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元武
单位宿舍的阳台直对着不远处的一片工业区,我对那一片风景几乎熟视无睹。可是有一棵树我很在意,那是棵落叶的树,因为一年四季,它的叶子青了黄,黄了落,然后在一个冬季里颓然独立,像一个自言自语的诗人。因为我注意它的存在,所以,我也间接感受到了日子的匆匆来去,一年三百多天,我一天天目睹着它,直到某一天,我发现,我其实也像一棵树。来闽北已经五年了,从一个城市来这乡僻的地方,在一个陌生的工业区里独孤地生活。我才有机会与它相遇,我才会认识它的四季,并和它一起经历四季的匆匆来去。后来某一天,我经过那片旧的工棚区,那是原国营农场的职工宿舍,隔壁是个茶厂,后来农场解散了,可是,农场那些工人们还在原地生活着。简陋的平房里几乎盛下了他们的半个人生和他们子女的大半人生。他们是外地移民,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从沿海移民来的外乡人集中在这里开垦荒地,种茶种果,与当地的乡村融为一体。可是,他们却不是农民,是农场工人。那棵树就是一个姓李的老农场工屋前的一棵苦楝树,我在树底下默默地端详了许久,头一次这么认真地看一棵树,因为它一直是我窗外缀饰的一枚风景,现在,它是我视野的全部。它比我想象的要高大并且苍老。一个成年人的腰粗细,高出平房屋顶约两三丈许,正因为这样,一个春夏的绿荫始终笼罩着这排低矮的平房。老李的脸浸着岁月的陈色,他显得干净利索,是个健康的乡下老人的模样,黑紫的脸膛,微眯着眼睛。也许,岁月让他的性情如这一排平房一样苍老而质朴,似乎不再改变,却无法抗拒时光的侵蚀。老李正在扎着笤帚,山冈上满是笤苇,秋后像旗帜一样招摇,收笤帚的人已经绝迹了,城里人现在不兴使用笤帚,家里不需要这些。乡下人扎笤帚自用,可以掸掸屋里屋外的尘灰和蛛网,扫扫院里地上晒着的谷物豆菽。扎笤帚是乡下人秋后唯一可以做的事情,扎上许多,却用不了几把,多半搁在杂物仓里,任其被尘埃湮没,腐朽,被虫蛀鼠咬,最后归于尘土。明年秋后,还收笤苇,还扎笤帚。时光枝枝丫丫,算不清其始与终。乡下人知道四季轮回,一年到头了,另一年就接着上场,农活也接着茬做,春播夏耘秋收冬闲。人的脸也在四季里变化着——滋润,泛着春水,像小媳妇的脸蛋;红润洋溢,像夏天树梢的水蜜桃,是小姑娘的脸;小青年的脸泛着油光,脸上被荷尔蒙刺激着,微微充血,青春的痘痘像野草一样萌生纵横。秋天深思而微微忧郁的脸,是中年人的,对世事的认识和生活的压力,让他们无法再激情万丈,他们的内心里充满了困惑和无奈,时光之刀开始剥去他们那层桃红滋润和青春光滑的肤色,肃穆、萧然,茅草四起,蓬头垢面,衣裳不整。人生的下半场,是以此开场的,中年人,悲摧而恸然于内心,中年人多的是叹息,在秋风里低低地叹息,唉——那尾声是甩不掉的,一腔浊浊的气息缓缓地吐出来,可是,意犹未尽,胸臆之间,余气盎然。冬天,一切都消停了,万物归于尘土,草在泥土底下做着来年的春梦。人的脸是老年的,布满皱纹,无奈已经无以复加了,于是干脆像干涸的泥土一样肆意纵裂,让一张脸四分五裂,让一大段时光的记忆零零碎碎。