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搬到了书房里,借口说要参加单位的职称考试,看书到很晚,怕影响他休息。晚上,他来敲她的门,说想和她谈谈,她不开,他又请求说看在孩子的面子上开开门,她还是不开,然后,她听见了他出门的声音,黑夜里她一直竖着耳朵,等他回来,到了十二点,他还没回来,她又担心他出事,给他打电话,他接到她的电话,回来了,坐到她面前,低着头,像一个犯了错又不知该怎么处理的无助又无措的孩子,他说他在外头打了自己几十个耳光也不解恨,他恨自己为什么那一瞬间鬼迷心窍犯下这样的错,她看他这样,心痛如绞,她在心里喊:我不要你这样,我不要你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他说:原谅我好吗?我们不要分开,离开你,我不会找到比你更适合我的人,你离开我,也不会找到比我更适合你的人。她冷冷地反驳:但我最起码会找一个干净的人!
是的,离开他她不会找到更适合自己的人,离开他她不会快乐,这些她都知道,她只是,无法原谅。她试着去原谅,试着当那些事从没有发生过,可是没用了,她再也不能接受他,他一挨到她的身体,她就条件反射一样的躲开,暗夜里,她绝望地想:完了,即使我的头脑答应,我的身体也不配合了。
二
她不知该怎么面对他,整个人的状态像是在梦游,而且,总是睡在书房也不是个事儿,在老人和孩子的眼皮子底下分居需要令人信服的理由。她请了年假,想出去漫无目的走一走,随便找个地方住一阵子,她只是想暂时离开他离开这持续了十五年的生活,让自己静下心来想一想,她把地图拿出来,闭着眼睛用手一指,手指落的地方,是一座南方的小城市,好,她想,就是它了。
她对家里人说要出差,他送她去车站,像以前送她出差一样,千叮咛万嘱咐,火车开动的瞬间,她看着跟着火车奔跑拼命挥手的他,突然之间有一种生离死别的感觉,眼泪流个不停。
她抵达那个小城市,又转车,去了乡下,一心想要离城市的喧嚣远一点,最终,在一个小镇,租了一间民房住下了,犹豫了很久,她还是怕他担心,给他发了短信,说自己很好,事情办完了就回,勿念。
房东是一对老夫妇,她每天的生活,就是在镇里到处走走,跟着房东老太太去园子里拔菜回来做饭,然后,就是长时间的发呆。终于到了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不需要再强颜欢笑,不需要再假扮恩爱,她任由心事都跑到了脸上。连房东老太太都看出了她不开心,问她:姑娘,你是不是有心事啊?她摇头,不想说不想说,她没有那个诉说的心情。
闲暇的时候,老太太和老伴坐在走廊的藤椅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高兴的时候,还一唱一和哼起了小曲,她看着那幅画面,心里紧一下又疼一下,曾经,她不是也幻想自己的老年时光,和他在一起,结伴去一些地方,或者哪儿也不去,在家里呆着,她给他做饭,他给她捶背……可是现在,这种幻想只会让她心里添堵。她恨他,恨他,为什么要犯下这么一个错误,让一切都变了颜色。
她羡慕地对老太太说:大妈,你和大爷这么好,你们一直都这么好吗?老太太笑着一挥手,说:哎,什么叫好啊,什么叫不好啊,过日子呗。大爷在一旁帮腔:主要是她好,我年轻时也犯过不少错误。
她来了精神,追问,什么错什么错?老大爷说了一堆:不爱干家务活啊,不管孩子啊,还对老婆动过粗啊……她打断了大爷的话:这些错算什么啊,这些错都不是真正的错,都是可以原谅的,但有些错,是不能原谅的……老太太看着她,看着她,没有再说什么。
然后,在一个晚上,老太太端着一簸箕瓜子,来到她的房间。老太太是给她讲故事来了——
你大爷,看起来挺老实吧?我告诉你老实人也不让人省心,那年他在政府食堂给人家做饭,和一个在食堂做小工的婆娘好上了,话传到我耳朵里,我问他,他倒是不赖帐,那个时候他四十多岁,半个月才回家来一次,那婆娘三十多岁,和丈夫关系不好,你想想,这两人呆在一块儿,能不出事吗?我那会儿也是气得天天哭,和他闹,他由着我,一声都不吭,原先他都是住在单位里,出了这事后就天天回家,几十里路呢,他天天回来,知道我爱吃卤猪头肉,天天都买,用报纸包了一包带回来,唉,得饶人处且饶人吧,杀人不过头点地,也就算了……这不就一辈子过下来了么,你看你大爷对我不也挺好的?我这老了老了,还尽享他的福了。
可是,她说:你心里没有疙瘩吗?老太太气定神闲地抓起一把瓜子,摇摇头说:没有,他犯了错,就不要他了?这么多年的感情呐,就敌不过这么一个错?你较劲,这个家就散了,这么多年的情分也散了,你心里也不痛快啊!你拉他一把,给他个机会,知错就改就是好同志,我就当他是个走错了路的孩子,给他引到正道上来,是我的责任,别人谁会给他引道啊?你是他老婆,才有这个责任,这么一想我心里就没有疙瘩了……夫妻啊,不容易散的,骨头断了还连着筋呢。
她静静地听着,一字一句,都说进了她的心里,若有所思,若有所悟。
三
我就当他是个走错了路的孩子,给他引到正道上来,是我的责任,别人谁会给他引道啊?你是他老婆,才有这个责任。
这句话触动她的心。
十五年的夫妻,十五年的感情,如果都敌不过这一次的出轨,那么她实在是小瞧了自己,也小瞧了这份感情,不是吗?
