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西域余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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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西域的汗血马

《史记·大宛列传》里有这样的记载:

多善马,马汗血,其先天马子也。

大宛指中亚的费尔干纳地区,现属于乌兹别克斯坦。

大宛名马汗流如血,故名“汗血马”。如《史记》记载,汗血马的祖先是天马之子,因此别名又叫“天马子”。

那么,被看做是汗血马远祖的天马是什么呢?现代人听到“天马”这个词,大概会立刻联想到希腊神话中的珀伽索斯。

英雄珀尔修斯杀死妖怪,从妖怪的伤口里跳出珀伽索斯和克律萨俄耳。珀伽索斯本是雷电之神,后来成了英雄柏勒洛丰的坐骑。

天马珀伽索斯在皮莱内饮泉水的时候,被柏勒洛丰驯服,被迫与他同去制服妖怪。一同升天的时候,珀伽索斯却故意使柏勒洛丰从自己的背上摔下来。

关于马长翅膀的想象并非毫无根据。形容马跑得快时,我们常说“犹如插上翅膀”、“疾驰如飞”,应该说这是很自然的联想。

1974年,我访问了中国西安市近郊的乾县。西安是唐朝国都长安的所在地,乾县有合葬着唐高宗(628-683)及皇后武则天(624-705)的乾陵。

乾陵的四周是皇族及功臣的陪冢。其中永泰公主及章怀太子陵墓内出土了极为精湛的壁画,在日本也曾有过介绍。

乾陵是大唐黄金时代最高权力者的陵墓,规模极其宏大。以天然山丘为陵,据说迄今为止不曾有过被盗的迹象。发掘乾陵的那一天到来之时,不知会有多么惊人的文物出土。我们将拭目以待。

在陵墓的司马道上陈列石人石兽是中国独有的习俗。乾陵的司马道也排列着石人石兽。北京近郊有明十三陵,最古的陵墓距今不过五百余年而已。其中游客光顾最多、被称为“地下宫殿”的定陵则是三百多年前的陵墓。与之相比,唐朝的乾陵自建成起,已经过了约一千三百年。在排列成行、历经岁月磨洗的石人石兽之中,我发现了一座真正的珀伽索斯像。

“据说这是位于世界最东端的有翅膀的天马像。”

当地的文物工作者这样介绍。

毫无疑问,希腊神话中的珀伽索斯是西方世界的产物。但是带翅膀的天马并未一直停留在西方,而是一路往东流传,在7世纪的唐朝,长安已经建造了它的石像。而长安以东,不再有类似珀伽索斯的形象。

乾陵的天马像说明,被称为“丝绸之路”的这条东西方文明交流的通道,其东端的终点正是长安。

到底是谁建造了天马像?

唐朝的长安是一座国际化都市,胡人众多。所谓胡人,主要指波斯人。古诗里也可见到描述长安酒家的胡姬恼煞客人的诗句。想必不只在酒家的陪酒女子中有胡人,石匠之中应该也有胡人,也许正是他们雕琢了天马像。热爱古代文化的人,站在石雕前凝望它,一定会问:

“这是否就是汗血马的祖先呢?”

在立着天马像的乾陵司马道两侧,耸立着高大的石碑,面朝陵墓,左侧的石碑上刻着武则天为自己歌功颂德的碑文,右侧是一座无字碑,建立时未曾刻字,是特意为后人留下的空白。武则天似乎深信后人将会毫不吝惜地歌颂自己,或许她以为后人会在石碑上密密麻麻地刻上赞誉的碑文吧。能够立这样一座无字碑,武则天的自信可谓不同凡响。

往日的无字碑如今已被密集的碑文所覆盖。碑文不只是汉字,还夹杂着女真文甚至西夏文。不过,与武则天的期待相反的是,碑文里称赞的文字远远不及相反的意见那么多。

据说那块从一开始就刻着碑文的石碑长久以来一直伏倒在地,直到解放后才被重新立起。上天加以痛击的是自赞的一方。

希腊神话中的珀伽索斯是有翅膀的,而中国人想象当中的天马则没有。关于汗血马及它的祖先天马,有着各种各样的注释与解说,却都未曾提及翅膀的问题。所以,是否可以认为,乾陵的天马像并非汉人而是胡人石匠的作品呢?

