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清代广西贡院
5857400000009

第9章 广西贡院的科举考试(3)

古人参加科考可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会牵扯到整个家族甚至整个村庄。据说古代参加科举考试,中秀才举人或者进士及第希望比较大的人家都会在煎熬中苦苦等待着喜报的到来。因此就有比较聪明的人专门等候在门口,一旦报喜的人到了,就前去向这家人报喜,碰到富裕的人家能得到点碎银花花,稍微穷点的人家也能沾上点酒喝。这样的等待在古代称之为候榜,这些场面在《儒林外史》里有过详细的描述。

从乡试到会试,再到殿试,每个级别的考试都有捷报,只要你被录取了,就有人来专门为你报喜。捷报的格式大都比较简单,除了写有考取功名者的名字以及考取的名次就是某某县府的名称了。

古人收到捷报之后,一般要把它张贴在厅堂里最显眼的位置,一来可以光宗耀祖,二来可以让来访的客人一眼就能看到,如同现在的奖状一般。从这个细节同样可以看出古人如何重视科举考试,科举几乎成了古代读书人的唯一出路。

捷报类似于今天的录取通知书,“十年寒窗”为的就是获取这一“捷报”,多少人为这一张纸付出过艰辛的苦读,这是一张改变命运、光宗耀祖的纸。

五、乡试的时间、科目、参考人数

清初,广西战乱不止,社会动荡不安,直至顺治十三年(1656)才较安定。因此,清代广西乡试迟至顺治十四年始首度举行,同其他各省相比,正、恩两科乡试少举行了五科。随后按例举行了六科。康熙十一年(1672)壬子科以后,由于地方骚乱,又停了两科。康熙二十年(1681)又因筹备不及,延至次年二月补行。自此到道光末年照例举行。道光末到咸丰年间,太平军起义于广西,天地会在广西各地举事,全省动荡不安,乡试时停时补,直至光绪二十九年(1903)癸卯科乡试后,清廷废止科举制度。清代正、恩科及加科乡试共举行了112科。广西由于开科较迟,又屡受战乱影响,仅举行100科。清代广西乡试中额屡有增减:顺治二年(1645)定为60名,十七年(1660)减半为30名。康熙三十五年(1696)议准乡试广额。广西增中10名。五十年(1711)议准直省中额,均于五分内增一分。广西增中8名。乾隆元年(1736)议准直省中额除零数不计外,于十分中减一分,广西定额为45名,从此成为定制。

但自乾隆九年(1744)后乡试中额时有增加,如嘉庆二十五年(1820)、同治元年(1862)增为55名,同治九年(1870)增为59名,多属因捐军饷而为。

广西文科乡试100科,共中式举人5075名,其中桂林府2516名,柳州府258名,庆远府26名,梧州府454名,太平府104名,南宁府331名,浔州府401名,平乐府299名,思恩府150名,直隶郁林州451名,镇安府16名,泗城府16名,廉州府53名。当时,广西少数民族集中聚居的庆远、太平、思恩、镇安、泗城等五府,中式举人共计312名,占全省中式举人总数的6.2%。

武科乡试中额:康熙二十三年(1684)题准广西人数不足,不设科,俟应试人多,再定中额。二十六年(1687)复准照文科举额数减半。雍正年间略有增减。咸丰、同治时又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广西武科中式举人,各县、州、府、省志少有记载,仅据隆安、同正、柳州、武宣、雒容、榴江、柳城、象县、来宾、临桂、全州、灌阳、阳朔、荔浦、修仁、平乐、贺县、藤县、永安、北流、灵山、合浦、宾阳、上思、镇安、凌云、田阳、宜山、罗城等县县志记载,共有武科举人1104名。

文科会试由礼部主持,于京师举行。会试中额,清初无定额,直至康熙五十一年(1712)奏请钦定中额,大约每20人取1名,根据《清实录》记载:乾隆年间广西每届会试取中2—8名;嘉庆年间3—5名;道光年间5—10名;咸丰年间2—8名;同治年间11—14名;光绪年间11—13名。

武科会试中额,根据《清实录》记载:康熙年间每届广西取1名;乾隆年间1—2名;嘉庆、道光年间1名;同治年间1—2名;光绪年间2—3名。

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殿试后,皇帝亲定甲第。

清代广西文科进士585名(含恩赐),其中桂林府298名,柳州府27名,庆远府5名,梧州府50名,太平府7名,南宁府38名,浔州府42名,平乐府38名,直隶郁林州62名,镇安府4名,思恩府7名,泗城府3名,廉州府4名。

