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会说话的人,人生都不会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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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说话是一门艺术,会说话是一种修养(1)

礼不是一件可怕的东西,不会“吃人”。礼只是人的行为的规范。人人如果都自由行动,社会上的秩序必定要大乱,法律是维持秩序的一套方法,但是关于法律的力量不及的地方,为了使人能更像是一个人,使人的生活更像是人的生活,礼便应运而生。

谈礼:礼只是人的行为规范

礼不是一件可怕的东西,不会“吃人”。礼只是人的行为的规范。人人如果都自由行动,社会上的秩序必定要大乱,法律是维持秩序的一套方法,但是关于法律的力量不及的地方,为了使人能更像是一个人,使人的生活更像是人的生活,礼便应运而生。礼是一套法则,可能有官方制定的成分在内,亦可能有世代沿袭的成分在内,在基本精神上还是约定俗成的性质,行之既久,便成为大家公认共守的一套规则。一套礼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事实上是随时在变,不过可能变得很慢,可能赶不上时代环境之变迁得那样快,因此至少在形式上可能有一部分变成不合时宜的东西。礼,除非是太不合理,总是比没有礼好。这道理有一点像“坏政府胜于无政府”。有些人以为礼是陈腐的有害的东西,这看法是不对的。

我们中国是礼义之邦,一向是重礼法的。见于书本的古代的祭礼丧礼婚礼士相见礼等等,那是一套,事实上社会上流行的又是一套,现行的一套即是古礼之逐渐的个别的修正,虽然各地情形不同,大体上尚有规模存在,等到中西文化接触之后便比较有紊乱的现象了。紊乱尽管紊乱,礼还是有的,制礼定乐之事也许不是当前急务,事实上吾人之生活中未曾一日无礼的活动。问题是我们是否认真地严肃地遵循着礼。孔门哲学以“克己复礼”为做人的大道理。意即为吾人行事应处处约束自己使合于礼的规范。怎样才是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那是值得我们随时思考警惕的。

读书人应该知道礼,但是有些人偏不讲礼,即所谓名士。六朝时这种名士最多,《世说新语》载阮籍的一句话最有趣:“礼岂为我辈设也?”好像礼是专为俗人而设。又载这样的一段:

阮步兵丧母,裴令公往吊之。阮方醉,散发坐床,箕踞不哭。裴至,下席于地,哭谚毕,便去。或问裴曰:“凡吊,主人哭,客乃为礼,阮既不哭,何为哭?”裴曰:“阮方外之人,故不崇礼制,我辈俗中人,故以仪轨自居。”

时人叹为两得其中。

没有阮籍之才的人,还是以仪轨自居为宜。像阮步兵之流,我们可以欣赏,不可以模仿。

中西礼节不同。大部分在基本原则上并无二致,小部分因各有传统亦不必强同。以中国人而用西方的礼,有时候觉得颇不合适,如必欲行西方之礼则应知其全部底蕴,不可徒效其皮毛,而乱加使用。例如,握手乃西方之礼,但后生小子在长辈面前不可首先遽然伸手,因为长幼尊卑之序终不可废,中西一理。再例如,祭祖先是我们家庭传统所不可或缺的礼,其间绝无迷信或偶像崇拜之可言,只是表示“慎终追远”的意思,亦合于我国所谓之孝道,虽然是西礼之所无,然义不可废。我个人觉得,凡是我国之传统,无论其具有何种意义,苟非荒谬残酷,均应不轻予废置。再例如,电话礼貌,在西方甚为重视,访客之礼,探病之礼,均有不成文之法则,吾人亦均应妥为仿行,不可忽视。

礼是形式,但形式背后有重大的意义。

礼貌:现行礼节最令人厌烦的莫过于敬酒

前些年有一位朋友在宴会后引我到他家中小坐。推门而入,看见他的一位少爷正躺在沙发椅上看杂志。他的姿式不大寻常,头朝下,两腿高举在沙发靠背上面,倒竖蜻蜓。他不怕这种姿式可能使他吃饱了饭吣出来。这是他的自由,我的朋友喊了他一声:“约翰!”他好像没听见,也许是太专心于看杂志了。我的朋友又说:“约翰!起来喊梁伯伯!”他听见了,但是没有什么反应,继续看他的杂志,只是翻了一下白眼,我的朋友有一点窘,就好像耍猴子的敲一声锣教猴子翻筋斗而猴子不肯动,当下喃喃地自言自语:“这孩子,没礼貌!”我心里想:他没有跳起来一拳把我打出门外,已经是相当地有礼貌了。

礼貌之为物,随时随地而异。我小时在北平,常在街上看见戴眼镜的人(那时候的眼镜都是两个大大的滴溜圆的镜片,配上银质的框子和腿)。他一遇到迎面而来的熟人,老远的就刷地一下把眼镜取下,握在手里,然后向前紧走两步,两人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互相蹲一条腿请安。我至今不明白为什么二人相见要先摘下眼镜。戴着眼镜有什么失敬之处?如今戴眼镜的人太多了,有些人从小就成了四眼田鸡,摘不胜摘,也就没人见人摘眼镜了。可见礼貌随时而异。

