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郎问,你要调查多久?
悟助有些支支吾吾:“目前……总归还得调查……这要有个过程。”
六郎表示索性你也别调查了,我自己查,然后我申请报仇。说着,他把早已写好的报仇申请书给递了上去。
“不行。”这一回悟助回答得非常干脆。
“为什么?”
悟助说你这案子不适用报仇法,你爹算不得无辜。
六郎急了,问道我爹怎么就无辜了?奉命出差,回来的当晚就全家被杀,这不叫无辜那什么算无辜?
吉田悟助不再说话,只是表示你这报仇申请爱给谁给谁,反正我这里是不收的,至于凶手,还在侦破中,需要时间。
毕竟只是个十来岁的孩子,怎么可能绕得过老谋胜算的国家栋梁,一连过了数月,案件都依然处于“调查中”,到了最后竟然不了了之,权当其压根就没发生过。
臼井六郎也没办法,毕竟他还小,就算想做却也做不了什么。
于是时间就如走马灯一般转着转着便过去了一大轮,转眼间六郎就长成为了一个英俊潇洒的少年,再一转眼,便成了青壮年。
除了个子之外,他的能耐也不断见长,尤其是武功方面,六郎苦心练了好几年的北辰一刀流剑道,还是个高手。
他从来都不曾忘记那一夜的仇恨。
他要报仇。
在学剑的同时,六郎也在一边打探着当年杀他家人的真凶——虽说斩奸状上明白写着是干城队所为,可总不能是整队人马全体一拥而上一人一刀砍死他爹的吧?肯定有主犯,只要找到这厮报仇就行了,不必挨个寻下来捅刀子,正所谓首恶严惩胁从不问嘛。
经过多方打探,六郎终于获得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当时第一个冲入他家,在父亲臼井亘理身上刺进第一刀的那人,叫一濑直久,因为当年推翻幕府有功,所以明治维新之后便在新政府出任公职,现如今正在东京上等裁判所上班,担任判事,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东京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
既然已经收集到了情报,而且又练了一身疙瘩肉,那么剩下来要做的,显然就是写一份申请书交到有关部门得到批准,然后杀上门去决一死战。
虽说当年在秋月藩没拿到这报仇许可证,可那纯粹是吉田悟助一手遮天所致,现在六郎人在东京,根据相关规定,只要找东京当地的政府部门递交申请书,获得认可就行。
他吉田悟助本事再大,却也不可能在东京肆意妄为吧?
于是,臼井六郎满怀信心地写好了申请书,因为考虑到仇人一濑直久正在法院工作,所以他还特地交到了东京市役所(市政府)。
然而,对方只看了信封上“报仇申请书”那几个字,连拆封都没拆,就给丢了回去,同时还用一种看疯子的眼神看着他。
这也难怪,时为明治十三年(1880),经过十二个年头的维新变法,全日本上下早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每天都在产生着无数的新生事物,同时也有无数的老玩意儿被淘汰,这其中就包括了那部在江户时代家喻户晓的报仇相关法。
早在明治六年(1873)的时候,司法部门就宣布废除报仇法,同时还专门出了一个名为“报仇禁止令”的通告,用于警示那些胸怀仇恨且肾上激素分泌过多的家伙。
只不过当时的臼井六郎正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学报仇剑,没留心到,于是这一错就错了七年多,到了明治十二年还拿着手写的报仇申请书跑市政府去要求报仇,不被人当神经病才有鬼。
其实别说是这部报仇法了,就连秋月藩,也早就不见了。
明治四年(1871)日本实行废藩置县,原先的藩国和诸侯通通被废,取而代之的是由政府直辖的都道府县和政府亲自委任的县令,那秋月藩藩主黑田长德被天皇赐了爵位,此刻正在东京的豪宅里颐养天年呢。
这下臼井六郎纠结了,这仇该怎么办?到底是报还是不报?
报吧,那就肯定得被当犯罪分子给处理了;可要不报,自己这十几年来含辛茹苦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的是为了什么?
犹豫了三四秒,六郎做出了决定:这仇,还是得报,既为了多年来的心血,也为了死去的爹娘。
至于报完仇怎么面对警察叔叔,那个以后再说。当务之急,是找一个能跟一濑直久面对面相处的机会。
机会倒也不是没有,话说这个一濑直久每月都会出席一次在秋月藩原藩主黑田长德位于东京的别墅里举行的聚会,到场的都是原先秋月藩的武士,作为当年藩内重臣的儿子,六郎即便是出现在这样的场合之中也不会让任何人起疑心,要下手的话,这便是最好的时机了。
这一年的12月17日,臼井六郎怀揣短刀,来到了黑田家府邸参加集会,在自报家门并被确认了身份之后,果然没有遭到任何人的怀疑,主人黑田长德更是热情异常地领着他到处参观,一边带路还一边问:“六郎,这些年来你都去哪儿了?怎么才想着来啊?”
