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与哲学家一起思考:七天哲学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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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周三:道德究竟有多客观?(1)

理性的两种类型

读者:您知道吗,我们在过去两天中谈论的所有内容,特别是那些关于道德的话题,都给我一种似乎很虚无缥缈的感觉。

哲学家:您指的是什么?

读者:我们讨论的都是,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这样生活、不应该那样生活。但是如果有人干脆不理会这些,又会怎样呢?

哲学家:那么他就是不理智的。

读者:为什么不理智?如果他伤害自己算是不理智的话,我还勉强可以理解。要是说道德的依据是自我利益的话,那么他伤害别人也还可算作是不理智的行为。但是,如果只是拒绝将整体利益最大化或者尊重别人的权利,为什么也要被看做是不理智的呢?

哲学家:我们之前不是已经思索过这个问题了,在相关的合理情况下将整体利益最大化以及尊重别人的权利属于正确的行为。由此可以直接得出结论:如果不这么做就是不理智的。读者:老实说,这点我完全无法理解。您所说的“不理智”指的是什么?

哲学家:您说的不错,确实应该首先解释一下这点,因为这里有两种差异还是相当大的观点。按照其中的一种说法,不理智、不合理总是和自身陷入矛盾有关。

读者:您的意思是说,如果拥有互相矛盾的信仰就是不理智?

哲学家:这也是其中的一个例子,或者如果意志不够坚定。

读者:那怎么会陷进矛盾中呢?因为没有去做自己认为最好的事情?

哲学家:没错。行为,首先是一个人的行为意图,和他的信仰不一致。这当然不是狭义上的矛盾,即不同信仰之间的矛盾,但这是一种内在的对立。在这个意义上,行为意图之间也有可能会互相冲突,例如如果我努力想实现一个确定的目标,但是却不想使用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所需要的手段。另外,感情也有不合理的,因为感情和感情,或者感情和信仰,或者感情和意图之间也可能存在这类矛盾。

读者:就好像是我感到很害怕,虽然我相信丝毫没有害怕的理由,您是这个意思吗?

哲学家:这也可以算一个例子。喜欢用实践经验说话的哲学家现在可能会说,所有的不合理都是建立在某种形式的矛盾之上的。倾向合理性思维的哲学家们则认为,不合理还有另外一种表现形式。

读者:一种和矛盾无关的不合理?

哲学家:是的。按照他们的说法,如果一个人就是不去相信、不去感受或者不接受理由最充分的事情,那么他也是不理智的。由此我们可以说,不去做正确的事或者至少没有去做这件事的意图,就是不理智。因为如果做这件或那件事是正确的,也就意味着,做这件或那件事具备最充分的理由。

读者:您为什么会这样想?

哲学家:因为例如不可能说:“虽然A这件事是正确的,但是我却最没理由去这么做。”我们所说的“正确”恰恰代表的是“最有理由”,至少如果我们对“正确”的理解不仅仅是“只在某一方面正确”,而是“全面正确”。

读者:但是,如果有人就是认为尊重他人的权利并不是全面正确呢?那么如果他不去顾及这些权利,他也就不能算是不理智的啊。

哲学家:在某种意义上也许不算,但在另一种意义上却是不理智。不算不理智,是因为他没有自相矛盾。他的行为和他的信仰还是一致的,这点和那些意志薄弱的人不同。不过他也的确是不理智的,因为他没有去做从客观的角度来说最正确的事情,也即从客观的角度来说最有理由最应该去做的事情。

读者:咳,我想这一点我是搞不懂了:什么叫做尊重他人的权利“从客观的角度来说”是正确的,或者“从客观的角度来说”是最应该的呢?道德怎么是客观的呢?道德不更应该是,我该怎么表达呢,类似某种主观规定之类的吗?

第一份 谈话记录

如果对道德持冷漠的态度,是不是一种不理智的表现?这取决于什么是不理智。经验主义者认为,所有的非理性其实最终都来自于某种矛盾:信仰、感情和意图之间的矛盾。而理性主义者则认为还存在第二种非理性的形式,即人们不相信、不感受或者不愿意接受从客观的角度来说我们最有理由去做的事情。但是否真的存在这些所谓的“客观理由”呢?特别是如果由道德告诉我们什么才是正确的行为(也包括正确的意图),即什么样的行为具备最充分的理由,那么这样的道德是否真的还能算是客观的?

道德,只是纯粹的规定?

哲学家:不能把道德只看成是一种“规定”。

读者:为什么?

