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
关于利益,我们总是首先按照主体之间的差别来进行分类的,人们也总是会把利益与一定的主体相联系。可以说,对利益进行分类的基础就是按照利益主体之间的差别来进行的。大致可以把利益主体划分为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两个类别。所谓个人利益,也称私人利益或个体利益,它是个体行为产生的主要动机,反映了人们之间最基本的利益关系,是其他利益产生的基础。马克思曾明确指出:“共同利益在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是由作为私人的个人造成的。”[56]这充分说明了在个人利益的基础上才能形成共同利益。
所谓共同利益,也称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它是为了社会自身存续和发展而由社会成员所享有的整体性利益。如当前所存在的能源短缺问题、人口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等,都是涉及整个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问题。人们为了更好地实现利益,可以根据利益的一致性组成各种利益群体,而每一个利益群体都是在本群体共同利益的指导下走到一起的,为本群体的利益服务,如家庭利益、企业利益、行会利益等。随着涉及个人利益得失的共同利益问题日益显著,在人的自私自利的背后,学者们也开始更加注重从整个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出发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2.阶级利益和国家利益
对阶级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划分也是在按照利益主体差别分类的基础上产生的,它们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列宁曾给阶级下过一个完整的定义:“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57]由此可以看出,阶级利益就是由经济上处于不同地位的个人利益所组成的利益集团,按照阶级的地位来进行利益的分配,体现了阶级内部不同个人、群体、阶层的共同利益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分工是阶级产生的原因,正因为有了分工,才有了职业的不同,有了资本家和工人,从而产生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两个对立的阶级。从根本上说,就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对立和矛盾。在阶级社会里,阶级利益矛盾与冲突是历史发展的动力,推动着阶级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与阶级利益相比,国家利益在更大范围上考察了利益的运行和实现,将国家作为利益的目的,把国家利益或宏观利益置于首要地位,是个人利益及阶级利益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国家利益的理解有两个层面:一是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以及国家整体利益与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与国家的产生相伴随的是公共权力和暴力机构被掌握在统治阶级的手中。这一阶级实质也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国家利益的实质,即国家利益是阶级利益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居于统治地位的一种阶级利益。二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国家作为一定的地域居民的集合体,存在着某些共同利益。当国与国之间的利益关系表现为竞争大于合作时,相互对立的战争状态就会爆发出来。为了抵御外来的侵略,保护本国的利益,国内各民族和各阶级利益的对立便会降到次要地位而一致对外。实质上,只有国内居民共同需要的利益实现后,才能为统治阶级实现其利益提供保障。因此,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如何把国家利益与其他利益兼顾起来便是我们必须重点考虑的问题。
3.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
按照利益的客观内容来进行划分,可以划分出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每一个利益主体都具有各自的物质利益需要和精神利益需要,缺一不可。物质利益需要的满足是人类从事一切社会历史活动的基础,只有这些物质需要得到基本的满足后,人才能得以生存并进一步发展。人们所进行的生产劳动、阶级斗争、甚至社会革命,其目的都是为了实现物质利益的满足。人们也正是在不断获得物质利益满足的过程中不断发展进步的。
所谓精神利益,就是以精神需要为实际内容的利益类别。人们在追逐利益的过程中,并不仅仅局限于物质利益,也包括自尊、荣誉、友爱等心理和精神的需要。人对精神利益的需要是在满足物质利益需要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对物质利益需要的进一步升华。正是在对精神利益需要的追求中,才产生出了人类巨大的精神力量。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统一,才能构成人的整体利益,如果某一方面得不到满足,利益主体也就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因此,我们决不能把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截然对立起来,既不能把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视为单纯的拜金主义和道德沦丧的根源,也不能把人们对精神利益的追求看作脱离物质的基础和不食人间烟火的非理性追求。而应该把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结合起来作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在追求物质利益满足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之上,要进一步满足更高层次的精神需要,最终实现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统一,推进社会的进步,进而促进整个人类的和谐发展,才是主体追求的最终目标。
4.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按照利益实现的时间来划分,利益可以分为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所谓当前利益,就是暂时的、眼前的利益,是人们可以马上就实现的利益。所谓长远利益,就是长期的、久远的利益,是人们要等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够实现的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都是一个主体自身所拥有的利益。长远利益要以当前利益为基础,只有当前利益得到满足,主体的生存和发展得到一定保障的时候,才能够去自发地追求长远利益,否则长远利益根本无从谈起。而我们也要清楚地认识到,如果只看重当前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那就等于中断了未来的发展道路,也会最终丧失当前的利益,所以长远利益是一种高于当前利益的高层次利益。
