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传诵千古的历史掌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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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煮人冤狱

霍邱有个叫范二之的,是某老太的上门女婿。婚后不过一年,范二之却突然不知去向了。范二之的父亲见儿子没了,就控告某老太害死了他的儿子。县令王某家里雇佣的奶母,是某老太的同村人,因此王某便问她是否知道这件案子的消息。奶母说:“听邻居说,范二之是因为家里有奸情才被害的。”王某信以为真,便严刑拷问某老太一家。范二之的妻子禁受不了这皮肉之苦,就招供说:“是我与义兄韩三私通,恐怕败露,就合谋杀死了范二之。杀了之后,又剁碎了骨头,煮化了肉,来消尸灭迹。”韩三和某老太的口供也是如此,于是王某便派人到某老太的房后去搜查,捡了几块碎骨头,就把案子定了。可是,把这几名“罪犯”押到府里的时候,他们却全翻了供。知府说:“这里有碎骨为证,怎么又反悔呢?”他们说:“那是牛骨,不是人骨。”知府不相信,就把他们押送到臬司。这时,主管臬司的是夏邑人少保李书年,一审问竟供认不讳。只是见案犯们神色自如、毫无忧伤的样子,供词更是滚瓜烂熟。因此,李书年怀疑此案有冤,便反复阅读案卷,终于被他看出了破绽。他心想:“死者肉煮骨剁:也就是了。可是那肺胃肝肠等物又到哪里去了呢?”于是,就用这个问题来提审犯人。犯人一听,都很惊愕,供词各不相同。李书年说:“看来这个案子是有冤情啊!”于是便下令暂停审讯,等一等再说。

半年以后,突然有个人来到臬司大堂哭喊冤枉。一问,竟是范二之。原来,他是因为欠了赌债才外逃藏匿的,听说家中遭难,特来拯救家人。韩三等人才因此得到释放。如果因为案犯没有翻供,就定案处理,这三条人命也就算完了。真的如此,院司要受到重咎,府县也得抵罪。所以,时人都称赞李书年明察,说他这样有大德的人必有厚报。这时,李书年已经50多岁了,还没有儿子。第二年,他便生了个儿子,取名铭皖,以地域命名。后来他又连生了几个儿子。李书年中乾隆庚子进士,铭皖中了道光庚子进士。李书年80余岁时,重遇恩荣宴。父子竟相隔60年做“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