往日的点点滴滴,许多他对她的好,都浮现在脑海。
那一年她怀孕,一直没食欲,有一天突然想吃小时候在老家吃的那种猪油拌菜饭,他试着做给她吃,她吃一口就放下了,说味儿不对,可不嘛,隔了几千公里,菜和米都不是老家的那个品种,他特地请了假,去她的老家,买了一堆菜和米回来,回来之后疲累不堪的他顾不上休息立即给她做,看她吃得狼吞虎咽的样子,他放下心来,一歪头就睡着了;
那一年她的子宫长了瘤子,在等待检验结果的日子里,她惶惶不可终日,夜夜噩梦,惊醒过来的时候,他也总是能及时醒过来,握着她的手,细细开解,告诉她没事,天塌下来还有他撑着,即使是恶性的又怎样呢?许多恶性肿瘤患者经过治疗不也活得好好的吗?他的安慰,总能让她平静下来,也是那次手术住院,他在医院衣不解带地服侍,他的体贴打动了病友和护士,以至得了一个绰号:一号老公,意思是在所有妇科病人的老公中,他的体贴排在头一号;
以及婚后的每一个儿童节,他都会给她送礼物,只因为她给他讲过自己的童年,因为家境贫寒母亲多病,她很小就承担起洗衣做饭照顾母亲的任务,做饭时,够不着灶台,就在脚底下垫一个小板凳,从来没有过过儿童节,这一切让他心疼不已,想要补偿她,给她买过棉花糖,买过沙琪玛,都是一些她小时候想吃但吃不起的东西,有一次他竟然扛了一个大黑板回来,只因她告诉过他,她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拥有一块黑板,自己可以在上面自由自在地画画、写字……
她惊觉自己的自私和狭隘,难道她的爱,只是因为他爱她,他一切都让她满意的时候,才存在吗,而一旦他做了对不起她的事,她的爱就不存在了吗,她就可以不管不顾他了吗?
新婚之时,处在幸福之中的他,不敢相信自己可以拥有如此的幸福,曾经问过她:有一天你会不会离开我?她毫不犹豫地回答:放心吧,不管你怎么样,我都不会离开你的。这个不管你怎么样,不仅仅是指对方贫穷或者病患,也包括对方犯错或者迷失啊,爱情不应该是这么脆弱的事情,如果爱情,可以让人共度贫穷和病患,那更应该可以让她不嫌弃不抛弃,陪在他身边,牵着他的手,将他的心带回家,这,才是爱情真正的意义所在吧!
一直堵在她心头的那块石头,化开了,是的,她的丈夫,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人性的弱点谁没有呢?在他让弱点占了上风的时候,在他被弱点绊了一跤的时候,只有妻子,是他最可依赖的力量,是他最后的港湾,不为别的,只因你是妻子,你责无旁贷!
她突然非常急切地想回家,想见到他,想把那个男人拥抱在怀里,她甚至有一种内疚的心情:亲爱的,我让你独自在迷失的路上走了这么久,独自在黑暗里摸索了这么久,而我,作为妻子,原本是最应该陪伴在你身边的人啊!