利益的实现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长远利益往往脱离于一般群众的视野,便容易使一些人陷入对利益选择的盲目性中,只看重当前利益而不管是否会危害将来发展的长远利益。所以在其利益实现的过程中,人们必须认识到虽然当前利益可以满足人们目前最为急迫的需要,但它却有可能损害未来发展的需要对象,而长远利益却可以创造未来发展的需要对象,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泉。必须使人们的行为不仅以当前利益为目的,更要与长远利益联系起来,当两者之间发生矛盾时,可以为了保证长远利益的实现而牺牲部分当前利益。我们当前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就指出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辩证关系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既能满足人们的当前利益,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又能不为一时得失而影响今后的发展,使其利益不断得到满足。
除了按照上述几种标准对利益进行分类外,还可以按照利益实现的程度重要划分出根本利益和暂时利益,按照利益实现与否划分出既得利益和将来利益,按照利益是否实现划分出现实利益和非现实利益。当然,利益的分类是相对而言的,利益主体的需要具体表现为一定的利益客体,而利益客体也只有与利益主体联系起来时,才能发挥出作用。在对利益分类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当前的社会利益结构是一个多元、开放的利益体系。在这个利益场域中,每一个利益主体都有着各自的对利益客体的需求,而这些需求又都是各异的。因此,从社会发展的趋势上看,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社会现实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的。
二、利益多元化的内涵及表现形式
利益多元化是相对传统社会主义的利益均等化、一元化而言的。我国的利益多元化格局的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有着必然的联系。所谓市场经济就是以市场作为基本的资源配置手段的经济。当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机制时,利益的分配已经不是主要取决于国家的意志了,而是取决于市场和社会的利益博弈。在博弈的过程中,任何一个具体的经济社会事务都可以成为一种利益,从中滋生出一群为分享这种利益的人,他们围绕着各自的利益在市场中进行充分的博弈,从而就衍生出了多元化的利益格局。
(一)利益多元化的内涵
关于利益多元化的国内外研究成果,经过检索、查阅发现虽然理论界已经对利益多元化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研究,但也只涉及了利益多元化的表现形式、形成的原因以及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等方面。从总体上来看,对利益多元化现象的认识还是比较有限的,缺乏深入和系统的探讨,甚至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给它下过一个得到公认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定义。相比较而言,国内外学术界对社会分层问题的研究比较广泛和深入。社会分层的基础是利益的分化,因此社会分层理论为本书的写作提供了重要的间接理论来源。我认为,对利益多元化含义的理解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在一个利益体系之中,存在着利益主体和利益种类的多元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必然要求具有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的主体存在。其中,个人追逐利益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其作为利益主体的基础地位得到了广泛承认。而个人在追求其利益实现的过程中也必然会结成各种利益群体或集团。所以我们可以从主体的角度上,把利益划分为个人利益、家庭利益、集体利益、集团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等多个方面。而这些利益主体并不是杂乱无章的,它们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共同存在于这一利益体系框架内。
其次,在一个利益体系之中,各利益主体都是独立的,存在着多元利益的自由竞争。所谓多元,就是指每一个主体不依附于他人,受他人支配,都含有自己独特的属性。利益的多元化之所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能够促进社会进步,其原因就在于利益多元化意味着利益的自由,每一个利益主体都是独立的,有自己的独特地位,占有自己的利益份额。正是多元的利益主体在市场中自由地竞争,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也才能协调好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说,只有在自由竞争中才能够对复杂的利益关系做出恰当的安排。
最后,在一个利益体系之中,各利益主体之间又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存在着共同的利益诉求。虽然各利益主体都是相对独立的,为了各自的利益展开激烈的竞争,由此也必然会出现多种形式的利益冲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之间不存在某种共同的利益诉求。其实,冲突的功能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具有促进社会整合的正功能。“如果没有发泄互相敌意和发表不同意见的渠道,群体成员就会感到不堪重负,通过释放被封闭的敌对情绪,冲突可以起维护群体关系的作用。”[58]共同利益从其本质上来说,是寓于特殊利益之中的,“共同利益在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是由作为私人的个人造成的”[59]。所以,人并不是仅有自私的一面,还同时存在着某种共同的利益诉求,并对个人利益起着制约作用。如当前所存在的能源短缺问题、粮食安全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等,都是人类社会所普遍面临的共同利益问题,这些问题将会直接影响到个人利益的得失。因此,在个人利益的基础上必然形成共同利益。
综合以上对利益多元化内涵所包括的几个方面的理解,我认为,所谓利益多元化,就是在一个利益体系内,存在着多个、多种类型的独立的利益主体,各利益主体代表各自的利益并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自由地竞争,以实现各利益主体的不同利益需要。
(二)利益多元化的表现形式
关于利益多元化的表现形式问题,目前学界可谓众说纷纭:利益多元化指社会利益结构的多元,含利益主体的多元、利益分配方式的多元、社会成员利益所得的多元等(孙锦华,1996);利益多元化是指利益主体和利益种类的多元化、多元利益的自由竞争、多样性的利益冲突(叶传星,1997);利益多元化包括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分配格局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王伟光,2001);利益多元化包括主体多元化、客体多元化、利益行为竞争性三方面的内涵(汤可可,2002);利益多元化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其二是主体利益的多元化(杨春福,2008)。
虽然众多学者对经济利益多元化的思考角度、表述各不相同,但实质上涉及的主要共同问题就是利益主体、利益客体、利益关系、利益实现手段及途径等。其中,利益分配方式的结果、利益分配格局的表现,都是各种形式的收入,这其实就包含利益客体的内容;利益行为竞争性则实际上包含了利益实现的手段、途径以及表达方式等内容。因此,利益多元化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利益主体多元化、客体多元化以及利益关系的复杂化三个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