皱纹是一个人对于时光最好的诠释方式,不需要语言,不需要颜色,静默中的枯槁,就是人生最后的色彩,像一棵树一样,在冬天里静默,被风吹痛,痛彻心腑。老人不会像年轻人一样心情波动澎湃,忽晴忽雨,经历大半人生,剩下的只有他们的反思和怀想。于是,冬天是老年人的脸。当然,偶尔会下一场雪,让一切都归于幻境,不真实的偶然,像梦一样,让每个邂逅的人惊喜,然后淡定。一年四季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去了,下一年,会重复绝大部分这样的情节,只有极少的日子和极少的变化。有时候,躺在床上,斜斜地望着那棵树的远影,浮想联翩,它是诚实的,树是大地上诚实而执着的存在,不像草,没有一片草会年年相似,草过了秋,就随风飘零了,或者为火所化,或者让风随刈随散。像路上的行人,匆匆来去,不走的只有路边的树。树叶走光了,枝丫还在,像乌桕树,春夏的葳蕤换来了秋冬的寂寥和凄美——红如血的秋叶和星星点点的乌桕籽,像白梅一样点缀着一棵树的冬天。让无雪的冬天里多了一些美好的想象。
我认识那棵树,仿佛是在认识我的另一个自己,一个不会为自己辩解的我,静默无语或者是一种禅,是一种生活的重要方式。人在生活中必须与人交流,需要语言,需要巧言令色和虚伪、煽情和做作,人为了生活,大多数时间是不属于自己的,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其实都是托词,人需要一点脸皮,来掩饰自己的无耻和虚伪。语言是,但无论如何,内心里是不会容纳自己对自己的虚伪和矫情,做作或者搪塞。人对自己才是真心和坦诚的。像塞林格笔下的麦田守望者,在孤独无助的时候,人才是最真实和最可爱的。我喜欢树的生活方式,树从来不需要巧言令色和语言的装饰。它是率性和随心的,因此,禅师们喜欢草木,说它们皆具佛性禅心,佛是不语的,禅是不语的,智慧在多半时候也是不需要太多语言介入的,一个眼色,一个会心的微笑,就是智慧了。树堪为师,树足为人师,树知候守时,应时而生而发,随季节而华而实,经秋而知凋殒,凌冬而知沉寂。春喜而生发,夏兴悖而繁荣,秋知老而收敛,冬凌霜雪而不惑。树简直就是一个不语的哲人,哲人多半是缄默的,像一桶水,在满时是不响的,而响得厉害的时候,多半是水不盈桶,甚至是半桶不足,才响得厉害。人与树的区别就是人是随心换境,人会被环境左右,会因为环境而悲欣交集,人是有心的,有心就有了七情六欲,而佛是要去这七情六欲的,于是佛不语,子不语,弟子不语。不语的人生或者是最为圆满无害的,人如果不说话,不会死,人得祸,多因言起。因此,人无法成为佛,成为孔圣人,也成不了他们有成就的弟子。我想跟老李攀谈,老李木讷,他很少去外边,一个人待在这老屋子里,孩子都不在身边,他的生活比我更为清简孤寂,但他已经习惯了,他不需要甚至不习惯喧闹的环境。他的表情简朴而淳厚,因为我的到来而微微不知所措。他埋头扎着他的笤帚,偶尔跟我搭上一句半句话。屋檐底下挂着红红的辣椒串,还有紫皮的蒜头以及一些高粱穗,颜色鲜艳。这棵树的颜色也不差,只是树高了些,我们能够看到的只是它的树干。树底下是他的小畦菜地,一个鸡笼子,几只鸡散养着,在院子里东蹦西蹦,不怕生人。