根据《史记集解》的记述,大宛国有高山,山上有马,人们无法将其捕捉到手。无奈之下放养五色母马于山下,与其交配后生下的马驹即汗血马。故而汗血马又叫“天马子”。

“驹”指两岁马。另一说则认为,六尺以上为马,六尺以下为驹。无论哪一说,驹均指年幼的马。

《史记集解》是5世纪的文人裴骃的著作,从中可以了解到当时对汗血马的由来所作的解释。裴骃的父亲裴松之著有《三国志注》。裴松之是山西省闻喜人,曾任职于南朝刘宋朝廷,其子裴骃应生长于江南。中国有“南船北马”之说,裴骃对于马大概不是那么了解。即便如此,裴骃却得到“骃”(浅黑带白的杂毛马)这样一个与马有缘的名字。有趣的是,他名“骃”,字“龙驹”。

说到龙驹,7世纪唐初的时候,三藏法师玄奘所著《大唐西域记》里记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

屈支国(也写作龟兹,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东部有龙池,池中诸龙易形与母马交合,遂生龙驹。但是,那龙驹暴烈不羁,无人能够驾驭。直到龙驹的第二代,人们才得以将它驯服。

介绍了这个故事之后,玄奘在书中又写道:“所以此国多出善马。”这与《史记》以及《史记集解》中关于大宛为何产良马的记述极为相似。不同之处仅仅在于,一个是天马,一个是龙而已。

也许大宛的汗血马并非天马之子,而是天马的第二代或第三代的子孙。

玄奘身为僧侣,对马或许并不是特别感兴趣。他从屈支国翻越拔达岭,沿大清池(伊塞克湖)畔前往费尔干纳地区。他对当地的描述是:“宜羊马。”

东汉时期,在长安以东的洛阳有一座被称为天马的铜像。张衡(78-139)的《二京赋》中有一句“天马半汉”。“半汉”形容马之骁勇,理所当然地跟“天马”联系在一起。

据注解,天马即“铜马也”,东汉明帝(58-75年在位)自长安迁往洛阳时,将铜马置于上平门的平乐观内,至于那铜马是否有翅膀却不得其详。若是形状奇特的马,想必美文家张衡不会不在文中提及。

《二京赋》的内容为长安与洛阳之比较。作者的观点是,较之西汉奢华无度的国都长安,东汉国都洛阳的简约含蓄更值得称道。在“天马半汉”之后,还有这样的句子:

奢未及侈,俭而不陋。

意思是说,奢华但未无度,俭约却不简陋。可以想见,洛阳的天马像应当不会带着诸如翅膀之类的累赘之物。

洛阳的天马像原本设于长安。也许是因为恰好迎合了洛阳人士的趣味,才被迁移到洛阳。天马像被形容为“半汉”——身姿骁勇,但绝非奇形怪状。

西汉国都长安的未央宫有金马门。文学之士进出于此,是等待天子诏召的地方,也可理解为文学顾问的办公室。因天马像置于门旁,故名金马门。《二京赋》中的天马,应当就是曾被置于金马门一旁的天马。

汉武帝的宠臣东方朔(前154-前93)以富于机智、常有格言警句而闻名于世。据《史记》记载,东方朔某日醉酒而歌:

避世金马门。

当时说到避世,多指入深山结草庐之类。然而遁世之地不必只限于深山,宫殿之中也可以作为避世的场所。

选择最荣华的地点作为遁世之地,这样的想法可谓出人意表。东方朔以文才侍奉于汉武帝,他供职的地方正是金马门,那里是文人聚集的地方。金马门旁边的铜马如果有翅膀,应当会有人在诗文中提及这件事。既然没有,大致可以断定铜马不是珀伽索斯。《史记》里也不曾提及天马的大小,应不至于像奈良大佛[2]那么巨大。而且过于巨大的铜马想必也不符合洛阳人的喜好,估计是一座与真马等身大的铜像。

