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代,商鞅一派法家认为,要使君主政权达到“至治”,必须使得“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就是说,最亲密的夫妻和朋友,也不能互相包庇,而要向政府检举揭发,使得任何“恶”与“非”都不能隐匿。一旦有人犯罪,其亲友、邻里或者其他有关系的人都要共同受罚。于是秦国颁布了连坐法。
在变法后的秦国,一家之内可各自拥有独立的个人财产。《秦律》规定,丈夫偷窃,如果妻子知道了不告发,则同罪;如果不知道,则卖为奴隶。丈夫犯法,妻子告发,妻子的财产可以不予没收;妻子有罪,丈夫告发,则妻子的财产可奖励丈夫。
于是,为了不被牵连,也为了得到奖励,每个人都要像警察一样盯着身边的人,一旦发现有犯罪嫌疑就得赶紧报官。
汉儒曾这样描绘秦国的民风:儿子借父亲一把锄头,父亲的脸色便很难看;母亲来儿子家借个扫帚簸箕,儿子一家便骂骂咧咧;媳妇生了男孩便得意洋洋,不把公公放在眼里,婆媳一语不合,便“反唇相讥”。
这样的“告亲”规定,当然也被说成是制衡机制,使得人人不能自私自利,乱说乱动,作奸犯科,而社会秩序井然。但是人人不能自私自利的目的,却是为“我”——皇上服务的,也就是爹亲娘亲不如皇帝亲。所以灭亲是为了“大义”,“大义”则是为了皇上一人。
不过,自汉宣帝开始,威逼利诱“告亲”的法律有所松动,还规定了一些亲人之间可以不告发甚至包庇也不治罪的法条。
在今天,“亲亲相隐”是否与法制社会格格不入呢?
有人抱持“我爱我亲,但我更爱正义”的信念,也有人抱持“我爱正义,但我更爱我亲”的信念。如果前者有空间,那么也应该给后者以空间。
1994年的《法国刑法典》、1996年的《德国刑法典》、1975年的《意大利刑法典》都规定,明知近亲属犯罪而不告发,故意隐匿以及为亲属作伪证,帮助亲属脱逃,都不能认定是有罪。
中国的法律则比较严苛,既规定了任何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还规定了亲属也适用包庇窝藏罪。
作为一个坚定的人道主义者,孔子在其一生中,对道德介入政治生活一直抱有不衰的热情。而且,孔子的理想是为万世垂训,非为一朝立法。不可忽视的是,孔学、儒学的的确确早已演绎为一种文化形态,两千多年以来,促成仁君、培育儒臣、调教民众,极大地影响了中国,影响了东方世界。
法制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当然不可忽视,但我们岂能忽视道德的力量?那种只顾方便公权力,不顾及亲情、人情、人性的法律,是不是合理呢?
中国的先贤倡导德化天下,但绝非不要法治。孔子对周朝就有“谨权量,审法度”的赞美,老子也说“常有司杀者”,只是他们更强调治本治根。
理想的德治是一种比法治更高的境界。它以道德的力量规范人们的行为,在人与自我之间建立和谐人格,在人与社会之间建立和谐关系,在人与自然之间建立和谐世界。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生温馨的港湾,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最后一块栖息地。如果家庭的孝慈温情不在,那么我们构建和谐社会还靠什么呢?
法治治身,德治治心;法治治近,德治治远。
法制建设只是手段,社会的和谐与人类的幸福才是根本的目的。
儒家伦理中“亲亲相隐”的理念,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也曾上升为法律规范。今天的我们,一方面在加速奔向现代化,同时也在吸收人类一切文明成果。儒家的伦理没有理由烟消云散,“亲亲相隐”也应当成为文明法律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
亲有过 谏使更
圣贤毕竟是人中少数,每个人都会犯错,并在纠正错误中成长。作为儿女,对待父母,孝是首要。那么,当父母也存在错误的时候,为人儿女是不是就一味顺从呢?儒家思想可不是如此不讲原则。
《弟子规》明确告诉我们:“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
父母亲有过失,当儿女的一定要劝谏改过,但是在劝谏的时候,绝对不可板着面孔,声色俱厉,脸色要温和愉悦,话语要柔顺平缓。假如父母亲不接受我们的劝谏,那就要等到他们高兴的时候再劝;假如父母亲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有明显错误而又固执己见,有孝心的儿女,不忍父母亲陷于不义,就会放声哭泣恳求他们改过,即便遭到责打也毫无怨言。
《二十四孝》记载了一个孝子孙元觉的故事。
孙元觉从小就知道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可是,他的父亲却对老人不孝顺,甚至感到厌恶,因为爷爷年迈多病,只能吃饭,不能做事。
一天,孙元觉的父亲忽然把病弱的老人按在筐里,绑在车上,要将他推到深山扔掉。
孙元觉放声大哭,跪在地上请父亲不要这样做,但父亲一把推开他,拉起小车就上山了。孙元觉跟在后面,又哭又喊,可父亲根本不听。
到了山里,元觉的父亲将老人连人带筐从车上搬下来,连筐子也不要了转身就走。爷爷爬出筐子后,元觉哭着把筐子捡起来,放在车上。
父亲说:“这是个晦气的东西,要它干什么?”
