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享受人生:我的人生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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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自由与快乐(1)

快乐是人生的最终价值

快乐是人生的最终价值。快乐最大化和痛苦最小化是每一个个人的人生目标,也是衡量一个社会发展程度的最终指标。

福柯专门讲过快乐的问题,例如“快感的享用”等。在一个即将到来的无神论时代,哪种价值还有资格成为人生的最终价值呢?唯有快乐。

快乐是人的一种感觉,一种心境。它应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肉体的快乐;二是人际关系的快乐;三是精神的快乐。

快乐与人的处境并不一定完全联系在一起,虽然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但是社会学调查表明,快乐在温饱线下才与物质条件有关,一旦达到温饱线,就不再相关了。

把快乐当作人生目标会不会不够高尚呢?这正是车尔尼雪夫斯基在《怎么办》中探讨的问题。最高尚的行为是利他主义的,可是车尔尼雪夫斯基偏偏提出了合理利己主义,他所倡导的合理利己主义并不是自私自利,而是在利他的行为中获得自己的快乐感觉,所以最终还是利己的。他所谓的合理利己就是在即使是利他的行为中也以利己为动力。

把快乐当作人生目标会不会比较肤浅呢?除了身体与心灵的快乐之外,是不是有更有价值的人生目标呢?比如去救苦救难,解人于倒悬。在特殊时刻,比如战争时期,人应当完全牺牲个人的快乐,站在正义的一方,到战场上去流血牺牲。但是在寻常的生活中就又回到了合理利己主义:可以去做公益,做慈善,学雷锋,做好事,但是这样做仍是为了最终获得内心的快乐。做好事皆是如此。为名为利为权所做的事情,如果不是能够给自己带来快乐感受的,就更不值得一做了。

把快乐当作人生目标会不会比较堕落呢?人终生只去追求身心的愉悦感觉,沉溺在对生活的享受之中,似乎离动物不远,水平高点有限。如果仅仅追求身体的快乐,的确是这样。但是动物不会有精神的享受,人却可以有。那就是对美和爱的追求与享受。美和爱的感觉都是人这种高级动物特有和独享的感觉,一般的动物是享受不到的。既然人是动物,也就不能完全摆脱动物性的享受,比如食欲与性欲的满足,但是人之区别于动物的恰恰在于对精神快乐的自觉享用。狗虽然也会笑,笑的时候,它的精神应当是快乐的,但是与人类能够享用到的精神愉悦还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衡量一个社会的发展程度,生活于其中的人们的快乐感觉其实也是最终的指标,而这个指标的高低并不一定与人均GDP绝对相关。还是那个问题:在温饱线下,二者当然是正相关关系;一旦过了温饱线就无关了。跟人们的快乐与否更密切相关的因素就变成了文化、习俗、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这些东西了。

譬如,在同样的人均GDP水平上,在人人都必须结婚,就连同性恋都必须跟异性恋结婚的社会中的人,活得就不如有一部分人选择不结婚、同性恋也绝不会跟异性恋结婚的社会中的人们更加快乐一些;可以在某些地方浏览男女裸体图片的社会中人,就一定比在网上发一篇色情小说就要被投入监狱的社会中的人们更加快乐一些。余此类推。

因此,一个社会在最大多数人的快乐最大化、痛苦最小化上达到的水平越高,这个社会的治理就越成功,越合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当然应当成为一个社会发展的目标及其发展程度的衡量指标。

什么是真正快乐的人生?

人无论有多么辉煌的事业,多么伟大的成就,最终还是要回归自身。自己的身体和自己的灵魂是人唯一能够真正拥有的。

有的人活得像一架挣钱机器,他终生高效运转,赚很多用不到的钱,在从穷人变成富人的初始阶段,他还是能够感觉到快乐的,到后来就变成了一种机械运动,完全感觉不到快乐,只是一种迟钝的麻木感觉,到后来已经停不下来了,只能一直运作到终老。有的人过着一种完全利他的生活,他牺牲自己的快乐和舒适,抚养孩子,赡养老人,却并没有从中体会到自身的快乐,只是一味吃苦耐劳,把自己的终生变成一种苦行,把自己变成苦行僧。有的人终身劳作,只是像一颗螺丝钉一样,本本分分、规规矩矩地做自己那份工作,起一个螺丝钉的作用,并不能从辛苦的劳作中体会到快乐。这样的人生也许就真的变成一颗螺丝钉了,这种存在最终变得跟无机物非常接近,没有多少生命的气息。