深夜,她给他打电话,笑着,又流着泪,说:我要回家了,你好吗?那边的他,感受到了她的情绪,知道她心里最难越过的那道坎已经越过去,一时间百感交集,也哽咽了:我不好,你不在家,我能过得好么?亲爱的,你哪天回来?我去接你。
挂掉电话,她收拾行装,她要回家,迫不及待。
四
她爱他,她原谅了他。
而原谅,也是一种爱情,一种更深沉、更厚重、更开阔、更博大的爱情。
对老婆好的男人最赚
一个每天生活在丈夫的宠爱和呵护里的女人,她的心,是柔软的、舒畅的、温润的、安定的,她自然会温柔从容,会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遇到不好的事情,也不会那么爱较劲和钻牛角尖了。
早春的天气,依然阴冷,奈尔走到窗户边看了看,外面下雨了,如果要出去,就得换鞋、穿上毛外套,还得打伞——真够麻烦的。但也只是心里小小挣扎了一下,还是拿起菜篮子,下楼,去菜市场,因为想到秦天这两天上火了,要买新鲜的苦瓜,晚餐给他做一道凉拌苦瓜去去火。
这几年奈尔会特别注重秦天的健康,秦天属于餐餐无肉不欢的人,结果刚刚三十多就吃出了高血脂,奈尔为了让他多吃素,硬是研究出了一套把素食做出荤菜味道的办法来,比如把藕切成条,裹上淀粉,用油炸一下,再加烧烤酱炒一炒,吃起来味道特别像烧排骨,比如将茄子带皮切成大块煎一下,和长豆角一块儿炖,再加上蒜末和尖椒末,能吃出炖肉的感觉……
这番苦心取得不错的效果,最起码秦天公司里的那些已婚的男同事,都不同程度的发福,唯有他,小腹扁平,身材依旧和婚前一样挺拔,最让人高兴的是血脂水平也恢复了正常。
每日在厨房里为秦天认真准备晚餐的时候,奈尔偶尔会有些恍惚:这个在厨房里系着围裙围着灶台一脸恬静笑容的女人,是我吗?是那个我行我素天马行空的我吗?
奈尔是一位自由摄影师,婚前,她一年有大半的时间是在路上,身着一袭冲锋衣,扛着沉重的摄影器材,上山下乡,出海越洋,有多远走多远,奈尔喜欢这样的生活,她从没想过,她会停留下来,成为一个男人的妻子,一个孩子的母亲。
可是,她遇见了秦天。和奈尔众多的追求者比起来,朴实憨厚的金融男秦天不算是最出色的,但是有一点,他爱奈尔,全心全意待她好。
什么样的好法呢?其实说起来也没什么惊天动地的,不过是一些生活中的小细节。比如秦天要去上海出差,早晨七点多的航班,到上海也就是八点多,奈尔嘱咐他:到了打个电话。秦天出门的时候,就把放在客厅里的电话分机拿到奈尔的床头,因为他想到:待会儿到上海的时候,估计奈尔还没起床呢,这样她就不用起来接他报平安的电话了。又比如,奈尔喜欢吃咸鸭蛋,但只喜欢吃蛋黄,不喜欢吃蛋白,所以每次吃咸鸭蛋的时候,秦天都会把蛋白放到自己碗里,蛋黄给奈尔……
诸如此类的细节,在奈尔家每天都会发生。
这些细节,像小水滴一样,一滴一滴地落在奈尔的心上,时间长了,奈尔原本想高高飞翔的心,就融化在了这由小水滴汇成的涓涓细流里,她觉得,能遇到一个男人一直这么对待自己,并不是容易的事情,那么,她也要好好待他,做一个好妻子,不辜负他的心意才是。
后来,她主动放弃了自由摄影师的工作,去一家出版社当了编辑;后来,她生了一个儿子,又将秦天的母亲接过来,一家祖孙三代生活在一起。
生活总是充满了琐碎和矛盾,尤其是婆媳之间。一开始让奈尔不高兴的是,每次吃饭的时候,婆婆总是将好吃的菜一股脑往儿子面前放,奈尔想:好像生怕我抢着吃似的!奈尔的不高兴,秦天看见了,那之后,秦天每天下班,都会悄悄将奈尔叫到房间里,变戏法一样从口袋里掏出一两样可爱的小零食,飞天小熊饼啦,巧克力棒啦,卤鸭翅啦,等等,秦天说:别生气啊亲爱的,餐桌上的那些算什么,老公给你补上!搞得奈尔每天都充满期待:今天又给我带了点儿什么好吃的?这让她想起自己小时候,每天爸爸下班回家,都会给她带好吃的,现在,她似乎又找到了那种“被爸爸宠爱的小女孩”的美好感觉。慢慢她就释然了:那是秦天的妈,如果我和他妈关系处不好,秦天夹在中间该有多难受,不看僧面还看佛面呢,再说,这么好的老公,不也是那个婆婆生养教育出来的吗?我应该心怀感激才是。
还有儿子。儿子很黏奈尔,白天由奶奶带着,奈尔一下班,儿子就盯着她不放:妈妈抱抱,妈妈我要喝水,妈妈给我讲故事,妈妈我们玩捉迷藏吧……奈尔上了一天班,回到家里还得和这么个小人儿周旋,很累。尤其到了晚上,儿子一定要妈妈陪着,给读故事才肯睡觉,谁给读儿子也不愿意,一个邋遢大王历险记的故事,听了一遍还想听,反反复复读了30遍还不够,常常奈尔读着读着就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