元觉认真地说:“我要把它收好,等您老了,就能用它来装您了。”
父亲大吃一惊,说:“你是我的儿子,怎么能说这种话呢!”
元觉说:“您是我的榜样,您怎样教育我,我就怎样做。您这样对待您的父亲,难道我就不能这样对待您吗?”
元觉的父亲于是幡然悔悟。
孔子提出的劝谏父母的原则是:其一,应当“几谏”,即谨慎而又爱惜地劝告;其二,“敬不违”,即不违背他们的正常意愿;其三,“劳而不怨”,即绝对不可心存怨恨行为极端。
唐太宗李世民年轻的时候,随父亲李渊南征北讨。在一次战役中,父亲因战争失利决定退回太原,李世民劝谏父亲军队眼下不可后退,否则士兵会四处逃散,敌军也会乘机攻击。
然而无论怎样劝谏,李渊还是不予采纳。因为坚信危险的存在,当天晚上,李世民在军营外面放声大哭。
李渊出去探看,见儿子如此真切,终于静下心来听他分析利害得失。最后,李渊接受了李世民的劝谏,停止了危险的撤军行动。
正确研读孔子所说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其思想与“父为子纲”的教条相去甚远。“父为子纲”所强调的,是父对子的绝对权威;而从孔子的思想看,儿女是可以怀疑父母的意见并且保留自己意见的。事实上,天下父母无不希望自己的儿女健康成长,只要坚持了孔子提出的几项原则,即便确信自己正确,也不会与父母发生正面的激烈的冲突,而是始终以恭敬、虔诚的态度对待自己生命的源泉。
儒家思想中还有一个规矩叫“小杖受,大杖走”。
曾参在孔子门徒中是一个典型的孝子。
有一天,雄鸡三唱,太阳从山林冉冉升起,曾参的父亲曾晳荷锄走出大门,曾参紧跟在后面,来到山脚下瓜地里。那瓜苗一片葱绿,十分茁壮,迎风摇摆着。
曾晳以教诲的口吻对曾参说:“参儿,锄地下锄要稳,拉锄要匀,切勿忙手忙脚。”说着便做起示范。
曾参用心学习,小心翼翼地耘瓜。曾晳则是老当益壮,遥遥领先。
曾参初学乍练,手脚生疏,远远落在后面,但他不甘落后,奋力追赶。没想到,动作一快,竟把一棵肥壮的瓜苗锄掉了,于是大惊失色。
曾晳回头一看,十分生气,声色俱厉地顺手拿起木杖就打。曾参不仅没有逃避,反而顺从地趴倒在地,任凭父亲责打。
曾母听说儿子挨打,急忙跑到田间,抱住儿子痛哭:“参儿受苦了!参儿受苦了!”曾参反而安慰她:“请母亲不要难过,爹爹是在教训我。我惹爹爹生气了!”
曾晳渐渐息怒,回家之后,担心打伤了儿子,便悄悄到儿子的房门口窥视。曾参知道父亲走过来了,忍住肉体剧痛,抚琴而歌。
曾晳于是放下心来,缓步又走回屋去。
孔子知道了此事,马上就把曾参找来,指出父亲这样打他而不躲避是不对的。
曾参不解地问:“老师认为我应该跑吗?”孔子解释说:爹爹打你,你要看他拿的棍子是粗还是细。棍子很细,你就不要跑。如果棍子很粗,就可能失手把你打成傻子打成残废。你遭殃了,爹爹也一定会后悔,而且背上恶名。这种情况下你不躲避,那不是不孝吗?
古往今来,真正狠心的父母实在是太少。今天的许多孩子,倒是几句话不中听就要跑,就要离家出走。为什么敢呢?因为有条件要挟,欺负父母就这么一个“宝贝”。
更有甚者,有的子女不仅不会“挞无怨”,反而要鞭挞父母了。
在广东省中山市,一个18岁的女孩将父母双双杀死,并与尸体同处一屋达4天之久,直到案发。女孩向警方交代,杀死父母的原因是不能忍受他们争吵闹离婚。
那一天,父母又因为一点小事吵得不可开交,妈妈提出要和爸爸离婚,她一听就十分生气,大声对他们喊:“不要吵了,更不要再提离婚!”