真正快乐的人生是不断关注存在的人生,时时刻刻悉心体会美与爱的人生,是不断回归自我和审视自我的人生。在关注、审视的过程中,看自己有没有体验到生之愉悦,体验到何种程度。

笑对人生

在美国上学时,有一次看到一个择偶标准的调查统计资料,美国人的择偶标准把幽默感(sense of humor)放在很靠前的位置。当时我觉得相当意外,因为以往看到的择偶标准当中一般能入选的大都是爱情、相貌、身材、教育程度、收入和家庭背景等,很少看到幽默感这个选项。

其实细想一下,幽默感在夫妻生活中确实是非常重要的。有些夫妻,双方都是好人,也都相互忠诚,就是动不动要为鸡毛蒜皮的事情打架,经常打得不可开交,伤心动肝,大多是缺一点幽默感。如果双方,哪怕是一方,能够稍微有点幽默感,许多事情原可一笑了之,完全不值得大动干戈。从这个意义上,我有点理解为什么美国人在择偶标准中把幽默感放得那么靠前。

如果遇到真正的苦难,比如缺衣少食,比如生老病死,人们很难以幽默感应对之,只能含辛茹苦,疲于奔命,无法一笑置之。

此外,人在自己过于看重的事物上,也很难有幽默感。就像在虔敬的心绪中,无法对偶像开玩笑。比如一个恋爱中的人,对对象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全都牵肠挂肚,无法一笑置之。

然而,在造物眼中,一切事物包括人的存在本身都是一个笑话。游戏心态最符合存在本身的性质。如果想活得快乐,一定要有一点幽默感,不仅对自己很看重的东西,比如爱情、名利等,要有点幽默感,不要过于纠结;而且对于艰难困苦也应当有点幽默感,以便减轻痛苦程度。最终的幽默感应当是对世界人生的一点超脱看法,如果能够以幽默的心态看待存在本身,就会感觉活得轻松愉快了许多。

快乐可以成为人生追求的正面价值吗?

在主流意识形态中,享乐主义一直是贬义词,“享乐”还勉勉强强可以算个中性词,加上“主义”就完全贬义了。可是,追求快乐和享受快乐的感觉为什么就成了负面的价值,而不可以是正面的价值呢?

否定快乐价值的思想渊源来自几个方面:首先,这种思想倾向来自于宗教教义。多数宗教都是禁欲的,反对快乐的。因为追求快乐是人最自然的愿望,如果要让人有负罪感,就必须反对人人都会有的欲望。至于为什么要让人有负罪感,解释在于:如果没有负罪感,就不需要救赎。而宗教的功能主要在于救赎。

其次,贬低来自集体主义对个人主义的否定。码头工人哲学家埃里克?霍弗在《狂热分子》一书中分析了群众运动为什么会贬低人对快乐的追求和享用。

他指出:“它贬低欢乐和舒适,歌颂严格律己的生活。它视寻常享乐为微不足道,甚至是可耻的,把追求个人欢乐视为不道德。……大部分群众运动之所以会宣扬苦行理想,就是为了培养信徒对‘现在’的藐视。对五官之乐发动战役,为的是撼动卷缠着‘现在’的顽强触须。在色彩缤纷、气壮山河的群众大会的对照下,个人生活的惨淡和不值一文更形昭著。”依此人之见,对个人享乐的否定来自社会变革的激进派。他们对现状不满,希望改变秩序,积极投入改造社会的群众运动。而那些以追求快乐为人生价值的人一般已经过上了比较舒适体面的生活,所以不思改变。

此外,对追求快乐的否定还来自启蒙理性中的精神肉体的两分思维,虽然启蒙理性肯定了相对于神的人的价值,因此又被称为人文主义,但还是会对人性做理性和非理性的区分、灵魂与肉体的区分,并且对理性和灵魂赋予更高的价值,同时会贬低非理性和人的肉体。享乐主义涉嫌过于耽于眼耳鼻舌口的享乐,因此得到负面的评价。

在我看来,追求快乐是人最自然的倾向,理应赋予正面价值。尤其在无神论把宇宙奥秘基本搞清从而已经成为全人类共识之后,追求快乐即对生命的享用,已经不可避免地成为唯一可能的生存意义、生存价值和生存目标。快乐这一价值应当被正名了。

