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任何一种“史”一样,思想史仍然关注事实。在人的主观世界里所发生的内在的思想事件,较之在客观世界里所发生的外在事件,显然要隐蔽得多。加之任何一种事实还原,都有其合逻辑的理性基础,而思想事件作为一种主观事件,必然包含更多的非理性因素。因此,对过去发生的思想事件的考察还原,就难免更具有推论性。从理论上讲,辨析司马迁的“继《春秋》”之志,同样如此。不过,由于“继《春秋》”说专为《史记》而发,《史记》作为一部自觉的具有理性架构的著作,完整地执行并体现了司马迁“继《春秋》”的著述意图,因此,通过分析理解《史记》一书,便有可能把握到“继《春秋》”一说的本意。这要求运用的文本资料具有相应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故以下对《史记》的两个尚有争论的文献问题稍作说明。
首先是《史记》亡缺与续补的问题。按《汉书·艺文志》,《太史公》(即《史记》)一百三十篇,班固本注云:“十篇有录无书”,[32]未详亡篇篇目。三国时魏人张晏指出,亡缺的十篇是《景纪》、《武纪》、《礼书》、《乐书》、《兵书》(一般认为即《律书》)、《汉兴以来将相年表》、《日者列传》、《三王世家》、《龟策列传》、《傅靳列传》。[33]很长时间内,学者皆笃信此说,唐宋以后,始有异议,但争论基本上不越出这十篇的范围。[34]本审慎保守的原则,本书以下讨论中,上述十篇,除《礼书·序》、《乐书·序》、《律书·序》和《龟策列传·序》四篇论者多以为出自司马迁手笔的序文外,[35]其余有补缺之嫌的内容均不参取;此外一百二十篇中,有“褚先生曰”字样的续史内容或从时间上看明显为增窜的部分也一并排除。[36]
其次是《史记》中司马谈著作的问题。按《太史公自序》,司马谈临终嘱咐司马迁“余死,汝必为太史;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司马迁应曰“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弗敢阙”,明《史记》述作,司马谈有开创之功。司马贞《史记索隐·序》曰:“《史记》者,汉太史司马迁父子之所述也”,另《隋书·经籍志》、《史通·古今正史》等也都肯定司马谈参与《史记》创作的功绩。司马谈作史之事,当无可疑。故历代学者纷纷考辨《史记》中的司马谈著作篇目,各执一说,至今未有定论,难以依傍。[37]不过,从逻辑上讲,讨论“继《春秋》”之意,倒不必执着于《史记》中司马迁父子著作篇目的区分问题。理由有二。其一,在当时的书写条件下,《史记》可谓规模宏大,最初以单篇的形式流传,[38]但《史记》本身是一部体系性的著作。《太史公自序》明示,《史记》有统一的著述宗旨,一百三十篇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史记》既最终成书于司马迁之手,就说明,书中的所有内容文字皆经他认可,由他整理融合为一体,《史记》作为一部系统的完整著作,是司马迁之功,反映了他的思想。可参张大可《司马谈作史考论述评》。[39]事实上,《史记》博征诸书,“罔罗天下放失旧闻”,“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史记·太史公自序》),其中除司马氏父子的创作外,他人的著述又岂可胜数?正如张大可所言,“父谈的著述,对于司马迁来说就如同采择《左传》、《国语》,删《世本》、《战国策》一样,剪裁熔铸在自己定稿的《史记》之中,成为‘一家之言’”。张大可《司马谈作史考论述评》。[40]就算确有司马谈的成篇著作存于《史记》,也不会改变司马迁定稿的事实,故不必特别予以拣除。[41]其二,“继《春秋》”作为著述宗旨乃司马谈手订,司马迁作《史记》,是继承父志。《史记》以“继《春秋》”为任,是司马氏父子的共识。从《太史公自序》记载的司马谈临终时父子的对话看,二人关于为何“继《春秋》”的问题也是有相当默契的。司马谈嘱咐司马迁无忘其所欲论著,续孔子而“继《春秋》”,迁即曰“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弗敢阙”,是知晓其父言“继《春秋》”之意,并明了其父“所次旧闻”为“继《春秋》”之述作大业而准备。可见,“继《春秋》”既是司马迁之志,也是司马谈之志,是司马氏父子述作的共同动力和主题,探求“继《春秋》”一说的实质,不必也不能撇开司马谈的著作。即便是二人的具体观点不尽相同,但《史记》经司马迁整理熔铸而定稿,有内在的统一性、一以贯之的主题和著述方向,可视为说明其“继《春秋》”之志的最充分完整的材料。
注释
[1]《史记》一书原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关于这一点,学界如今已有共识。较详辨证可参王国维《太史公行年考》。王国维,《观堂集林》(外二种)(上),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页322—323。
[2]陈引驰编校,《梁启超国学讲录二种》,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页20—21。
[3]关于司马迁作为太史令的职责范围及《史记》为私家著作的问题,目前几无争论,故不详。具体辨证可参王国维《太史公行年考》。王国维,《观堂集林》(外二种)(上),前揭,页324。
[4]按裴骃《史记集解·太史公自序》,鲁哀公十四年获麟至汉元封元年(司马谈卒年),当值三百七十一年。但本书此处只是探讨司马谈之意,故不论及此问题。
[5]按:此处只论司马迁关于《春秋》的解说,而不涉及本书对《春秋》的评价。
[6]参程金造《史记辨旨》。程金造,《史记管窥》,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页58—59。
[7]见韩兆琦释“唯唯否否”。韩兆琦,《史记选注汇评·太史公自序》,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0,页630。
[8]程金造《史记辨旨》评“余所谓述故事,整齐其世传,非所谓作也,而君比之于《春秋》,谬矣”一句,认为司马迁“明明是决心承父志作书继《春秋》”,却指“壶遂比之于《春秋》为谬,明明是自己著书以比《春秋》,却说壶遂比之于《春秋》,语巧而意谲”。程金造,《史记管窥》,前揭,页59。另,韩兆琦也指出,司马迁答壶遂“夫子所论,欲以何明”之问的颂圣之语,“完全是一套口不应心的违心话”(韩兆琦,《史记选注汇评·太史公自序》,前揭,页630)。参照《史记》对汉武治政的批评,韩说当是。
[9]何焯评阅《史记》,于前述《自序》“而君比之于《春秋》,谬矣”处曰:“太史公本意学《春秋》,此巽词也”(何焯,《义门读书记》第十四卷“《太史公自序》”条),谓司马迁自言不敢上比《春秋》,不过示谦逊委婉之意。又,金圣叹评点《太史公自序》,于上引文“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后评曰:“便是一篇文字已毕,下乃与壶大夫反复耳”,即谓司马迁述著书之由,于表白“继《春秋》”之后即止。张国光点校,《金圣叹批才子古文》,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6,页297。
[10]吴忠匡,《史记太史公自序注说会纂》,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5,页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