清代广西中式武进士,根据柳州、临桂、武宣、柳城、象县、全州、恭城、灌阳、荔浦、平乐、贺县、藤县、富川、北流、贵县、合浦、上思等县《县志》记载的有:柳州沈绍周、区公武;武宣梁士聪、覃贵福(太平天国辛酉武科状元);柳城涂献彪;象县韦世徽;融县梁壮观、李秉隆;临桂林大宽、丘侃、朱纯录、程斌、罗光杰、周之凤、吴瑞龙、马定邦、陈桂梁、朱行鹤、李天英、李文蔚、冯绍良、马绍龙、白宝、宋廷标、龙金源、区焕东、赵之瑞、秦步升、程癸;全州邓学谦、蒋良秀、蒋高、邓松、俞烨、蒋良宪、马奠三;北流吴槐、李冠春、党肇现、党修现、黄彩先、陈莫;恭城李浚、周南、欧阳豹;荔浦李时德;平乐欧昆;贺县莫朝贵;藤县欧士逵、区士连;富川毛亮、林冠军、毛霖熙;贵县甘其卓;合浦韩烈彪;上思林寿椿、韦文蔚;桂平岑瑞刚;苍梧清怀琳等。

清代在常科之外,还实行制举取士。广西应制举而获有出身的士子有:临桂黄嗣宪、杨家修、周尚兆、陈兰策、李成瑀、汤绍尹、胡柽;苍梧黎子淳;恭城孙宪祖、莫大球、常希文、常体民;平乐陈齐贤、陈齐东;灵川全广、唐敦本、蒋陵;义宁(今临桂县)李希棠;荔浦李开泰;宣化(今南宁市)曾泰墉、黄金坚。

六、乡试纪律

乡试考场纪律极严。顺治时规定:士子进考场,需穿拆缝衣服、单层鞋袜。雍正、乾隆时重申禁条:不准携带木柜木盆、双层板凳、厚褥装棉、卷袋装里;砚台不许过厚;毡毯必须无里;皮衣必须无面;笔管镂空水注用瓷、蜡台单盘空心通底;糕饼饽饽,各要切开。考生所携带的竹、柳考篮,应编成格眼,面底花案一致。在贡院设下两道门搜检,差役排成两行,考生开襟解袜亮鞋,衣服器具一一细查。倘若过第二道门时搜出夹带之物,头门差役则照舞弊惩处。搜查之后,各自按卷号进入号座,不得停留,进屋关门上锁,不得私自开锁出入以及传递什物。此外,还特下悬赏令,搜得作弊者一人,给银三两。因而不少衙役搜寻私人纸片,因以取利。对于夹带舞弊者,“先于场前枷号一个月,问罪发落[40]”。对于这样严格的纪律,当时也有人敢于违反。乾隆二十五年(1760)七月,广西学政鞠恺奏:“广西童生应试,多因亲友影射,冒籍混考,竟有一县多至数十名[41]。”乾隆帝命鞠恺彻底清查,已查确者即勒令回原籍;未发觉者,限一年内本生自首,由该学教官会同州、县结送学政咨回原籍;逾期不自首者,发觉斥革。又已查确各生,罚停乡试一科。乾隆三十五年(1770)十一月十七日,查出广西本科乡试举人朱一沛系临场改经。广西学政童凤三奏闻,乃规定:嗣后贡生、生员及捐纳贡、监生应乡试者,须查明原登记所习经名,其新捐、新进者,皆以初次进场录科习经为定,如有私行改经,査出斥革。四十七年(1782)又规定:乡试之年不准改习经书,但准于平时呈请改习。

乾隆四十八年(1783)九月初一,广西乡试发榜,取中岑照等举人45名。次日,广西巡抚孙士毅上奏,称岑照岁考及录遗试卷,与三场墨卷核对,文理相去悬殊,必有情弊。初三,正副考官亦上奏其事。二十二日,帝命将岑照革去举人,由孙士毅亲提审讯。后经查明:岑照许银1000两行贿在试闱承办供给之永安州知州叶道和,叶许其300两嘱其湖北籍幕友、举人曹文藻充当书办进场代作试卷,由曾兴传递。十一月二十五日帝命将岑、叶、曾分别押解进京。十二月初四又命于途中处斩,岑照和曾兴被斩于湖北江夏,叶被斩于湖南衡州。曹文藻逃跑,在湖北簲州被拿获解刑部处决。叶道和江西原籍家产著予查抄。孙士毅交部议叙,学政、考官免予议处。岑宜栋以不知情,仍留本印。后岑自请罚银10万两,帝批“免其一半”。嘉庆六年(1801)正月二十三日,因覆勘嘉庆五年(1800)四川、两广、云贵等省中式试卷中,有书写卦画及古篆者,今嗣后乡会试中,如试卷中有书写卦画及篆体者,即作违式例。如有违例中式者,将该生罚停一科,考官议处。道光二十年(1840)九月二十二日,本科乡试时,临桂生员秦承瀛于头场点名时拥挤争先,上林生员李天麟交卷后又潜入号舍,俱被革斥,杖八十,枷号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