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公司大门,我还没有来得及吃饭,就接到了荆芥的电话。她要我去吊唁一下死了的大全和常玉。
而且,她要我把剩下的药粉洒在身上。
“上次吃的东西味道不错,改天有机会一起。”
荆芥的声音有一种令人不能够质疑的权威感,好像听了她的话就能免除了所有的麻烦。过了九点天气就热了起来,我挂了电话就擦汗。
“骆老师。”
沈悦惊恐的看着我。
擦个汗有什么好看的?
我知道我长得帅。
“骆老师,你看看你的脖子。”
我肯定看不到我的脖子,下意识的的用手抹了一把,手上沾着流脓的血,闻一闻都是酸腐的臭味。
胃里一阵阵的恶心。
“记得给死者磕个头,别一点儿感恩的心情都没有。”
我的震惊还没有散去,荆芥的一条短信立刻就过来了。
我原本是想要去S大看看那具所谓的千年男尸,但是现在只好先去大全和常玉家里吊唁一下。
直觉告诉我,如果不去的话,很有可能我就见不到了明天的太阳。
沈悦拦了一辆出租车,我赶紧和她跳了上去。
手机里还有另外一条短信,是昨天晚上五点多发过来的,我女朋友的父母现在已经到了S城,他们已经住下,今天就会到学校这边来。
我原本是打算和他们一起过去的,但是现在时间可能不能那么早过去。
所以我就赶紧打电话再约时间。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现在不在服务区。”
……
我给她父母和哥哥的手机都打了电话,但是全部都不在服务区。S城是最早使用了移动通信的城市,直到现在还是全国信号最好的城市。
怎么会出现给三个在S城的人打电话不在服务区的事儿,而且,我给他们订下来的宾馆一点儿也不偏僻。
我的心一点一点的寒了。
我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把剩下的药粉从口袋里拿出来,轻轻地擦在了脖子上。沈悦看着我,脸上露出了复杂的神色。
但是,她什么也没有说。
沈悦一定是看穿了这个药粉就是阻止她离开宿舍的东西。
我原本打算找个没人的公共厕所上药的,但是现在我就当着沈悦的面做了。沈悦极其的没有耐心,要不然也不会在我身上屡战屡败。
她现在倒是忍着什么也没有说,一定是有什么不可告人之处。
十分钟之后,我们就到了殡仪馆。
按照我们这边的习俗,一般人死了之后,都会放在棺材里在家里停几天。按照人的辈分和家族地位,越是辈分大的爷爷奶奶就停放的时间越长。我奶奶就是在家里停了九天才抬出去的。
而我早夭的有个堂哥则是在堂口放了两天出去的。
但是,大全和常玉两个人都是有儿有女的,他们昨天晚上才死了,怎么会这么着急的就火化了?
他们的这些亲人神色各异,等待着赶紧火化了赶紧拿骨灰。
常玉的小儿子和大全的大女儿端着遗相,黑白色的照片上面的两个人眼里都是一团团的死气。常玉的儿子抬眼看我,眼睛里却是冰冷的杀气。
这么小的孩子这么重的杀气。
我突然响起来荆芥打电话告诉我,给死者磕个头。
大全和常玉虽然是拿了钱来捞尸的,但是他们一前一后的护着我,对我算是仁至义尽。而三个人一起下水,最后活着出来的只有我一个,死者为大。
我看了看那两张遗相,直接跪下。先对着大全的遗相磕了一个头:“全哥一路平安,路上好走。”然后又对着常玉磕了一个头:“常哥一路平安,路上好走。”
我磕头可是用了力气,额头撞在地上眼冒金星,起来之后只觉得眼晕。
沈悦一直都没有进来,她帮我拿着陈娇的伞,一直在外面等我。
常玉的儿子对我点了点头,眼里一片虚无。
现在正是失去了亲人最最伤心的时候,我不知道怎么让他们能好受一点。就留下了一个我的电话号码,然后和沈悦离开了殡仪馆。
“骆老师,你再摸摸你的脖子。”
我现在有点儿像个行尸走肉,但是还有一口气在。脖子手印的地方非但没有好,反而是一直在腐烂着,就连我自己也嫌弃那股子烂肉味儿。
坚决不想摸。
“走吧,活到什么时候算什么时候。”
“那我摸。”沈悦踮起脚就在我的脖子底下蹭了一下:“你看,你现在已经好了。”
我脖子好了?
