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对语文作为意指的态度,有时马马虎虎,有时却万分认真,甚至充满了畏惧,而产生很严密的忌讳。汉儒解经,“礼者,履也;义者,宜也”,因谐音就可论断出天经地义,虽然可说是“意必固我”的典范,是硬磞磞的思想封闭与僵化,但从思维的推理来看,态度却自由自在,随便得惊人。靠着谐音就可自由联想,海阔天空,鸢飞鱼跃。要说道理嘛,也有其“民族文化特殊性”的道理:“礼之为言履也,可践履而行。”(《白虎通》)也就是说,礼是双“鞋子”(履),穿上之后,便可循规蹈矩的行动。说得振振有词,也难怪直到今天,当权者给人小鞋穿,还嫌人不懂规矩(礼)。
鲁迅在《阿Q正传》里,说到阿Q的忌讳,反映了中国人对文字谐音认真的一面。大概是从古以来,老百姓就没忘记仓颉造字的传说,“天雨粟,鬼夜哭”,文字的发明泄漏了天机,其中暗藏无数神秘不可知的消息。因此,阿Q头上长癞,“讳说‘癞’以及一切近于‘赖’的音,后来推而广之,‘光’也讳,‘亮’也讳,再后来,连‘灯’、‘烛’都讳了”。对谐音忌讳到这个地步,固然可怜又复可笑,却透露了人们心底的畏惧,怕暗藏在天地间的灾难,通过文字谐音的神秘感应,降祸于人。
对文字如此忌讳,又如此容易犯讳,真是动辄得咎。加上冬烘先生之无聊,从谐音再推进一步,努力发展形声音转之说,什么都可以“一音之转”,更是天才创造,不必深思就一切都得有圆满的解释。宋儒解释礼义,“礼者理也,义者谊也”,还会有错吗?当然没有错。如此直截简便的义理,还会有什么错?只是有碍理性思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