哲学家:您可以试着去规定一个道德的标准。您想怎么做呢?

读者:这个吗,我会将某个特定的事情指定为重要。

哲学家:但是我们可不能随意地选出个什么然后就指定它是重要的。您可以试一下,将一件任意的事情指定成重要的事情。例如让您准时在每个整点时分拍三下手掌,您是否会认为这是一个可以接受的道德要求呢?

读者:不会,这么做有什么意义?

哲学家:毫无意义。所以我举这个例子。您不是说,我们可以自己设定标准吗。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规定,在每个整点时分拍三下手掌是正确的?如果这么规定,您会把这个规定看得很重要吗?您会对您的生活做出相应的调整,以便您总能在每个整点时分拍三下手掌吗?

读者:我是可以这么做啊。

哲学家:您是可以在每个整点时分拍三下手掌。但是您是否会认为这是一件具有道德意义的事情呢?

读者:好吧,不,我不会这么认为。不过我刚才指的是,道德标准是由我们大家一起制定的,而不只是我一个人。

哲学家:那结果还不是一样的:我们是否会达成共识,认为在每个整点时分拍三下手掌是正确的?

读者:其他人当然不会同意了!

哲学家:没错,因为这根本就是不对的。还有,您说的“其他人”指的是谁?

读者:社会啊。

哲学家:那么您认为,这个所谓的规则应该如何制定呢?大家为了制定这些标准都聚到一起?

读者:我感觉您好像在开玩笑。很明显,道德是一种社会产物。

哲学家:老实说,我其实不是很理解社会产物是指什么。也许您指的是类似交通规则之类的。那是我们作为一个国家的民众通过相应的程序——例如选举代表等方式——共同制定出的一套规则体系。不过我不认为,用这种方法可以让大家在对道德标准的看法上达成统一共识。

读者:为什么不能?就拿刑法法典来说吧。我们不也和制定交通法规一样对刑法达成了共识。而这里的规定显然也涉及了和道德相关的内容。

哲学家:是的,不过作为一位伦理学者,可不能只拿刑法作为依据。

读者:无论如何,很多人还是认可法律的。

哲学家:但是人们在说到道德权利的时候,指的恰恰是那些无论它们被不被承认都依然存在的权利。拿人权为例来说吧:它代表的是每个人都有权提出的要求,只因为他生而为人。

读者:可是如果它们不被承认,我们也得不到什么。

哲学家:实际上是得不到什么。但是别忘了还有同样十分重要的一点,你可以对不承认它们的人说,这些权利理应被承认。而这也正是批评别人无视人权的前提条件。即使没有真正遵守某个道德标准,也并不能代表这个标准不需要被遵守!

读者:说是这么说,可就算不在意是否被承认:很多法律法规也还是包含了和道德相关的标准,例如刑法或者宪法。

哲学家:是的。不过您完全忘记了论证的方向:某件事情如果受到道德的谴责,并不是因为它被刑法或者宪法所禁止。事实上这个顺序更应该是反过来的才对:如果法律想要公正公平,那么就应该以道德为准绳。人们对某个法律表示赞同,并不能代表这个法律是公正的。

读者:这倒是有点道理。很多十分令人不齿的事情不也得到过人们的赞同,德国也不例外。

哲学家:对啊。无论当时的大多数民众是怎么想的,我们还是要说**是不道德的。

读者:但是在那个时代,还是有不少人认为,**的行为从道德的角度看是没有问题的。

哲学家:我对这一点表示怀疑。我觉得,即使在那个时代,大部分人也还是意识到了有什么在根本上就是错误的,只是他们自己没承认而已,或者可能承认了可还是什么也没有做。自我欺骗和意志薄弱比道德上的错误更为常见。不过对于我们的讨论来说,最关键的并不是人们是否认为**的行为是道德的,而是这些行为是否真的符合道德标准。而这个问题的答案毫无疑问是:不符合!