成功与快乐

成功既非快乐的必要条件,亦非快乐的充分条件,但是成功的确能给人带来一些快乐。

成功并非快乐的必要条件。虽然有谚云:贫贱夫妻百事哀,人要想获得快乐起码要能维持生存,但是只要是越过了生存线,快乐与成功就不再有相关关系。换言之,成功者并不必然快乐,不成功者也并不必然不快乐。有些成功者本应享受到成功的快乐,可是却由于目标定得太高而并不快乐;由于别人对他们的评价不如自己内心的评价高而并不快乐;由于对人的存在没有参透而并不快乐。有些从世俗眼光来说所谓的不成功者却可以享受到快乐的感觉,由于欲望较低、知足常乐而感到快乐;由于能够压制自己的欲望而感到快乐;由于参透人生而感到快乐。

成功更不是快乐的充分条件,也就是说,人并不是只要获得成功就必定获得快乐。当然,各色各样的成功的确可以给人带来快乐,比如一个画家画了一幅画,一个医生治愈了一个病人,一个生意人做成了一笔买卖。但是,的确有一些没有获得世俗成功的努力也可以给人带来快乐,比如一个小说家的作品没有畅销,没有获得商业上的成功,甚至根本就没有出版,压在箱子底下,但是作者还是可以在写作过程中享受到快乐。

快乐与内疚

我把人生的目标定为两项:身体的舒适和精神的愉悦。这样说时,却有点心中惴惴,似乎有些内疚。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

首先,从利他角度考量,把快乐的享用确定为人生目标总是给人不够高大上的感觉,似乎真正的高大上必须是利他的,牺牲的,奉献的,自身的享乐只能是低小下的。可是如果他人的快乐可以成为目标,自身的快乐为什么就不可以成为目标呢?每一个自身对于他人来说不都是他人吗?王小波批评过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你专门利我,我专门利你,最终得到的还是两个人全都被利,全都享受到快乐,那何必要那么麻烦呢?每个人都追求到自己的快乐,效果在客观上不是一样的吗?

其次,从建立功勋角度考量,只追求快乐似乎是胸无大志的表现,这样的人生目标一点也不励志。中国古代讲究三立,成功的人生要立德立功立言;西方社会学讲社会分层的指标是权力、财富和名望。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只追求快乐不是不往高处走,反往低处流吗?但是追求名利是有条件限制的:天赋、努力和运气,缺一不可,缺了一样,追求的过程就变成痛苦,只有当追求的过程也是快乐的时候,才应当追求,而如果这一过程确实是快乐的,那么它与追求快乐的人生目标也就不矛盾了。

第三,快乐有高下之分。按照马斯洛的需求五层次理论,生存和安全需求的满足只带来低下的快乐,归属和尊敬的满足带来中等程度的快乐,自我实现需求的满足则带来高尚的快乐,甚至是他所谓的“高峰体验”。所以,把人生的目标确定为精神的愉悦也不是一个很低的目标。

最后,无论是否快乐,一个人的生命从宏观角度看是无意义的。既然无意义,那么怎么过也是一辈子。与其在痛苦中煎熬一辈子,不如选择一个快乐的人生。

快乐可否成为人生的主要目标?

明知生命无意义之后,除了快乐还有什么能够成为人生的目标?

平静与快乐相比,哪个高,哪个低?有人说,快乐是较低目标,平静才是更高目标。而我却认为,平静的境界比较容易达到,快乐的境界才不容易达到。有人认为,快乐并非人生最高境界,无喜无悲、无苦乐的大自在、大解脱才是至高境地。用审美态度去对待一切(包括人生的喜怒哀乐、生老病死、烦恼、痛苦等)只能算是一种智慧的方法,而不是终极目标。佛家和道家之所以不提倡刻意追求奇技淫巧(包括所谓艺术美和艺术的精巧),更反对人们用任何技能法术去获取追求享乐和舒适,包括精神的享乐,其深邃的旨意正在于此。按照这种观点,只有禅定的状态或者干脆说一生死的状态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我的质疑是:如果人生的最高境界是平静,那么死就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为什么还要活呢?既然活着,不追求快乐还有什么是值得追求的呢?福柯说过,快乐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他指的当然不会是常人孜孜以求的世俗的快乐,物质的快乐,而是一种超凡脱俗的精神的快乐。我想,只有当人享用和创造美与爱的时候,才能得到这种超凡脱俗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