六郎笑说自己在忙着讨生活,然后请黑田长德为他介绍一下来的都是些谁。
黑田长德哪里知道这小子是在找一濑直久,于是便当真地碰到个人就指着对方说这是谁那是谁,就这样大概介绍了七八个人之后,长德在一个身穿西装留着八字胡的人跟前站住了:“这是一濑直久,现在在当判事,认识的人很多,六郎,你以后有什么帮忙的,可以找他。”
接着又对直久说:“一濑,这是臼井六郎,臼井亘理的儿子。”
一濑直久听完之后脸上没有丝毫的变化,而是真的如同认识一位新朋友一般伸出了手:“你好。”
臼井六郎则伸出了刀。
直刺心脏,一击毙命。
一濑直久当场死亡,鲜血喷了一地。
黑田长德傻了:“六郎……你在干什么?!”
闻讯过来围观的秋月藩老臣里有知道原委的,便用力拍了拍臼井六郎:“六郎,快走吧。”
臼井六郎则显得非常从容:“黑田大人,把你家的地板给弄脏了,真是万分抱歉。”
这会儿的黑田长德哪还说得出话来,嘴巴一张一合了老半天都发不出声儿,只是呆呆地看着地上躺着的一濑直久,再看看淡定万分的臼井六郎。
六郎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走出了黑田宅门,叫了一辆黄包车,直奔警察局,自首了。
同时被带过去的,还有一份当初市政府没收下的《报仇申请书》,只不过这回是修改版,里面多了这么一段话:“当我得知原先的法规被废除之后,也曾一度陷入犹豫中,因为我个人认为,因为一己私仇而做出打破国家法度并引起骚乱的事情是非常欠妥的,可即便如此,我却又始终耿耿于怀地想着报仇,终日都不能让自己安下心来,所以最后还是做出了铤而走险的决定。”
在警察局里,六郎见到了一濑直久的遗孀。
那个女人一听说丈夫出事便火速奔来局里,跟着一块儿的还有她的两个孩子。
当一濑夫人见到六郎的时候,呆呆地看了他好一会儿,然后轻声地问了一句:“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杀我丈夫?”
六郎不知该如何解释,所以没说话。
这种沉默仅仅维持了数秒不到便被一声撕心裂肺地叫声给打破了:“你为什么要杀他,为什么?!”
臼井六郎依然不语,只是把头低下,或许是他不忍心面对这似曾相识的一幕场景吧。
就在警察局里上演着悲情无极限的时候,门外的整个日本,都为此而轰动了。
明治维新,在教科书里的概念基本上就是非常简单轻松的一句话——日本通过了一场自下而上还是自上而下我忘了的改革,走上了近代化的道路。
不是我学艺不精记不清,而是我觉得这话纯粹狗屁,没必要去记。
这场革新,让当时的日本走上了资本主义的道路确实没错,但从真实生活在那个年代的日本老百姓的角度来看,这其实未必是一件好事儿。
资本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资本原始积累的阶段,如果要用三个字来形容的话,那便是血淋漓。
江户时代的武士不见了,江户时代的侠义风尚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钱,钱,还是钱。
原本豪情万丈的武士,现在因为被取消了特权而被迫为了生计去干一些拉黄包车或是工地搬砖这样的工作,整日里都在为一两文钱而烦恼。
而在江户时代地位最低的商人们,则一跃成为了社会的上流人士,整日里和王公贵族们勾肩搭背谈笑风生,只因为他们有钱。
如果仅仅是这样,倒也算了,毕竟三十年风水轮流转,人生一世总有落魄腾达时,可偏偏那些个先富起来的商人们却不干好事专门犯贱,不但大做黑心生意,以次充好地兜售各种伪劣产品,甚至还毫无诚信地玩一些欺诈的把戏,比如找老百姓搞融资,开头承诺天价利息,结果钱一到手就无影无踪。
然而由于此时日本的法律,尤其是一些经济方面的法律还不是特别完善,所以纵然这些无良商人干了这样那样的勾当,却也无法对他们实施太重的惩罚,往往也就是轻轻撸一下,力度等同于拍灰。
这种司法不健全的情况其实是每一个国家在时代交替的时候都必然会碰到的状况。只是作为后人的我们虽然确实可以如此“客观”地这么给予评价,可当时的老百姓却不这么看,他们就是单纯地认定,黑心商人之所以没有受到有力的打击,那是因为官商勾结,天下乌鸦一般黑。
于是,大家就开始怀念江户时代,就算是回不到从前,却也希望能有一个“盖世英雄”出来,做一桩惊天动地,能给这个昏暗的社会送来一股小清新的大事情。
而臼井六郎宁肯被杀头也要报父仇,杀人之后不躲不逃主动自首,这种看似是将孝义贯彻到底的行为正好满足了那些期盼着看到英雄的人们的口味。
所以群众们都很激动,尽管警察按照规矩给六郎戴了手铐上了脚镣,可在市井街头,只要提起臼井六郎的名号,没有几个不竖大拇指的。
随着这样情绪的蔓延,最终引发了一个天大的麻烦——民意与司法的对立。
大多数经历过江户时代的老百姓们都普遍认为,孝大于天,杀父之仇必须得报,不然还做什么儿子?如果政府连这种孝行都不能容忍,那么简直就是没人性,不配再当父母官。
可对于明治政府的法官们而言,这报仇法早就在明治六年(1873)就被废了,臼井六郎是板上钉钉的杀人犯,根据法律,杀了人就是死刑,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余地。
双方就这么对峙了起来,但很明显,法官们占了弱势。
原因很简单,尽管六郎的最终下场是法官一句话说了算,但并不能就此认定这是司法赢定了,你得明白,这些法官们早上九点开始上班的时候,确实代表着司法没错,可晚上五点一下班一出法院的大门,他们还是司法么?
