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久了旧了,倒却记得新鲜。多年前,去过一趟泰国,走了曼谷、清迈和巴提亚三个名城。城市的样貌,都还依稀清楚,如记得人妖的惊艳一样。还可记得的,是在青迈那个偏城,早上醒来,街上空无他人,腾雾缠绕不止。在那夹缠之中,学佛的清年穿着袍衣,组成浩荡的队伍,从城的这端行至那端,一是为了功课;二是为了化缘;三是为了扩张佛学佛法。
最可记得的,是在那行旅的十天之中,陪同我们走在泰国的,是那面包车的司机,六十余岁,退休了又返聘开车,为了生存,也为了证明自己身体还好。他每天开车不止,微笑亦是不止。我们早上六点出发,他就擦净车子,五点半在宾馆门口脸上挂笑,紧紧候着我们。晚上十点我们回到宾馆,他就一定要把大家的行李提到每个人的房间。不让他提,他仍然脸上挂笑,却是坚决地不肯不成。而且,无论宾馆、途中、景点,再或某一街角的偶然,只要遇到了佛像寺庙,他都要低头合掌,默念默拜。如是步行,就住脚虔敬。如果开车,在马路上遇到寺庙佛塑,就减速慢行,稳下车子,双手丢开方向盘,合掌默拜之后,再握好方向盘,加油走去。哪怕是随意立在路边拐角的如同我们这儿三砖五瓦的乡村土庙,他一样虔诚,一样用功,绝不厚此薄彼。
他信佛。年轻时候也曾在寺庙功课过三年青春。因此,我们在那充满香料的饭店吃饭时,他就在车边吃他自带的干粮、素食和开水。我们说些可乐可笑的事情,对神佛有所不敬时,他依旧面带笑容,不言不语,一脸谐和平静,和什么也没听见一样。我们请他和我们一起吃饭用餐,他不仅不去,还笑着告诉我们,不是他不,是公司和佛不让他去。我们给他小费,他也坚决不收,说不是他不缺钱花,不愿收这小费,说他缺钱,想收小费,可雇他的公司和他心守的神佛,都不让他收这小费。
可我们离开泰国走的时候,和他告别,什么也没留给他作纪念,他却把我们送到机场,握手言别时候,惴惴羞羞地,从口袋取出几个木制的佛香书签,头端还镶了薄铜,精美到无以言说。怯怯地笑着,给我们每人一个作为念物,说你们都是作家,书签最为有用,回去了记住来过泰国。没有人告诉过我们不要收留别人的念礼,佛也没有对我们说过,与人交往不可收礼的佛法之道。
我们收了他的书签。
至今这木制铜镶的书签,十多年了,都还插在我书桌的笔筒之中。看见书签,我就想到泰国的佛教佛事。想到佛事,我想到佛徒和那位老人。想到老人,我就想到最后别时,他对我们说的那句话。他说:“佛说,和人相处,要忘记自己于人的恩好,要记住别人对你的恩好。这十天里你们对我和蔼,总希望我能和你们一块儿吃饭,我记住这些了,我请你们收下我这个书签做个念物吧。”
现在,也不知那位老人的境况怎样,十几年了,书桌上的书签从来不曾开口说过这些。
2009年12月27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