喊完之后爸爸不再做声了,可是妈妈依然不依不饶地对爸爸骂个不停。她实在忍受不了,就从地上捡起一个旧胶袋,紧紧地套在了妈妈头上,然后用绳子将她的双手反绑起来,拖到房间里面。过了半个小时再去看时,发现妈妈已经咽气了。
她又惊又怕,生病躺在床上的爸爸不停地劝她去公安局投案自首。她的爸爸以前跑运输养家糊口,后来出了车祸,患了严重的脑血栓,卧床不起,最近他把车子卖了,钱为女儿存了起来,希望她嫁个好人家。没想到,他的这个女儿当时脑子里面一片空白,想着妈妈都死了,不如大家一起死了吧,于是狠下心来,又用胶袋紧紧地套住了爸爸的头,把他也闷死了。
杀死了爸爸妈妈以后,她却并没有舍得让自己一起去死,倒是到了中山市内的一家大型超市,购买了几把大水果刀和锤子,就在房间里面慢慢地把他们的尸体肢解了,然后用黑色的大胶袋一包包装好,准备有机会就搬到外面扔掉。几天之中她下过一次楼,和房东见过面,还说过几句话。
这个女孩为什么如此轻易就杀死了自己的父母?因为父母太爱她了,压根儿就没想到自己的女儿劝架的方式会如此狠毒!
一个人若无孝心,只有自我,哪有资格和能力去劝谏父母呢?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在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之后,如果发现意见没有被采纳,很容易使自己受制于不好的情绪,脸色难看,甚至大发脾气,其结果更是事与愿违。
可以说,孝悌是一种童子功,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服从力。
清朝唯一的一个新科状元叫刘庆泰,曾经受到慈禧的接见。因为年纪大了,当时慈禧记不太清楚他的名字,就问了一句:“你就是新科状元王庆泰吗?”
姓都被慈禧搞错了,这刘庆泰当时怎么反应呢?他的回答十分的谦卑和恭敬:“臣,就是新科状元刘庆泰。”
慈禧意识到自己刚才说错了,但是人家的语气却是那么的恭敬顺从,完全无损于自己的颜面,所以老佛爷一下子就对这位新科状元心生好感。
既顺承了他人,同时也表达了自己,刘庆泰就这样巧妙地化被动为主动。
兄弟睦 孝在中
孔子全部的思想主张都是由孝悌出发。在孔子看来,忠以孝悌为前提,孝悌以忠为目的。一个人如果能够在家中对父母尽孝,对兄长遵从,那么他就可以对国家尽忠,就不会在外面“犯上作乱”。
《弟子规》告诫我们:“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事诸父,如事父;事诸兄,如事兄。”
“弟”即“悌”,就是以一颗真诚之心对待兄弟姐妹。中国人除了讲孝道,还要讲悌道。这个悌道,正是孝道的延续。
哥哥姐姐友爱弟弟妹妹,弟弟妹妹恭敬哥哥姐姐,兄弟姐妹和睦而不冲突,并且互相帮助;对待叔叔、伯伯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恭敬,对待同族兄长像对待自己的胞兄一样友爱。如果这样,父母自然就感到宽心了,所以这种和睦当中,当然存着孝道。
日常饮食起居中,有人认为孩子还小,礼貌礼节方面不必太过要求,甚至对孩子宠爱有加,把好吃好用的先给孩子享受,以至于孩子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知道要礼让长辈,更不懂得礼让同伴了。
法昭禅师有一首描述兄弟情谊的诗:“同气连枝各自荣,些些言语莫伤情。一回相见一回老,能得几时为弟兄。弟兄同居忍便安,莫因毫末起争端。眼前生子又兄弟,留与儿孙作样看。”意思是:兄弟就好像同一棵树延伸出来的树枝一样,年轻时一个个生气勃勃,不过相互之间言语交流要柔软,不要有伤和气。上了一定岁数以后,每次见到各在一方的兄弟姐妹,都会感觉衰老了一点,所以要好好珍惜这种缘分。兄弟姐妹在一起,一定要互相谦让,不要因为小小的问题就开始争执引起事端。兄弟姐妹长大成人,一个接一个为人父母了,下一代又是一群兄弟姐妹,只有上辈兄友弟恭,才能留与儿孙做个好榜样。
从前有一位病入膏肓的老人,临终前把家里的土地和财产平均分给了两个儿子。
老人过世后,小儿子想:我一个人的日子好打发,可哥哥拉家带口的,生活就比较艰难了,我应该把自己的那一份再分一半给哥哥才对。他怕哥哥不肯接受,就趁着夜黑风高,把自己分得的苹果和玉米,搬了一半偷偷送到了哥哥的仓库里。
大儿子也有小儿子那样的想法:我已成家立业了,只要一家人努力劳作,生活不会成问题,可弟弟现在还是孤身一人,应当为他以后的日子多多考虑。他怕弟弟不肯接受,也趁着星月无光,将自己的苹果和玉米,搬了一半偷偷地送到弟弟的仓库里。
第二天早上,当他们走进仓库的时候,都吓了一跳,苹果和玉米丝毫未减,两兄弟都以为自己做了一场非常真实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