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利益多元化格局中的党群关系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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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及党群关系理论的概述(5)

首先,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主体是在一定经济关系下从事生产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的追求者、承担者、实现者和归属者。它是社会利益运动的自觉的、能动的、主观的要素。任何利益主体所追求的都是利益的最大化,在各自追逐利益的过程中,必然使各利益主体基于自己的理性观念和价值判断,认识到自己和其他社会成员在某些问题上有共同利益,从而分化和重组。因此,所谓“利益主体多元化,就是指个人利益独立化和多种利益群体并存的局面”[60]。

其次,利益客体多元化。利益绝不仅仅是主体的一种自我感觉,而必须依附于一定的客观对象之上。所以利益客体就是经济利益主体所追求和满足的对象。不同的利益主体因所处的地位不同,利益观、价值观不同,其对利益的诉求也肯定不一样,利益客体自然就会表现出不同的形式。虽然利益客体表现为收入、股金、利息等多种形式,但无论何种形式的利益客体,都必须与利益主体相联系,否则利益客体也就不存在了。因此,所谓利益客体的多元化就是指能够满足利益主体需要所指向对象的多元化。

最后,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源。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人们要满足自身的生命需要并获得进一步的发展,首先就必须进行生产活动,人们的生产活动实质上就是追求利益、谋取利益的过程,人们在获取利益以满足自身需要的社会活动中,彼此之间必然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而这种社会关系就表现为物质的、经济的利益关系。而在利益关系的基础上又形成了不同的利益主体和利益客体关系,利益主客体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就构成了整个利益关系的主要关系。因此,所谓利益关系的复杂化就是指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呈现出纵横交错、相互渗透的复杂利益体系。

综合以上利益多元化的三种表现形式,其实质分别是利益主体、利益客体和利益关系。其中,利益分配格局多元化属于利益客体的内容,所说明的也就是各利益主体的收入分配的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所表现出来的矛盾最终也必然表现为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因此,从中我们可以得出,我们所研究的利益多元化其实质就是利益主体的多元化。

三、“党群关系”及相关概念辨析

我国党群关系是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理论与我国国情、党情相结合的产物,既反映了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普遍规律,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利益多元化格局中的党群关系,是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在政治地位平等基础上的利益代表、权力关系的具体体现,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运用人民群众所赋予的权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是国家权力的主人。为了更好地研究利益多元化格局中的党群关系,需要明确“政党”与“人民群众”,界定和区分党群关系与干群关系等相关概念。

(一)“群众”的内涵

《辞海》对群众所给出的解释是大众。《史记·礼书》记载:“宰制万物,役使群众。”从群众的词源来看,群众是指以劳动人民为主体,与统治者、执政者、领导者相对而言的概念。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对“群众”给出了三层含义:一是泛指“人民大众”;二是指“没有加入共产党、共青团组织的人”,表示“党员”与“群众”的区别;三指不担任领导职务的人,表示“干部”与“群众”的区别。本书所指“群众”是第二层含义,即与党员相对称的群体和个体。与西方将群众的概念定义为贬义词相区别,在社会主义国家,群众的概念是褒义词,指一种积极向上的、可以组织动员的社会力量。

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外延。毛泽东曾明确指出:“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61]改革开放以来,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群众”的范围也相应地不断扩大。邓小平重申并深刻阐发了“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一部分”的科学论断,同时,把“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两面旗帜作为统一战线的政治基础,指出:“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的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它已经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62]在这里,就将一切虽然不赞同社会主义、不信仰马克思主义,但赞成祖国完整统一、愿意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尽力并遵守宪法的人,纳入进了“群众”的范畴,使“群众”的概念超越了社会制度的局限,进一步拓展了群众的外延。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根据新形势下国际国内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作为群众范畴的判定标准,把六个新生的社会阶层纳入进了群众的范畴之内,赋予“群众”概念以新的外延。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群众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广泛性。将一切对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起促进作用的社会成员全部包括在内。二是复杂性。既包括体力劳动者,也包括脑力劳动者和其他各种类型的社会劳动者,既有代表社会先进生产力的社会阶层,也有那些与落后的生产方式联系在一起的、但有发展社会生产力要求的社会阶层及其成员。三是差异性。在阶级属性、民族、文化程度、职业、生活经历、政治面貌等要素上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别。特别是群众的范围还包含着众多的社会利益主体。各个社会利益主体不仅在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等方面存在不同,而且在政治归属感和政治认同感方面也呈现出了明显的差异。四是多样性。政治取向的一致性与政治价值多元化并存,经济目标的共同性与利益追求的多样性并存,文化上的同一性与多元文化的影响并存,宏观上的主体地位与微观上的雇佣地位并存。

(二)“政党”的定义

西方学者早在20世纪以前就对政党进行了研究,曾从不同的角度对政党下过定义。如《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中指出:“‘政党’一词在十九世纪随着欧美代议制的发展和选举权的扩大而产生。它指的是与一个或更多的政党竞争而赢得公职选举为目标的组织。后来‘政党’的意义逐渐引申,亦包括并非从事竞争选举的政治组织,诸如无法通过选举而取得公职的小党,寻求废止选举竞争的革命组织,以及极权国家的统治集团。”[63]

