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马基雅维里时刻:佛罗伦萨政治思想和大西洋共和主义传统
6298000000015

第15章 问题及其模式(三):积极生活和公民生活(5)

作为反题,他建构起混合政体的形象,这种体系在分配政治角色和权力时,会考虑个性和个人之间的差异。但是,无论作为纯科学还是应用科学,都难以创立一种社会理论,使每一种可以设想的个人和社会类型在决策中都有其适当的角色。首先,虽然社会可以划分为许多专业团体,决策过程可以划分为许多专业职能,但很难在这两者之间找到严格的对应性,使人能够推论说,每一个有价值取向的团体都有自身特殊的和适当的政治活动方式。这便是亚里士多德理论中深刻的暧昧性之所在,虽然从许多方面看这不无益处。一方面,混合政体的概念倾向于变为凝固的传统概念,被简化为贵族制和民主制、精英和非精英、聪明的少数和愚笨的(或只有常识的)多数的二分法。另一方面,我们发现这样一个重要的结果:构成混合政体的复杂的融合,既可以认为是阶级和社会团体的融合,也可以认为是这些团体所具有的道德和智力品质的融合,还可以是能够从决策过程中区分出来的不同政治职能的融合,或是这些融合状态的结合。例如,贵族可以被视为世袭制贵族,或是具有超常的智慧、才能或野心的少数,或是任何政治体系中必然存在的、它必须为其提供特殊角色的少数;这些概念既可以合并,也可以分解。少数群体的政治职能,可以被说成只有这个少数群体具备的素质的发挥,或说成适合少数人素质的专业职能的履行,或说成最好留给一少部分人的职能的履行——与他们的专业才能无关。亚里士多德语言的宽泛性也是它的丰富性:它能够从多方面加以分析,尽管它也能把那些方面混在一起。在应用科学的层面,困难在于,让每一种可以设想的类型和范畴都有其适当职能的那种社会,不可想象它以任何单一形式制度化。因此,通常从实用的角度,乃采用上面提到的简略说法,即一人、少数人和多数人的融合或平衡,或者不如说贵族制和民主制的融合或平衡——既然对于生活在城邦国家中的希腊人来说,君主制不是他们面对的问题。两者分别都有它特殊的美德、它的适当角色和它对共同的决策活动的特殊贡献;但是在这种严重简单化的图景中,存在着内在于亚里士多德的分析中的多种概念,它们鼓励公民以多种方式来理解自己的政治角色。混合政体既是制度结构,也是道德结构,它对恰当的制度形式的探索,一向是为了解决一个极端复杂的问题的努力,这个问题就是协调只在其相互关系中表现出道德的人们的活动。

在对作为公民的个人和这个结构的成员的认识中,也存在着紧张。一方面,正是他作为个人对特殊利益的追求,使他成为公民;另一方面,只有他对共同的普遍利益的关切和觉悟,能够维持他的公民身份;在这两者之间总是存在着冲突的可能。假如他一心只顾自己的私人利益,以至于让普遍利益服从于这种利益,他就有可能成为某个或大或小的团体实行暴政的同党,内在于他的个人目标中的价值并不能保证不会发生这种事。就像基督教神正论中那个堕落的人一样;他不能因自己的美德而得到救赎;但是,在奥古斯丁让神恩发挥作用的地方,亚里士多德对公民美德的分析则是让个人的公民同胞的政治活动去统治和引导他,就像他对他们一样;或者是——更严厉地——让支配着他们所有人的道德和政治法则去统治和引导他。但是,特殊利益和普遍利益之间根本的暧昧性依然存在。可以把公民设想为一个雅典人,他的特殊才能的多样性提升了他为公共利益而行动的能力;或者把他设想为一个斯巴达人,他为了公民行动而牺牲一切自我发展的特殊形式。亚里士多德大体上断然反对斯巴达人的理想,不论柏拉图会说些什么;但是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从15世纪到18世纪,主流声音都赞成斯巴达人严酷的爱国主义。[102]斯巴达是稳定的,实行权力的混合体制;雅典是民主的和不稳定的,热衷于随意迫害她的哲学家。斯巴达确实根本没有哲学家,但好处是它拥有公民,追求对共同利益完全自我认同的完美境界。不过,假如共同利益导致一切特殊利益被放弃,那么共同利益又是什么呢?这种矛盾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但切不可忽略的一点是,混合政体是各种价值之间的关系,公民的利益——统治和被统治——存在于一个人自身的美德与他人的美德的关系之中。只有在这种美德的相互性和关系性中,政治动物才能够成为真正的好人。

城邦理论——从某种意义上说,即最纯粹的原初形态的政治理论,是意大利城市和意大利人文主义者的政制理论的基本参照对象。在把一个政治团体设想为(意大利的城市共同体也只能如此)由互动的人而不是由普遍规范和传统制度组成时,它提供了如何使这个政治团体凝聚在一起的范式;当它把混合政体描述为一个道德共同体时,它在这种能力方面的价值并没有终结,因为像佛罗伦萨这样的城市,其制度结构是由相互关联的公民大会、理事会和委员会混合而成,能够从亚里士多德的分析和雅典的历史中学到不少有关这种结构的理论。对于公民人文主义和“积极生活”的倡导者来说,它提供了一种他们的事业使之成为必要的理论:将人类社会生活描述为普遍参政而不是思考普遍因素的理论。特殊的人和他们所追求的特殊价值在公民生活中相遇,追求并享受为共同利益而行动的普遍价值,并追求一切次要利益;然而这种理论是以很高的代价换来的;它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也有很高的风险。混合政体必须是全体公民和全部价值的完美伙伴关系,因为假如它不够完美,部分就会以全体的名义进行统治,让其他特殊利益服从它自身的特殊利益,走向专制主义并败坏它自身的价值。公民必须是完美的公民,因为假如他不够完美,他就会阻碍混合政体达到完美,并诱使他的同胞变得不义和腐败——他们要为他做他应当为自己做的事情。变得依附于他人是一桩大罪,就像诱使他人依附于自己一样。因此,一个公民的懈怠会减少他人获得和维持美德的机会,因为此时美德已被政治化,它存在于同跟自己一样道德上必须独立的他人结成的统治和被统治的伙伴关系之中。因此,怀着公民理想的人文主义者,把他作为一个道德人的未来,押在自己的城市的政治健康上。他必须赞同以下格言:人应当爱自己的国家,更甚于爱自己的灵魂。这完全没有嘲笑他的意思,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灵魂的未来取决于国家,因为一旦基督教的美德被等同于城邦的分配正义,得救在一定程度上就变成了社会的,在一定程度上要取决于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