沈悦头也不回的就往前跑。
是荆芥给我的药起了作用,还是我给常玉和大全磕的两个头起了作用?我不得而知,但是掏出手机开了前置摄像头,真的看到了里面的脖子白花花的一截,已经没了覆在喉结上的那个看起来像是要把我掐死的血手印。
我没事儿了。
沈悦在路边拦车拦了半天,居然一个也没有。
难怪,这里可是殡仪馆,出租车司机觉得这里晦气,自然不愿意来,也不愿意拉客。在市区能拦到车是因为司机那时候还不知道到底我们的目的地在哪里。
我们两个人在路边像是两个傻逼那样的傻站着。
我现在已经好了,我只想做一件事儿,那就是赶紧去S大,看看那个尸体到底是千年男尸还是我的女朋友。
然后,我想找找,到底我女朋友的家人都去了哪里。
他们大老远的从北方过来了,我至少应该请他们吃个饭。
但是,今天就是点儿背的不行,我都等了半个小时了,还没有等到一辆出租车。
就在我和沈悦以为我们现在只能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回市里的时候,骚气的红色跑车停在了我们面前。
车窗被摇下来。
露出一张标准的时尚杂志脸,复古红色的鲜艳口红,陪着棕色的大墨镜,一头瀑布黑的头发。
真是漂亮的不行。
荆芥把墨镜摘了,眼睛里带着安稳踏实的笑意,我瞬间有一种小蝌蚪找到了亲妈的亲切感,恨不得上去抱抱。
但是荆芥流连的眼睛却是停在了沈悦的身上,而沈悦不断地向我的背后躲过去。
“你怎么会在这里?”
荆芥是在质问沈悦,就像是问不听话的患者:你怎么不好好吃药还抽烟。
沈悦支支吾吾:“骆老师一个人住,我不放心,所以想一直跟着他。”
“我还以为你要他给你讲螳螂的故事。”荆芥高深莫测的一笑,然后示意我和沈悦都上去。
我能看得出来,荆芥一点儿也不喜欢沈悦。
她说的螳螂的故事,指的是哪一个故事?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有人透过了沈悦想要从我身上得到什么好处?现在的我可是一穷二白,而且没有任何的能力。
那就是两个螳螂相爱之后,母螳螂会把公螳螂吃了的故事?
我看着沈悦白皙的脸,不寒而栗。
我和沈悦坐在后面,荆芥在前面开车。市区这个点儿最堵,而且八月流火,车子里闷热的厉害。荆芥开足了空调,我还是热的厉害。
我不停的扇风,觉得心口堵得不行。
荆芥是难得的美人,再是清凉无汗现在也是脸上的粉有点儿变化了。混着一丝薄薄的汗水气息,我能闻得出来。
陈娇的姐姐,我女朋友还在的时候,都是这样的清新的味道。
而沈悦,她没有。
她对这些温度没有感知,她焦虑的眼睛一片漆黑。
我猜测,她也想要尽快的看到那具尸首,而且,沈悦她自己没有办法做到。
我从来没有信任过沈悦。
一直在三环路上堵了四十分钟,我们才到了S大门口。荆芥的车一路不停的开到了S大生化实验室研究所门口。
一个学生跑过来接我们,这学生长得不错,看起来眉清目秀的蛮乖得。
“荆医生,老师让我在这里等你。”这学生和荆芥说话,眼睛扫着沈悦,最后才一直打量着我。
研究所这时间点儿没人,这学生开了门带我们去换进去穿的白大褂。我是男人,所以和他进了男士换衣间。
“晨哥,不错嘛,现在跟着荆医生混呢?荆医生可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大美人。艳福不浅。”这学生吓了我一跳。
“才几个月时间,晨哥就已经不认识我了?”
西溪递给我白大褂。
这货带了黑框眼镜,头发染成了黑色,穿着白衬衣和西装裤,看起来斯斯文文的。
一点儿不像几个月之前我见到他的样子。
那时候整个就是一个夸张的朋克。
“你怎么成了这副样子?”我从来不相信狗能改了吃屎。
西溪顺了顺眼前的刘海:“交一个什么样的女朋友,你就会有一段什么样的人生谁让我现在的女票是个学霸呢。”西溪把白大褂罩在了衬衣外面,更是显得文质彬彬,秀气的不行,比起《欢乐颂》里面的赵医生还有范儿,但是,他接下来的一句话真是雷死我:
“你跟前的那个妞不错,她叫什么名字?”
我翻了他一眼。
大家都是男人,我倒是不想批评他太好色了。
我是想说:他怎么那么不长眼,看上的是一个不是人的东西。
“你也有个学霸女票了,怎么这么饥不择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