英国辉格党理论家爱德蒙·柏克认为,政党是“在某种一致同意的特定原则基础上结合起来,用他们的共同努力来促进国家利益的人们的团体”[64]。他对政党给予了正面的评价,强调政党是民主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这些对政党作出的定义虽然简单,但都表明学者们已经注意到政党产生的目的在于增进国家的利益。人们围绕着某种利益组织成立了政党,通过政党对社会公共权力施加一定的影响,以获得特定的利益。

当美国出现政党组织后,美国学者从竞选的视角对其进行了研究,认为政党的根本任务就是从事选举。如布洛克斯在《政党与选举问题》一书中指出:“政党乃是一个由个人基于自愿所组成的政治团体,为政府提供一般措施、建议,或者制定政策,选举与支持领导人物为公职候选人,以作为实现其主义与政策最有效之方法。”[65]拉斯韦尔和卡普兰在他们的经典性著作《政治诉求的架构》中指出:“政党是一个阐述复杂问题并在选举中提出候选人的集团。”赫伯特更是将政党与选举直接联系起来,认为政党是“为了参与选举竞争而形成的组织,并藉由提名候选人以自己的政党名义参选来达成这个目标”[66]。

从西方学者给政党所下的定义中我们可以找到共性,即都没有强调政党的阶级性,他们往往更加重视政治体制运作的一面。与此相反,马克思主义政党则更加强调政党的阶级性一面,认为政党是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积极分子为维护本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利益,围绕着夺取政权并执掌政权而建立起来采取共同行动的政治组织。

综观中外学者对政党的各种解说,可以对政党下这样的定义:政党是一定社会集团中一部分政治主张相同的人自愿结合在一起,以夺取政权并执掌政权为目的的政治团体。这一定义应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政党是一部分政治主张相同的人所结合的团体。政党总是从属于某个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因而其必然是由对政治问题意见一致,政治主张相同的人员所组织、结合在一起的团体。

(2)政党是以夺取政权并执掌政权为目的的政治团体。虽然政党是由政见相同者结合在一起的团体,但结合只是手段而已。组成政党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夺取政权并执掌政权,以实现政党所代表的某个阶级、阶层或集团的政策、纲领和主张。

(3)政党是一个有组织、有目标、有纪律的政治团体。政党作为一个具有政治性的团体,必须具备完整性的组织、严格的纪律,才能使政党的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使中央与地方、党员与政党、党员与党员之间步调一致,朝着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三)党群关系与干群关系的辨析

从党群关系与干群关系的内涵与外延来看,两者是既有交叉又有区别的概念。所谓党群关系,从宏观上来讲,就是政党与群众之间的关系问题。从微观上来看,就是政党作为一种组织系统与其系统之外的各个团体、公民、选民以及自治型组织的关系,所反映的就是政治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问题。所谓干群关系,就是政府官员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问题。所反映的就是公共权力与民众之间的关系问题。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党群关系是政党作为一个政治组织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而干群关系则是在由领导干部组成干部队伍的整体中,其中的每一位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它具有一定的职责范围、地域界限和特定群体等特点。

第二,从党群关系与干群关系的内涵与外延来看,党员之中包含着一部分领导干部,但领导干部却不一定是共产党员。

第三,党的宏观指导与干部的具体行为是有区别的。随着国际和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中国共产党为应对形势变化的挑战,必须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可见,领导与执政是有着区别的,所谓领导,就是在宏观层面上进行引导,包括重大政策的制定、方向性的把握、意识形态的控制等,它决定着执政党对社会的统领。所谓执政,就是政权运作层面上的组织,包括权力结构的制度安排、权力主体和客体的对象界定、权力运行的机制设计等,它反映着政党与政权之间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同时担负着领导党与执政党的双重角色,这就决定着党群关系与干群关系之间又存在着紧密的关联。首先,从执政党的逻辑结构来看,政府在党的领导之下,因而党群关系中应包含着干群关系。党管干部原则是我们党作为一个执政党一以贯之的基本原则。在长期执掌政权的条件下,党管干部原则直接关系到党执政根基的稳固,而各级领导干部代表着党执掌政权并行使权力,所以干群关系也就成为党群关系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次,在各级各类政权机构中,党员干部在整个干部队伍中占据着绝大多数,习惯上也将领导干部看作是党的干部。因而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也被视为党的所作所为,代表着党的形象。最后,在当前中国的政治生活中,党的政策主张是通过政府机构等一系列中介环节与人民群众所接触的。在这一政治体制下,党群关系主要是通过政群关系,最终通过干群关系表现出来。从工作职责和权力运作来看,各级各类领导干部都承担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使命。因此,领导干部的工作态度、作风和实绩,就成为群众判断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有形载体。这样一来,干群关系也就直接影响着党群关系。总之,党群关系决定着干群关系,干群关系是党群关系表现的一个侧面。

(四)党群之间的利益关系及其要求

人对于物质、精神、生活条件等的直接需要,具体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它所反映的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经济关系,利益关系就是人类一切关系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