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王权的覆灭:1640~1649英国革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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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沟通与决裂——查理一世登基之初的三次议会(1925~1929)(1)

帝王们继承了先辈的王位,同时也继承了先辈的过错。查理认为人民应该相信他,因为他没有做过坏事。人民却认为,只有将以往弊端的根源全部革除,才不必为将来担忧。

查理登基时的英国国情

1625年3月27日,查理一世登基;4月2日,宣布召开议会;6月18日,下议院开始集会;6月22日,前朝的反对者本杰明·拉迪亚德爵士提出了一项议案:从此以后,必须重视维护君民之间的和谐。拉迪亚德爵士解释说:“他做了国王,我们对他也有诸多期望。他天性和善,没有恶习,曾游历外国,受过议会的教育,因此国家的前途是大有希望的。”

整个英格兰确实满怀希望,尽情欢乐。一个新国王登基了,自然会产生很多新的希望与欢乐,这些希望与欢乐是很严肃认真且普遍存在的,也是看起来很有根据的。查理做王子时为人严肃,行为端正,毫不放荡,被公认为奉教虔诚,勤俭好学,寡言但不难亲近,庄重但不傲慢。在家庭中,他彬彬有礼,有条不紊;在宫廷上,大臣们敬畏他的仪态与风度;在民间,他以良好品质赢得了人民的敬爱。他的一举一动都展现出他是一个正直高尚、能够主持公道的人。英国人看够了詹姆士一世的卑鄙行径和他的喋喋不休、迂腐不化,以及呆板而优柔寡断的政策。现在,英国人有了一个受人尊敬的国王,就有了享受幸福和自由的希望。

可是,查理与英国人民并不知道,此时君民之间的矛盾已经严重到什么程度,也不知道造成这种矛盾的诸多根源还在不断发展,不久就会破坏他们相互谅解并达成一致的可能性。

此时的英国正在进行两种革命,一种是显而易见的,一种则是不易察觉却又明确存在的。第一种发生在欧洲帝王的权利方面,第二种发生在英国社会和人民的风俗习惯方面。

当时的欧洲大陆,各国的君权逐渐摆脱过去的束缚,变成近乎绝对的专制。在法兰西、西班牙、德意志帝国等地,君权已经将封建贵族压制下去,也不再去保护平民的自由。原本高傲的贵族们好像连失败感都没有了,他们聚集在国王周围,看着国王华丽的排场,并引以为荣;本性胆怯的人民,更乐于在这样的秩序下生活,因为君主的统治反而带给他们以前不曾享受过的幸福,他们努力致富,增长知识,却不抱有去政府谋求一官半职的想法。当时天赋君权和人民必须服从的言论盛行。即使对此有不满的地区或人民,也只发生过很轻微的反抗。总之,国内和平与繁荣的局面,经济的发展,文化的进步,都粉饰了这种纯粹专制制度的弊端,使帝王们产生一种妄自尊大的信心,老百姓也表现出带有钦佩情绪的顺从。

这是欧洲大陆的整体情况,英国也不例外。自从1485年都铎家族登基以来,就不再有骄横的诸侯与之作对。因为他们的势力太弱,无法独自与国王斗争。以前他们团结起来还能维持自己的权利,有时还能共同以武力行使国王之权;但如今这些贵族早已四分五裂,又穷奢极欲,尤其是经过玫瑰战争[1]之后,更加势衰力微。就这样,这些长久以来不受节制的贵族几乎毫无抵抗就屈服了,起初屈服于亨利八世的骄横霸道,随后又屈服于伊丽莎白的巧妙政策。亨利成为教会首领,又拥有很多财产,就大手大脚地将产业分给他所宠幸的家族,贵族于是开始向善于巴结君主的宫廷大臣角色转变。这种转变是在伊丽莎白时期完成的。她是女人,又是女王,还有辉煌的宫廷,这些加起来正好满足了她的个人爱好,并增大了她的权利。贵族们高高兴兴地聚集到宫廷来,却没有激起人民的怨恨。这是一种千载难逢的诱惑:能向一个深得人心的君主效忠,同时能在经常举行的宴会上博取女王的欢心。

这样的政府,是有利于国家的,因此人们对专制制度并不计较,大臣奴颜媚骨,人民真心爱戴。女王的全部危难,就是人民大众自己的危难,因此绅士们对女王的效忠已天经地义。这也被认为是基督教徒和市民的职责所在。

