佣金和印花税是什么

股票交易佣金是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股票成交后按成交金额一定比例支付的费用,是证券公司为客户提供股票代理买卖服务收取的费用。此项费用由证券公司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及证券交易监管费等组成。

股票交易印花税是专门针对股票交易发生额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税法规定,对证券市场上买卖、继承、赠与所确立的股权转让依据,按确立时实际市场价格计算的金额征收印花税。

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于中国证券市场,是政府增加税收收入的一个手段,更是政府调控投资市场的工具。20年来,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一共调整了9次,平均大概每两年调整一次。其间,每一次的税率调整无不与中国股市的牛熊交替有关。一般规律为:在熊市中后期下调;在牛市中后期上调。更准确地讲,如果股市泡沫过大,投机过度,印花税就会上调;相反,如果泡沫破灭,人气涣散,则印花税就会向下调整。

深证综合指数

深证综合指数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为计算范围,以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

深证综合指数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从1991年4月3日开始编制并公开发表的一种股价指数,该指数规定1991年4月3日为基期,基期指数为100点。综合指数以所有在深圳证交所上市的所有股票为计算范围,以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即日综合指数=(即日指数股总市值/基日指数股总市值X基日指数),每当发行新股上市时,从第二天纳入成分股计算。

新股票上市后“基日成分股总市值”=原来的基日成分股总市值+新股发行数量X上市第一天收盘。

深证成分股指数

深证成分股指数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一种成分股指数,是从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场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计算对象,并以流通股为权数计算得出的加权股价指数,综合反映深交所上市a、b股的股价走势。

上证综合指数

上证综合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为计算范围,以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其中新上市的股票在挂牌的第二天纳入股票指数的计算范围。由于采取全部股票进行计算,因此,上证指数可以较为贴切地反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股价的变化情况。

上证股价指数最初是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信托投资公司静安证券业务部根据上海股市的实际情况,参考国外股价指标的生成方法编制而成。

上海证券交易所从1991年7月15日起编制并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它以1990年12月19日为基期,以全部上市股票为样本,以股票发行量为权数,按加权平均法计算。

该股票指数的权数为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分,其流通量与总股本并不一致,所以总股本较大的股票对股票指数的影响就较大,上证指数常常就成为机构大户造市的工具,使股票指数的走势与大部分股票的涨跌相背离。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指数的发布几乎是和股票行情的变化相同步的,它是我国股民和证券从业人员研判股票价格变化趋势必不可少的参考依据。

上证50指数

上证50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于2004年1月2日正式发布,指数简称为上证50,指数代码为000016,基日为2003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0点。

上证50指数是根据科学客观的方法,挑选上海证券市场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50只股票组成样本股,以综合反映上海证券市场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一批优质大盘企业的整体状况。

香港恒生指数

香港恒生指数是香港股票市场上历史最久、影响最大的股票价格指数,由香港恒生银行于1969年11月24日开始发表。

恒生股票价格指数包括从香港500多家上市公司中挑选出来的33家有代表性且经济实力雄厚的大公司股票作为成分股,分为四大类——4种金融业股票、6种公用事业股票、9种地产业股票和14种其他工商业(包括航空和酒店)股票。

这些股票占香港股票市值的63.8%,因该股票指数涉及香港的各个行业,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恒生股票价格指数的编制是以1964年7月31日为基期,因为这一天香港股市运行正常,成交值均匀,可反映整个香港股市的基本情况,基点确定为100。其计算方法是将33种股票按每天的收盘价乘以各自的发行股数为计算日的市值,再与基期的市值相比较,乘以100就得出当天的股票价格指数。

由于恒生股票价格指数所选择的基期适当,因此,不论股票市场狂升或猛跌,还是处于正常交易水平,恒生股票价格指数基本上能反映整个股市的活动情况。

自1969年恒生股票价格指数发表以来,已经过多次调整。由于1980年8月香港当局通过立法,将香港证券交易所、远东交易所、金银证券交易所和九龙证券交易所合并为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在目前的香港股票市场上,只有恒生股票价格指数与新产生的香港指数并存,香港的其他股票价格指数均不复存在。

什么是权证

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权证实质反映的是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持有人向权证发行人支付一定数量的价金之后,就从发行人那获取了一种权利。这种权利使得持有人可以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间内,以约定的价格向权证发行人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资产,过期作废。

持有人获取的是一个权利而不是责任,其有权决定是否履行契约,而发行者仅有被执行的义务,因此为获得这项权利,投资者需付出一定的代价(权利金)。权证(实际上所有期权)与期货的区别在于前者持有人所获得的不是一种责任,而是一种权利,后者持有人须有责任执行双方签订的买卖合约,即必须以一个指定的价格,在指定的未来时间,交易指定的相关资产。

从上面的定义就容易看出,根据权利的行使方向,权证可以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认购权证属于期权当中的“看涨期权”,比如现在上市的长虹cwb1(580027);认沽权证属于“看跌期权”,比如已经退市的南航jtp1(580989)。

权证本身是有价值的,但一般比较便宜,发行后,权证可以上市交易,其价格取决于权证发行价、行权价格及与其所对应股票的市价之间的差价。

投资者可以在发行人发行权证时进行购买,购买后可以在行权时间之前行权,即用行权价格到发行人处换取股票,然后抛出股票获利,如果不想等太长时间,也可以在权证上市后在权证市场抛出,以获取差价。没有参与权证发行的投资者也可以到权证市场买入自己看好的权证,等待行权,或低买高卖获取差价。上证所提供的权证业务实行的是"t+0"制度,当日买入即可当日抛出。

具体说来,当股票价格上涨时,认购证价格就相应上涨,认沽证价格就下跌;相反,当股价下跌时,认购证价格就下跌,认沽证价格就上涨。如某股票当股价从5元上涨到6元时,由于认购价是确定的4.5元,那么认购证的价格也会相应上涨1元,理论价格就是1.5元;反之,如股价下跌到4.6元,其理论价格就只有0.1元。

现举一个认购权证的案例。

比如,有一种权证标的正股为X,假设投资者购买了1万份该权证,那么他需要支付360元,就可以在2010年9月16日至20日间的任何一个交易日按0.78元的价格买入1万份该股票,由于该权证是按现金结算的,所以行权时并不会要求投资者掏钱出来购买该正股,而是根据行权时正股的价格和行权价格进行差价结算。一般来说,当正股低于0.78元时,投资者不会提出行使权利,否则就会产生亏损;只有当正股高于0.78元,投资者才会提出行使权利,这样才能产生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