这样的生活需要什么底气,或许什么底气都不需要,人无欲的时候,就是一个完美无憾的人了,所谓底气,只是在浊浊的尘世里互相攀比而生出的莫名其妙的优越感。人在荒野,什么名与利,荣与辱,都无足轻重了。一个禅师说得好:鹦鹉因为善言而拘于笼、媚于人,而孔雀因其毛羽艳丽而招来禁锢和杀戮。身外之物,纵然能够让其一时亮丽,却如月光照水,月移则影灭。像老李这样的生活方式,我只会了一半。他这里没有电脑,甚至没有清晰的电视,屋里屋外简陋到极点,这样的生活是我没有勇气体验的。他生活了几十年,几乎是一辈子,孤独,茕然孑立,形影相吊。但他生活得很自在,扎笤帚是他的一种乐趣,种菜养鸡是他的生活内容,偶尔出去走走,串门,喝喝酒,在太阳底下跟另一帮老人甩扑克下象棋,泡一壶苦涩的茶,自斟自饮,或者手捧一捧瓜子,边走边嗑,瓜子皮乱飞,脚底下一深一浅地走着。那条路他无比熟稔,每一处凹陷,每一处隆起,他都心里有谱。即便是漆黑的夜里走过,也无需担心会跌跤。熟稔是生活的一种素质,也是一种本能,反复的生活经历,让人适应了一切环境,从不适应到适应,从寂寥无奈到麻木默然,人在生活里行走着,时光在人的身体里行走着,一样匆匆,只是都是单程的行走。人的生活圈子有大有小,有的人一辈子不挪窝,终老于桑梓之地,像一棵树一样,从一枚籽实落地直到沧桑陌态,数十年和数百年,只是数量的区别,对于一个人来说,数十年的时光足够让一个人苍老成熟,而数百年的时光也足够让一棵树苍老成熟,都是一样的生命历程,长与短的区别就是人往往死于自己的生活方式,而树往往被外因而殛杀。人死于自己,树死于人或者自然。终于天年,是人奢望的事情,也是人生最好的结果,而树因有用而短夭,难尽天年。因此,我想,那棵三层楼高的苦楝树在某一层面上就是老李自己。老李淡淡一笑,“那是我刚来农场时随手种下的,没承想它竟然就活了下来,还长得这么高了,我和它相伴了这大半辈子了,我还要陪伴它度过我的余生。将来,有可能的话,我会让一个棺材匠砍了它,剖成板子,做成我的棺材,那样,我就和它一同腐朽了,永生永世,不会分离。或许,我下辈子就会变成一棵树,一棵三层楼高的苦楝树,像它这样,在另一个地方长着,开满紫色忧郁的花,然后结满浑圆的籽实,像蜡蜡树一样,在太阳底下泛光。”老李的话刺激了我,我知道,我不会在这地方待上一辈子的,我会回到我来的地方去,若干年后,我就会忘记了这里的一切,那个阳台,那棵树,远处的工厂、烟囱、马路、匆匆的车子、灰白的厂房、茅岗茶厂的旧排屋、农场遗落的旧时光……一切都会成为人生的某个片断,像零碎的影片素材一样,人生是一部不确定结局的电影,由若干的片断剪辑而成,随机性地碰到什么人什么事,然后让一个人悲欣欢忭、怅然失意或者踌躇满志。一个人无论如何飞黄腾达,到老的时候,都一样苍老陌生,心绪憔悴,得意的前半辈子会衬托后半辈子的失意,愈是得意的前半生,收获的便愈是失意的后半生,人生的加减法如斯,有加便有减,结果都一样,是大大的零。一切归零,这便是人生,来时一样,去时也一样,忽略了过程,过程对于一个人来说,在生与死面前便显得无足轻重了。人重死或甚于生,生是随机性的,死却是必然的,佛让人知道这一点,许多人也知道这样的结果,却总是在人生过程中忘却并忽视了。恒一如初的心境,是极少数人能够做到的,佛做到了,禅师悟到了,人偶尔想到,便忘记了。