人在屋里不可以峨大冠,中外皆然,但是在西方则女人有特权,屋里可以不摘帽子。尤其是从前的西方妇女,她们的帽子特大,常常像是头上顶着一个大鸟窝,或是一个大铁锅,或是一个大花篮,奇形怪状,不可方物。这种帽子也许戴上摘下都很费事,而且摘下来也难觅放置之处,所以妇女可以在室内不摘帽子。多半个世纪之前,有一次在美国,我偕友进入电影院,落座之后,发现我们前排座位上有两位戴大花冠的妇人,正好遮住我们的视线。我想从两顶帽子之间的空隙窥看银幕亦不可得,因为那两顶大帽子不时地左右移动。我忍耐不住,用我们的国语低声对我的友伴说:“这两个老太婆太可恶了,大帽子使得我无法看电影。”话犹未了,一位老太婆转过头来,用相当纯正的中国话对我说,“你们二位是刚从中国来的么?”言罢把帽除去。我窘不可言。她戴帽子不失礼,我用中国话背后斥责她,倒是我没有礼貌了。可见礼貌也是随地而异。

西方人的家是他的堡垒,不容闲杂人等随便闯入,朋友访问时,而且照例事前通知。我们在这一方面的礼貌好像要差一些。我们的中上阶级人家,深宅大院,邻近的人不会随便造访。中下的小户人家,两家可以共用一垛墙,跨出门不需要几步就到了邻舍,就容易有所谓串门子闲聊天的习惯。任何人吃饱饭没事做,都可以踱到别人家里闲嗑牙,也不管别人是否有工夫陪你瞎嚼蛆。有时候去的真不是时候,令人窘,例如在人家睡的时候,或吃饭的时候,或工作的时候,实在诸多不便,然而一般人认为这不算是失礼。一聊没个完,主人打哈欠,看手表,客人无动于衷,宾至如归。这种串门子的陋习,如今少了,但未绝迹。

探病是礼貌,也是艺术。空手去也可以,带点东西来无妨。要看彼此的关系和身份加以斟酌。有的人病房里花篮堆积如山,像是店铺开张,也有病人收到的食物冰箱里装不下。探病不一定要面带戚容,因为探病不同于吊丧,但是也不宜高谈阔论有说有笑,因为病房里究竟还是有一个病人。别停留过久,因为有病的人受不了,没病的人也受不了。除非特别亲近的人,我想寄一张探病的专用卡片不失为彼此两便之策。

吊丧是最不愉快的事,能免则免。与死者确有深交,则不免拊棺一恸。人琴俱亡,不执孝子手而退,抚尸陨涕,滚地作驴鸣而为宾客笑都不算失礼。吊死者曰吊,吊生者曰唁。对生者如何致唁语,实在难于措辞。我曾见一位孝子陪灵,并不匍伏地上,而是跷起二郎腿坐在椅子上,嘴里叼着纸烟,悠然自得。这是他的自由,然而不能使吊者大悦。西俗,吊客照例绕棺瞻仰遗容。我不知道遗容有什么好瞻仰的,倒是我们的习惯把死者的照片放大,高悬灵桌之上,供人吊祭,比较合理。或多或少患有“恐尸症”的人,看了面如黄蜡白蜡的一张面孔,会心里难过好几天,何苦来哉?在殡仪馆的院子里,通常麇集着很多的吊客,不像是吊客,像是一群人在赶集,热闹得很。

关于婚礼,我已谈过不止一次,不再赘。

饮宴之礼,无论中西都有一套繁文缛节。我们现行的礼节之最令人厌烦的莫过于敬酒。主人敬酒是题中应有之义,三巡也就够了。客人回敬主人,也不可少。唯独客人与客人之间经常不断地举杯,此起彼落,也不管彼此是否相识,也一一地皮笑肉不笑地互相敬酒。有些人根本不喝酒,举起茶杯汽水杯充数。有时候正在低头吃东西,对面有人向你敬酒,你若没有觉察,对方难堪,你若随时敷衍,不胜其扰。这种敬酒的习惯,不中不西,没有意义,应该简化。还有一项陋习就是劝酒,说好说歹,硬要对方干杯,创出“先干为敬”的谬说,要挟威吓,最后是捏着鼻子灌酒,甚至演出全武行,礼貌云乎哉?

不亦快哉:快意之事未必人人尽同

金圣叹作“三十三不亦快哉”,快人快语,读来亦觉快意。不过快意之事未必人人尽同,因为观点不同时势有异。就观察所及,试编列若干则如下:

其一,晨光熹微之际,人牵犬(或犬牵人),徐步红砖道上,呼吸新鲜空气,纵犬奔驰,任其在电线杆上或新栽树上便溺留念,或是在红砖上排出一摊狗屎以为点缀。庄子曰:道在屎溺。大道无所不在,不简秽贱,当然人犬亦应无所差别。人因散步而精神爽,犬因排泄而一身轻,而且可以保持自己家门以内之环境清洁,不亦快哉!

