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科学社会主义研究Ⅲ(第2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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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1885—1895年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国家政体思想的发展[1](1)

〔法〕雅克·德克西埃

一、1885年对法兰西第一共和国认识的修正和对克列孟梭纲领的评价

恩格斯曾经在1880—1890年间,两次回顾共产主义者同盟和1848年德国革命问题,并写下两篇简短而出色的文章。第一篇题为“马克思和《新莱茵报》(1848—1849年)”,发表在1884年3月13日《社会民主党人报》上。第二篇题为“关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历史”,写于1885年10月8日。这篇文章是恩格斯为再版马克思《揭露科隆共产党人案件》一书而写的。该书第1版发表于1853年,第2版的附录中载有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中央委员会告共产主义者同盟书》。这篇文章写于1850年3月,阐明了他们两人在50年代德国革命失败后的政治立场。他们认为,下次革命的爆发已经迫近,应为此做好准备并提出“目前在德国实行最严格的中央集权制是真正革命党的任务”。恩格斯在1885年重新发表这篇文章时,在此处增补了一个注释,该注释全文如下:“现在必须指出,这个地方是出于误会。当时因受到波拿巴派和自由派的历史伪造家的欺骗,大家都以为法国中央集权的管理机构是通过大革命才开始建立起来的,特别是以为国民公会曾利用这个机构作为战胜保皇主义反动派和联邦主义保皇派以及外敌的必不可少的和决定性的武器。可是,现在大家都已经知道的事实是:在整个革命时期,直到雾月十八日为止,各省、各区和各乡镇的全部管理机构都是由被管理者自己选出而可以在全国法律范围内完全自由行动的机关组成的;这种和美国类似的省区和地方自治制,正是革命的最强有力的杠杆;拿破仑在雾月十八日政变刚刚结束以后,就急忙取消这种自治制而代之以沿用至今的地方行政长官管理制,可见,地方行政长官管理制自始就纯粹是反动势力的工具。但是,地方的和省区的自治制虽然不同政治的和全国的中央集权制相抵触,然而它也不一定同自治州或乡镇的狭隘的利己主义联系在一起,这种利己主义现今在瑞士那里已经显得非常丑恶可憎,而德意志南部的所有联邦共和主义者在1849年却企图在德国把它奉为准则。”[2]这个注释十分重要,因为恩格斯在这里重新审视了作为法国大革命特点的中央集权的管理机构。而马克思曾认为,法国大革命使君主专制的事业得到延续。现在这个观点彻底改变了,因为中央集权的管理机构不是法国大革命而是波拿巴建立的。马克思、恩格斯先前在这个问题上对法国大革命的看法不过是受了波拿巴派和自由派历史学家的影响。整个革命,特别是第一共和国时期的确实行的是中央集权制,但是第一共和国同时在乡镇、区和省各级建立了行政自治的体制。这种体制引起了恩格斯的注意,并在后来被他当做一种新的模式。恩格斯在这里所作的修正形成了马克思、恩格斯政治思想的深刻本质,因为它涉及的是在一个国家中如何铲除官僚的国家机器问题。在法国历史上存在着两种共和国,一种是类似第三共和国那样的官僚的共和国,它保存了第一、第二帝国的行政的专制主义。而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则完全不同。它建立了民主的行政体制,只是在1798年雾月十八日政变以后,雅各宾派所建立的地方自治才被取缔并为行政长官制所取代。自此,法兰西人民遭受了上至皇帝、下至地方长官的官僚国家机器的压迫。粉碎这个国家机器是革命的任务,并且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前提条件。这就是恩格斯1885年理论修正的实质。这个修正是恩格斯关于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思想的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最初涉及无产阶级国家政治形式问题是在1872年《共产党宣言》德文版序中,他们指出,巴黎公社告诉我们,工人阶级不能满足于利用现成的国家机器来实现向社会主义转变的任务,相反,它应该像公社社员们那样,在短时间内建立起新的政治形式,这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3]。公社采取了一系列强制性措施,把资本从所有者手中夺过来,把资本家所有制变成社会所有制,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共和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特殊形式。