自从都铎王朝以来,历代英格兰王族所走过的道路,斯图亚特家族也亦步亦趋。詹姆士一世是苏格兰人,有吉斯家族血统。以他的家族历史而言,在感情上应该倾向于法兰西,在大陆寻找同盟;但一个英格兰国王,又常常将欧洲大陆的人看作仇敌。不久,人们就可以看出,当时已成为欧洲绝对君主制基础的原则,对他的影响要比对伊丽莎白甚至亨利八世更深。他以神学家的高傲和国王的自命不凡,宣告实行那些原则。他用了许多冠冕堂皇的语言,来抱怨自己的权利受到限制。他有时不得不使用更为直接的论证,来为他的政府措施、任意监禁人民或违法征税进行辩护。到这个时候,他就以法兰西或西班牙君主为榜样。他的大臣们对下议院说:“英格兰国王的处境不应该低于和他地位相同的人。”反对宫廷的人也不知如何应对上述言辞。人们都相信,帝王的尊严要求所有的帝王都能享受同样的权利,但是人民又要求自由,他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两件相悖的事情。

查理王子从孩提时代起,就在这种看法与准则中成长;成人之后,更深受这样的信念熏陶。西班牙将公主许配给查理,白金汉公爵建议查理秘密前往马德里亲自向公主求婚。这个浪漫的计划很合年轻王子的意,但他的父亲詹姆士不允许,甚至被气哭了。而最终与其说詹姆士对儿子让步,不如说是他对宠臣做出了让步。1623年3月,马德里以隆重盛大的仪式欢迎查理。查理亲眼看见马德里的华丽,君主的庄严和至高无上,大臣的崇拜、人民的尊敬如同宗教礼仪一般。纵使有少数人反对,国王也能凭自己的意志进行镇压。当然,查理最终与西班牙公主解除了婚约,而娶了法兰西公主亨利埃塔·玛丽亚[2],因为他的父王觉得只有这两个王朝才配互相联姻。这门亲事对英格兰王子的影响,同他在马德里所感受到的一模一样。巴黎或马德里的君主制,在查理眼中,都表明了君主的地位是天生合法的。

因此,英格兰的君主政体,遵循着与欧洲大陆其他君主制国家同样的方针。其他地区已经完成君主专制的革命,他们的象征与效果,这里也随处可见。其中最温和的,只是允许臣民有作为从属者的自由。当欧洲大陆的人民还不能抗拒这样的革命,甚至愿意接受这种革命的时候,英格兰却发生了反革命。

在都铎家族登基、贵族在君主面前卑躬屈膝时,英格兰平民还没有准备好进行反对君权、争取自由的奋斗,他们甚至不敢奢望得到与君权分庭抗礼的荣耀。14世纪,正是人民快速进步的时候,但他们的雄心壮志也仅限于争取最简单而原始的权利,他们不敢想象有朝一日会分享君主的治理权,能够长期切实地参与到国家政治中去。他们认为只有贵族才配达到这样的高度。

到了16世纪,平民与贵族皆被连年内战困扰,平民尤其渴望和平,期望休养生息。国王给了他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安定的秩序,使他们感激万分。平民已经和他们的古老领袖分开了,在国王和曾经的同盟者贵族面前,他们几乎完全孤立。他们语言谦逊,行为谨慎,国王或许已经相信,人民就要像贵族一样服服帖帖了。

但英格兰民众与一般的欧洲人民不同,他们是善于联合的市民和农民。欧洲大陆上的民众在摆脱奴役的道路上,行进得极为迟缓。而英格兰的下议院,早在14世纪就已经由贵族中人数最多的一个阶层担任议员。他们全是小地主,以他们的势力与财产并不足以与大贵族分享统治,却以与大贵族同出一脉而自鸣得意。这些人成为国人领袖以后,将他们的力量和勇气输送给了国民,平民们光靠自己是不会有这样的力量和勇气的。当高等贵族聚集在宫廷以图弥补自己损失的时候,他们被授予虚假的荣誉,这非但没有恢复他们往日的富贵,反而使他们与平民更加疏远。与此同时,新贵族、小业主和市民们却把注意力投向改良土地、扩大贸易资本,逐渐积累起财富,信用也日益增长。他们既不自我卖弄,又没有政治野心,几乎是在不知不觉中掌握了全部的社会力量,而这正是权利的真正来源。