其一,烈日下行道上,口燥舌干,忽见路边有卖甘蔗者,急忙买得两根,一手挥舞,一手持就口边,才咬一口即入佳境,随走随嚼,旁若无人,蔗滓随嚼随吐。人生贵适意,兼可为“你丢我捡”者制造工作机会,潇洒自如,不亦快哉!

其一,早起,穿着有条纹的睡衣裤,趿着凉鞋,抱红泥小火炉置街门外,手持破蒲扇,对着火炉徐徐扇之,俄而浓烟上腾,火星四射,直到天地霰缊,一片模糊。烟火中人,谁能不事炊爨?这是表示国泰民安,有米下锅,不亦快哉!

其一,天近黎明,牌局甫散,匆匆登车回府。车进巷口距家门尚有三五十码之处,任司机狂按喇叭,其声呜呜然,一声比一声近,一声比一声急,门房里有人竖着耳朵等候这听惯了的喇叭声已久,于是在车刚刚开到之际,两扇黑漆大铁门呀然而开,然后又轰的一声关闭。不费吹灰之力就使得街坊四邻矍然惊醒,翻个身再也不能入睡,只好瞪着大眼等待天明。轻而易举地执行了牝鸡司晨的事务,不亦快哉!

其一,放学回家,精神愉快,一路上和伙伴们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尚不足以畅叙幽情,忽见左右住宅门前都装有电铃,铃虽设而常不响,岂不形同虚设,于是举臂舒腕,伸出食指,在每个纽上按戳一下。随后,就有人仓皇应门,有人倒屣而出,有人厉声叱问,有人伸头探问而瞠目结舌。躲在暗处把这些现象尽收眼底,略施小技,无伤大雅,不亦快哉!

其一,隔着墙头看见人家院内有葡萄架,结实累累,虽然不及“草龙珠”那样圆,“马乳”那样长,“水晶”那样白,看着纵不流涎三尺,亦觉手痒。爬上墙头,用竹竿横扫之,狼藉满地,损人而不利己,索兴呼朋引类乘昏夜越墙而入,放心大胆,各尽所能,各取所需,饱餐一顿。松鼠偷葡萄,何须问主人,不亦快哉!

其一,通衢大道,十字路口,不许人行。行人必须上天桥,下地道,岂有此理!豪杰之士不理会这一套,直入虎口,左躲右闪,居然波罗蜜多达彼岸,回头一看天桥上黑压压的人群犹在蠕动,路边的警察戟指大骂,暴躁如雷,而无可奈我何。这时节颔首示意,报以微笑,扬长而去,不亦快哉!

其一,宋周紫芝《竹坡诗话》:“……有一人,极廉介,一日有家问,即令灭官烛,取私烛阅书,阅毕,命秉官烛如初。”做官的人迂腐若是,岂不可嗤!衙门机关皆有公用之信纸信封,任人领用,便中抓起一叠塞入公事包里,带回家去,可供写私信、发请柬、寄谢帖之用,顺手牵羊,取不伤廉,不亦快哉!

其一,逛书肆,看书展,琳琅满目,真是到了琅嬛福地。趁人潮拥挤看守者穷于肆应之际,纳书入怀,携归细赏,虽蒙贼名,不失为雅,不亦快哉!

其一,电话铃响,错误常居十之二三,且常于高枕而眠之时发生,而其人声势汹汹,了无歉意,可恼可恼。在临睡之前或任何不欲遭受干扰的时间,把电话机翻转过来,打开底部,略做手脚,使铃变得喑哑。如是则电话可以随时打出去,而外面无法随时打进来,主动操之于我,不亦快哉!

其一,生儿育女,成凤成龙,由大学卒业,而漂洋过海,而学业有成,而落户定居,而缔结良缘。从此螽斯衍庆,大事已毕,允宜在报端大刊广告,红色套印,敬告诸亲友,兼令天下人闻知,光耀门楣,不亦快哉!

信:最温柔的艺术,亲切细腻仅次于日记

早起最快意的一件事,莫过于在案上发现一大堆信——平、快、挂,七长八短的一大堆。明知其间未必有多少令人欢喜的资料,大概总是说穷诉苦琐屑累人的居多,常常令人终日寡欢,但是仍希望有一大堆信来。Marcus Aurelius曾经说:“每天早晨离家时,我对我自己说:‘我今天将要遇见一个傲慢的人,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一个说话太多的人。这些人之所以如此,乃是自然而且必要的;所以不要惊讶。’”我每天早晨拆阅来信,亦先具同样心理,不但不存奢望,而且预先料到我今天将要接到几封催命符式的讨债信,生活比我优裕而反来向我告贷的信,以及看了不能令人喜欢的喜柬,不能令人不喜欢的讣闻等。世界上是有此等人,此等事,所以我当然也要接得此等信,不必惊讶。最难堪的,是遥望绿衣人来,总是过门不入,那才是莫可名状的凄凉,仿佛是有被人遗弃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