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图在社会秩序中寻找,看是否存在某种合法而可靠的行政规则,遵循人之本性和法之能然:此外我将试图在这种探索中始终将权力许可和利益要求相结合,以求公正与功利两者之间密不可分。
我将直接进入主题,而不再证明其重要性。有人会问我是不是君主或立法者,何以谈论政治?我的回答是否定的,而且正因为此,我才要写关于政治的论文。如果我是君主或立法者,那么我就不会浪费时间来说本应该做的事情,我将付诸行动,或者保持沉默。
身为一个自由国家[18]的公民和主权国家的成员,尽管我的观点在公共事务上影响甚微,但我在这方面所拥有的投票权足以赋予我知情的权利。幸运的是,每当我思考政府问题的时候,我总能在探索之中找到喜爱我的祖国之政府的新理由!
人生来自由,却无处不身同奴隶。自认为是他人主人的人,必然比他人更受奴役。这种改变是如何形成的?我不知道。是什么令这种改变合法化?我认为自己能够回答这个问题。
如果仅仅考虑武力及其产生的效果,那么我会说:当一国人民被迫服从并且服从的时候,挺好;一旦他能够摆脱桎梏并且这么做了,那就更好;因为通过剥夺他的自由的权利来恢复其自由,说明他重获自由是合法的,或者说,剥夺他自由的行为是不合法的。社会秩序是一种神圣的权利,它是所有其他权利的基础。但是,这种权利绝非源于自然,而是建立在契约的基础之上。问题在于了解这些契约。在谈论这些契约之前,我应当先证明我刚刚提出的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