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浑厚深沉的中国哲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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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法家韩非

韩非(前280~前233),中国战国末期的思想家,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韩非出生于韩国贵族家庭,他曾多次上书谏韩王变法图强,但昏庸的韩王拒不采纳。他退而著书,博览群经,分析和总结了前人的政治思想,创建了自己的学说。他的著作传到秦国,得到秦王赏识,但他的昔日同学李斯等人嫉妒他,对其进行陷害,后来他被迫自杀。韩非的理论为秦王朝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起了重要作用。

韩非是中国古代第一个全面论证中央集权必要性的思想家。韩非首先从人是自私自利的这一立场出发,认为人与人是赤裸裸的利害关系,要治理社会和国家只有用暴力和权术。他主张法治,强调法要统一、法要严峻、法要公平、法要讲信用。君主居法律之上。韩非的君主专制学说对当时的历史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也为后来中国的封建专制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哲学思想方面,他第一次把“理”作为哲学范畴提出来。指出“理”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具体法则。“道”则是体现在客观事物产生、发展和消亡的普遍规律中。“道”寓于“理”中,只有通过对具体事物的“理”的认识,人们才能认识“道”。

其实,这样的认知“道”的方法,与老庄之学认知的“道”,真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