但是,如果存在像法兰西第一共和国那样的非官僚化的民主共和国,那么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形式上,就可以打开新的视野。恩格斯在1891年同一年撰写了两篇文章。一篇是新版《法兰西内战》序言。他在这篇文章中坚持了公社是无产阶级专政政治形式的思想。另一篇是《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他在这篇文章中坚持认为,实行地方自治制的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和美国共和国形式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这两篇同一年撰写的文章并不矛盾。从某种意义上说,特别是从本质上看,二者说的是一回事,即必须克服国家相对社会而言的独立化。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文章都强调,国家虽然由于特定的历史条件而具有不同的形式,但最终都独立于社会。起初是服务于社会的机构,后来就成为某种特殊的、外在于社会并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东西,而且越来越与它相异化。

现在我们来进一步考察,为什么恩格斯在1885年作出这个修正(这个修正一直被人们所忽视)。恩格斯是在重新发表《中央委员会告共产主义者同盟书》时作出这个修正的。这篇文章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在1848年革命前后关于不断革命的策略思想。因此这个修正是同他们的策略思想相联系的。当时的情况是,第一阶段的革命遭到失败,马克思、恩格斯预见革命运动即将复兴;在欧洲和德国,第二阶段的革命即将取得胜利。在革命的第一阶段,自由资产阶级背叛了革命并与封建的反动势力结盟。在即将来临的阶段,小资产阶级民主派将取得胜利。共产主义者同盟的不断革命的战略就是针对他们而制定的。这个通知考虑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在多方面保持无产阶级政党的独立:意识形态、组织、军事、选举、纲领等方面的独立。小资产阶级民主派是即将开始的斗争的暂时同盟者,但归根结底是很快就要实现的无产阶级革命目标必须打倒的敌人。《中央委员会告共产主义者同盟书》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历来所写的、阐述无产阶级与其同盟者政治关系措词最为激烈的文章。这篇文章除了强调无产阶级政党的独立性以及它必须明确提出自己的要求以外,还给人们留下了政治极端主义的印象,因为这篇文章提出的不断革命,即在1850年的德国迅速实现共产主义革命的纲领是极不现实的。恩格斯在重新发表这一历史文献时,对当时革命形势的判断进行的反思,是理解他1885年在注释中所作修正的理论关键。

关于这一点,我们首先要说的是,恩格斯通过对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史实的修正,消除了共产党与小资产阶级民主党在“民主党”阵营内部在政体问题上的正面的对立。因为只有在政体问题上取得最低限度的一致,方谈得上某种意义的联合,虽然工人阶级政党与小资产阶级民主党的社会和经济纲领是截然不同的(例如《中央委员会告共产主义者同盟书》明确指出了二者在土地纲领上的传统区别:小资产阶级民主党主张保留农民的私有制,而工人阶级政党则提出在农村实行管理和所有制的集体化)。当然,这篇文章也尖锐地指出了两个政党在同经济、社会问题密切相联系的政体问题上的对立。小资产阶级民主派的目的是要巩固本身的地位和谋取私利,“为要实现这一切,他们就需要有一种能使他们及其同盟者农民占多数的民主的——不论是立宪的或共和的——政体,并且需要有一种能把公有财产直接监督权以及目前由官僚执行的许多职权转归他们掌握的民主地方自治制度”[4]。在谈到这一对立的实质时,恩格斯写道:“民主派或是直接力求建立一个联邦共和国,或是当他们无力反对建立一个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共和国的时候,他们至少也要设法赋予各个乡镇和各个省区以尽量大的独立自主权,借以使中央政府陷于瘫痪状态。工人应该反对这种意图,不仅要坚持建立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德意志共和国,并且还要坚决使这个共和国的一切权力集中于国家政权掌握之下。”[5]我们在考察了马克思、恩格斯1850年阐述的共产党和小资产阶级民主党在政体问题上的对立以后,再来看恩格斯1885年所作的修正,其意义就十分明显了。恩格斯声称:“也如1793年在法国那样,目前在德国实行最严格的中央集权制是真正革命党的任务”,这表明恩格斯仍坚持中央集权制,但这里增补的注释又说明,民主派提出的行政自治的要求不仅同中央集权制是不矛盾的、而且反官僚制的分权制也应该成为共产党人在国家问题上的基本要求。在中央集权制问题上,恩格斯在1885年仍坚持以雅各宾派为楷模,因为他们的共和国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但此时的雅各宾派已不同于1850年马克思、恩格斯观念中的雅各宾派了,而他们的中央集权制则是同以地方自治政府为基础的行政分权制和谐一致的。