古代人喜好建造巨大物体。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没收全国的兵器,铸成大钟和金人。金有时指黄金,同时也是金属的总称。兵器不可能用黄金制成,可以肯定《史记》中记述秦始皇的金人是铜像。金人高五丈,当时的一丈比现在稍短,但五丈也应长于十米。如此巨大的金人竟然铸造了十二座。

《二京赋》中提到的天马没有翅膀,身形也并不巨大,而且制作材料应为青铜而非黄金。然而汉武帝为了从大宛得到汗血马,曾令使者带去特制的“金马”作为交换。这金马想必是黄金制成的。

在洛阳的宣德殿还有另外一尊铜马,被称为“马式”。它的尺寸记载于《后汉书》:

高三尺五寸,围四尺五寸。

东汉时的一尺约为二十三公分,也就是说这尊铜马的身高不过八十公分而已。记得在课本上学过,英国把身高一百四十八公分以下的马另称为pony(矮种马)。无论马多么矮小,八十公分高的铜像也不能称得上是等身大。

铸造这尊马式的人,是被誉为“伏波将军”的马援。东汉初年,平定交趾(今越南北部)叛乱的正是马援。他带回的战利品中有大量的铜鼓,这些铜鼓被打碎后重铸为马式。

中国南部至越南一带,是铜鼓大量出土的地域。我1970年代末访问了广西的南宁市。那里的博物馆设有数间铜鼓展览厅,展示着各式大小不同的一百多件古代铜鼓,其中不少是直径超过一米的大型铜鼓。

也许是因为作为战利品带回的铜鼓数量有限,才没能把马式铸造成等身大小。但是从马式的作用来看,尺寸缩小应当更加实用。所谓马式,即“马的理想形态”之意。在鉴别良马的时候,马式可作为比较马的身体形态的标准。既然是模特儿,那么在品评它前后左右的身形时,较之等身大的铜像,尺寸略作收缩似乎更加便利。

为什么需要这样的模特儿?因为马匹优劣事关重大。古有伯乐,以擅长相马而著称。他的名字广为人知,以至于在20世纪的日本,人们仍然把伯乐这个名字作为一种绰号来称呼善于发掘人才的人,比如职业棒球界优秀的球员选拔者。

从对马式和伯乐的需求可知当时甄别良马的重要性。在那个时代,军队的机动力量除了马匹以外,别无所依。能否配备良马,关系到国家的存亡。

马援远征凯旋、铸造马式,并非只是为了显赫战功,而是因为在实战中切实感受到良马之于国防的重要性,才特意制作马式作为纪念。

已有先例在前。那座被汉明帝(皇后是马援的女儿)从西安移至洛阳的天马像由一个名叫东门京的相马专家铸造于汉武帝(前140-前87年在位)时期,是用于判别马匹优劣的标准形象。汉武帝把东门京献上的天马像设置于鲁班门外,并立即把鲁班门改名为金马门。对一座铜像而言,这不得不说是一项破格的礼遇。

汉武帝爱马如命。听说大宛有天马之子汗血马,于是不惜代价想弄到手。为了得到汗血马,汉武帝派遣李广利率领大军远征大宛。有人批评说,汉武帝为了自己的嗜好竟然不惜发动战争。但是对于正全力抵抗匈奴的汉朝来说,尽量搜集良马是事关国家存亡的当务之急。在当时的形势下,斥资买马也可说是皇帝的义务。

汉武帝从未见过真正的汗血马,于是更想得到它。心目中的理想形象,在想象中愈发变得完美无缺。

“神马当从西北来。”

占卜书中的记述令汉武帝欣喜不已。从《史记》里的这段小插曲可以了解汉武帝的迫切心态。良马的到来,意味着国力也因此得到加强。

就在此时,伊犁一带(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的乌孙(白鸟库吉[3]认为他们属于突厥民族)派使节来到汉朝,献上了精良的马匹。汉武帝以为占卜应验,遂将之命名为天马。但是,在得到大宛的汗血马之后,才知后者更为优秀。于是又急忙将汗血马称为天马,而之前被誉为天马的乌孙马则被降级为西极马。

关于汗血马的种类,有各种不同的观点。有人说它是阿拉伯马的一种,土耳其人称之为阿尔伽马克。据说这个品种的马的前腿皮肤里密布着毛细血管,血确实会从皮肤渗出。白马尤为明显,看起来就像流着血红的汗珠一般。