老李算是清楚自己的人生极少数的觉悟者之一,觉悟者是近佛的人,禅师是觉悟者,佛是觉悟者,淡然寡欲,人生就接近至善至美了。帕斯卡尔说过人是会思考的芦苇,人是芦苇,但不是每一株芦苇都会思考,人也一样,有的人殚精竭虑一生,到末了仍然有种种遗憾,他在反思和痛苦中死去。有的人庸庸碌碌,毫无心思,也活了一辈子,到死也不知道什么叫作遗憾,他坦然地来了,再坦然地去了,这何其像佛的人生,当然,佛思想并觉悟了,佛指向了人生的终极意义,这种终极意义就是放下,什么都不要执着,因为一切无常,物无恒久,世事难料,这便是生活的基本逻辑。殚精竭虑,营谋机算,最终也是撒手而去,两手空空如也。老李的话震撼了我的内心,这个老头不简单。
去年这个时候,我一时兴起,购买了纸墨笔砚,随心率性地写起字来,本来在异地,生活的单调已经让我无法自适了,加上工作的烦恼,定定性写写字,不算是什么坏事情。但缘于一时兴起,往往难以持续,果然,字写上一段时间,便搁在一边不理不睬了,字落满了尘灰,纸让虫蛀水蚀,笔枯管燥,砚台成了一块砖头。我是一个无恒心的家伙,做事情随心率性,兴尽而止,往往半途而废。不但是写字,读书也是,一本书读上大半年,才翻上一小半,然后搁在一边,床边枕边的书堆摞得吓死人,其实没几本是天天翻看的,因此时时惭愧,而惭愧过后,辄忘得一干二净了。内人就奚落说我是属猪的,忘性大。我不但忘性大,还经常重复着同样的错误,人会在同一棵树上撞几回,我就是那人。写字太磨人,因此成为我无恒心的一种借口,但我真喜欢的物什,比如喝茶,却是几十年如一日持续不断,几乎是三餐不离茶,宿舍、办公室里,都摆满了茶具和茶叶罐子,东一落西一落。泡茶是一种享受的过程,这跟写字不同,字写坏了,影响心情,字写得不够完美,心情转瞬间便沮丧了。茶相反,喝着茶,是一种享受,泡茶过程本身也充满了诗意。茶是有许多种的,武夷岩茶是一种。浓酽人生,仿佛武夷岩茶。泡茶烧水,按古人说法是有三种境界:一是水初沸时,如鱼眼,称鱼眼开,继而涌起如滚珠,为莲子开,再则大沸,如莲花层层涌起,人生到此为巅峰,过则水溢火灭,物过则必反。茶是与禅最为接近的一种生活方式,万千内容,尽于茶水中呈现,苦涩、甘甜、淡雅、浓酽,或者艳红如酒,或者清淡如菊,最后化为唇齿间的一缕清香和喉咙里的一缕津甜。茶让人清醒,酒让人软醉迷惘。古人饮茶,三杯而止,过则为违礼,是饮牛了。喝茶是一种软温的享受,像喜欢喝酒的人一样,让身体处于一种陌生的醉态,是对身体的一次放逐。散宜生喜欢饮酒,像竹林七贤,也喜欢饮酒,看来让自己昏聩和麻醉,是暂时逃离现实的一种好办法。散宜生是周文王的重要谋臣,智谋而善饮,这适合做外交工作,他还善于巧言令色,于是,他亲自去商纣王那里做工作,喝喝酒,唱唱歌,还会一点乐器,加上他送呈的美女,让商纣王很是开心,于是立马放了文王,让拘于羑里的文王得以回到岐山故里,后来他辅佐武王灭殷后,就戒了酒,还劝武王立法禁滥饮酗酒纵性。竹林七贤则是主动沉耽于酒杯里,买的是难得的糊涂,他们以醉来避世之昏聩,逃避来自权力阶层的种种不测的危险。然而,嵇康不行,装醉不在行,说话也不在行,醉得不够,话就更加危险了,烂醉如泥像刘伶,反而就没事了,但他不行。醉而狂悖,他不如阮籍;成事谋事,他不如山涛稳重;和稀泥装糊涂,他不如向秀。