工商业在城市里迅速发展,伦敦已经拥有非常雄厚的财富。从君主、宫廷到几乎全国的大贵族,都欠着伦敦商人的钱,他们既需要钱花,但又傲慢无礼。

农村的情况也朝着同样的方向发展。高等贵族将亨利八世分给他们的大片领地转让出去。国王赞成这样卖地,因为可以增加拥有教会田产的人数;大臣们乐意这样卖地,因为可以换来大量金钱供他们挥霍。随后,伊丽莎白为了避免向议员索取费用,就把许多皇家土地卖了。购买这些土地的人,以住在自己田庄的乡绅居多,还有自己种地的地主和做买卖的市民。他们通过勤劳和节俭获得并积累钱财,以买进国王和贵族的土地。这时候农业很发达,州府和市镇居住着许多富裕、活跃、独立的居民,他们快速累积了大量财富,以至于到1628年召开议会的时候,众议院的财富比贵族议院多了两倍。

这样一来,平民开始再度对苛政感到不安。他们的财产越多,就越需要更大的保障。国王长期享受着某种权利,从未遇到障碍,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感到这种权利滥用带来的危害。于是有人质问,英吉利国王一向就具有这种权利吗?他应该有这种权利吗?人民逐渐记起他们以前的种种自由,那个颁布《大宪章》的旧时代。宫廷说起旧时代总是带着藐视,说旧时代是粗鄙与野蛮的。人民却不这么认为,说到旧时代时会露出尊重与留恋,说旧时代是自由和勇敢的时代。他们曾经的自由已逐渐远去,但并非完全消失。议会还没有停止。亨利八世、玛丽和伊丽莎白在位时,陪审员们表现得很听话,甚至俯首帖耳,使陪审制度保存了下来。市镇享受着某种特许的权利,地方自治机关还保持着它们的选举权。总之,人民现在缺乏的并不是保障自由的制度,而是使这个制度落实的力量和决心。因此,革命一起,权利就回到他们手中,可以迅速掌握各种物质力量,但要彻底改变人们的精神,便需要进行一次宗教改革。

宗教改革,是从英格兰一个专制君主的暴政中开始的。改革诞生之初,就不分敌我地对自己的党徒和仇敌一概加以制裁。亨利八世,一只手将天主教徒推向断头台,另一只手又将柴草点燃,把基督教徒活活烧死,因为他们不赞成自己对新教会的统治。

因此,从一开始就存在两个宗教改革——国王的改革与人民的改革。国王的改革摇摆不定,有奴役性,且功利多于信仰,这种改革最终保留了天主教教义中一切可以保留的东西。而人民的改革却不然,它是自发的、热烈的,藐视尘世利益,接受改革所带来的全部后果——人民的宗教改革是一场真正关乎道德的革命,是从信仰出发的改革。

这两种宗教改革,当玛丽在位时,因共同的苦难进行了一个时期的短暂联合;到伊丽莎白登基后,又在共同的欢乐中联合了一个时期。但最后终于分裂,继而相互仇视。他们争论的焦点便是政治。英国国教一旦与天主教会分离,就会丧失自己的全部力量,也不再具有自己的权利,只能享有国君赋予的权利。这么一来,它就不得不承认政治专制体制的准则,以便使自己的地位合法化,同时还要为政治专制的利益效力,以便能保持自己的利益。至于不信奉国教的新教徒,当他们攻击宗教上的对手时,发现自己不得不同时攻击国君;要完成教会改革,就必须提倡人民的自由。英国国王继承了天主教皇之位,英国国教士则继承了天主教士的事业,但他们只能用国王的名义行事。

新教徒处在需要对宗教和国家体制同时进行改革的时期,肩负着反对国教和反对国王的双重任务,因此他们在开始时有点迷茫。在他们眼中,教皇制及其类似的事物,都是肮脏且非法的,但皇权制还不致如此。发起宗教改革的是亨利八世,拯救宗教改革的是伊丽莎白。即使最大胆的清教徒,也因为受惠于这个政权,而不敢贸然限制君权。如果有人胆敢向神圣的君权前进一步,惊诧的国人尽管会在内心感谢他们,却不会跟随他们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