从牝马与天马或龙杂交的传说来看,可以想象汗血马是混血种,西欧人称之为土库曼种。白鸟库吉关于汗血马的观点是:

“此马风姿虽不及阿拉伯马,然而在吃苦耐劳这一点上,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马能与之匹敌。”

也就是说,汗血马具备杂种马的优势。虽然纯种马在短距离、短时间内占上风,但缺乏持久力。而杂种马具有持久的耐力,其优越的战斗力不容置疑。再回头看上述天马与龙的杂交传说,更让人觉得混血似乎是特意而为之。可以推测,进行人为交配正是为了培育良马。

大宛国的人们亲自培育出优良的汗血马。汉朝最初的使节张骞访问大宛之后,大宛与汉朝之间开始了贸易往来,大宛对汉朝最重要的出口商品即汗血马。实际上为了躲避汉朝使节的耳目,大宛最优良的汗血马都被隐藏在一个叫贰师城的地方。毕竟是费尽苦心才培育出的最佳品种,怎么可以轻易地拱手让人?

然而汉朝与西域的使节往来日渐频繁。从汉朝前往西域的使节最多的时候达到一年十几批,少的时候也是一年五六批。在这样的形势之下,被隐藏在贰师城的汗血马很难有不暴露的一天。汉朝使节终于觉察到这个秘密,使节团的随员回到长安后立刻向汉武帝报告了这件事。

宛有善马在贰师城,匿不肯与汉使……

在此之前,从西域带回的“名不虚传的名马”汗血马就已令汉武帝惊喜不已,不惜把乌孙马降格而让位给汗血马。当汉武帝得知还有更优良的汗血马,怎么可能置之不理?

汉武帝迫不及待地向大宛派出了使节团。

《史记》中写道:

持千金及金马以请宛王贰师城善马。

这里的“金马”并非铜马,而是用黄金铸造的马。虽说另外还准备了千金,但用金马作为代价交换贰师城良马是远远不够的。关于金马的大小,《史记》里没有记载。汉武帝是不喜节俭之人,想必金马的尺寸也不小,至少不会是小得可以置于掌上的。即便如此,大宛仍然拒绝交出贰师城的汗血马。

汉使怒,妄言,椎金马而去。

《史记》这样描述汉朝使节遭到拒绝时的恼怒之态。“妄言”即辱骂,“椎”即用铁锤敲碎之意。史书的明确记载让我们了解到,在当时被派遣到遥远异国的使节当中,竟有如此蛮横之人。

汉使恼羞成怒,把金马砸得粉碎。他大概是想,区区小国竟敢不识抬举!而大宛一方明知汉朝强大,却也明白,山高路远,汉朝又能把大宛怎么样呢?

使节团从长安出发,半数成员死于半道。这在大宛人尽皆知。人人都以为,汉朝人不是沙漠民族,肯定无法组建能够穿越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远征军。但是,汉武帝却断然派出了征讨大宛的远征军。

远征军的首领李广利是汉武帝的宠姬李夫人的哥哥。李广利擅长音乐,却非军人。汉武帝任命他,不过是为了让李夫人的家族乘此机会建功立业。

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实在算不上一桩明智之举,但早在李广利之前,汉武帝已在军队重用宠姬的亲属。名将卫青、霍去病即是大获成功的例子。然而好运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降临,李广利熟知音乐,却对兵法一无所知。征讨大宛之战以失败告终。

恰逢此时,汉朝在与匈奴的战争中丧失了两万余兵力。群臣谋士中很多人都认为应当中止对大宛的征讨,以集中兵力对付强敌匈奴,可是汉武帝不为所动。

“事到如今,若是停止征讨大宛,将会永远也得不到汗血马。”

汉武帝对汗血马的执著远远超乎众人的想象。

对大宛的第二次远征配备了六万人的军队(不含杂役),马三万余匹,牛十万头,还有驴、骡、骆驼各一万头。可谓规模宏大。

良马供给的来源如果断绝,必然危及国家安全。明白这一点,方可理解汉武帝固执己见的深意。第二次远征终于发挥强大力量降服了大宛。李广利因攻打贰师城有功而被封为“贰师将军”,贰师城最优良的汗血马旋即被送抵长安。