嵇康的清醒是危险的,但他执着要这么清醒着,结果自然很不妙。只是临死前,他终于超脱了生死,以一曲《广陵散》来给自己的生命画上一个大大的休止号。匆匆,这个字眼让人很是轻松不起来,匆匆而来,匆匆而去,迅忽倏然,昙花一现,如一切来,如一切去,正因为短暂,昙花才开得那样旷世之美,匆匆,一朵生命之花凋落,嵇康像一颗彗星一样划过公元263年初秋的夜空。他来得像一棵竹子,去了,遍地的竹林,蔓生大地的花朵,仿佛他的精神在闪烁。散宜生的醉是一种权谋,嵇康的醉是一种愤怒,两种结果,嵇康匆匆的一生,却让他定格了,他永恒了。散宜生只停留在史册上,不为更多的人知晓。
我当初临帖的时候,有过羡慕,有过惊叹,继而麻木,继而晦然,美是一种不可恒久的事物。王羲之是个例外,王体的随意和淡泊让我着迷,更早些的魏书让我感觉字的骨感和刻意,魏人是神仙性格的,浪漫主义和神秘主义结合,让结构严谨的汉隶开始松动,变化了,妩媚了,魏碑体更接近于艺术,字开始变化,圆滑了,字的笔画发生了可喜的变化。草书更早于魏碑体出现,张芝的草书就是个例子,一种体制久了,就会有人思变,汉隶在作为官方书体两百年后,终于有了各种变体,书经者的随意和变化,或者是为了提高书写的效率,字变得不那么规范了,而草体的出现简直是神光雷闪,它与隶变都有着相当的差距,书写者的无意和随心,创造了历史。张芝被王羲之所推崇和师从,是有道理的。楷体的出现,与张芝等人不无关系。一种书体总是匆匆而现,然后多半湮没于历史的尘埃中,只有专业研究者才会从尘埃堆里重新找出这些字迹来,书经者不朽,是因为佛经的流传,是宗教的强大活力,让书经者的字永垂青史。他们的字还是缺少灵变和艺术气息,但作为非专业书者,他们已经让自己的字不朽了,这还不够吗?魏碑体是刻板和严谨的,灵魂是这种字体的首要元素,字是人写出来的,一个人的脾气性格就往往潜藏于其间。字大者性粗犷豪迈,字画厚重者,性格坚定有力。学书让我感受到一种深厚和悠远,是历史的,是时光之外的。这与匆匆相反,书迹是不会因为时光而湮没的,只要有纸,有文化,有人喜欢,字就不会消失。像画者,随意涂抹,书者随意挥笔,结果是相近的,是一种心灵的大写意,是一种爆发,是强大的内在力的一次迸发,所以,《兰亭集序》只能是孤品,王羲之是在半醉之间写就的,清醒后,想重写,可是再无原来的神韵和气势了。至于后来临摹者的滥觞,让原书的神韵越来越走样,但艺术就是创新,不是复制,一千个人临摹《兰亭集序》,就会有一千种书体,不管如何逼似,总是他的,是新的,是不可仿制的。匆匆,书写一个字,只是电光火闪,一念之间,出来时,才发现,字是那么陌生,像一枚朝露,新鲜欲滴。
从阳台往老李家那棵树看,一天中有变化万千,尤其是春日晴好的日子里,远山着云,气态万千,云像造化随心写就的字迹,像活动的画。阳光初上的时候,顺着光的方向,工业区一片辉煌,那种颜色是现代的,是印象主义的,一切都介于清晰和朦胧之间,色块的浓淡参差,转瞬之间,不断变化,流动的水是最为复杂和美好的,梭罗的话让我相信,只有匆匆,一切在变化中完成,一幅画,一张字,一辈子。我们需要的是耐心和审慎,把握每一个转折。
那棵树仿佛是不变,在我的观察里,它是这样的。可是,它真的不变么?一年四季,一年又一年。我看到越来越多的白发从鬓边涌现。
责任编辑:鲍伯霞