读者:至少我们是这么想的。

哲学家:而且我们是对的。

读者:您怎么能这么肯定呢?这毕竟不是一个靠经验能够回答的问题,也无法通过观察来解释清楚。一个行为是否不道德,是看不到也听不到的。

哲学家:同样也嗅不到、尝不到或者摸不到。我觉得,我们现在来到了一个重要的环节。如果我们认为,就像您刚刚说的那样,道德的标准是由我们自己制定的,那么这通常只是因为我们很难想象如果不是由我们自己制定的话,这些道德标准又是从何而来的。好像也不是通过观察总结出来的。

第二份 谈话记录

把道德的要求仅仅当成一种规定是很难让人理解的,因为不清楚这些规定是由谁、以何种方式制定的。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好像都不能简单地把任意的标准设定为道德的标准。由我们设定的标准,例如法律法规,则更应该,而且必须用道德的标准去加以衡量。可是,也很难不将道德理解成规定,因为道德似乎也不是通过观察得来的。

相对论的挑战

读者:我可以告诉您为什么我认为,道德的标准必须只是一些纯粹的规定而已:否则您如何解释,为什么我们在道德问题上会有那么多的分歧呢?

哲学家:我们真的有分歧吗?

读者:当然了。有些人认为高税收不好,另外一些人不这么认为;有些人认为某些到别国去作战的任务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要求,而另外一些人则持相反的意见。如果您观察一下不同的文化,那情况会更加复杂:有的国家有死刑,有的没有;有的将国家和教会分开,有的不分开。而要是观察不同的时代的话,那就更乱了套了:从前人们认为奴隶制没问题,今天所有人都认为奴隶制不好。

哲学家:但是这些都不是关于道德的根本分歧。

读者:为什么不是?在有些人眼中是错误的行为,在另外一些人眼中却是正确的。

哲学家:是的,但这并不自动意味着,争议双方在根本上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念。就拿您提到的第一个例子来说吧:有些人反对高税收,有些人赞成。而这个争议是否有关道德,则要看为什么有些人赞成、有些人反对。

读者:怎么说?

哲学家:那些对此持反对态度的人,有可能因为他们认为,低税收可以促进经济增长,而大部分人因此可以过得更好。而那些持赞成态度的人,也许因为他们认为,高税收可以令现有的资源得到更好地分配,从而让大部分人过得更好。也许双方都只是希望,让大部分人可以过得更好。

读者:但是他们依然对如何实现这个目标的方式持不同的意见。

哲学家:用什么样的方法达到什么目的,并非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经验的问题了。在政治上经常会出现这类需要以经验为依据的问题。而产生分歧的原因通常不是南辕北辙的道德观念,而是因为这类经验主义的问题实在是极难回答。

读者:这当然说得没错。经济政策需要考虑的因素数不胜数:各种不同的、相互之间有着千丝万缕关联的因素,而且人们往往根本无法估计换一种做法可能会产生的结果。不过您真的认为,所有政治上的争议只是关于方式手段的争论?

哲学家:不是的,不过其中很多都是。如果有人反对提高税收,因为他强调的是个体的自由,而有人赞成提高税收,因为他强调的是所有人的社会责任,两者之间还是存在着不同的衡量标准的。不过即使这种情况,通常也只是权衡孰轻孰重的问题。很少会有人认为,个体的自由不重要或者人们不需要承担社会责任。我们昨天就已经说过,对于不同的、但在道德上等价的权衡标准,也许允许存在一定的自由空间。

读者:但是如果对不同的文化或者时代进行观察,那么权衡标准的差异可是会相当大啊。

哲学家:我并不这么看。文化和时代距离我们越遥远,想要真正理解它们的初衷就越难。就拿那个臭名昭著的例子来说:因纽特人[24]的习俗,当家中长辈无法再自己养活自己时,因纽特人就会将他们放在一块浮冰上任其漂向大海深处。

读者:野蛮的做法。

哲学家:根本不是。如果是您将您的父母放在一块浮冰上任其漂向大海的话,这是野蛮的做法。但是那些因纽特人的生活状况是,如果要连带养活那些无法自己养活自己的人,那么很多人就会死于营养不良。

读者:这么说,理解一切代表着原谅一切?

哲学家:不仅如此:理解了一切往往意味着,也理解了根本没有什么需要被原谅的。人们不只是要问自己:“当我自己处在他人的位置上时,是否也会做完全相同的事情?”更多地还要问自己:“我要是处在他人的位置上时,是不是也应该做完全一样的事情?”极度不同的生活环境对我们提出的道德要求,也是从根本上完全不同的。

读者:那么您是否也认为,在古代的条件下,占有奴隶是正确的?

哲学家:不是的。我想要说的重点并不在于大家最终能否对一切观点都达成共识,而只是说在道德方面存在的意见分歧也不比其他领域内存在的意见分歧更多。尤其是当我们对不同的时代进行观察比较时,会发现,其实分歧恰恰更为罕见。

读者:您怎么会这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