关于贰师城的位置,众说纷纭。笔者并非这方面的专家,也许还是少说为妙。贰师城的大致位置应该是在费尔干纳某地。众说不一是因为在中亚有很多地方都叫“尼萨”,而且这些地方又都是著名的名马产地。名马与尼萨这个地名必定有着某种关联。

第二次征讨大宛获得胜利,汉武帝如愿以偿,将宠姬的哥哥李广利封为海西侯。可是在当时从敦煌大本营出发的六万兵士当中,活着回到玉门关的不过一万余人。其实远征军粮草充足,战死者也不多。《史记》中这样写道:

将吏贪,多不爱士卒。

上级克扣兵粮,导致大量士兵饿死。

而在贰师城缴获的汗血马若不被平安送到的话,龙颜大怒才是不堪设想。一路上汗血马肯定是重点保护的对象。悲惨的是,比起汗血马,士兵的生命却得不到应有的爱惜。

汗血马的产地大宛,当时的居民应为波斯人。史书的记载表明,从大宛到安息(今伊朗)一带,居民大都有着相近的风俗。可以肯定,他们并非游牧民族。而北方的康居、乌孙等突厥诸国,则是行国即游牧民的国家。

要说对黄金的需求,无疑是游牧民族远比农耕民族更加热衷。在他们不断迁移的生活当中,小而易携的贵重品一定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通古斯人的名字多取黄金之意。满族爱新觉罗氏的“爱新”即“金子”的意思,在以“清”为国号之前,他们称自己的国家为“后金”。被蒙古人消灭的金国也是属于通古斯人的女真族所建立的政权。同一族群的朝鲜人当中,“金”姓之多也是众所周知。

如果是以乌孙这样的国家为对象的话,金马和千金也许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不过,当初为得到贰师城的汗血马,汉武帝命使者带去的金马到底是什么模样?既然史书里没有特别提及,可以确定它不是有翅膀的珀伽索斯。我之所以拘泥于翅膀的有无,是因为马的精髓在于速度,若要比较速度的快慢,必然想到飞鸟。

长安郊外乾陵司马道上的珀伽索斯石像的溯源应当是来自西方。用中国的表达方式来体现马的神速的时候,并未采用长翅膀这样的童话手法。中国的表现手法是用马蹄踏在飞鸟之上来表现马的神速,虽不像童话那般神奇,但似乎跟现实也有不小的距离。

在甘肃省武威县雷台出土了一座“铜奔马”,高34.5公分。虽然不算太大,却是一件充满力度的精湛作品,铜马疾驰如飞的英姿栩栩如生。这尊铜像在故宫博物院展出的时候,我曾去参观。解说员对我说:

“这是中国的珍宝,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的时候,我们曾将这尊铜像的复制品赠送给他。”

我也在兰州的甘肃省博物馆见过这尊铜像,当时真品正在北京展出,兰州的是复制品。据说,马后腿踏着的飞鸟是燕子。若是燕子的话,大小似乎又不合比例。或许可以看做是鹰,鹰也是速度极快的鸟。这种手法并不像珀伽索斯的翅膀那样,把对手的长处吸取为自身的一部分,也并非把敌人的精锐武器夺为己用以战胜敌人,而是只管一路向前,用自己原有的武器彻底击败对方。

这种手法的关键是,始终把对手看做是与自己本质相异的存在来加以区别的意识。区别对待的意识虽然简单,但其中似乎包含着更加单纯的结构。

马和燕,兽与鸟——因为本质不同,两者不能互为比较对象。一旦比较之后才了解对方的优点所在,取为己用的想法也油然而生。无法比较的情况只有两种:被对方压到,或压到对方,二者只可选其一。

踏燕疾驰的马可谓英姿勃勃。不可思议的是,凝视得久了,我竟然觉得有些伤感。二者择一的世界必有悲哀,这悲哀似乎也包含在铜马之中。

或许,中国采用西方的物质文化比日本更晚,正是这种直接的抗拒心理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