恩格斯在《马克思和〈新莱茵报〉》一文中强调了共产党的策略纲领:德国共产党人必须坚持不断革命,才能达到《共产党宣言》中规定的最终目标。但是无产阶级革命必须首先经历民主的或“社会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无产阶级只能给自己提出有限的、最近的纲领,并保持自己的独立性。这个阶段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波拿巴主义的君主制仍然在用合法的手段来镇压社会民主党。从资本的发展来看,在1850年进行共产主义革命只是一种幻想。甚至在35年之后,恩格斯认为关于民主革命的策略仍然是有效的。他在《关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历史》一文中指出:“由马克思和我校审的这篇告同盟书直到今天还是有意义的,因为小资产阶级民主派直到现在也还是这样一个政党,它在即将来临的下一次欧洲震动(各次欧洲革命——1815年、1830年、1848—1852年、1870年——间隔的时间,在我们这一世纪是十五年到十八年)中在德国无疑会作为使社会摆脱共产主义工人的救星而首先获得政权。因此,在那里所说的,有许多今天也还适用。”[6]这样就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如何看待第一阶段,即民主革命阶段所取得的成果;二是在第二阶段,即无产阶级革命阶段如何利用第一阶段所取得的成果。恩格斯认为,民主革命的胜利是资本主义特别是资本主义工业发展以及无产阶级政党斗争的结果。无产阶级的斗争包括两个方面,它同小资产阶级民主派联合反对君主制度的斗争以及它们之间的斗争。恩格斯认为,民主派和小资产阶级最终将成为无产阶级的敌人,他在1884年12月11日致倍倍尔的信中指出,纯粹民主派是反革命的最后堡垒。此外,恩格斯还认为,民主革命所取得的成果对无产阶级是有利的,无产阶级政党应该推动这一革命的发展。

恩格斯在1882—1885年谈论法国政治形式的多封书信中表明了这个立场。恩格斯特别强调了克列孟梭行政改革纲领的意义。他的这个思想同他对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政体的重新认识是一致的。恩格斯甚至认为,克列孟梭的改革有可能成为导向社会主义的政治上的演进。但是他同时提醒法国工人党应该坚持在同资产阶级左翼政党的关系中保持政治独立的基本原则,而不要像英国工人那样,成为资产阶级激进派的“尾巴”。他在1882年9月22日致伯恩施坦的信中指出:“其实克列孟梭是一个很可以发展的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比现在走得更远,特别是如果他懂得了问题在于阶级斗争的话;当然,只有到迫不得已的时候,他才会懂得这一点。盖得固执己见,认为对社会主义者来说,甘必大的‘雅典共和国’比起克列孟梭的‘斯巴达共和国’危险要小得多,因此想要预防后者,似乎我们——或者世界上任何一个党——可以阻止某个国家经历其必然的历史发展阶段。他也没有考虑,在法国,我们不经过克列孟梭式的共和国,未必能够从甘必大式的共和国走向社会主义。”[7]那么,什么是克列孟梭式的共和国呢?克列孟梭所要施行的对国家政体的改革就是给予省和市镇以充分的自治权,其目的是废除官僚。“只要克列孟梭能履行自己的一半诺言,只要他能着手消灭臃肿的法国官僚机构,那将是一大进步。”[8]而且“只要这种改良一开始,对法国来说,那就是一场比1800年以后发生的历次革命还要大的革命”[9]。这里提到的年代是很有意义的。这个年代正是恩格斯在1885年重新发表的《中央委员会告同盟书》中增补的注释中所说的拿破仑在雾月十八日政变以后,建立地方长官行政制的时间。恩格斯高度评价废除官僚制的改革,实际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巴黎公社时期就认为这是一个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问题。在这里恩格斯又进一步指出,这一革命的重要性甚至超过了1830年和1848年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