就算还是,可司法的老婆,司法的老爹,司法的女儿,也是司法么?
司法的老婆上街买菜,司法的老爹去公园打拳,司法的女儿去学校读书,他们在听到了臼井六郎报仇事件以及自己身边朋友的评价之后,你觉得他们的立场会是什么?
压力山大。
最终,法院判定六郎为杀人罪,但是考虑到他的那一份报仇情节,故而免其一死,判处无期徒刑。
10年后,天皇大赦天下,所有在押人犯全部最降一等,死刑的变无期,无期的变有期,于是六郎便重获自由,再见天日。
因为案件当年所造成的轰动效应常年未消,所以出狱那天,当时的一些社会名流如大井健太郎以及星亨等人都前来迎接,还未六郎举行了一个盛大的接风宴。
但与此相对的是,质疑的声音自六郎入狱的那一刻起就也从来都不曾断过。
许多人觉得,既然已经废除了报仇相关法,那么所谓的报仇,也就理所当然的应在法律的概念里乖乖消失,可现如今居然因为老百姓的呼声而重新把已经作废的法律当减刑的依据来参考,这简直就是有辱司法公正。
关于六郎的行为到底是为父报仇的豪爽之举还是单纯的杀人泄愤事件,在当时的日本,无论是平民还是精英,对此都议论纷纷,彼此各执一词。
鉴于这种情况,明治政府不得不出面做了解释,表示这次纯粹是情况特殊,法律虽然是被定死的,可总归也会有那么一两次被活用的时候,所以还请大家伙淡定并相信政府,相信法律。
安抚了民心之后,政府便不得不又老生常谈了一回,重申报仇杀人和抢劫杀人一样,都是杀人罪。接着,他们还在字面意思上做出了相关的规范,从那之后,在任何法令条规的行文里,都不再会出现所谓“报仇”这一说法了,而是一律用“仇杀”二字来诠释因恨杀人的行为。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时至今日,在日本,“合法报仇”和“非法报仇”之类的字眼,那更是早已成为了单纯的历史名词,杀人就是杀人,作为非公机构的个人,在除正当防卫等极少数的情况下,但凡夺去了他人的生命,都是一种不可饶恕的行为。
法律的公正与公平之路,其实远远要比民主之路更为漫长并且难走。
大逆事件
明治二十七年(1894),日本在甲午战争(日清战争)中打败了大清帝国,接着又在第二年(1895)签订的马关条约中得白银2亿多两,从此一跃成为亚洲最强的国家。
然后在明治三十八年(1905),日本又在日俄战争中战胜了强大的沙俄帝国,从此跻身世界最强国的行列。
但是这一回,他们并没有拿到钱。
日本虽说确实是战胜了沙俄,但赢得着实相当勉强,因此像十年前对大清那样张开了血盆大口往死了敲一笔横财那是根本没有可能的。
由于为了这场战争明治政府消耗了大量财力人力可战后却并未得到相应的收益,以至于国家财政顿时陷入了危机,而另一方面,广大日本国民们因为既没有在精神上得到应有的振奋,也没有因胜利而获得实际的好处,很多军烈属甚至连抚恤金都没拿足,于是自然就造成了大量的不满。
伴随着种种不满同时滋生的,除了各种群体性事件如有名的日比谷公园烧打之外,还有就是社会主义以及无政府主义学说的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